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的“胡风反革命集团”案,不仅在当时成为震动和波及全国的重大事件,而且其影响一直延续到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后。上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胡风反革命集团”案和胡风其他一些罪名的逐步平反,胡风事件始末和胡风文艺思想重新进入学术研究的视野,成为史学界和文艺界的研究热点之一。一批涉及胡风事件的文献档案陆续披露,许多当事人或亲历者从不同角度撰写了大量回忆录,各方面学者发表或出版了相当数量的学术文章和研究专著。但是,由于胡风事件的历史渊源、政治背景、人事纠葛和社会影响的复杂性,对于这一事件涉及的诸多问题在基本看法上仍存在着许多重大分歧,值得认真予以关注。
一、关于胡风事件的研究概况
1980年9月,中共中央批转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胡风反革命集团”案件的复查报告》,确认这一案件是一起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严重混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错案”,决定“予以平反”[1]。胡风事件随之开始进入学术研究的视野,特别是随着1985年、1988年两度对胡风的“政治历史问题”和“文艺思想问题”、“宗派主义问题”作出进一步平反,关于胡风事件的起因、始末和胡风文艺思想的研究逐渐成为史学界和文艺界的重要课题。纵观这些年来的研究状况,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了进展:
第一,系统出版了胡风的著作和文集。胡风事件发生后,胡风的所有著作“一律停止出售和再版”[2]。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胡风的著作陆续得以重新面世,为有关学术研究提供了基本依据。1984年至1986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先后出版了《胡风评论集》(上、中、下)和《胡风译文集》。1987年,北京三联书店出版了《胡风杂文集》;漓江出版社出版了《胡风晚年作品选》。最完整最系统的胡风著作集,当属湖北人民出版社于1999年出版的《胡风全集》(10卷)。该书收录了已搜集到的胡风的全部著译作品,包括诗歌、评论、杂文、译文、书信、日记等,达550万字,并于2001年获第五届国家图书奖荣誉奖。2007年3月,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了由胡风之女晓风整理编辑的包括353封家信的《胡风家书》。至此,胡风留世的文字基本上已全部出版。
第二,披露了一批关于胡风事件的历史资料。尽管有关胡风事件的许多档案尚未解密,使这一事件的诸多关节点至今仍蒙着一些难以拨开的迷雾,但是公开出版的文献史料和回忆史料已基本揭示了这一事件的始末。在《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4至第7册中,关于胡风问题的批语和文稿有23篇,涉及胡风问题的文稿2篇。最大量的相关信息,是通过亲历者的回忆文章披露出来的。特别值得关注的主要有:林默涵述、黄华英整理的《胡风事件的前前后后》[3]和梅志的《历史的真实——读林默涵同志〈胡风事件的前前后后〉》[4],康濯的《〈文艺报〉与胡风冤案》[5],黎之的《回忆与思考——关于“胡风事件”》和《回忆与思考——关于“胡风事件”的补充》[6],黎辛的《关于“胡风反革命集团”案件》[7],叶遥的《我所记得的有关胡风冤案“第一批材料”及其他》[8],王康的《我参加审查胡风案的经历》[9],孙振的《“胡风案件”的前前后后》[10]等。
第三,发表了大量胡风研究的学术成果。关于胡风的生平传记主要有:马蹄疾的《胡风传》(四川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戴光中的《胡风传》(宁夏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万家骥、赵金钟的《胡风评传》(重庆出版社2001年版)。关于胡风文艺思想的论著主要有:徐文玉的《胡风文艺思想论稿》(安徽文艺出版社1989年版)和《胡风论》(湖北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尚延龄的《胡风文艺思想新论》(敦煌文艺出版社1994年版),范际燕、钱文亮的《胡风论——对胡风的文化与文学阐释》(湖北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支克坚的《胡风论》(广西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王丽丽的《在文艺与意识形态之间——胡风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关于胡风事件的纪实和研究著作主要有:李辉的《胡风集团冤案始末》(湖北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万同林的《殉道者——胡风及其同仁们》(山东画报出版社1998年版),林希的《白色花劫——“胡风反革命集团”冤案大纪实》(长江文艺出版社1999年版)。据中国知网的“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和“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检索,上世纪80年代以来发表的关于胡风的学术文章560多篇,其中以关于胡风文艺思想的论文为多。另据国家图书馆和中国知网的博士、硕士论文全文数据库检索,关于胡风问题的博士论文10篇,硕士论文17篇,全部都是关于胡风文艺思想的选题。
第四,开展了关于胡风文艺思想的研讨活动。1988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出《关于为胡风同志进一步平反的补充通知》后,中国社科院文学研究所和《文学评论》编辑部于7月16日召开了“关于胡风文艺思想的反思”座谈会;武汉地区文学界的有关学者、作家也于9月12日在湖北大学中文系举行了“胡风文艺思想研讨会”。1989年5月,由中国作家协会等单位发起,在湖北武汉召开了首届“胡风文艺思想学术讨论会”。据《人民日报》报道称:“这是第一次全国性的在学术上彻底为胡风平反的大会”[11]。会后,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了本次会议的论文集[12]。2002年10月,复旦大学中文系和苏州大学中文系联合主办“纪念胡风诞辰100周暨第二届胡风研究学术讨论会”,来自全国各地和日本、韩国的140多位代表参加了会议。2005年,曾有单位想组织胡风事件50周年纪念活动,但未获有关部门批准。胡风之女张晓风认为:“50周年没有搞出一个一定规模的纪念活动总是个遗憾。”[13]
经过20多年来的研究工作,学术界对胡风及其文艺思想作出了比较客观的评价,基本理清了胡风事件从“文艺批评”到“政治批判”进而定为“反革命集团”的来龙去脉,从多层次、多角度探讨了酿成胡风事件的历史原因,深入研究和总结了胡风事件的经验教训。但是,胡风事件中一些重大关节点还没有完全搞清楚,对胡风和胡风文艺思想中一些问题的评价众说纷纭,特别是在如何正确分析胡风事件的起因和如何正确总结胡风事件的教训等方面,存在着不少违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离开当时历史条件的错误言论,造成了新的理论和思想混乱。
二、关于胡风文艺思想的评价
胡风事件起源于对胡风文艺思想的批判。新中国成立前,一些党员和非党的文艺工作者就曾对胡风的“主观战斗精神”等文艺思想和主张进行过内部的或公开的批评。新中国成立后,在确立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过程中,对胡风文艺思想的批判逐步提升到“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的个人主义的文艺思想”[14]、“反马克思主义的文艺思想”[15]、“反党反人民的文艺思想”[16]等高度。1955年1月,中共中央批发中宣部《关于开展批判胡风思想的报告》,要求“各级党委必须重视这一思想斗争,把它作为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一个重要斗争来看待,把它作为在党内党外宣传唯物论反对唯心论的一项重要工作来看待”[17]。随后,全国各报刊、各领域展开了对胡风思想的大规模批判。
在胡风事件平反过程中,对胡风文艺思想的评价也经历了曲折的过程。1980年9月,中共中央批转对胡风的第一个平反文件,决定为“胡风反革命集团”案件平反,但仍认为胡风的文艺思想和主张“是小资产阶级个人主义和唯心主义世界观的表现”[18]。1988年6月,经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讨论同意,由中央办公厅发出《关于为胡风同志进一步平反的补充通知》,决定撤销上述提法,认为:“对于胡风同志的文艺思想和主张,应该按照宪法关于学术自由、批评自由的规定和党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由文艺界和广大读者通过科学的正常的文艺批评和讨论,求得正确解决,不必在中央文件中做出决断。”[19]此后,关于胡风文艺思想的研究和讨论迅速升温,逐渐成为学术界的热点问题。
对胡风文艺思想的总体评价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一是基本肯定说。陈辽在《胡风文艺思想评议》一文中认为,如果一个人的文艺思想可以二八开、三七开、四六开、对半开的话,那么胡风的文艺思想大致可以三七开或四六开。即胡风文艺思想的主要方面还是正确的和革命的,它的主要理论来源和思想构成是马列主义文艺理论、苏联的革命文艺理论和鲁迅的文艺思想[20]。徐文玉在《胡风论》一书中认为,反帝反封建反国民党的思想立场,是胡风现实主义观,也是整个胡风文艺思想的基础和贯穿始终的主线。胡风的“主观战斗精神”在总的思想实质上是唯物主义的,但在表述上缺乏严格的确定性和科学性,容易给一般读者造成理解上的困难,甚至会造成理论的某些混乱[21]。
二是基本否定说。这其中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否定:一种否定是虽然承认胡风在政治上是进步的,做出过积极的历史贡献,但仍坚持胡风文艺思想是“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的个人主义的文艺思想”,认为历史上和50年代初期对胡风文艺思想的批评基本上是正确的[22];另一种否定则认为,胡风对毛泽东文艺思想的修正不过是一种局部性修正,胡风的文艺观是二元论的——文艺既是政治的工具,又是审美创作,与林默涵等人的“替代论”在本质上都属于文艺是政治的工具这个一元论的大框架,他的动机不过是想在一元论框架中对其有所润色或修缮罢了。胡风抛出的“五把刀子”在人格上是勇敢的,在理论上却是不彻底的[23]。
三是完全肯定说。持这种观点的人超脱于对胡风文艺思想具体观点的评价,而把胡风抬到“五四文学传统”的历史承担者的高度。钱理群在《胡风与五四文学传统》中认为,在30年代出现“无产阶级文学运动”使五四文学反帝反封建的性质发生“动摇与偏差”的情况下,胡风坚持了五四文学的民主主义传统;在“抗日救亡”成为中心口号的历史条件下,胡风继承和发扬了五四反封建的启蒙传统;在知识分子与人民的关系上,胡风更侧重于知识分子的启蒙作用[24]。何满子在《无法回避的人物》中进一步认为,以文学史来说:胡风代表着自五四以来的文学人民中心对抗以政治役使文学为特征的文学权力中心的最后一搏[25]。
针对胡风研究中对胡风文艺思想随意“解构”的倾向,黄曼君于2004年发表《回到历史的原初语境——关于胡风文艺思想研究的再思考》,反对将胡风文艺思想随一时潮流而任意拔高或贬低,认为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是胡风文艺思想的主要源泉,胡风文艺思想研究应当回到马克思主义的原初语境,回到左翼文学思潮产生和发展的具体历史语境,回到胡风文艺思想文本的活的过程[26]。文章提出的这一观点应当说是切中时弊的。对胡风文艺思想的讨论,是正确认识和评价胡风的重要基础。背离胡风所信奉的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离开胡风所献身的中国革命文艺事业,就不可能对胡风和胡风文艺思想作出正确的评价。
三、关于胡风事件的起因问题
胡风事件的起因问题,主要是指胡风问题如何从文艺批评、政治批判演变为“反革命集团”案件的。由于这一问题的复杂性,许多当事人和亲历者都感到十分困惑,研究者更是众说纷纭。胡乔木在《回忆毛泽东》里说到:“胡风事件写的人较多,书出了不少。这些事说起来比较麻烦。”[27]林默涵在《胡风事件的前前后后》中说:“这是一个事先谁也没有料到的问题,我回答起来也不大容易。”[28]舒芜事后也多次讲到:“真没想到会搞得那么厉害!周扬他们也没想到。”[29]绿原的一篇文章中基本涉及了关于胡风事件起因的各种看法:“‘胡风事件’作为一种综合效应来看,其成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个别文艺领导根深蒂固的宗派主义和最高领导人的失实判断,也有胡风本人性格上如鲁迅所说的一些缺点和局限性,同时出现了一个舒芜。”[30]讨论比较热烈的主要是关于宗派主义、舒芜上交胡风信件和毛泽东对胡风事件性质的认定问题。
关于宗派主义问题。胡风事件的错综复杂性,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掺杂着浓厚的人事方面的纠葛。胡风在“三十万言书”中说:“以周扬同志为中心的非党倾向的宗派主义统治,无论从事实表现上或思想实质上看,是已经发展成了反党性质的东西”[31]。《关于胡风反党集团的一些材料》则认定:“多年来胡风在文艺界所进行的活动,是从个人野心出发的宗派主义小集团的活动,是反对和抵制党对于文艺运动的共产主义思想的领导、反对和抵制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文学队伍、为他的反马克思主义的文艺思想和反党文艺小集团争夺领导地位的活动。”[32]1980年,中共中央为“胡风反革命集团”案件平反时仍认为:“胡风等少数同志的结合带有小集团性质,进行过抵制党对文艺工作的领导、损害革命文艺界团结的宗派活动。”[33]而1988年的平反文件则指出:“在我国革命文学阵营的发展历史上,的确存在过宗派的问题,因而妨碍了革命文艺界的团结。形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很复杂,时间长,涉及的人员也较多,不同历史阶段的矛盾还有不同的状态和变化。从胡风同志参加革命文艺活动以后的全部历史看,总的来说,他在政治上是拥护党中央的。因此本着历史问题宜粗不宜细和团结起来向前看的精神,可不在中央文件中对这类问题作出政治性的结论”[34]但是,“宗派主义”的影响在若干当事人的回忆和一些研究成果中仍有比较强烈的反映。
关于舒芜上交胡风信件的情节和影响。关于舒芜上交胡风的私人信件、最后编成“胡风反革命集团”三批材料的具体情节,林默涵在《胡风事件的前前后后》中述及,舒芜发表了《第一批胡风材料发表前后》[35],当时的《人民日报》编辑叶遥发表了《我所记得的有关胡风冤案“第一批材料”及其他》[36],三者说法各有出入,以舒芜和叶遥的说法比较接近[37]。关于舒芜上交胡风信件的影响,林默涵认为:“对胡风的批判,所以从文艺思想问题急转直下地一变而为政治问题,是与舒芜交出的那批信件密切相关的。……当毛主席看到了胡风背地里写的那些信件(其中并没有攻击毛主席本人的语言)中,对中国共产党的和非党进步作家那种敌视、贬损、憎恶的语言和态度,就引起了他的怀疑和愤慨。我认为这是毛主席将胡风小集团定为‘反革命集团’的一个重要原因。”[38]“舒芜只有一个,没有他,就没有这样发生的‘胡风集团案’。”[39]涉及舒芜上交胡风信件的另一个问题是“将私人通信用于公共事务”,吴永平撰文认为胡风在“三十万言书”中即摘引了舒芜的10封信件,早于舒芜上交胡风的信件,因此“当年胡风和舒芜利用私人通信互加罪名,从法制的角度来看,他们都有点‘盲’。”[40]
关于毛泽东对胡风事件性质的认定。胡风的被捕和胡风“反革命集团”性质的认定,都是出自毛泽东的决策,但是对于毛泽东做出这一决策的背景和考虑,有着许多不同的认识。康濯认为:“毛泽东究竟是根据什么把胡风定为反革命的呢?我认为这主要还是因为关于社会主义时期阶级斗争问题上的错误造成的。……开始对毛泽东把胡风定为反革命还接受不了,但因为把主席所有指示都看成是英明正确,所以后来就努力不断地提高认识,使自己逐步接受毛泽东的思想,也逐步从阶级斗争的观点出发接受了胡风是反革命的结论。”[41]林默涵认为:“胡风一案的产生,与我国法制不健全和对毛主席个人崇拜情绪的滋生也有很大关系。”[42]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的《毛泽东传》也着重强调:“当时,毛泽东在思想上存在着对国内阶级斗争形势,对敌情,估计过于严重的‘左’的情绪。”[43]
王康认为:“中央十人小组的领导陆定一和罗瑞卿同志有不可推卸的责任”[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