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亚可能会向制度化的经济合作方向发展 □Soren Dosenrode
欧盟是一种共同体模式,对东亚而言,这一模式或许有些经验教训值得借鉴。但要清楚一点,在长达数百年的时间里,欧洲内部一直纠缠于各种“内战”,尤其是德法的长期对立,其严重程度甚至导致了两次世界大战。如今,使用武力来解决争端的可能性在欧洲极小。这是欧洲最大的成功! 但不要忘记,欧盟始于很小的合作项目。欧盟的发展可以追溯到1950年,当时法国外长舒曼(Robert Schuman)建议建立一个煤钢共同体。其短期目标是阻止另一场(西)德国与法国之间的战争,长期目标是创建一个联盟。六个国家加入了这个共同体(法国、德国、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虽然舒曼原本期望的是一个超国家的模式,在该模式里,共同体有高于国家政府的权力,但接下来25年的发展却进入了一个更传统的“国家间讨价还价的模式”。1987年通过了所谓的“单一欧洲法案”(Single European Act),这使得超国家的模式回到了一个受限制的欧洲共同体形式。这表明少数国家再也不能阻止共同体的发展。但是传统的政府间决策模式,即国家间相互讨价还价的模式依然在很多领域存在,而且还存在很多决策程序,这使得情况更加复杂。总而言之,欧盟的发展是一个长时间的过程。而且,组成欧盟的单位体间有着同样的文化,以及类似的政治体制。 当今的东亚,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在该地区的很多国家正蒸蒸日上,其发展非常值得赞许。但是,并不能因此否定另外一些客观事实,不是所有国家都在腾飞,贫穷还是一个比较普遍的问题。我们看到,中国比该地区其他国家大得多,但我们也不能忽视,很多旧的冲突尚待解决,相互间还存在着猜疑。 所以,我认为东亚更可能会向较紧密的,或许会是制度化的经济合作方向发展,而不是成为一个“东亚合众国”(United States of East Asia),因为相互间的差异实在太大。但是密切的经济合作、自由贸易等的好处也是显而易见的。欧盟刚开始时就是从贸易开始,贸易是一个功能性的合作,由此发展至政治合作。贸易合作使参与者都受益,并且创造了相互信任,而这可能是进一步合作的平台。 即使是经济一体化的过程,也是一个逐渐发展的过程,而且该发展过程未必是一个必然的趋势。经济一体化的过程,往往始于对某一具体问题的合作,然后可能会渐渐发展成一个超国家的组织。在过去几十年间,亚洲各国间在经济领域有着较好的合作,中国也更多地参与到这一合作中。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与东盟的接触与合作更加密切了。如今,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正式实施使其经济合作被制度化了,它仅是一个开端。接下去一步可能是“消费者联盟”,成员国延伸自由贸易协定,协调各国的对外贸易政策,并对来自非成员国家的商品设置统一关税等。再之后可能会出现“共同市场”,当各成员国开始考虑形成一个“经济联盟”时,他们或许会对各国间的重要政策加以考虑,以图获得充分的经济收益,这可能会催生一个超国家的制度,来规范货币、财政政策、劳动市场,以及区域房展、交通和工业政策,这需要制度上的保障以确保各参与国都遵守这些规则。 当然,在整个区域一体化的过程中,个体成员国依然独立决定本国的对外与防务政策,它并没有因为加入区域共同体而放弃主权,而只是转交部分主权。当一体化发展到最后一个阶段——“完全一体化”,所有国家将自愿放弃主权给一个在经济和政治方面都强有力的国际行为体,以获得更大的收益。 但是,以上所有的过程都不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水到渠成的过程,在中间任何一个阶段都可能停止甚至倒退。因此,中国—东盟自贸区可能是更高阶段一体化的开端,但这不是一个必然发展的过程,其间会出现很多困难与挑战。例如,参与国可能会满足于已取得的成就而停止不前;由于中国的规模太大,这可能引起其他国家如新加坡的担忧,它担心在一体化的过程中被中国给“消化”(在这方面,中国在开展地区外交时必须非常小心)。 在接下来十年间,观察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发展会是一件令人期待的事情。它会一直停留在现阶段,抑或向更密切的合作阶段发展,时间会给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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