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女性金融从业人员历史变迁看女性职业发展
刘荣多 中华女子学院
<中文摘要> 从我国女性金融从业人员的发展历史可以看出,社会经济的进步是女性职业空间拓展的根本原因,妇女运动直接推动了女性的就业,而女子教育为女性进入社会提供了内在条件,此外政府为推动女性职业发展所发挥的作用也不容忽视。 <全文> 一、近代女性金融从业人员状况中国自1840年鸦片战争开始,才有妇女职业之说。从那时起,妇女陆续开辟出一系列妇女职业,最终奠定了现代妇女的职业领域。辛亥革命时期,有志之士已能从强国安民的高度引领女性谋求职业,把女子经济独立、女子获得职业视为妇女解放的根本途径。1912在孙中山先生“振兴实业”的号召下,中国掀起一股兴办实业的热潮。妇女界借此打入实务界,形成一个前所未有的女子实业运动。1912年夏,张凤如筹办女子国民银行。是年冬,张凤如起草《筹备中华女子国民银行事务所缘起》和《简章》,陈述创立女子国民银行的十大益处,“期以十年,务达目的”。[1]这种设想虽未能变为现实,但其经济远见足令时人另眼相看。随着经济的发展,商业界女职工也逐渐增多。1916年,中国银行北京分行鉴于“女子心思细密”,薪俸可低于男子,因此最先在银行中聘用女子司账。此后其他银行如上海国民储蓄银行、上海美丰银行等纷纷仿效,陆续招考女书记、女会计等。袁世凯的上台和帝国主义势力的打压使妇女就业陷入低谷,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新文化运动的兴起。新文化运动的志士提出妇女获得解放的前提条件是妇女的经济自立,经济自立的方法则是妇女有独立平等的职业,而自辟女子职业渠道的主要方式之一便是发展女子实业。1920年以后,北京、上海、广州、四川、天津等地形成了五四运动后又一次自辟女子职业道路的运动。它的规模和影响比民国初年更大,在实践和种类上更多,这其中以女子银行最为突出。1921年秋,第一个女子银行出现,陈丽华、赵君默、张佩芬、朱其慧等人在北京创立了资本额为50万元的中国女子商业储蓄银行。“成立之先,设立女子簿记讲习所,以滋养女行员,训练三十名,资格多中学或师范毕业,成绩极优,因而该行除最少数总揽行务者外,一切纯以女子担任,实开女子实行从事商业之先河”。[2]但由于规模过大等原因,不久就宣布停业。1924年5月27日,上海女子商业储蓄银行经过一年的筹备于上海开业。两位女性严叔和、谭惠然为行长和董事长。初设资本20万元,由男女共同投资,但以女子为主,行址位于上海最繁华的南京路,该行“以服务社会为宗旨”,并通过为社会服务谋求发展妇女职业,实行经济独立。该行特别注重在妇女中开展业务,并招收初中文化的女青年培训银行业务,从中择优者留行工作。上海商业女子储蓄银行由于规模适度,策略得当,经营有方,不但在激烈竞争中站住了脚跟,而且稳步发展,在一向被男性独霸的上海金融业占据了一席之地。当时具有相当权威的中国银行经济研究室对其评价是“:营业力主稳健,成绩年有发展。”[3]妇女自辟职业逐渐影响和改变着人们对妇女的职业观认识,社会上更多的其他职业领域开始接纳妇女,在这一背景下,经济金融领域女性从业人员数量增多。20世纪20年代初,上海国民银行储蓄银行、上海美丰银行、上海银行等先后任用女会计、女书记,北京的新民储蓄银行设立女子储蓄部,录用了3名女职员,1名练习生。北京一五一百货公司,录用了20多名妇女担任会计、出纳和售货员,形成以女性为主、男性为辅的状况。[4]此开妇女从事商界服务事业之先风。1931年南京政府颁布新的《工厂法》和《中华民国民法》正式确认了女工的8小时工作制、女工与男工同工同酬、保护女工劳动权益以及妇女从事社会职业和实业活动的权利。于是在20世纪30年代初,一大批职业妇女在社会中成长起来,女职员所从事的职业也相当广泛,但是妇女劳动力主要集中在工业、家庭佣工和农业中,妇女从事非体力劳动的比例极低。从金融行业来看,1949年上海金融行业女性从业人员1130人,占女性在金融行业就业人数的4.67%,占女性总体就业人数的0.31%。[5]这一状况一直持续到新中国成立。由此可以看出近代社会女性金融从业人员特点为:1.女性从业人员比例极低。由于近代社会处于由传统农业社会向近代工业社会转变的过渡期,因而也制约了妇女就业的近代化历程,加之政府的漠视,甚至有的法律条文明文规定某些行业不得录用女性,这就使得女性就业十分艰难。这一时期,妇女就业领域多集中于体力劳动领域,从事脑力劳动者或在金融服务领域女性就业人数占全国妇女比例很少,在同行业中与男性相比更是微不足道。加之大多数部门或机构都不录用已结婚女性,因此女性金融从业人员一般结婚后就不得不离开工作单位,失去收入来源而不得不依附于男性。2.女性金融从业人员地区分布不平衡。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女性金融从业人员集中于上海、南京、广州、北京、天津等经济发达城市,且沿海多于内地,大城市多于小城镇,偏僻地方很少或没有。3.与传统行业相比,女性金融从业人员素质较高。在“女子无才便是德”这一旧观念统治的旧社会,女性受教育比例极低。而金融这一行业要求从业人员具备专门的知识和技术,因此与其他行业相比,近代金融行业女性从业人员文化素质较高。如20世纪20年代,新民储蓄银行特设的妇女储蓄部,其职员要求普通中学毕业程度,通晓银行簿记。中国女子商业储蓄银行,职员大多为女子,资格也是要具有中学程度并通晓簿记。而在银行等金融部门处于管理职位的女性则具有更高的知识水平。但即使具有一定的教育水平,在整个社会对妇女歧视的氛围下,近代大多数女性金融从业人员担任簿记员、出纳员等底层工作,居于中高层职位的人数极少。文化素质的低下造成了妇女在社会竞争中处于劣势,加强了社会舆论对女性能力不佳的看法。二、建国以来中国女性金融从业人员状况(一)计划经济时期。新中国成立初期,从1958年开始新中国为了自身的安全与国际地位,选择了优先发展重工业的道路。大规模重工业建设,对劳动力需求的无限增长,导致这一时期女性就业人数大多集中于国家中重点发展的重工业。加之计划经济时期就业制度片面强调了男女的平等性,而完全忽略了女性固有的生理特点和差异,致使女性劳动力集中在运输业、冶金业、机械业等工业领域,且这一时期女性劳动资源主要集中于城镇。这一时期中国妇女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主要劳动力资源,但仍然处于相对次要地位。(二)转型时期的变化。20世纪70年代末改革开放后,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就业制度的变革以及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我国女性就业的结构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大量女性劳动力向更适合女性特点的第三产业转移,金融行业女性就业人员逐年增加。这一时期,我国女性金融从业人员特点为:1.金融行业女性比例越来越高。从1978年到2005年,金融保险领域女性就业人员所占比例逐年从24.6%增加到47.9%。金融业已成为女性就业的第四大优势行业,仅次于卫生、住宿、教育。且在某些经济发达省份,金融保险行业中女性绝对就业规模在逐年增长。如从北京地区来看,根据统计显示2000年在全部16个国民经济行业门类中,金融保险行业的女性绝对就业规模高于男性;2004年北京地区金融业男女性别比0.83,表明此行业的女性多于男性。且随着我国金融行业的发展,女性金融从业人员已经遍布了城市和乡村。2.金融行业女性中高级人才越来越多。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金融行业中性别差异和优势越来越呈现缩小的趋势,2008年,金融行业中女性高级人才占比已经达到17.7%,主要从事的职位分别是销售总监、部门高级经理、项目总监、财务总监、人力资源总监等相对能够充分发挥女性性别优势的职位。现在包括银行、保险、旅游等在中国最具经济增长潜力的第三产业中,女性正在越来越多地占距这个产业的主导。3.新中国成立后,在我国女性受教育程度普遍提高的背景下,女性金融从业人员受教育程度也有了普遍提高。受过系统的金融专业训练和教育(指具备大学专科、大学本科学历)的人员在逐年递增,受过系统训练、有一定研究和创新的高学历(指具备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金融人员比例在大幅度增长。但是由于历史原因,从女性金融从业人员总体看没有受过专业训练的人员仍占有较大的比重(指初中和初中以下),只受过基本的金融专业训练(指具备高中、职高、中专等学历)的人员仍占主流。这些人员占据了主要就业岗位,形成先入优势,势必将影响有专业训练的人员进入该岗位。此外从年龄上看,2005年金融领域有47.5%女性从业人员集中在30岁~40岁,有17.7%女性年龄在40岁~45岁之间。可以看出我国金融行业女性年轻化趋势明显。表1我国女性金融从业人员受教育程度构成(单位:%)(资料来源:《中国劳动统计年鉴》2003年 ̄2006年)三、影响女性职业发展的因素分析(一)社会经济的进步是女性职业空间拓展的根本原因。经济发展是一只无形的巨手,调节着两性的劳动方式和生存方式。历史证明,女性若想普遍投入职业活动,不仅受主观条件的制约,还受经济结构、生产水平和消费规模的限制。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尤其是产业结构的发展变化,对女性就业结构有着重大影响。1927年北洋军阀割据混战的局面结束后,国民政府致力于经济的恢复与发展,制定了一系列发展国民经济的政策和规划。1929年~1933年国民政府完成了以“四行两局”为基础的官僚资本金融体系的初建,工商业的发展,尤其是铁路、邮电、轻纺工业的发展,直接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其中银行与邮局职员、铁路售票与检票、电话接线生等工作,多为适合女性的岗位。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期的改革是一场深入社会制度与结构层面全方位的变革,市场经济制度的建立,现代化技术的发展,为女性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按国民经济行业分,2007年在第三产业所属的十五大行业门类中,女性从业人员在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等领域占有明显优势。这些行业主要特点是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工作弹性大,适应了女性自身特点,较好地发挥了女性的职业特长,成为女性扩大就业的重要渠道。此外,技术的进步带动了计算机、软件、通讯、金融等高新技术行业的发展,在这一新的经济领域,传统观念和传统势力相对薄弱,知识和技能掌握的差别意义超过性别差异,导致这些新兴行业成为吸纳女性就业的重要场所。(二)妇女运动直接推动了女性就业。中国是妇女运动发展较快的国家。妇女运动作为一种有意识的群体运动,其宗旨即在解决各种妇女问题,改善和提高妇女地位,恢复其应有的社会权利。中国妇女运动从产生起,一直把经济独立作为妇女解放的标志,把争取女性职业权作为基本目标之一。女性职业权的获得是经过斗争取得的,是妇女运动的成果。妇女运动对女性谋求经济独立和职业平等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妇女运动过程中提出的女性经济独立和教育平等等观念提高了国民觉悟,解放了妇女思想,为女性主动谋求经济独立和职业平等提供了舆论基础。二是妇女运动自下而上地推动政府从政策上支持女性就业。(三)女性受教育程度提高成为更多女性加入现代化行业的内在条件。女性职业层次的优化,与自身的文化水平和素质成正比例关系,其受教育程度越高,就业机会就越多,择业范围也越宽,职业的层次越高。近现代新兴行业大都与现代化技术有关,金融等新兴行业在忽略了性别差异的同时,要求从业人员具备专门的知识和技术,因此从业女性应当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女子教育事业的发展,使一部分女性得以接受良好的职业素质教育,从而具备了从事经济、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学技术等较高层次职业领域的专业技能,这些女性通过学校教育最终走上了职业之路。(四)政府作用不容忽视。在探讨女性金融从业人员职业发展的动因时,作为权力机构的政府所起的作用也不应忽视。中国近代各类政府对于女性职业发展的能动作用,主要表现为妇女运动与政府行为在一定条件下产生的互动。妇女运动常以各种形式向政府提出女性职业权的要求,推动政府制定出有利于女性就业的法律或政策。政府具有权威性和各种强制性手段,并可利用庞大的官僚体系推动法律与政策的执行。此外,各个层次的政府职能部门和官员还可在自己的权力范围内,为部分开放女性职业有所作为。[3]囿于国民政府政权性质的局限性,20世纪30年代国民政府作为权力机构在推动女性职业发展方面所起的作用很有限,始终没能出台全面保障女性就业权和男女职业平等的大法。新中国成立伊始,即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地位的《共同纲领》,妇女获得了包括经济权利在内的各项法律所赋予的平等权利。新中国建立后,颁布了许多有关的社会政策法规以保障女性权益。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就是1992年4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这是我国第一部综合性保障妇女权益的基本法,其中对妇女包括劳动就业在内的各项基本权益及其保护都做出了明文规定。除此以外,其他保障妇女特殊权益的社会政策法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等也都从不同侧面做出了保护妇女劳动就业权益的规定。这些社会政策法规的颁布实施都对中国女性的就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总之,女性职业的发展,既是妇女运动的成果,也是社会进步的产物,是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多种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
[1]蒋美华.辛亥革命时期女性经济角色的变迁[J].中华女子学院山东分院学报,2005,(4). [2]蒋美华.五四时期女性经济角色的变迁[J].妇女研究论丛,2006,(4). [3]吕美颐,郑永福.20世纪二、三十年代女性职业简论——从上海女子储蓄银行谈起[J].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6). [4]何黎萍.中国近代女性职业的起源[J].妇女研究论丛,1997,(3). [5]佟新.社会变迁与中国妇女就业的历史与趋势[J].妇女研究论丛,199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