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955—1957年,为缓解就业压力,促进西北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上海向西北地区尤其是甘肃实施了输送劳动力的计划,旨在将劳动力资源纳入国家统一调配体系。随着计划经济体制的最终确立,全国范围内开始实施统一的劳动工资计划管理制度,劳动力调配工作随之步入规范化阶段。上海劳动力向甘肃调配的实践,不仅揭示出劳动力在计划经济体制确立过程中走向“国家化”的复杂性,而且也反映了劳动力本身的主体性,以及党和政府在应对问题时的务实性、灵活性。
[关键词]上海;甘肃;劳动力;计划经济
“一五”计划实施后,全国基本建设工程任务重、项目多,需要大量建筑施工力量,1953年3月2日,中央建筑工程部就当时建筑工程工作的情况及减少和解决窝工的办法向中央报告,提出:“全国各地均有在第一和第二季度发生大量窝工的危险”,“建议自中央以至各级劳动部门,对建筑工人的征集使用,进行统一合理的筹划与调配”。4月3日,中共中央批转该报告,要求中央各部及各地参照办理,“妥为解决窝工现象”。1954年起,全国性的劳动力调配工作开始实施,当年就从沿海城市向内地调配了12500多人。1955年、1956年跨省调配的人数分别达18922人和60974人,上海、济南、北京等为调出地,甘肃、陕西、山西等为调入地。此时,我国交通运输条件尚未得到充分改善,跨省调配劳动力困难大、成本高。那么,党和政府为何要承担高昂成本推动此项工作,究竟是如何推动的,面临哪些挑战及如何应对等问题,学界关注并不多。已有研究强调,这种统一调配方式“不仅保证了重点建设地区和单位所需的劳动力,而且也解决了一些沿海城市和企业多余劳动力的出路问题”,“对生产建设有利,对工人也有好处”。然而,这种观点无法解释1957年4月劳动部为何停止了跨省域的劳动力调配工作。1955—1957年,大批上海劳动力外调甘肃,已有研究往往将此简化为“上海支援甘肃”。然而,若将研究视野继续下移,便会发现“支援”一词并不能完全涵盖上海劳动力调入甘肃的具体实践过程。为此,本文充分利用沪、甘两地丰富的档案文献资料,拟重建上海劳动力调配甘肃的日常实践图景,揭示其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复杂过程,以及其对两地劳动力日常管理工作、劳动力调配政策等的影响。
一
上海劳动力外调至甘肃的主要原因在于上海存在庞大的失业人口,本地无法提供足够的就业机会;与此同时,甘肃作为西北地区新兴的工业基地,迫切需要大量劳动力来支持其基础建设。仅1955年,上海就计划将11600名劳动力外调至甘肃。可以说,实施这项计划的初衷是为了缓解上海就业压力与满足甘肃建设需求的双重考量,是“一举两得”之举。
(一)上海劳动力外调甘肃的原因
新中国成立后,上海面临着严峻的失业问题。例如,截至1952年5月底,上海有失业人口37.76万人,其中失业工人有15.34万人,占比近一半。截至1955年4月,在登记失业的30万人中,领取救济金的就有5万人。可见,上海不但失业问题严峻,而且问题的严重程度在不断加剧。对此,上海采取了多项措施来缓解失业问题,包括以工代赈、生产自救、还乡生产等。然而,这些措施主要针对上海及其周边地区。随着“一五”计划的全面实施,上海逐渐将解决失业问题的重心转向外地。
与上海面临的严峻失业问题不同,甘肃的基本建设急需大量劳动力。“一五”计划中,甘肃是国家重点建设地区之一,其省会兰州被列为全国第一批15个重点建设城市之一。全国重点建设的156项工程中,在甘肃的有兰州化肥厂、兰州橡胶厂等16个项目,仅在兰州建设的就有8项,同时还有像兰州钢厂等一批地方企业在兰州兴建,因此整个甘肃特别是兰州基建任务很重。1955年,上海市劳动局会同市工商局、轻工业工会和店员工会组织两个访问小组就北京、兰州等地劳动力状况进行走访,发现西北地区的大规模基本建设对基建劳动力需求量甚大,“如陕西需要建筑工人48000人,甘肃需要建筑壮工26000人”。对此,上海“很多失业人员纷纷要求报名参加,不顾什么条件什么地方,只要有工作就愿去”。同年8月,国务院派赴上海的工作组在研究上海劳动力外调等问题时指出:“保证上海过剩劳动力输出”,“各单位、各地区所需一般劳动力,除各系统内部自行调配外,应首先从沿海大城市(上海、天津)中抽调。西北各地基建及筑路所需壮工亦应拟定计划,规定由沿海城市补充的比例,报请中央有关部门批准后,做[作]为各地区的任务逐期完成”。这表明,上海劳动力外调西北地区的做法得到了中央的肯定。
(二)上海劳动力外调甘肃的人数及其特点
1955年初,上海制定了向西北地区调配11000余名劳动力的计划,最终“调至西安的2697名,调往兰州的400人”。1956年,上海向甘肃调配劳动力的数量显著增加,同年2月就有2824人调入甘肃。截至4月底,累计调入甘肃的劳动力达7103人。5月,又有超过12500名工人抵达甘肃,并陆续分配至玉门油矿、铁道部第一工程局、省工业厅工程处、兰州市城市建设局及兰州市工业局所属的各个单位。从整个西北地区来看,当年7月前共有34106名上海劳动力参与调配,其中陕西接收了20035人(内含分配至宝成铁路的5472人),甘肃接收了14071人(内含分配至兰新铁路的4556人,以及玉门油矿的1503人)。这些调入的上海劳动力有以下三个主要特点。
以青壮年为主 如1956年4月上海调入兰州的7103人中,18—45岁占绝大多数,其中18—25岁的占总人数的49.63%。他们尽管年轻,但由于缺乏重体力劳动经验,导致体力不支、不适应工作,难以完成基建工作定额,加上在异地生活不习惯,部分人易出现情绪不稳定情况,埋下了日后想离开甘肃的种子。此外,因上海控制不严格,年龄未满18岁的青年也被送往兰州。例如,同年被送往兰新铁路四段的1115人中就有23人年龄未满18岁。又如,调至建筑工程部兰州工程总公司年龄未满18岁的青年有139人。总体来看,相对年轻的年龄优势使他们在适应新环境方面更具潜力,但也因经验、阅历不足而面临挑战。
文化程度较高 在上海调入甘肃的劳动力中,其文化程度总体较高。如1956年调入西北地区的34106名壮工中,“小学程度占75.35%,高中以上占11.73%,文盲仅占12.92%”。这既让他们能更快熟悉新的工作,但同时也更加注重个人的进一步发展,倾向于学习技术成为技工,而此时甘肃基建工作主要依赖体力劳动,因此会在后续实践中产生一定矛盾。
职业背景多样 上海劳动力调入甘肃后大多成为从事基本建设的工人,但在进入甘肃前,其在上海的职业背景则较为多元。上海市劳动局报告称,外调劳动力主要是失业、无业人员,包括摊贩和三轮车工人等。如1956年调入甘肃的7093人中,“按其原来职业分:摊贩占30%,店员占19%,从事体力劳动者占16.10%,手工业者占8.90%,学生占6.10%,五金工人占1.70%,其它占17.20%”。这与上海的紧缩人口策略一致,疏散人口中28%为失业工人等,他们被安排参加外地建设、回乡生产或垦荒。显然,甘肃的安置空间广阔,其正是上海失业、无业劳动力参与国家建设的重要阵地之一。
大量上海劳动力调至甘肃,既缓解了上海的失业问题,又解决了甘肃基建工作中劳动力短缺的难题。
二
随着上海劳动力迁入甘肃,他们被依次安排至新的工作岗位。在这一过程中,他们不仅面临全新的工作实践挑战,还需适应与以往迥异的生活节奏。为了在异地重建日常生活秩序,他们不可避免地面临着一系列问题。
(一)工作实践
材料显示,大部分上海劳动力在甘肃新的工作岗位上表现出色,能超额完成任务。如1956年5月兰州市劳动局统计发现,“11004工地18个组的上海工人中已有13个组突破了定额,最高的超额35%,最低的超额11.5%。其中有两个组不仅得到了红旗并还得到了超额奖金”;“市政公司11005工地173个计件工人平均超额4.1%,646人中达到和超过定额的约占70%以上”。与此同时,一些上海劳动力在新的工作岗位上提出的工作建议被接受,提升了工作效率。如“工业厅工程处601工地孙耀良提出了‘快速打夯法’,提高了工作效率;郭金宝小组在混石土时采用了‘流水作业法’,仅减少劳动力方面一年就节约了4750元”。还有一些人因在新的工作岗位上表现出色而得到表扬。如同年“参加兰新铁路工作的壮工4556人,四月份有72人获得奖状,83人获得奖金”。由此可见,上海劳动力来到甘肃后,能较快适应新的工作岗位。但因管理、待遇等方面存在不足,他们在工作实践中也面临着一些问题。
管理方法不当 上海等地调入甘肃的劳动力对民主管理有强烈诉求,但常被忽视。如在4009工地,工人提出材料浪费问题并识别废料,但管理层“不但没表扬,也未处理”。与此同时,年轻工人比较在乎个人学习和发展前途,甘肃方面对此重视不够。如在兰州市永登县工作的上海工人要求订阅报纸杂志,但“长期未解决”。此外,因管理疏导不够,上海工人与甘肃本地干部群众之间会产生矛盾甚至发生冲突。如1956年“八冶总公司和省城市建设局个别工地上不同地域的工人曾因排队买菜买饭问题打了几次群架”。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工作效率,而且还加剧了工人的不满情绪。
窝工现象时有发生 因甘肃用人单位未提前制定好建设任务等,导致一些建设项目出现窝工现象。例如,1956年初,甘肃劳动部门“急于完成任务”,“认为工人调多了也有单位要”,导致第二批调入兰州的“壮工中,竟多余了89人”,后只能“勉强调给市建公司使用”。又如,兰州市水电安装公司某工地有200多名上海工人,但其“管理工作无人负责”,“党政工团组织都没有,只有两个技术员兼任行政职务”,“工地也没制度”,导致“工人愿干就干,不干就散,迟到早退无人过问”。与此同时,技工当作普工也导致了人才浪费。例如,兰州市政公司“从上海调来的柏油工长期做普工,达不到定额,拿技工工资,不但别的普工有意见,本人也有意见”。双方对劳动力调配与安置信息的不对称造成这种窝工现象,亦影响了工作效率。
工资待遇较低 如前所述,上海劳动力背井离乡远赴甘肃主要在于解决其失业问题,也就是为了生计。虽然有个别上海人因工作能力较强、工作超过定额能获得较高收入,如甘肃某材料公司一个全部突破定额的小组“每人每月可得48.6元,除去伙食22元,每月可以有25元寄给家中”,但大多数收入并不高,如一些工地实行八小时工作制,“每天1.32元,全月以25天计算,可收入33元,除去伙食后可剩余10多元,再除去零用,则所余无几”。总体来看,甘肃的工资水平并不算高,如兰州的平均工资约每人每月30元,其中伙食费就需要约20元。这导致一些上海劳动力没有钱或只有少量钱能寄回家。收入的不稳定乃至偏低水平,对他们的劳动积极性产生了负面影响。同时,他们在日常生活中也遭遇到地方性差异,亦加剧了其生活压力,从而会影响工作效率。
(二)日常生活
上海与甘肃在气候条件、饮食习惯、生活方式以及风俗习惯等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上海劳动力迁移到一个全新的环境,其日常生活不可避免会产生一些问题。
生活条件比较艰苦 一方面,招工宣传与实际工作环境不符。甘肃招工工作组为了迅速招募到劳动力,存在一定程度的夸大宣传现象。例如,宣传中提道:“兰州把喝牛奶当做喝开水”“甘肃蔬菜肉食无限制供应”“兰州建筑工地工人每人住一个单间宿舍”等。然而,上海劳动力在抵达后发现实际情况与宣传内容不太相符,容易引发失望情绪。另一方面,当地物资供应不充分,也容易进一步引发他们的不适。例如,在兰州,一些上海劳动力反映几天都吃不上肉,也吃不上上海常见的菠菜豆腐。与此同时,上海习惯吃大米,甘肃则以小米、杂粮和面食为主,因此上海劳动力多有不满。这种生活上的不适应也为上海劳动力合同期满后选择返沪埋下了伏笔。
对上海劳动力与本地干部群众的关系缺乏有效引导 总体而言,甘肃干部群众与上海劳动力关系融洽,但也存在一些错误认识。例如,部分干部认为上海工人难以管理,一些人还错误认为上海来的是“失业了来甘肃混饭的”。一些干部甚至不愿处理这些上海劳动力的事务,对违反纪律的行为持“可管可不管”的态度。与此同时,偶发事件也加剧了上海劳动力与当地民众之间的紧张关系。例如,兰州发电厂保卫科工作人员在发现上海青年曾某盗用他人饭票时,采取了“拍照留案”的措施。这种做法虽出于职责,却未考虑上海劳动力的感受,导致误解加深。加之语言沟通障碍,日常交流更显困难,进一步加剧了上海劳动力的孤立感。这些因素叠加,使得上海劳动力在心理上产生强烈的疏离感,进而影响到他们的工作热情和生活质量。
未能妥善解决上海劳动力的后顾之忧 一方面,上海对外调劳动力的家属照顾不够。虽然上海强调关照外调劳动力家属,但实际救济状况不佳。1956年5月,上海市劳动局调查发现,部分里弄干部在发放救济金时未能实事求是,对外调劳动力的情况缺乏了解,导致他们及其家属不安。外调劳动力无法寄回生活费,家属在上海得不到相应救济,导致一些外调劳动力的家属前来投奔。另一方面,在医疗卫生方面,由于医疗设备差,缺医少药的情况时有发生,导致工人疾患问题不能及时解决。例如,“4009工地只有一个医生一个护士看700多人的病,忙不过来态度不好”。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上海劳动力的身心健康,也削弱了他们对工作的积极性,最终会影响生产效率。
此外,上海劳动力在日常生活中还面临着诸如饮食习惯差异、语言不通、生活习惯差异等其他相关问题,都严重影响着工人的生产积极性,进而影响生产效率。上述问题由主客观条件共同造成,表明上海劳动力外调工作面临诸多困难,为此后的工作走向埋下了伏笔。
三
上海原计划让这些外调劳动力在完成劳动任务后留在甘肃。如1955年计划调派11600名劳动力到西北地区,工作期限为6个月以上,结束后希望能在当地找到新工作,“争取不回或少回上海工作”。1956年亦有此打算。然而,同年6月,上海市劳动局和民政局在实地走访中发现不少问题,如上海外调劳动力效率低,且工资低、伙食费高又导致实际收入少,部分工人寄回资金有限,等等。与此同时,甘肃方面也发现,从上海调入劳动力是“不划算”的。如兰新铁路第三工程段3385名上海工人招工费用为137628元,而在当地招收6056名工人则只花了88328元。如前所述,跨省调配劳动力旨在解决沿海地区失业问题,支援西北地区建设,中央是持肯定态度的,但在实际运行中却面临“在经济上是不合算的,政治影响是不好的”。因此,1956年下半年起,跨省外调劳动力数量在持续减少并最终被终止。正如兰州市劳动局在报告中所提出的,如多次动员后仍有工人坚持返沪,各相关单位应做好欢送工作,“召开座谈会或欢送会,主动征求他们对工作的建议和批评,做到‘欢来喜去’”。
在此过程中,上海外调劳动力也强烈要求返回上海。例如,至1956年8—9月,根据原定合同,2—3月外调甘肃的上海劳动力工作期满,多数人表达了“返回上海或在建筑业以外另找工作”的强烈意愿,认为当前的工作环境艰苦、收入微薄且缺乏职业发展前景。虽然部分工地尝试动员上海劳动力继续参与建设,但响应者寥寥。例如,兰州某公司的上海劳动力“愿意继续工作仅占1.5%”,大多数上海劳动力坚持当日发工资次日就要离开。这种态势不断扩散,至11月,据上海市劳动局统计,当年调往西北地区的劳动力“因合同期满退回或私自回沪的为数更多,已有14000多名”。这种现象是前述工作实践与日常生活问题相互交织的结果,反映了当时政策执行中的实际困境与劳动者个人诉求的冲突,进一步凸显了跨省劳动力调配模式的局限性。主要有以下三个原因。
沪、甘双方均对此项工作不满意 前已反复提及,上海劳动力在甘肃劳动所得的经济收益不及预期。对此,部分上海工人甚至表示“宁可到上海吃粥,不愿在西北建筑”。而甘肃方面也存在类似观点。例如,兰州市劳动局在报告中指出,大多数上海劳动力难以承受建筑业的艰苦和劳动强度,“工作稳定性差”,“把他们调作壮工也是不适合的”。尽管甘肃省和兰州市都强调要“争取多留,能留的尽力留”,但诸如“提高工资待遇”“搬迁家属来兰,待遇要和东北工人一律看待”“不做建筑工,学机械技术”等要求,都是基层单位短期内难以实现的。例如,甘肃省建设局要求下属公司吸收400名上海工人当学徒,但“实际完成情况不足一半,市政公司甚至未吸纳任何一名上海工人”。这种供需错位不仅加剧了劳动力的流失,还影响了工程进度和质量,最终导致双方对跨省调配模式的信心动摇。
上海就业机会增加 1956年,根据中央部署,上海调整了工业建设布局,采取“充分利用上海工业潜力,合理发展上海工业生产”的方针。在此政策背景下,上海的工业建设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劳动力需求激增。据当年统计数据显示,“全市工厂企业新增了14万名新工人”。这一新的变化促使外调劳动力的家属和亲友频繁致信催促其返回。尽管上海明确指示“各企业单位不得随意接纳私自返沪的外调人员和农村人口”,但实际执行情况并不理想。许多劳动力在权衡利弊后,仍选择冒险回沪,寻求更稳定的就业机会和家庭团聚。这种个体选择与政策导向的背离,进一步加剧了劳动力调配的困境。
甘肃招收其他地区劳动力成本较低 至1956年8月,大量来自河北、安徽、河南以及甘肃周边农村的农民纷纷涌入兰州,产生大量劳动力资源,仅“井儿街每日涌入的劳动力高达三四百人”。因此,当地干部更倾向于招募上述劳动力,从而产生将上海劳动力排除在外的倾向。这是甘肃方面出于成本考虑的一种自然选择。同时,这些地区的劳动力对兰州本地环境的适应能力更强,且工资要求相对较低,进一步削弱了上海劳动力的竞争优势。面对这种局面,上海与甘肃之间的劳动力调配矛盾愈发凸显,双方在政策执行与现实需求间的平衡点上难以达成共识。
综上所述,将上海劳动力调入甘肃的尝试,原本的设想是既能够解决调出地“一批失业、无业人员的就业问题”,又能够及时供应调入地“国家建设所需的劳动力”。这也符合中央提出的将上海、天津多余人口有步骤地迁往新建工业城市的计划。然而,正如前文所述,这一设想并未实现。现实情况是,两地劳动力供需结构存在根本性错位。上海劳动力普遍缺乏重工业建设所需的专业技能,而甘肃当地又无法提供足够的技能培训资源。这种结构性矛盾导致上海劳动力既难以适应西北地区的工作环境,又无法获得预期的职业发展空间。加之生活习惯差异和思乡情绪的双重影响,最终使得这一远距离劳动力调配计划难以为继。截至1957年4月,大部分外调上海劳动力都返回了原籍,约有1200人(其中兰州773人)还留在甘肃。与此同时,甘肃也强调要更多使用本地劳动力,如兰州市劳动局就明确提出“壮工由本市及本省外县解决”。至此,上海外调劳动力至甘肃的历史基本告一段落。随着国家政策的根本性调整,跨省劳动力调配工作迎来了新的发展阶段。
余论
新中国成立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在此过程中,跨省区的劳动力调配成了重要尝试,其对于计划经济的实施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1955—1957年上海劳动力外调甘肃为研究案例,深入探讨了跨省劳动力调配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所遇到的种种挑战和问题。在此过程中,既有中央对地方政府探索的肯定,也反映出一些制度性难题,需要党和政府统筹解决。到1956年底,“一化三改”基本完成,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基本确立,统一的劳动工资计划管理制度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劳动力调配工作随之进入规范化阶段。
在此过程中,劳动力统一调配的标准和程序陆续出台,明确要求各地区必须严格遵循计划指标进行调配。例如,1957年4月4日,《国务院关于劳动力调剂工作中的几个问题的通知》提出了各企业、事业单位人员调剂的原则。其中,规定“建筑和交通运输部门的工程单位的长期工人,都由其主管部门平衡调剂。各部门间应加强合作,尽量避免远距离调动和相向调动”。4月10—23日,全国劳动力调配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既肯定了1956年“从沿海劳动力过剩的城市抽调6万多人支援内地”等举措有效保证了国家建设,同时也指出了其不足,强调应“加强劳动力平衡调剂工作”。国务院副总理李先念在会上指出:“劳动力南来北往的调动要基本停止”。对此,劳动部部长马文瑞在23日的报告中明确提出:“根据国务院今年四月四日关于劳动力调剂工作中的几个问题的通知的精神,和李先念副总理所指示的,为了坚决避免远距离调配,平衡调剂的原则实际上应该是:以地区为主,照顾产业的需要,力求就近进行平衡调剂”;“这样做既利于节约和便于解决工资福利问题,政治工作也好做一些,又可以避免发生许多因远距离调动而产生的副作用”。这标志着新中国劳动力调配政策发生重要转向,上海劳动力外调甘肃也在这一政策中走向终结。这一转向使得劳动力调配更加注重区域平衡,减少了跨区域调动的成本与矛盾。无论是上海外调劳动力进程的结束,还是随后全国性政策的调整,都表现出极为务实和灵活的一面。
上述政策的转向深刻影响了此后很长一段时间我国劳动力调配格局。各地开始建立以省为单位的劳动力“蓄水池”,通过省内调剂满足基建需求,既降低了管理成本,又减少了因文化、风俗习惯差异等带来的摩擦。历史证明,这种“在地化”的劳动力资源配置模式,更符合当时我国实际。与此同时,针对城市失业人员的就业问题,劳动部提出了动员城市失业人员参与农业生产。这一政策导向使得城市剩余劳动力向农村转移成为常态。这种城乡劳动力流动的特殊模式,既缓解了城市就业压力,又为农村建设注入了新鲜血液,更为后来的改革开放埋下了伏笔。
*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上海支援西北边疆社会主义建设资料的搜集、整理与研究(1950—1980年代)”(20CZS077)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刘彦文,历史学博士,副教授,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暨社会主义历史与文献研究院。
本文发表在《当代中国史研究》2025年第3期,注释从略,引用请参考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