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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年英国撤销驻中国台湾淡水“领事馆”始末
发布时间: 2021-12-12    作者:宋良 张超    来源:国史网 2021-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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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英国在承认新中国的同时,保留驻台湾淡水“领事馆”作为在台湾地区的“立足点”。“领事馆”的战略地位及影响力随着东西方冷战格局的变化而不断变化。20世纪60年代,为缓和英中关系,英国曾两次考虑撤馆,但在冷战背景下因弊大于利而未予实施。随着70年代中美关系由对抗转向缓和、中国恢复在联合国合法席位,英国对华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决定撤馆以推动英中全面建交。撤馆的决策过程因英国试图兼顾英美同盟关系而坎坷曲折,执行阶段相对顺利。总体而言,此次撤馆是英国政府一次现实主义外交实践,同时体现出英美同盟关系的复杂性。

  关键词:“领事馆” 英国对华政策 现实主义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英国秉持对华“保持立足点”的政策传统,保留了其驻中国台湾淡水“领事馆”(以下简称“领事馆”)。20世纪50年代,朝鲜战争、台海危机等事件导致亚洲冷战加剧,“领事馆”的战略地位迅速提升。这一转变不仅推动了英国与台湾地区贸易关系的发展,还受到相关方面及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因此,当1972年英国决定以撤销“领事馆”来推动英中升格大使级外交关系时,不仅要顾及本国及台湾当局的反应,还需考虑中国大陆、美国等多方面因素,牵一发而动全身。

  海外学者关于1949—1972年间英国对华政策的系统性研究始于20世纪60年代,国内学者则起步于改革开放之后,随着多国多边档案文献的解密和中英关系的发展而取得丰硕的研究成果。相关论著主要围绕1950年承认新中国、1954年建立代办级外交关系、1972年全面建交这三个历史节点展开。以英国与台湾地区关系为研究对象的成果亦不断涌现,既有关于英国对台政策的宏观探讨,也有围绕特定问题而展开的具体研究。已有学者注意到五六十年代“领事馆”的特殊地位及其在对华决策过程中的作用,但对于70年代撤销“领事馆”的专题讨论仍相对薄弱。本文拟利用已解密的英国档案、中国档案及其他相关资料,围绕1972年英国撤销“领事馆”一事,分析其撤馆的背景、决策、执行及影响,尝试揭示冷战背景下英国的现实主义外交传统以及英美同盟关系的复杂性。

一、撤馆的背景

  1948年底,英国政府确立了“保持立足点”的对华政策,与即将取得解放战争胜利的中国共产党保持事实上的接触,随后于1950年1月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同时撤销了对国民党政府的承认,但“仍然在台湾保留着领事馆,继续执行着传统的分而治之的政策”。如此一来,英国虽看似在国共之间做出了政治选择,但在实际操作中则同时在大陆和台湾地区成功设置了“立足点”。

  (一)20世纪50年代“领事馆”战略地位的提升

  英国政府的策略受到中国大陆和台湾当局的共同抵制,“领事馆”在20世纪50年代初的生存处境十分尴尬。台湾全岛产生了强烈的抗英情绪。1950年1月8日,3名国民党士兵闯入“领事馆”,要求降下“领事”旗帜。岛内出现了游行示威、涂写标语、威胁英国官员、切断电话线、向“领事馆”扔石头等行为。与此同时,中国政府坚决反对英国政府的两面派做法,要求英国政府与蒋介石集团断绝一切往来。2月8日,毛泽东在访问苏联期间致刘少奇的电报中就中英建立外交关系上应解决的先决问题指出:“最重要者为英国与蒋介石反动派残余的关系问题”。由于英国“事实上一再表现对中国国民党反动派残余集团并未完全断绝关系”,“领事馆”的存在成为中英建交谈判中的障碍之一。

  朝鲜战争爆发后,英国政府在对华政策上存在两种意见:一种意见得到英国外交与联邦事务部的支持,强调以中国为政策制定的出发点,重视双方的金融贸易等联系。英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做法,即为这一观点的具体体现。另一种意见由原印度事务部和殖民地部所提议。他们从东南亚及印度的角度出发,将联合反共视为英国的首要任务,强调对华政策需服从反共意识形态的战略需要。随着中国做出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决定,后者的观点逐步得到英国政府的重视,英国对华政策中的反共因素迅速增加,英中建交谈判随之搁浅。英国与台湾当局的关系开始缓和。

  自此,“领事馆”的战略地位得到提升,其规模和影响力逐渐扩大。1953年,“领事馆”在台北增设了一个办公室,由副领事负责日常运行。馆内英国籍工作人员总数增加到7人,其中包括1名海军联络官。在“领事馆”的推动下,英国与台湾地区的人员交流及贸易往来颇为密切。英国外交部承认,1957年英国访问台湾地区的人数超过过去6年的总和。根据台湾当局相关部门总结,“自四十六年(1957年)以来,英国国会议员、学者及社会名流来台湾访问者将近二十人……英方现在淡水设有‘领事馆’,从事联络工作”。同时,“领事馆”还于1957年10月在英国贸易部主办的期刊上发表了名为《英国可向台湾地区提供资本及设备》的文章,表示英国政府愿为本国商人就对台贸易问题答疑解惑。12月,“领事”富兰克林离任之前,台湾“省政府主席”周至柔专设家宴为其送行,感谢其为“领事馆”所做的贡献,承诺将发挥个人影响力来保护英国在台利益。

  “领事馆”的频繁活动及英国与台湾当局关系的迅速升温,均引起了中国政府的警觉。1958年2月10日,周恩来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讲话中强调:“最近,英国政府同蒋介石集团的勾搭更有了显著的增加。中国是愿意同英国改善关系的,但是绝不会默认或者容忍英国追随美国制造‘两个中国’。如果英国不改变它对待中国的两面态度,中英关系将不可避免地受到不利的影响。”2月28日,在中国外交部的指示下,中国驻伦敦代办宦乡特别就“领事馆”的行为质问英国外交大臣塞尔文·劳埃德:“按照你们国际法规定,领事不是外交官,但英驻台领事在贸易部官方刊物上却著文正式要求发展英台贸易关系……难道这符合英国不承认台湾的说法吗?”这表明中国政府对英国的行为已无法容忍,在外交场合予以当面回击。

  20世纪50年代,随着全球冷战局势的升级,英国对华政策中的反共因素持续增加,客观上为“领事馆”提供了一定的生存空间。“领事馆”逐渐发展为英国与台湾地区进行沟通的桥梁,不仅受到英国政府与台湾当局的重视,也引起了中国政府的关注与警惕。

  (二)20世纪60年代英国两度考虑撤馆

  进入20世纪60年代,在全球冷战趋于稳定、逐渐呈现有限缓和的背景下,英国考虑到中国的实力及香港因素,希望进一步推动英中关系的发展。1960年,英国派陆军元帅蒙哥马利访华,试探中国的态度。毛泽东表示:英国政府“只要改善一点态度,我们就可以同你们建立正式外交关系,互派大使”。“你们为什么不稍稍改善一点你们的态度呢?”“基本事情你们已经做了。只剩下个别问题,这就是:一、联合国讨论蒋介石代表权问题的时候,同美国站在一起;二、在台湾你们还有领事;三、你们的政府比较亲台湾而对中国疏远,有很多蒋介石的人从台湾到伦敦,受到你们外交部的接待”。鉴于这一明确表态,在中英关系经历波折时,英国曾将撤销“领事馆”视为缓和双边关系的外交筹码。

  20世纪60年代前期,英国对华政策中的反共因素仍十分明显,导致中英关系停滞不前。1961年12月,为了阻止新中国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权利,美国操纵联合国大会“通过了美国及其追随者的五国提案,把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合法权利这个纯属程序性的问题,规定为需经大会三分之二多数通过的所谓‘重要问题’”。英国不仅支持上述提案,还在中印边界冲突中维护印度、敌视中国,在越南战争问题上力主遏制共产主义。如此种种,让中英双方离建交目标渐行渐远。1963年10月,周恩来在与法国前总理埃德加·富尔讨论中法建交问题时直言:“英、荷一方面承认新中国,一方面又在联合国支持蒋介石集团,这使双方都不大愉快。与其如此,不如等待”。对于英国政府左右逢源、摇摆不定的做法,中国政府决定搁置建交进程。

  迫于中方的外交压力,英国外交部曾于1963年底初步考虑撤销“领事馆”。然而,这一想法刚一提出就被否决,原因主要有以下四点:一是远东局势并不稳定,英国不愿增加敏感因素;二是撤馆本身无法从根本上改善英中关系;三是如果台湾地区获得“独立”,那么“领事馆”就会产生价值,这相当于一种政治投资;四是英国和英联邦国家在台湾地区有着相当规模的贸易、船运和航空往来,仅凭这一点就足以成为保留“领事馆”的理由。这表明,英国不愿仅仅为了减少与中国的外交摩擦而放弃日益重要的“领事馆”。

  1964年4月《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生效之后,英方尝试在法理层面自圆其说。英国外交部声称:“领事馆”只有英国女王颁发的委任证书,没有台湾当局颁发的领事证书。这一做法虽然特殊,但“符合国际惯例”。“领事馆和工作人员只与台湾‘省政府’而非国民党当局进行联系”。至于保留“领事馆”的原因,是“英国和英联邦公民在台数量超过3000人,需要‘领事馆’保护英国公民和财产、促进贸易、履行其他的领事功能,如处理船运、公证、出生及死亡登记、发放护照和签证等”。英方强调“领事馆”的特殊性,坚称保留“领事馆”不等于承认台湾当局。

  英方的这套说辞显然未能蒙蔽中国政府。1964年11月,英国贸易大臣道格拉斯·贾埃访问北京,中方表示,“领事馆”的存在是“难以解释的”。1965年5月,国务院副总理陈毅与英驻北京代办唐纳德·霍布森谈及中英关系之间的诸多绊脚石,特别强调“你们在台湾还留有一个领事馆”。中英双方对“领事馆”的认知及其定性上存在根本分歧,这使得中英两国对“领事馆”的立场各执一词,其不可调和性愈发凸显。20世纪60年代后期,中国国内的政治形势在很大程度上对中英两国关系产生了冲击。此外,1967年5—10月,香港地区的“反英抗暴运动”爆发并不断升级,遭到港英当局的武力镇压。面对中英关系的僵局,撤馆的建议再次被提出。1968年12月,港英当局辅政司署致电英国外交部表示,鉴于英国对台湾地区的立场对中国政府具有“刺激性”,若英国在台湾问题上有所行动,中国将会视为英方的一次重大让步,建议英国政府认真考虑撤馆一事。英国由此召集相关部门开展了第二次讨论。

  从英中两国关系的角度考虑,英国驻华代办处及英国外交部均对这一建议持保留态度。英国驻华代办柯利达强调,中方曾明确表示目前香港问题是中英关系的关键,英方需释放在港囚犯以缓和双边关系。更何况,英国若仍然坚持“台湾地位未定论”,单纯撤馆不会被视为英方的重大让步。英国外交部也表示,如果英中关系能回到“1967年以前”,那么撤馆还有可能成为英国讨价还价的筹码。但根据目前的形势,撤馆一事应该被推迟。上述两个部门均认为撤馆的政治影响力有限,无法解决当时英中之间的矛盾。

  从英美同盟关系的视角出发,“领事馆”则强调自身的价值及影响力,间接反对撤馆。“领事”布雷表示:“领事馆”已经引起美国与日本的持续关注。美国驻台北“大使馆”政治参赞丁大卫认为,维持“领事馆”证明了英国具备同时与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保持联系的能力,撤馆则意味着英国做出了某种政治选择。此外,对于英国同时保留“领事馆”和台北办公室的做法,日本意欲效仿并多次派外交官向布雷请教。1969年6月1日,日本外务省在保留其驻淡水“领事馆”的同时,增设驻台北“总领馆”,任命植田统为“总领事”。可见,“领事馆”被视为英国对华态度的风向标,还能为盟国的对华外交实践提供“参考”。

  围绕个中利弊进行讨论后,英国政府否定了撤馆的提议。1969年2月7日,英国外交部回复港英当局,表示撤馆对英中关系帮助不大,还面临着贸易及同盟关系等方面的压力。就贸易而言,以全英出口理事会为首的英国商团,希望本国政府提供更多的官方支持以促进对台贸易,撤馆无疑会被视为一种退步而引发商界的抗议。就同盟关系而言,当前西欧国家纷纷考虑承认中国政府,若英国在这一敏感时刻从台湾地区抽身,会让美国产生强烈的失落感,不利于英美的“特殊关系”。在充分权衡撤馆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政治利益、英中关系与同盟关系之后,英国政府仍倾向于保留“领事馆”。

  20世纪60年代正值中英关系的多事之秋,英国为缓和双边关系两次考虑撤馆,但囿于其政治、经济、外交利益而未能执行。不过,上述两轮讨论为英国在国际局势呈现重大变化之际及时调整对“领事馆”的政策奠定了基础。

二、撤馆的决策和执行

  20世纪70年代初,两极对抗格局呈现缓和迹象,中英两国各自对外交政策进行了战略性调整。自中苏关系破裂后,中国开始调整外交战略,坚持独立自主和反对霸权主义。英国作为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政治大国,中国希望与之发展双边关系。1971年3月2日,周恩来接见英国新任驻华代办谭森,在谈到1967年火烧英代办处一事时说:“英代办处房子是被坏人烧的,中国政府是反对这种做法的……你们的代办后来由解放军保护起来了。我们祝贺你们搬回新居,修复费用应由中国方面负担”。不过,在谈到两国升格大使级外交关系时明确表示:“障碍主要是英国在台湾仍设有领事馆,以及英在联合国关于恢复我合法席位问题上‘脚踏两只船’的态度”。

  1970年,爱德华·希思担任英国首相后,将外交政策的重点从维持英美“特殊关系”转变为加入欧共体、维持大西洋联盟。同时,西方国家纷纷对华缓和关系,如美国对华战略的重大调整、加拿大和意大利先后与中国正式建交,促使英国加快了改善英中关系的步伐。1971年1月5日,英国政府宣布其对华政策:即实现两国关系正常化,促进双边接触;维持香港地区的和平与繁荣等。为此,英国应该“更主动的寻求派出外交代表的可能性”。

  1971年1月15日,英国外交部驻议会次官罗伊尔与中国新任驻英临时代办裴坚章会面,主动提出互换大使的建议,得到了中方的积极回应。3月26日,英国外交部远东司司长摩根向中方确认关于互换大使的具体条件。裴坚章表示,中英关系进一步发展的主要障碍是英国在联合国大会投票中的两面态度和英国在台湾设有“领事馆”。如英国在这两个原则问题上明确改变态度,两国可以建立全面的外交关系。这说明,英国撤销其驻淡水“领事馆”是中英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的条件之一。

  随后,英国政府就撤馆一事咨询各部门意见,英国驻华代办处与港英当局表示支持。1971年4月6日,谭森认为,当下形势与两年前完全不同。若在1969年撤馆,并不足以对英中关系产生重大影响;而目前中国已给出明确条件,是互换大使的最好时机。4月13日,港英当局表示,香港地区是台湾地区的第五大出口市场,1970年对台湾地区的出口额为1.47亿港币,进口额为8.2亿港币。鉴于台方的贸易出超地位,台湾当局不会因撤馆而破坏对其有利的贸易关系。

  当然,英国政府内部仍有少数人从反共同盟的角度加以反对,但支持撤馆已经成为主流意见。1971年4月,英国保守党议员朱利安·艾默里曾写信给罗伊尔,表示撤馆不利于由美国、澳大利亚、新加坡及东南亚国家组成的反共阵线联盟。对此,罗伊尔反驳称,反共同盟中的多数国家都在不同程度的寻求对华关系缓和。考虑到香港因素,英国更需重视对华友好关系。

  经过广泛地讨论,英国政府内部就英中互换大使及撤馆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1971年4月20日,英国政府决定,不支持联合国“重要问题”提案,选派约翰·艾惕思为英国驻华大使并在中方同意这一任命后,逐步撤销“领事馆”。6月22日,裴坚章面见罗伊尔,得知英方的决定后将其转呈国内。必须说明的是,与中国的提议顺序恰好相反,英方将撤馆置于互换大使之后,这无疑提高了撤馆的门槛。

  值得注意的是,英国之所以4月即已做出决定却拖到6月才告知中方,是希望就此事与美国保持沟通,但美国未能及时回应。早在1971年1月20日,英国外交部遵循惯例告知美国国务院,不再支持旨在推迟中国政府获得联合国合法席位或支持“两个中国”方案的任何提议,就未得到美国的回复。2—3月,英国驻华盛顿大使馆多次催促美方回信,称英国将其视为紧急事务,但均无反馈。4月27日,前往伦敦开会的美国国务卿罗杰斯请求英方宽限1个月,美国正在重新讨论中国的联合国合法席位问题。而实际上,美国此时正与中国就尼克松访华一事进行秘密磋商。在与中方达成一致后,6月17日,罗杰斯终于表示并不反对英国的决定。

  1971年7月,中美两国同时宣布尼克松访华的消息,成为中英互换大使进程的转折点。7月10日,中国外交部副部长乔冠华与谭森会面,建议双方正式换文并提供了换文稿,提请英方注意“决定撤销联合王国驻中国台湾省的官方代表机构”的表述。究其原因是,中方所提建交条件的核心问题就是台湾问题,但英国驻联合国代表凯尔登曾在联合国大会上呼吁保留台湾当局的席位,因此,中方需要英方在换文声明中明确表态。中方的这一做法直击要害,让英方企图将台湾问题蒙混过关的计划难以实现,同时沟通模式也从协商转向谈判。

  眼见即将达成共识的中英建交进程被迫放缓,英国将其归咎于美国的刻意拖延。英国外交部表示,如果英方不征求美方意见,及时回应中方的条件,那么英国驻华大使早已走马上任。对于并未被提前告知尼克松访华一事,英方认为是美国用计谋打败盟友、抢占了英国的先机。美国的这种做法违反了英美“特殊关系”的沟通惯例,与英国不断向美国通报对华关系进程的做法形成了鲜明对比,让陷入谈判困境的英国十分不满,于是逐渐强化其对华外交决策的自主性。

  此后,英国政府一方面暂停关于撤馆的筹备事宜并严格保密,另一方面在谈判中采用拖延战术,在文字表述上讨价还价。1971年11月20日,周恩来在同英国作家马克斯韦尔谈话时指出:英方“必须切断尾巴”,公开否认“台湾地位未定论”。这一强硬态度相当于划定了谈判底线。1972年3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关于互换大使的联合公报》发表,其中第二条为:“联合王国政府承认中国政府关于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省的立场,决定于一九七二年三月十三日撤销其在台湾的官方代表机构”。

  在撤馆的执行过程中,由于“领事馆”的特殊性,英国外交部明确表示,任何相关委托和安排,必须具有高度的非官方性质。根据“领事馆”的主要功能,英国政府重点解决了以下三个问题。

  1.维持商业利益

  英国与台湾地区的贸易发展较为迅速,1967年英国对台出口额为220万英镑,1970年上升到660万英镑,1971年已超过1000万英镑。英国不愿放弃台湾市场,希思曾于1971年1月5日明确表示:“英国将继续推进与中国大陆关系的正常化进程,同时避免牺牲在台湾地区的商业利益”。

  英国宣布撤馆后,在当地成立了英国贸易办事处,作为隶属于英国工业联合会的非官方机构,接管“领事馆”的商务事宜,包括发布商业动态报告、统计市场及出口信息、来访接待和预约等。

  2.交接“签证”事宜

  签证业务是“领事馆”的基本职能,英国外交部最初考虑请澳大利亚驻台“大使馆”代为办理,但考虑到“签证”工作量繁重且澳方亦有与中国建交的计划而作罢,最终决定由港英当局接手台湾当地的“签证”事务。

  为降低影响,英国政府决定不向当地媒体发布公告,仅在“领事馆”门口张贴通知。通知内容经英国外交部审核,确定为“英国政府决定撤销其驻淡水‘领事馆’及其台北办事处,有意前往香港和英国的在台人员,可通过海运或航空公司安排签证申请,申请材料将被送至香港移民处。有意赴文莱、新加坡和其他英联邦国家的人员,需向相关国家最近的办事机构提出签证申请”,自1972年3月15日起生效。

  3.处理剩余资产

  除上述业务外,英国还需处理“领事馆”的多项资产,如房舍、文书、车辆等。由于英国政府不承认台湾当局,此次撤馆并非“领事”关系的中断,也不适用于《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为此,英国政府请求澳大利亚驻台相关机构代为照顾“领事馆”办公室和“领事”住宅(又称淡水红毛城)。澳方表示,愿意承担英国在台湾地区的非官方责任。

  至于其他物资及人员安置,“领事馆”与英国政府协调后进行了妥善安排。对于台北办公室和其他租用房屋,英方决定提前终止租赁合同。淡水国际公墓交由美国驻台相关机构接管,“领事馆”所用车辆、办公设备寄送至香港,向当地雇员发放遣散费,等等。上述工作在1972年3月13日撤馆通知发出后6周内全部完成。至此,盘踞在淡水105年的英国“领事馆”停止运行。

  由上可知,在东西方关系缓和及中英均希望发展双边关系的影响下,中国将撤馆作为中英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的条件之一,英国政府经多方权衡后同意撤馆。然而,这一决策过程曲折复杂,其原因一方面在于英国试图兼顾同盟关系并征求美方意见,却被后者刻意拖延;另一方面则是英国企图混淆对台湾地位的表述,增加了谈判的难度。在撤馆的执行过程中,英国政府尽量保留“领事馆”相关功能,以降低撤馆带来的影响。

三、撤馆的影响及分析

  自冷战格局形成后,“领事馆”存废与台海地区形势和国际格局息息相关,这也是英国对华政策的直接体现。

  在东西方阵营对抗的背景下,英国对华政策存在着缓和与遏制的双重诉求,且两者随着形势的发展而变化。如果说1950年英国在台湾地区保持“立足点”,是秉持其“骑墙”策略而进行的一次政治投机,那么,在1972年决定放弃这一“立足点”,则是其基于现实主义外交思维的理性选择。此次撤馆,英国基本兼顾了与台湾地区的贸易关系、与美国的同盟关系,维持了英国国内及香港地区的稳定,更推动了与新中国外交关系的进一步发展。

  对台湾当局而言,为避免引发社会恐慌,采取了低调处理的应对之策。事实上,自1969年起,台湾当局对于撤馆就有心理准备。英国宣布撤馆后,国民党中央委员会要求“对此事之新闻报道,应力求简单平实,评论则应以安定民心为主”,同时强调英方的态度“并无重要实质的改变”。根据这一思路,《中华日报》发表了题为《不是愤怒、仅为悲伤》的评论,表示尊重英国的做法,强调双方贸易及赴港“签证”不受影响。台湾当局在确保经济利益的前提下,选择冷静接受这一既成事实。

  美国亦未提出任何意见。而实际上,美国比英国更早调整其对华政策。更何况,为取得对华外交关系的突破,美国不惜出卖盟友。基辛格访华时曾向周恩来保证,不支持英国关于“台湾地位未定论”的立场。美国还违反此前两国关于对华政策需相互协商的长期约定,刻意拖延中英谈判进程,直接损害了英美同盟关系。相较而言,英国则一直关注美国对于撤馆的态度,是一种单方面的顾虑。

  对英国而言,撤馆未引发国内的批评浪潮,也未波及港英当局的统治。通过英国政府的反复讨论及周密安排,其在台湾地区的主要利益关切点基本得到满足。因此,英国国内并未出现大的波动。港英当局承诺继续保持台湾地区在双方贸易中的出超地位,在撤馆后第一时间发布声明:“确保合法的因私旅游者和商业往来不受影响”,这大大缓解了英国国内亲台势力的不满。

  对中英关系而言,英国通过撤馆推动了双边关系的突破。自1972年互换大使后,中英两国的经济技术合作逐渐加深,文化交流迅速增加,军事交往开始起步。1971年中英进出口贸易总额为2.9亿美元,是英国与台湾地区贸易额的10倍,此后这一数字随着中英关系的全面发展而不断增加,1973年增至6.3亿美元,1979年为9.8亿美元,1983年增至15.2亿美元。显然,中英关系的正常化,为双方开展贸易、文化及科技等领域的深层互动提供了平台。

  需要指出的是,英国撤馆的决策过程如此漫长,原因之一在于英国秉持其对华“保持立足点”的政策传统,但这也成为中英互换大使谈判中的障碍和隐患。另一个拖延决策过程的因素,在于英国机械维护英美同盟关系。撤馆本是中英两国之间的问题,但英国等到其盟友美国许可后才推进与中国的互换大使进程,使撤馆一事延迟了一年。而这一年中,美国却秘密开展对华接触,在英国胶着于建交谈判僵局时,尼克松已完成了对中国的访问。总体而言,此次撤馆是英国政府一次现实主义外交实践,同时体现出英美同盟关系的复杂性。

  

  [作者简介]宋良,历史学博士,副教授,大连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116024;张超,哲学博士,讲师,大连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116024。

  本文发表在《当代中国史研究》2021年第6期,注释从略,引用请参考原文。

    相关链接 - 当代中国研究所 - 中国社会科学院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人民网 - 新华网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政府网 - 全国政协网 - 中国网  - 中国军网 - 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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