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社会权利的发展,以福利供给作为保障。福利供给与社会权利具有高度一致性。在福利供给中所呈现出的去商品化和分层化的程度,可以测量出社会权利发展的水平。财政政策的实施和发展变化,反映出政府责任和福利供给主体的变化。受教育权是典型的公民社会权利。回顾中国农村义务教育各阶段的福利供给水平与财政体制的特征,可以考察出儿童受教育权的发育程度和保障水平。具体表现为享受教育权的主体覆盖范围由部分覆盖发展为较全面覆盖;教育质量实现了从低质量向较高质量的提升;享受教育的资格,由基于户籍、地域逐步转向基于公民身份;福利供给方实现了由个体、村集体向乡财政、县财政、公共财政的转变,呈现出公立化的发展方向。总之,农村儿童受教育权的去商品化程度经历了由高向低、再向高的发展过程,在分层化上表现为从较高的社会结构分化发展为逐步的公平。
全文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