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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在20世纪70年代的外交活动
发布时间: 2009-10-09    作者:罗燕明    来源:国史网 2009-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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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主导中美建交

  在毛泽东的“一条线”战略中,中美关系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中美之间每接近一步都会给双方带来极大的利益。但是两国关系的正常化,从1972年2月尼克松总统访华,到1978年12月16日两国建交,竟用了近7年的时间。其间,毛泽东和周恩来于1976年逝世,而美国总统也换了两任。

  这里的根本障碍是,美国始终不肯放弃在台湾的利益和干涉中国内政的立场。不仅如此,美国的三任总统,尼克松、福特和卡特,都试图通过与苏联搞缓和而谋取美国在战略收缩中最大的利益保存。他们的策略是利用中国“一条线”的战略需求,把中国作为对苏谈判的筹码,同时迫使中国承诺不以武力解决两岸统一,推行事实上的“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

  毛泽东制定的对美政策是国际问题第一,台湾问题第二。这意味着把“一条线”作为大局,中美不建交也可以往来,互通对苏谈判情报,同时坚守台湾问题底线,不急于与美建交,要建交就必须按照“日本方式”,即美国同台湾 “废约”、“撤军”和“断交”,只保留民间往来。至于以什么方式实现两岸统一,纯属中国内政,美国不应干预。

  毛泽东和周恩来在世时,邓小平就参与了中美谈判,积极地贯彻上述方针。毛、周逝世后,在邓小平的领导下,中国最终实现了对美关系的正常化,完成了毛泽东“一条线”的遗愿。现将邓小平在这一过程中的主要贡献概述如下。

  (一)坚持三原则

  1973年5月1日,中美双方互设联络处作为两国关系正常化的过渡方案。“倒联络处”方案是指中美建交后美台之间互设联络处。1974年11月25日基辛格第七次访华时首次提出了这一建议。他向当时负责外交工作的邓小平表示,美国愿意按“日本方式”与中国建交,但要在台湾设联络处;美国将于1977年完成撤军,但还没有找到妥善解决美台《共同防御条约》的方案,希望中国声明和平解决台湾问题,以利美国放弃该条约。

  邓小平当即指出,从本质上说,这不是“日本方式”,而是“一中一台”方式,在建交问题上无非是一个“倒联络处”的方案,中国不能接受;至于美台《共同防御条约》,根据联合公报的原则必须加以废除;台湾问题应由中国人自己去解决,那是中国的内政,用什么方式解决也是中国人自己的事。32

  1975年12月2-4日,福特总统访华时向邓小平表示“我们期待你们政府和台湾之间的问题的任何解决将会通过和平方式。美国不能在预期和平演变以外的前途的情况下,抛弃老朋友。”邓小平再次重申了中国的立场:“用什么方式解决台湾问题,这是中国的内政,由中国决定。” 33福特总统发现邓小平显得“彬彬有礼却又坚定固执”,似乎“并不急于建立全面外交关系,也不急于要求美国解除长期来对台湾承担的义务。”34

  1977年8月22日美国国务卿万斯来华,带来了美国准备接受中国三个原则的交换条件。其中最重要的有三条,即要求中国承诺放弃武力攻击台湾,允许美国政府人员“在非正式安排下”继续留在台湾,不发表声明反对美国表示关心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声明。35

  在24日下午的会谈中,邓小平对万斯全面阐述了中国对美政策。他先就国际局势和美苏关系批评美国的妥协政策,接着谈到中美关系和台湾问题。他指出:我们多次说过,要实现中美关系正常化有三个条件:废约、撤军、断交,按日本方式。老实说,按日本方式本身就是一个让步。我们也多次说过,中国人是有耐心的,如果你们美国人还需要台湾的话,我们也可以等一等。现在是要美国下决心。你们这个方案,第一,是要我们承担不用武力解放台湾的义务;第二,你们提出不挂牌子的大使馆,实际上是倒联络处的翻版。我们是不能同意的。我曾讲过,事情要干干脆脆解决,何必拖泥带水。台湾问题是中国的内政,别人不能干涉。我们准备在按三个条件实现中美建交以后,在没有美国参与的条件下,力求通过和平方式解决,但不排除用武力解决。对台湾问题,不要只看到你们在那里有多少资产、多少投资、什么“老朋友",要看到民族感情。36

  邓小平的这次谈话对美国政府产生了积极的影响。美国驻华大使伍德科克根据在北京的观察认为,北京武装进攻台湾的可能性很小,但要北京做出一种公开的承诺也较为困难。因为美国一方面表示要尊重中国方面的立场即中国只有一个,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另一方面又要求中国对自己的一个省保证不使用武力,这当然要遭到北京“干涉主权”的指控。他还说:“当你要问一个主权政府,他们是否放弃对一个属于他们的省份使用武力,你又能期待他们说什么呢?甚至他们根本没想使用武力,他们也不会这么说。” 37至此,美国政府最终意识到了以“放弃武力”和“倒联络处”换取三原则的路子行不通。

  (二)抓住时机实现中美关系正常化

  功夫不负有心人,这个时机终于等来了。实际上,这是由苏联促成的。70年代中期以来,苏联一直利用美国在全球的战略收缩以及在两国限制战略武器谈判中的对苏缓和与妥协扩展势力。从1977年11月下旬起,苏联纠集古巴,一方出钱,出军事装备,另一方出军事人员,大举入侵非洲。到1978年上半年,苏古的入侵行动达到了高潮。同年4月,阿富汗发生亲苏政变,苏联趁机派出军事顾问。此外,苏联还在1978年2月打出了与中国缓和关系的牌。这就迫使美国总统卡特从国务卿万斯的对华对苏等距离外交,转向国家安全助理布热津斯基的联中抗苏,下决心与中国建交。

  5月20-23日,布热津斯基奉命来华,向中方表示愿意接受中国提出的建交三原则。他对邓小平说:“关起门来,只限在座的诸位听,我可以告诉你们,总统本人准备尽可能迅速而妥善地解决这个问题。我们无意人为地拖延下去......因此总统准备在国内负起政治责任来解决我们双方这个悬而未决的问题。他承认这是我们的责任,不是你们的问题。在双方关系中我们所依据的仍然是上海公报,仍然遵循只有一个中国的原则,台湾问题如何解决,那是你们的事情。"38邓小平对此做了积极的反应。他强调中美关系正常化和不正常化,性质不同,对两国在国际问题、经济领域或其他方面的合作具有重要影响。39

  从7月起,中美双方在北京和华盛顿两地开始秘密建交会谈。是年底,北京会谈8次,华盛顿会谈十几次。这时的美国政府不再纠缠“放弃武力”和“倒联络处”的问题了。但是布热津斯基来华前仍然准备了五条作为美国接受中国三原则的“最后条件”:一、中美建交后,美国可以继续向台湾出售防御武器;二、美国发表期待台湾问题和平解决的单方面声明,中国不予反驳;三、美台共同防御条约将不“废除”,而是根据条约本身的规定由一方提出“中止”要求,而在一年后自动失效;    四、美台关系正式解除后,美国政府愿意与台湾的所有协议和条约都生效,不会自动失效,正如其他国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外交关系以后采取的方法;第五、中美建交后,美国将根据美国国内法律的要求,能够继续保持与台湾人民在非官方的基础上的广泛联系。40

  可以看出,这五条反映了中美对建交的认识仍然存在很大差距。特别是军售问题,中国政府的谈判代表黄华直到1978年10月初还是严词拒绝。41但是这一年的下半年,苏联在印度支那的扩张直接威胁到了中国的国家安全,这比苏联带给美国的战略损害更为严重。苏联对中国,口头上讲缓和,讲关系正常化,行动上步步紧逼,以中国为敌。1978年年初,苏联公开支持越南“印支联邦”的计划,鼓励越南反对中国,支持越南“解放”柬埔寨。6月,苏联接纳越南为经互会正式成员,8月,苏联派海军进驻越南已租借给它的金兰湾。11月,苏、越针对中国签订了具有军事同盟性质的《友好互助条约》。在苏联的支持下,越南不断驱赶华侨,在中越边境制造冲突和流血事件。1978年夏天越南的反华活动进入了高潮,并开始酝酿全面入侵柬埔寨。中国政府连续发表了抗议越南驱赶难侨侵犯我主权的照会和声明。苏联越南的紧逼,迫使中国必须放弃不急于建交的等待立场,加快与美关系正常化和战略合作的步伐。

  在这一历史时刻,邓小平做出了加快与美关系正常化的决策。1978年11月2日,邓小平访问日本参加中日友好条约批准书互换仪式回国仅四天,便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说:看来美方想加快正常化,我们也要抓住这个时机……同美国关系正常化要加快,从经济意义讲也要加快。原则当然不放弃。可以按美方提的问题谈。谈的时候不要把门关死。要争取早日正常化,这样比较有利。27日他又召集有关人员开会,指出最重要的是不要错过时机,并对几个具体问题做了指示。42

  中美会谈的最后一个月,邓小平亲自挂帅,大刀阔斧地处理了剩下的问题,对中美建交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美国提出的五个条件,其重要性各不相同。邓小平采取的对策也有所不同。其中第二条,在12月4日中美北京第六次会谈时,双方约定在联合公报之外的各自声明中阐述有关中国统一方式的不同立场,即中国同意美方可以发表期望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声明,中方亦发表解决台湾归回祖国、完成国家统一的方式完全是中国内政的声明,不正面反驳美国。第三条不涉及断交的实质,用美国人的话来说,属于技术性的。12月13日,伍德科克对邓小平说:“废除条约须通过国会,终止则由总统做主,故美方采取这一做法。”邓小平表示可以接受,但要求美方在声明中不要讲美台条约“一年后技术终止”。14日美方接受了这一提议。43第四条涉及美国与台湾签署的59个协议,由于采取其他国家与中国建交后的通常做法,因而在中国看来不是问题。第五条是美方多次提出来的,即美台解除外交关系后,美国国会将通过特别立法调整与台湾的关系。11月2日,美方代表伍德科克在中美第五次会谈时解释说,这个立法“不会构成对台湾的外交承认”。44当时,中方还不可能了解“特别立法”的真实含义,因此没有对这一条提出反对意见。

  在全部五条中,第一条对台军售,是一个关键问题,被美方当作对华谈判的“中心立场”。45这实际上是美国顽固坚持干涉中国内政立场的命根所在。如果中国不同意,那么中美建交的最佳时机将会永远错过,而中国眼下迫切需要的与美合作的“一条线”战略也只能止步不前。但是如果中国同意美国的这一立场,那将意味着新中国自成立以来坚持的一个中国立场和在国际上争取到的外交成果以及刚刚与美达成的建交三原则在实际上付之东流。对中国来说,既然在建交谈判中无法争取到美国完全放弃不干涉中国内政的立场,那么解决这个问题还有一个可能的方案,即把军售与建交分开,把这一分歧放到两国建交之后解决。这就是说,中国拒绝美国对台军售的立场,但不以美国放弃军售的承诺作为与美国建交的条件。在这一安排下,军售和台湾问题的最后解决将取决于中美在海峡两岸的力量对比。

  12月13-15日,邓小平连续三天多次与伍德科克会晤,对军售问题做了最后磋商。他同意中美建交后美台防务条约一年后终止,但要求美方在这一年的有效期内即开始停止军售。14日,伍德科克答复说,美国愿意做出一年内暂停军售的承诺,但是一年后美国仍将继续对台军售。邓小平听后十分生气,重申了中国政府决不接受美国对台军售、不能容忍别国干涉中国内政的立场。但是没有把这一问题与建交挂钩。双方最终议定了把军售与建交分开的解决方案。15日,伍德科克再次会见邓小平,要求澄清美方能否在记者问到时说1979年后可向台湾出售有选择的武器。邓小平表明了中国的最后立场。他说,如卡特总统对外说向台湾出售武器,我方不同意。如卡特谈话涉及此问题,中方也要表态。现在要避开不谈,“以后我们双方再来谈论”;“最重要的是,如果美国继续向台湾出售武器,从长远讲,将会对中国以和平方式解决台湾回归祖国设置障碍,最终只能导致武力解决。” 46 邓小平一槌定音。第二天,中美分别发表了两国于1979年1月1日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和各自的政府声明。

  美国政府把对台军售和统一方式的双方分歧放在建交之后解决的方案视为从邓小平那里取得的外交胜利。1979年4月,美国政府不顾国际法原则和中国的反对,依仗其国家实力,颁布了旨在干涉中国内政、为对台军售提供法律依据的《与台湾关系法》。20多年来,中美围绕军售和《与台湾关系法》不断发生外交冲突,而台湾当局也在两国论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但是,当美国人庆贺胜利的时候,他们没有想到,中国正是在与美建交之后20多年的发展中迅速地缩短了与美国的差距,从而为台湾问题的最后解决创造了越来越有利的条件。至此,邓小平关于抓住时机与美建交的决策才显示出全部的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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