社科网首页|论坛|人文社区|客户端|官方微博|报刊投稿|邮箱 中国社会科学网
  国史网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重要新闻 | 影像记录 |  教育指南
中国概况 | 人物长廊 | 大事年表
国史珍闻 | 图说国史 | 60年图片
专题研究 | 理论指导 | 政治史 | 经济史 | 征文启事 | 学 者
学术争鸣 | 学科建设 | 文化史 | 国防史 | 地方史志 | 学 会
论点荟萃 | 人物研究 | 社会史 | 外交史 | 海外观察 | 境 外
特别推荐 | 文 献 | 统计资料
口述史料 | 图 书 | 政府白皮书
档案指南 | 期 刊 |  领导人著作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人物研究 >> 毛泽东研究
“错批马寅初,多生三亿人”背后的若干事实探讨(一)
发布时间: 2014-07-29    作者:彭才栋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所 2014-07-29
  字体:(     ) 关闭窗口
  按:本文是纪念毛泽东诞辰120周年之作,发表于李慎明、李捷主编的《还历史的本原》一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年3月出版)。
  自从1979年8月5日《光明日报》发表《错批一人,误增三亿》一文以来,毛泽东长期被指责因为“错批马寅初”而导致中国“多生三亿人”,这种说法至今仍然广为流传。但是,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就不断有学者指出这种说法不科学。他们争辩说,毛泽东不仅是计划生育概念的提出者,而且是中国计划生育国策的奠基人;“错批马寅初”的主要责任在康生、陈伯达,而不在毛泽东;“错批马寅初”对人口政策的影响不大;1957年至1979年间增加的3亿多人不可能都是“错批马寅初”的结果;等等。这就使得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一下“错批马寅初,多生三亿人”这种说法到底有多大的真实性了。为此,本文将依次回答这样一系列问题:一、如果从马寅初提出“新人口论”的1957年开始实行严格的计划生育,到“错批马寅初,多生三亿人”开始流传的1979年为止,中国到是否有可能少生三亿人?或者说,“多生三亿人”有多大的真实性?二、马寅初的“新人口论”是否具有足够的理论说服力,足以使中国自1957年开始就实行严格的计划生育?三、毛泽东与“错批马寅初”有多大关系?四、毛泽东为什么在计划生育决策上发生动摇?
  “多生三亿人”有多大的真实性?
  “错批马寅初,多生三亿人”有一个原始版本:“批了一个马寅初,人口增长了六亿”,见之于1979年7月23日北大党委经北京市委送呈党中央的《关于为马寅初先生平反的报告》,其中写道:“马寅初的《新人口论》,完全是为了控制人口,实行计划生育,为党献计献策,不料他的忧国忧民的爱国之心,却遭到陈伯达、康生之流的迫害,何罪之有?历史的发展证明:中国批了一个马寅初,人口增长了六亿。”[①]这种说法因为距离事实太远而夭折。
  实际情况是,从马寅初发表《新人口论》的1957年,到为马寅初平反的1979年,中国人口只增长了3亿多。1957年我国人口为64563万人,1978年为96259万人,1979年为97542万人[②],1978年、1979年分别比1957年增加31696万人、32979万人。这就是“多生三亿人”的由来。
  但是,由此断言“多生三亿人”,就等于说拥有6亿多人口的中国在22年内只应增加不到3000万人,这几乎等于零增长。但是,这种设想是完全不能成立的。这是因为:
  (一)由于建国初期我国人口增长迅速,并在1952年至1957年之间经历了第一个人口增长高峰期,即使能从1958年开始就将总和生育率降至更替水平2.1上,我国人口仍将保持增长。
  所谓总和生育率,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妇女在育龄期间(一般指15岁到44岁或49岁之间)平均生育子女的数量。更替水平,是指一位妇女生育的子女刚好可以替代她和她的伴侣。更替水平之所以是2.1,而不是2.0,是因为考虑到子女在进入育龄前的死亡问题。
  为什么总和生育率降到更替水平时人口仍有可能继续增长呢?这是因为更替水平是就子女更替父母而言的,并不是说当年的出生人口更替当年的死亡人口(从这种意义上理解“更替”,无异于说每年应出生人数取决于死亡人数,是毫无道理的。人口生产不是物质生产,不能因为存货没有用完就停产或随意减产)。由于不同年龄段上的人口数量是不一样的,所以在总和生育率保持在更替水平上时,人口总量很少保持不变;某年总人口是增还是减,取决于这年出生人口数量与死亡人口数量的对比,但如果是事先预测的话,就应当将育龄人口数量与进入预期寿命终点的人口数量加以对比。
  新中国成立以后,由于战乱结束、人民生活水平改善,特别是由于医疗卫生水平迅速提高,我国人口增长模式迅速由高出生、高死亡、低增长转向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并在1952年至1957年迎来了第一个增长高峰期,年自然增长率都在20‰以上。1950年至1957年8年间,我国累计出生约16709万人。[③]这批新增人口将在60年代末、70年代初陆续进入育龄。在总和生育率降至更替水平的情况下,他们的生育仍将带动我国人口继续增长,并且这个数字是可以大致估算出来的,应当不少于1亿。具体计算为:1966年到1979年间我国每年死亡的人口在650万左右,并且大多数年份都在650万以下[④],任意10年死亡总数不到6500万;假定1950年到1957年这8年出生的16709万人在这期间任意10年(比如1970年到1979年)完成更替生育(当时盛行早婚早育,且生育间隔短,这种假设是很合理的),则10年出生应该不少于16709万人,减去不到6500万的死亡人数,人口总量的增加应该不会少于1亿。因此,断言“多生三亿人”,就意味着要我国必须从1958年开始将总和生育率降到更替水平以下,就连马寅初所主张的“生育两人有奖,三人有税”[⑤]也是不够的。
  (二)由于传统生育文化和现实经济社会条件的影响,要想迅速地把我国当时高达6.0左右的总和生育率降至更替水平,乃至更替水平以下,是不可能的。
  在1949年到1957年间,我国的总和生育率一直在5.70到6.47[⑥]的情况下,要想一下子它降到2.1的更替水平,乃至更替水平以下,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其障碍不仅来自传统生育文化,更来自现实的经济社会条件。
  在当时,人们在传统经济社会条件下形成的早婚早育、养儿防老、多子多福等生育观念不可能一下子就改变。在传统的农业经济条件下,经济严重地依赖于劳动力,加上天灾人祸不断、医疗水平低下、社会保障严重缺乏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形成了以早生、多生、生男子为主要特征的生育文化。这种文化一经形成,就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并不因为经济社会条件发生变化而马上发生变化。
  当时的经济社会条件也在某种程度上起着鼓励生育的作用。从生产方面来看,当时的工农业生产除了重工业部门是资本密集型产业以外,农业轻工业在很大程度上是劳动密集型产业,经济增长严重依赖于劳动力的追加投入。从就业和分配来看,就业在城市由统一安排,农村由集体统一安排,无失业之忧;分配则带有一定程度的平均主义色彩,在城市实行八级工资制,在农村实行基本口粮和评工记分、按劳分配相结合的制度;这种就业和分配制度在当时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条件下,对于确保全体人民的基本生活需要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却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种鼓励生育的效应:一方面就业无忧,另一方面劳动力越多,家庭可支配的工资、粮食等等就越多,因此多生孩子对于家庭来说是一件有利的事情。同时,实行这种就业和分配制度,加上人民的生活水平被压得很低,也意味着计划生育工作几乎没有经济手段可用。
  此外,当时绝大多数人是羞于谈论性话题的,就连说服人们接受节育手术或采取避孕措施,都存在不小的麻烦;人口生产又不同于物质生产,在可以预见的历史时期内必须以家庭为单位实现,不像物质生产可以通过国有化、集体化来克服自发性;因此,在当时要推行计划生育,就不能不经过耐心细致的宣传教育,就不能不经过一个较长的过渡期,立竿见影是不可能的事情。最有说服力的是,80年代以来,我国对计划生育不可谓不高度重视,而且由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行又多出了罚款等经济手段,但整个80年代也没将能总和生育率降到更替水平,降到更替水平是1990年的事情,降到更替水平以下是1992年以后的事情。
  (三)由于计划生育工作已经于60年代初启动,1957年至1979年人口只增长3亿多,已经初步体现了计划生育的成果,更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实际上没有多大的发挥作用的余地。
  许多人想当然地认为,因为马寅初的“新人口论”是主张计划生育的,所以批判“新人口论”就等于批判计划生育。这种想法是很武断的,似乎马寅初的“新人口论”垄断了对计划生育的解释权。实际上,当时很多批判马寅初“新人口论”的文章都是主张节育的,而且往往指责马寅初的“新人口论”给节育泼了污水。他们主张节育的依据,主要是周恩来在八大上《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中提到的“为了保护妇女和儿童,很好地教养后代,以利民族的健康和繁荣”。[⑦](当时,毛泽东1956年至1957年关于计划生育的一系列谈话没有公开发表)自然,仅仅从保护妇幼健康的角度谈节育,无疑会影响计划生育的力度,但也足以说明对马寅初的批判并没有导致计划生育政策的中断。同样能说明这一点的是,在马寅初被批判的过程中,1958年国家还出版了《节制生育宣传手册》、《有计划地生育子女》、《避孕常识》等宣传节育、计划生育的书籍。[⑧]1958年3月28日至4月2日,卫生部还在北京召开了全国节育工作汇报会。
  如果说前面所提到的还是务虚工作的话,那么国家对计划生育工作的真抓实干从60年初就开始了。1962年12月2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被业内人士视为里程碑的《关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的指示》,文件开篇就指出:“在城市和人口稠密的农村提倡节制生育,适当控制人口自然增长率,使生育问题由毫无计划的状态逐渐走向有计划的状态,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既定的政策。”文件还强调:“决不能把我国提倡节制生育,同反动的马尔萨斯人口论混为一谈。”[⑨]这后一句话是为了排除人口理论上的争论对计划生育政策的干扰。1965年9月,在城市计划生育初见成效之后,中共中央在当时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上又指示:计划生育的重点应当转向农村。[⑩]
  从计划生育工作的实践来看,六七十年代取得的主要进展有:(1)自上而下建立了专门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为计划生育工作的全面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1962年末,卫生部妇幼卫生司设立了计划生育处。1964年1月,国务院成立了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务院秘书长周荣鑫兼任主任。1963-1964年,全国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成立了计划生育行政领导机构。(2)提出了人口增长的控制目标和相应的生育政策。周恩来提出要在20世纪内把我国的人口增长率降到1%以下,各省市也制定了相应的人口出生率和增长率的近期和远期目标。生育政策方面,1963年2月周恩来开始提出“一对夫妇生两个就够了”的想法,一些地方提出了“一个不少,两个正好,三个多了”和“晚、少、稀”的口号,这种口号在1973年12月国务院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召开的计划生育工作汇报会上被确立为全国的生育政策。(3)开展了较大规模的节育技术指导,明确了计划生育经费的开支渠道;加强了避孕宣传,改善了避孕药具的供应,为计生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物质技术条件。1964年4月,国务院批转了卫生部、财政部《关于计划生育工作经费开支问题的规定》,将计划生育费用列入国家和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计划之内。(4)总和生育率从1964开始逐渐下降。1963年全国总和生育率创造了建国以来的最高纪录,达到了7.50个,但1964年以后基本上呈逐年下降趋势,1964年6.18个,1965年6.08个,1966年6.26个,1967年5.31个,1968年6.45个,1969年5.72个,1970年5.81个,1971年5.44个,1972年4.98个,1973年4.54个,1974年4.17个,1975年3.57个,1976年3.24个,1977年2.84个,1978年2.72个。[11]
  就像海绵里的水一样,只要去挤,总是会有的;但如果已经挤过了,以后再挤,可以挤出来的水就不会多了。对于从1957年起就执行更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的假设,也应该这样看。
  正是由于以上原因,有的人口学者批评“多生三亿人”的说法是“违背人口学基本常识的最大笑话”。[12]还有人口学者以发达国家为参照指出,就是“多生两亿人”也根本不能成立。“1960年,中国的人口(66207万人)和苏、美、日、英、西德、意大利和加拿大等国家人口的总和(66357万人)差不多(相差150万人)。1977年中国人口(94974万人)比这些国家人口(合计为78640万人)多增加了16484万人,1980年多增加了18183万人。这就是说,经过20多年,中国比这些发达国家多增加的人口数不仅不是3忆人,就是2亿人也远未达到。何况这些国家经历了上百年的人口再生产类型的转变,到70年代中后期人口自然增长率降的很低很低,有些国家人口自然增长率接近零,个别国家甚至出现负增长。即使我们国家在50年代中后期开始实行严格的计划生育,在短短的几年时间也绝对达不到发达国家60 ~ 70年代的低出生率和低自然增长率的水平。”[13]
  不过,正如一些反对“多生三亿人”说法的人口学者、人口工作者也承认的,如果从1957年开始就认真抓计划生育工作,我国的人口形势肯定会比后来要好一些。
  现在的问题是,马寅初的“新人口论”是否有足够的理论说服力,使我国从1957年开始就认真地抓计划生育工作呢?
  [①]转引自陈棻德:《周林为马寅初平反——中国批了一个马寅初,人口增长六亿》(《贵阳文史》2001年第3期。
  [②]《中国计划生育全书》,彭珮云主编,中国人口出版社1997年版,第874页。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统计资料汇编1949-1985》,国家统计局人口统计司、公安部三司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8年版,第268页。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统计资料汇编1949-1985》,国家统计局人口统计司、公安部三司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8年版,第268页。
  [⑤]《马老在全校大会上谈人口等问题》,《马寅初全集》第十四卷,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583页。
  [⑥]《中国计划生育全书》,彭珮云主编,中国人口出版社1997年版,第874页。
  [⑦]《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九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年版,第215页。
  [⑧]郭志仪:《毛泽东的人口思想与我国五六十年代的计划生育政策反思》,《西北人口》2003年第4期。
  [⑨]《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十五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版,第763页。
  [⑩]《中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史》,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编,中国人口出版社2007年版,第51页。
  [11]参看郭志仪:《毛泽东的人口思想与我国五六十年代的计划生育政策反思》,《西北人口》2003年第4期;《中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史》,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编,中国人口出版社2007年版,第52-67页;《中国计划生育全书》,彭珮云主编,中国人口出版社1997年版,第874页。
  [12]郭志仪:《毛泽东的人口思想与我国五六十年代的计划生育政策反思》,《西北人口》2003年第4期。
  [13]刘长茂:《略评马寅初的〈新人口论〉》,《人口与经济》1987年第5期。
    1. 马寅初与他的人口论
    2. 陈云、马寅初与中国20世纪50年代的计划生育
    3. 7月5日
    4. 五次座谈会出台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内幕
    5. 田雪原:中国人口政策的设计历程
    6. 多交敢于直言的挚友
    7. 总和生育率低下局面须正视
    8. 2000年以来中国生育水平评估
    9. 蔡昉:生育政策调整的路径选择
    10. 蔡昉: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相关链接 - 当代中国研究所 - 中国社会科学院网 - 两弹一星历史研究 - 人民网 - 新华网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政府网 - 全国政协网 - 中国网  - 中国军网 - 中央文献研究室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当代中国研究所 版权所有 备案序号:京ICP备06035331号
    地址:北京西城区地安门西大街旌勇里8号
    邮编:100009 电话:66572305 66572306 Email:gsw@icc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