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研究我国反腐倡廉历史,了解我国古代廉政文化,考察我国历史上反腐倡廉的成败得失,可以给人以深刻启迪,有利于我们运用历史智慧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指出,要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既强调了要以我国古代廉政文化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又指出了要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从而丰富和拓展了廉政文化的内涵,使廉洁文化具有强烈的时代气息。从文化来讲,“廉政文化”和“廉洁文化”的核心内容都是“廉”,但廉政文化针对的重点主要是掌握公权力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廉洁文化面向全社会,其关注重点更加全面。中国共产党人的“廉洁文化”体现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蕴含着对党员信仰信念的更高要求,而这也是拒腐防变的根本。可以说,我们倡导和弘扬廉政文化,就是要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洁社会氛围。
在我国历史上,曾被康熙赞誉为“天下廉吏第一”的于成龙,从担任广西罗城知县到官拜两江总督,以其卓著的政绩和廉洁的一生,深得百姓爱戴,其清廉有为的形象也为后人所记忆。罗城作为于成龙的初仕之地,是于成龙廉政文化的发源地,有着丰厚而弥足珍贵的廉政文化资源。如何挖掘好和整理研究好于成龙在罗城的廉政文化史料,总结提炼好于成龙罗城廉政文化的特点、启示与当代价值,是新时代党建工作者、文史工作者的担当作为,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要求的一个具体举措。
崇德教化是廉政文化建设的前提和基础
良好道德素养的养成和注重儒家教化的践行是于成龙廉政文化的第一大特点,这个特点启示我们崇德教化是廉政文化建设的前提和基础。
于成龙初仕罗城有着良好的道德素养。对道德的追求是传统儒家思想的核心,其中“德”字是《论语》《孟子》中的一个高频词,这在很大程度上凸显了儒家对道德的尊崇。儒家思想作为我国传统文化中的主流意识形态,是当时社会价值取向的核心。因此古人在施政牧民时十分注重儒家德治思想的贯彻,是否运用德治成为衡量地方治理好坏的重要判断尺度。于成龙作为传统儒家知识分子,对个人道德水平的提升也十分注意。他在求学之时就把务实为民作为终极目标,在罗城初仕中更体现出较高的道德标准。当时的罗城饱受兵燹摧残,百姓填沟壑,城郭化丘墟。一方面他谢绝亲朋好友的劝解,仍然坚持赴任。另一方面他在处理完公务之后席地“日夕坐卧读书”。于成龙在艰苦的环境下坚持办公读书,足见其极强的道德定力。这在于成龙写给友人的信中得到印证,他说自己在罗城“日食二餐,或日食一餐,读书堂上,坐睡堂上,毛头赤脚,无复长官体统。夜晚酒一壶,值钱四文,并无小菜,亦不用箸筷。读唐诗,写俚语……我无亏心事一点”。这则史料折射出于成龙初仕罗城具有生活俭朴、清心寡欲、问心无愧的道德定力。需要指出的是,于成龙提到自己“无亏心事一点”,在古代的官场体制中,真能做到无亏心事一点者寥寥无几,有关于成龙在罗城为官期间的史料,无疑凸显了他良好的道德素养。同时,于成龙在罗城的显著为治实绩,还表明为官一任要无愧于心,仅靠私德无亏是不够的,只有一县大小事务处理妥当,才能无愧于心,无愧于民。
在当前考察“以德为先”“政德”“德才兼备”等这些时代话题中,于成龙在罗城知县任上的良好道德素养为这些时代准则提供了丰富的注脚和历史支撑,是研究于成龙廉政文化的重要材料。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再次强调的“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其中的“不想腐”的实现就离不开对个体实施思想教育以提高个体的人格品质、道德水平。具体到廉政文化建设层面就是要大力推行廉政文化教育,促使广大受教育者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最终做到“不想腐”。这在于成龙的成长历程中也体现得淋漓尽致。
于成龙初仕罗城注重践行儒家教化。《论语·颜渊》:“子贡问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三者何先?’曰:‘去兵。’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二者何先?’曰:‘去食。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在孔子看来,使民众具备诚信的道德品质同足食、足兵一起,是治理好国家必须遵循的三大基本准则。为此,是否重视教化也成为一个地方官员为政重要的价值判断。诚如孟子所说“善政不如善教之得民也”。于成龙秉承儒家士大夫价值理念,修身齐家,并认为这是治理天下的前提条件。治天下当以廉洁为务,而要使廉洁的理念深入人心则必须通过家规家训规范自己身边的族人。只有自己做到表率,影响到族人,再进一步推己及人,才能形成一整套完整的价值和行为规范来教化民众。
于成龙早在初仕罗城时,就采取两大举措加强对罗城民众的教化。第一,开设学馆教化民众。在罗城知县任上,他针对当地瑶、壮等少数民族不识汉字、不知朝廷礼法、不通儒家大义的现状,积极开设学馆,根据朝廷典章制度和当地实际情况简化出一套礼仪制度,把儒家文化传播到罗城各地,普及到民众中,初步改善了当地文化落后、知识匮乏的状况,以儒家思想教化民众,统一了百姓思想,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儒家道德观念的传播普及也促使廉政观念进一步在官吏群体和民众中间得到认同,促进了廉政文化的形成。第二,移风易俗教化民众。他在《严禁赌博谕》中指出:“四民之中,各有本业,咸宜安分以保身家。乃有奸猾之徒,希图厚利,开设赌场。贪痴之辈,堕入局中,相聚赌博,昼夜不息。开场之家,独得其利。赢者百无一二,输者比比皆是,以致赀财荡尽,田房准折一空。栖止无所,谋生无策。或情急自尽,或身为乞丐,或自卖旗下,或将妻女子媳卖为奴婢,终身沦落,或为盗贼,致被擒获,身罹重辟……当聚赌之时,还有互相争竞被人殴死者。”可见赌博危害极大,这种对金钱利益的投机,如果存在于官场,无疑是滋生腐败的温床,而在民间也是有百害而无一利。因此为推行教化,于成龙严禁赌博。对赌博者,一并按律治罪,对举报赌博并查实者,予以奖励,从而杜绝赌博这种歪风邪气,使民风复归淳朴。
此外他还在《驱逐流娼檄》中针对娼妓申明禁令,又在《劝民节俭歌》《忍字歌》等歌谣中提倡节俭、忍耐等道德价值,敦促官员,教化百姓。尽管这些措施不全是其于罗城知县任上的举措,但从其为官的经历来看,于成龙几十年如一日,秉承儒家道德准则,并以身作则教化民众,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如果纯粹以行政手段强制执行,确实能在短期内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却不能治本。只有在大力推行廉政教育、道德教育结合具体制度建设、大力惩处贪腐,才能真正做到标本兼治。而思想教育、廉政教育则是推进廉政文化的基本前提。
担当作为是廉政文化建设的应有之义
于成龙不仅一直以清廉的形象为后人所记忆,而且作为于成龙初仕地罗成的政绩还为他带来了“卓异”的赞许,体现出他为官的显著治理效果,展示出了其县域治理实绩的时代价值。因此,担当作为是于成龙廉政文化的第二大特点,这个特点启示我们担当作为是廉政文化建设的应有之义。
清廉而政绩优异是古代廉吏的标准。从“廉”字的形声看,廉字从“广”,“兼”声,本义当与建筑物相关。《仪礼·乡饮礼》“设席于堂廉东上”。郑玄注:“侧边曰廉”。由于为侧屋,有棱角,进而引申出品行端方、有气节的含义。“廉”字还有从兼得声,则字可与兼相通。《韩非子·五蠹》即有“而信廉爱之说”,可见“廉”字有“兼有数项”之意。从中可见古人对“廉”字造字用字的良苦用心。同时,早在《周礼·吏治》里就对古代官员的道德底线提出“六廉”的要求。《周礼·天官·小宰》:“以听官府之六计,弊群吏之治:一曰廉善,二曰廉能,三曰廉敬,四曰廉正,五曰廉法,六曰廉辨。”其中“廉善”的意思是清廉而政绩优异;“廉能”则意为清廉能干,亦即有才能,肯下功夫。这表明,“廉”兼有数项意义在内,至少除了品行端方之外,在治理等层面还要有所作为。因此,官吏如果只是洁身自好,无所事事,尽管一钱不取,两袖清风,那也达不到廉吏的标准。
“天下廉吏第一”的于成龙具有廉吏担当作为的思想品德,也具有作为传统儒家知识分子的道德操守,在求学之时就素有务实为民的问学态度,为他之后仕途功名打下了良好的根基。他曾给友人写信谈到自己“数年来,一举一动,原非为功名富贵计”,他这种“为官不为富贵利禄”心态,在为官的动机上就显得与众不同。这是廉吏需要具备的基本道德操守。当时,罗城局势十分不稳。据史料记载于成龙的前任知县许鸿儒“随征战四载,缘兵燹城荒,土司叛乱,桂林又屡为伪党窃据,罗城孤立无援,城陷不屈,骂贼而死”。等到于成龙到任时,罗城百姓或逃或死,城郭化为丘墟,堂堂知县连个办公地点都没有,可见当时罗城遭受战火摧残的惨烈情形。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当时罗城这个边地“地瘠民贫,田土荒芜,衙舍倾倒,无夫无役”,可以说,治理难题一直存在,即使不遭受战火的摧残,一般官吏面对这种情况也毫无头绪,何况劫后余生的穷县。于成龙就是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下,展开了他的为官生涯。特别是他在来罗城之前,就已经从友人处得知罗城的相关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他还能坚持“典田卖屋”,带着五个仆人前往广西,到罗城时仅一个人坚持留下来陪伴于成龙,在如此艰苦条件下于成龙依然坚持己任,这无疑是于成龙作为著名廉吏的一个人格闪光点。
于成龙有着廉吏担当作为的显著实绩。考察诸种文献,可以发现于成龙在县域治理层面的独特之处。第一,面对少数民族居民,他采取多种方法让他们产生文化认同感去教化地方。如他强调“或以崇文教,或以敦祈报,或以恤幽魂,皆有祭享一定之期”,以形成共同的价值观认同而增强凝聚力。这是当前党和国家提倡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深厚历史文化底蕴。第二,于成龙有很强的民本思想,在他看来,甚至连朝廷眼中的盗贼匪徒都是人民,不应该武断地采取镇压的方式粗暴对待。因为在这里,于成龙站在民众一面指出老百姓沦为盗贼是朝廷有关部门的责任,任何老百姓都不会愿意当盗贼,所以应该让他们能够安居乐业,这样盗贼自然就消亡了。第三,发展生产、革除弊政,使民众安家乐业。于成龙在经济上提出“疏盐引”“垦荒田”,使得老百姓能够从事一定的商品经济活动,贩卖食盐,开垦荒地获取粮食。同时强调在赋税上予以改革,不加重百姓负担。总之,以上于成龙罗城为政的治理举措,在今天对于实施县域良性治理仍有参考价值。
立规明矩是廉政文化建设的根本保障
要推行廉政文化,使廉政文化成为政府行政的根本指导,廉政教育只是第一步,如果没有制度约束,一个廉洁高效的政府是很难出现并运转的。正是这样,于成龙为政很注重立规明矩,通过颁布政令,完善制度对具体的行政事务作出指导和规范,同时与教化民众形成互补,最终推进廉政文化的深入。可以说,立规明矩是于成龙廉政文化的第三大特点,这个特点启示我们廉政文化建设须有法律和制度保障。
于成龙在为官实践中比较注重礼治。儒家政治思想倾向于以礼治形成社会统一的风俗习惯、思想意识,从而促成社会共识的形成,维系社会稳定。纵观于成龙的为官经历,他多次提倡兴复礼典,制订祭祀仪式。如在罗城知县任上,面对残破的局面,他在努力恢复生产,打击盗贼的同时,还专门根据中央王朝的祭祀大典设置了一套典礼,让当地老百姓认识朝廷礼仪,从而形成强大的政治向心力,罗城的局势很快得到稳定,于成龙在罗城的任职经历也为他带来了“卓异”的盛誉。有了罗城的经验,他在后来的地方官任职内均大力提倡礼治,兴修礼典。于成龙明确提到了他曾经考察过的山西和广西的礼典的不同,强调要结合当地实际需求颁定大礼,维系人心。这一思想境界对当前的廉政文化建设也具有借鉴意义,全面从严治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也应该形成长效机制,制度化常态化,从而将廉政文化建设推向纵深。
于成龙在为官实践中还重视廉政制度建设。于成龙在廉政制度方面最为显著的举措就是制定了一系列关于盐引、火耗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直接打击和防治了贪腐行为。在盐引方面,清代广西的盐政问题一直比较严重,早在金光祖担任广西布政使的时候,便对全省的盐政弊端看得十分清楚,升任广西巡抚后,便积极与户部协商减少国家对盐引的持有量,从而减少了各级官府和百姓的负担。于成龙在任罗城知县后,在《条陈引盐利弊议》中对罗城乃至广西的盐政弊端进行了全面的分析。据《罗城县志》记载,罗城“原无盐税,因粤东盐课缺额,贻累广西各州县均派盐引,罗城竟派盐七百包,吏民竟惊惶无措”。为了完成上级规定的盐课任务,“不得不赊借于有盐之处,以救考成之急”。而广西本地的一些盐商趁机与官府勾结刻意提高盐价,造成了更加严重的后果。于成龙认为官商勾结是导致盐价不断抬高的重要原因之一,为此他有针对性地制定了新的办法条例,提出了具体的措施,对罗城盐政产生了重要影响。第一,以市场调节盐价,使盐价趋于平缓,于是“民穷稍甦,流商喜于疏销有利,而来之必广;穷民一旦得食贱盐,而销之必多”,这样一来百姓可以得到平价食盐,官员们也完成了销售食盐的任务。第二,简化盐引审批手续流程,打破官府管制、商业贸易中的地域限制。第三,破除私盐禁忌,减少对私盐的管控。特别是简化食盐的流通环节,减少了其中的贪腐行为的发生。
在革除火耗等方面,他制定颁布了关于火耗方面的条例制度。“火耗”就是古代官府对所征收赋税因在运输过程中产生部分消耗,额外再征收一部分钱粮,并成为贪官污吏进行贪腐行为的主要伎俩。在于成龙任罗城知县前,罗城的火耗比其他地方有过之而无不及。不仅有火耗,还有所谓的大耗,“大耗”就是官府在征收粮赋时加大储运过程中的预计损耗率。有的公开让老百姓多交,叫作“明加”;有的在度量衡上加码,叫作“暗加”。为此,于成龙通过整顿吏治,严格制定规章制度革除“两耗”,这些制度的制定既有利于兴利除弊,又在廉政建设上取得实际效果,因此罗城百姓在得知革除“两耗”后,无不欢心缴纳税赋。有了罗城革除火耗的经历,于成龙后来在直隶巡抚任上就有了更为成熟的禁止“火耗”措施。他在直隶巡抚任上颁布了《严禁火耗谕》,规定地方官员不得肆意随便加征火耗。值得注意的是,于成龙一方面设规明矩,三令五申以制度约束官员,一方面以道德来约束官员,对他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分析“火耗”给百姓带来的坏处,将思想教育与制度建设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取得了明显成效。
于成龙这种既注重思想道德教育,又注重以具体的规章制度来约束官吏和民众,保障教化的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这在封建社会是尤其难得的。从于成龙的显著政绩可以看出制度建设是廉政文化建设的根本保障,在新时代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必须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法令法规并严格执行,如此才能进一步推进反腐工作产生更大成效。
于成龙罗城廉政文化的当代价值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着深邃的国家治理、治吏官事的思想理念,有丰富的礼法相依、重德崇礼、修身正心的历史文化智慧,将国家、社会、家族和个人连成一个密不可分的整体,奠定了修齐治平的道德理想和行为准则。同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也蕴含着丰富的廉洁文化基因。于成龙成长于社会动荡的明末清初时期,自小认真学习传统历史文化,广泛研读了儒、墨、道、佛等各派学说,逐渐形成了一套具有自身特点的廉政思想:推崇爱民廉政,恪守公道法纪。我们学习研究于成龙治理罗城的廉政文化史,就是要从中汲取现代营养。
正确对待财富是廉洁自律的第一关。他曾在罗城、合州等当时最艰苦的地方任基层官员,也曾在直隶、两江等当时最繁华富庶的地方做“封疆大吏”,但刻苦廉洁的生活作风始终如一。在罗城,他蓬头赤脚或布衣草鞋,把自己融入当地民众之中。个人生活是“日食一餐或两餐”,“夜晚酒一壶,值钱四文,并无小菜,也不用箸筷”。他离开广西罗城远赴四川合州(今重庆合川区)任知州,窘迫到没有赴任的路费。后来又先后任直隶巡抚和两江总督,他虽居封疆之位却依然是“布衣蔬食”。在直隶“屑糠杂米为粥,与同仆共吃”;在江南“侑以青菜,终年不知肉味”,因之被江南民众称呼为“于青菜”。于成龙宦海20余年,从南到北,只身天涯,不带家眷,与结发妻阔别20年后才得一见。他过世后居室中只看到“冷落菜羹”“故衣破靴”。于成龙的清操苦节享誉当时,对端正当地社会风气,尤其是约束社会上层的奢靡之风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新时代共产党人树立正确的财富观,就要守好清廉关,这是廉洁自律的第一关,在思想和灵魂深处恪守老老实实做人、清清白白为官的道德信念。
以清廉塑造高尚的品德。清正廉洁从根本上讲是一种道德觉悟、道德情操、道德准则。于成龙为官二十余载,始终保持了廉洁品质,终身将清廉作为高尚的品德来塑造,实实在在不“矫伪”,不做表面文章,是“本于至诚”、发自内心的“廉吏”。据记载,于成龙去世后,南京的普通百姓十分悲痛,“士民男女无少长,皆巷哭罢市。持香楮至者日数万人。下至莱庸负贩,色目、番僧也伏地哭”。康熙皇帝亲为撰写碑文,老百姓的口碑和朝廷的认可,是对他廉洁刻苦一生的最高表彰。康熙在写给于成龙的碑文里盛赞其品德“朴直”,做官“忠勤”,“廉洁”是其一生最大的优点,而且能够“坚守夙操,无间初终”,更是“本于至诚”的廉吏。一个古代的官员把清白名声作为最好财富留给了家庭、社会和历史。那作为新时代的党员干部身后应留下什么?我们应该留下两样宝贵的东西:在物质层面,就是干实事,出实绩,干出有益当下惠及后人的事来;在精神层面,就是要培养出良好的作风和高尚的精神,为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凝聚磅礴的精神力量。我们有这两样东西留下来,就无愧于新时代共产党人这个光荣称号。
以清明锤炼敢于担当的政治品格。《周礼·天官》中的“廉能”就是指遇事能够明察,有解决困难的能力,故有“廉明”一说。一些官员能做到不贪不腐,显得清廉,但却疏于职事、怠政懒政,因而不能称之为“清官”。于成龙44岁首次入仕,到遥远的边荒之地广西罗城为知县。他怀着“此行绝不以温饱为志,誓勿昧天理良心”的抱负,治理罗城。当时的罗城县纳入清朝统治不到两年,加之饱经贫穷和战乱之苦,生产生活条件异常艰苦,以至于前两任知县,一个被叛乱者残忍杀害,一个在绝望和恐惧中挂印而去。于成龙就是在这样的困境中,迎难而振兴罗城,迈开仕宦生涯第一步的。为官者还要有解决问题的能力。于成龙的前期官宦生涯是在贫困地区度过的。比如,他初仕所在的罗城,不仅经济萧条、遍地荒草,城内只有居民六家,茅屋数间,县衙也只是三间破茅房,而且城外的匪寇不时侵扰滋事。他到任不久,便以雷霆之势推出“保境安民,打击强盗土匪”“革除弊政,减轻农民负担”“劝教兴学,推行移风易俗”等系列重大举措,短短的几年间就使得罗城呈现出了有活力的新气象。他赴任的合州虽有三属县,但因战乱的影响,当时的合州加上3个属县,合计人口只有100余户。如何召集流民以恢复生产、发展经济成为治理合州的当务之急。于成龙刚到任后以招抚百姓为急务,首先革除宿弊,严禁官吏勒索百姓;其次推行对无主的房屋田产“凡一插占即为己业,后亦不得争论”的政策;再次亲自为新附居民区划田亩、分配牛只籽种。由于措施得当,不到二年,使合州迅速出现了流民集聚、安居乐业的新局面。于成龙为官清明的实例警醒我们党员干部,除了要有“为民”的态度之外,还要有超强的能力和解决问题的方法。必须指出的是,敢于担当,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党员干部的明确要求,也是共产党人应有的政治品格。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事业,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全党必须准备付出更为艰巨、更为艰苦的努力。这就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敢担当有作为,要做起而行之的行动者,争当攻坚克难的奋斗者。
以清正涵养正直、正气、刚正的品格。于成龙在为官生涯中,无论官职大小,面对何事何人,只要是符民意、顺民心、关切民生利益的事,都敢于直面突出矛盾,敢于触及难点,敢为别人所不愿为不敢为,做到实心实意、立说立行,心无羁绊、全力以赴。比如,在罗城担任知县时,针对杀掠成风的社会治安问题,敢于动真碰硬,大刀阔斧地推出打击强盗土匪整顿治安、革新吏治减轻群众负担等有力举措,特别是甘冒触犯清廷法令“未奉命而专征”为不赦之罪的后果,组织乡民练兵并征讨到罗城杀掠的邻县豪强,使其退还掳走的丁口耕牛,保证再不犯界。在担任福建按察使期间,他不畏权贵重审“通海”罪案。当时清政府对台湾抗清势力实行了严格的“海禁”政策,对众多迫于生计下海的渔民以“通海”罪问斩。于成龙在查阅已核准的案卷时,发现“通海”罪每案中殃及众多无辜者,不畏权贵阻力坚持重审。正是他面对王公将军们的据理力争,使得上千百姓免遭杀戮而获释,贫困者还发给路费。于成龙为官清正的实例警醒我们党员干部,面对大是大非要敢于亮剑,面对矛盾冲突要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困难要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要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要敢于坚决斗争。
经验既是对历史实践的科学总结,也是新时代继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坚强基石。面向新的一百年,我们党必须充分运用这些宝贵的经验,建设海晏河清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作者: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于成龙廉政文化研究课题组(课题组组长:何成学,副组长:尹红英,成员:张弓、刘绍卫、王继高、林庆才、银兰娟;执笔人:何成学、张弓、尹红英、刘绍卫)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