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笔者之所以用如此篇幅介绍研究者的各种观点,其根本目的就是希望对这些看法进行梳理,并在此基础上尽可能做出较为合理的判断。
(一)在中苏两国两党的交往中,苏联所表现出的“大国主义、大党主义”作风的确存在。1989年5月,中苏关系实现正常化期间,邓小平在总结中苏关系破裂的经验教训、与到访的苏共中央总书记戈尔巴乔夫会谈时就曾明确指出:两国的关系恶化“不只是意识形态争论的那些问题,这方面现在我们也不认为自己当时说得都是对的。真正的实质问题是不平等,中国人感到屈辱。”[29],但苏联的“大国主义、大党主义”作风就真能导致两国关系的破裂么?苏联的“大国主义、大党主义”,在中苏两国两党的交往中确有其具体的表现。但苏联的“大国主义、大党主义”应该说在某种程更是中方的一种心理感受。这不仅有中苏双方思维方式与行为模式的不同,更有中俄两个民族在文化上的差异。中苏论战期间,当中方以苏联的“大国沙文主义”对其进行指责批判时,苏方却以中国的“大汉族主义”对中国进行还击。应当说,苏联的“大国主义、大党主义”作风确实在中苏分歧、分裂中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是影响中苏关系从分歧到破裂的一个重要因素,但将其认定为是中苏关系破裂的“最主要的原因”,无论从哪个方面而言,离接近客观事实都具有相当的差距,甚至带有某些“论战”的色彩。
(二)事实证明,中苏两党在意识形态上的分歧,不仅存在于中国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苏两国结盟的友好时期,更不要说是在中苏关系恶化的情况下。许多研究者都承认这样一个基本的事实,那就是在1956年苏共二十大以后,中苏在意识形态方面已经出现了分歧,或并非原则性的分歧。相反,这些分歧非但没有导致中苏关系的破裂,而且还促使了中苏之间的密切合作。当然,这里有中苏双方共同利益的需求,同时更证明了意识形态分歧并不是导致两国关系恶化、直至破裂的根本理由。从逻辑上讲,没有分歧当然不会有分裂。相反,有了分歧同样也未必就会分裂。因此,从这个角度而言,刻意强调“意识形态分歧”是中苏关系破裂的最重要因素,显然不符合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
(三)“领袖因素”在中苏关系破裂中的确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但绝非像有些学者认为的那样,“毛泽东与赫鲁晓夫在国际国内利益上的冲突和背离以及两人政治品质和性格上形同差异,导致中苏关系恶化。”即便说毛泽东与赫鲁晓夫在各自国内还有什么个人在政治上的私利,但他们在国际上所代表的则完全是国家和民族的利益。况且,仅凭两位领袖政治品质和性格上的差异,就断定会导致中苏关系的恶化与破裂,不仅说明这些论述中所使用的材料具有感情化色彩,而得出的结论更具情绪化,所坚持的并不是唯物史观。
(四)从中苏同盟的内在逻辑、苏联模式等角度研究中苏关系破裂原因的方法是值得肯定的。但在我们承认社会主义阵营同盟关系中存在某些固有的结构性弊病的同时无法否认矛盾的对立与统一原理。如果说社会主义阵营中国家的结盟,其结构存在弊病,那么帝国主义阵营中国家结盟的结构难道就不存在问题?他们之间的关系为何并未破裂?因此,仅从结盟的内在逻辑来断定中苏同盟必然破裂显然同样不符合逻辑。在笔者看来,最有可能接近历史事实真相的只有中苏之间的国家利益冲突。因篇幅所限,笔者在本文中不可能详细论证“国家利益冲突”是导致中苏关系破裂的最主要原因。但要强调的是,中苏之间国家利益冲突的核心问题是中苏双方在国家政治利益上的冲突。而在出现分歧、发生冲突的情况下,赫鲁晓夫以及苏方所采取的撤走专家、撕毁合同,对所中国采取高压的政策,不仅没有化解双方的矛盾,反而导致两国关系更加恶化。这里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中苏关系破裂的时间问题。笔者认为,按一般意义上的理解,在苏联专家从中国撤离后,虽然中苏两国两党仍然保持着既有的联系,但事实上两国关系已经破裂。至于真正的论战,实际上已经是发生在两国关系破裂以后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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