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与发展中国家关系的主要内容
不同时期的中国领导人都强调第三世界国家在中国对外关系中的重要性,强调对第三世界国家的支持。但是,国际形势在不同时期具有不同的特点,针对这些特点,中国外交在不同时期具有不同的战略指导思想,反映到与第三世界的关系上,则有不同的内容。
(一)消除新独立的民族主义国家对中国的疑虑是新中国成立初期一段时期内与之关系的重要内容。新中国与新独立国家的关系首先是从周边国家开始的。这些国家大部分都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摆脱殖民统治而获得独立的,因而被称为新独立的民族独立国家。虽然中国与这些国家具有很多相同或相似的地方,但由于这些国家都是在民族主义政党领导下取得的,独立后走的是民族主义道路,由于历史的原因,再加上西方国家出于反共的需要竭力对这些国家渲染所谓“共产主义威胁”,它们对在共产党领导下获得独立的社会主义中国心存疑虑和恐惧。新中国成立之后,在处理与这些国家之间的关系时非常谨慎。正是在处理与印度之间历史遗留问题时,周恩来提出了著名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此后中国与缅甸发表的联合声明中提出,如果这些原则能为一切国家所遵守,“则社会制度不同的国家的和平共处就有了保证,而侵略和干涉内政的威胁和对侵略和干涉内政的恐惧就将为安全感和互信所代替。”[4]面对亚非会议上一些国家由于对中国不了解而产生的不信任和疑虑,周恩来总理再次表达了这种和解的愿望。他在补充发言中表示,“中国代表团是来求同的”,即“从解除殖民主义痛苦和灾难中找共同基础,我们就很容易互相了解和尊重、互相同情和支持,而不是互相疑虑和恐惧、互相排斥和对立。”[4](P,413)正是经过中国代表团的努力和在亚非会议上表现出的异乎寻常的和解精神消除了亚非新独立的民族主义国家对中国的不信任和疑虑,使中国与这些国家的关系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二)支持正在争取独立的民族解放运动,支持新独立的民族主义国家维护民族独立,是新中国从成立到20世纪70年代殖民体系解体对第三世界国家政策的主要内容。在消除一些新独立的民族主义国家对中国疑虑和误解的同时,对正在争取民族独立或抗击外来侵略的国家的支持,是从成立伊始到殖民主义彻底解体,中国对这些国家政策的主旋律。新中国成立伊始就为朝鲜人民争取统一和反对美国对朝鲜的军事入侵派出庞大的自愿军赴朝抗美。中国不仅率先承认了越南民主共和国,而且对它的抗法斗争给予了大量的支持。对争取和维护民族独立的西亚、北非的民族主义国家,“大力支持西亚北非国家和人民争取和维护民族独立的斗争,在它们相继取得独立后迅速予以承认;坚决支持阿拉伯各国反帝、反殖和巴勒斯坦人民争取恢复合法民族权利的正义斗争”。[5]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中国政府认为,在其他方面或许是可以妥协的,但对亚非国家争取民族独立的支持是无条件的,不能妥协的。在中国十分重视的中法建交前夕,法国希望中国停止对阿尔及利亚独立斗争的支持,以便打开中法关系的大门。但中国表示:我们对中法建交可以等待,但对阿尔及利亚人民在政治、经济和军事上的支持,将一直持续到他们独立斗争取得最后的胜利。结果是直到阿尔及利亚民族解放取得成功,中法才于1964年建交[6]。即使是中国在认识到苏联已经对中国构成了威胁,并准备调整和改善与美国关系时,得知美国入侵柬埔寨,中国政府也毅然中断了在华沙的中美大使级会谈。毛泽东还发表了“五二○声明”,号召“全世界人民团结起来,打倒美帝国主义及其一切走狗。”中国对印度1961年收复果阿的斗争,也并没有因为中印关系已恶化到即将爆发边界战争而改变。对同年成立的不结盟运动没有因为中国与印度和南斯拉夫这两个不结盟运动的发起国关系的僵持受到影响,而是根据不结盟运动反帝、反殖的总政策而予以高度评价和积极支持。
除了政治和道义上的支持,经济和军事援助是中国对民族主义国家支持的主要形式。中国政府不仅对争取或已经获得独立的民族主义国家给以政治上和道义上的支持,而且中国领导人根据自己在革命斗争中争取外援的种种困难的体会,尽最大可能向它们提供援助。这种援助在新中国一成立就开始了。从朝鲜战争爆发到朝鲜停战协定签订,中国向朝鲜提供了价值72952万元(人民币)的援助。朝鲜停战协定签订后,双方签订协议将这一切无偿赠给朝鲜人民民主主义共和国政府,并决定从1954—1957年的四年内再拨人民币8亿元,无偿赠给朝鲜,作为恢复国民经济之费用。为了支持越南人民抗击法国的殖民统治,从新中国成立到1954年,中国向越南无偿提供了军事援助和价值人民币1.76亿的物资援助[2](P,24—26)。周恩来总理在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对此谈到:“中国是一个刚刚解放不久的国家,我们的经济还很落后,我们在经济上还没有完全独立。”“但是由于我们认识到,经济上的独立对于巩固政治上的独立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在自己进行经济建设的同时,也愿意在可能的范围内贡献我们的微薄力量,帮助其它国家经济的发展。”[7]在1964年访问非洲11国途中,在马里宣布了对外援助的八项主张。回国后,在向全国人大所作的关于访问亚非14国的报告中指出,这些原则“不仅适用于对非洲国家的援助,也适用于我国对亚洲和其它新兴国家的援助。”[2](P,43)周恩来在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支持新独立的国家自力更生,发展民族经济,巩固自己的独立,增强各国人民团结反帝的力量。我们对兄弟国家和新独立国家进行援助,把他们的力量加强了,反过来就是削弱了帝国主义的力量,这对我们也是巨大的支援。过去有人提出减少援助别国的主张,这是完全错误的。今后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增长,我们应当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认真地进一步加强对外援助,努力为国际主义做出更大的贡献。”[8]
为了指导对第三世界国家的援助,中国对外经济联络部连续召开了五次对外援助工作会议。从1970—1978年,共帮助37个国家建成470个项目,超过前16年(1955—1970年)建成项目的总和。其支出为新中国成立以来21年总和的159%。[2](P,60—61、69)
(三)20世纪80年代,平等互利,形式多样,谋求共同发展。80年代,殖民体系已经解体,几乎所有国家都获得了独立,民族解放的任务已经完成。虽然中国仍然强调与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关系是中国外交的立足点、出发点,仍然大力支持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正义事业,支持与发展中国家的关系。但是,随着中国国内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一方面中国感到了自己在资金方面的缺乏,另一方面,曾经是中国外援最大接受者的越南和阿尔巴尼亚以怨报德的行为,促使中国对其以往的以援助为支持发展中国家主要形式的政策进行反思。更重要的是,随着中国领导人对战争与和平问题认识的变化,认识到没有哪一个国家对中国构成了直接现实的威胁,因而不需要在第三世界建立一个反对一个主要威胁的统一战线。中国政府在对第三世界国家政策内容上则有了较大的变化。1983年中国总理在访问非洲11国时提出了发展与非洲国家关系的四项原则,即“平等互利,讲求实效,形式多样、共同发展。”两年后,他在访问拉美时又提出了发展与拉美国家关系的四原则,“和平友好、互相支持、平等互利、共同发展”。这些都强调了“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中国领导人提出,“对中国已承建的项目,我们将保质守约,认真建好。对与第三世界中最困难和特别需要帮助的国家,我们将继续给以力所能及的援助,(但)主要是建设一些投资少、效益好、直接为当地人民服务的项目。”①1983年国务院主要领导在接见第六次全国援外会议代表时,虽然强调我们有责任有义务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向第三世界国家提供一些援助,但同时又指出,“我们对外援助既要量力而行,又必须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指钱,尽力而为指精神。”[2](P,70)1984年,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部发出的《关于巩固建成经援成套项目成果的意见》其中一条提出,“有的项目……也可贷给部分生产流动资金,受援国企业以其产品偿还。”[2](P,72)这里明确提出了偿还问题。从1983年开始,中国对发展中国家的无偿援助减少了,在继续给发展中国家一些无息贷款,实施承建成套项目的同时,中国与发展中国家开始开展多种形式的经济技术合作,如承包工程、提供劳务、技术服务、独资或合资经营、合作管理以及提供零件等。这种转变影响到一些发展中国家对中国看法的波动。中国驻一些发展中国家的使节在工作中还增加了一项解释工作,以消除对方对中国减少援助的误解,以推动合作。经过调整,援助虽然有所减少,但由于中国政府强调与发展中国家合作的多样性,中国与它们合作的项目和机会则大大增加。20世纪80年代,中国虽仍然向非洲国家提供了200多个援助项目,但从1978—1990年,中国同西亚北非的10多个国家签订的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项目就达2639个,合同总额达56亿美元,参加人数达8000多人,对促进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中国公司也获得一些效益。”[7](P,449)
(四)冷战以后,“决不当头”,但继续支持发展中国家联合自强,推动它们反对西方国家干涉内政。早在20世纪60年代,中国就对亚非拉兴起的诸如七十七国集团,不结盟运动等联合起来保护发展中国家切身利益的联合自强行为表示赞同。20世纪70年代,随着亚、非、拉国家在政治上获得独立,为发展民族经济,维护和巩固这种独立,以原料为武器反对帝国主义的经济剥削,提出的建立公平合理的国际经济新秩序的要求,中国给予大力支持。在20世纪80年代,中国在联合国和其他国际组织的会议上,以及中国对外的双边关系中,中国提出不仅要加强南北对话,而且要加强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南南合作”。冷战结束以后,中国执行“韬光养晦”的政策,对于第三世界,邓小平指出,“第三世界有一些国家希望中国当头。但是我们千万不要当头,这是一个根本国策。”但同时他也指出,“中国永远站在第三世界一边,中国永远也不称霸”。[9]这避免了中国代表发展中国家与西方的对抗。但是,西方对中国的压力是存在的。因此,中国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加大了对发展中国家关系的力度,在向他们提供政府贴息优惠贷款的同时,又适当增加了对它们的无偿援助。[10]与此同时,在人权领域与西方的斗争中,中国认为西方并不仅仅是对中国内政的干涉,而是把它看做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矛盾,中国的立场不仅仅是中国一个国家的立场,而是整个发展中国家的立场。[11]在推动广大发展中国家反对西方以人权为借口向发展中国家施压,干涉内政的斗争,中国政府姿态虽低,但在力量上丝毫没有减弱,而是显得更加灵活,有效。
三、与发展中国家关系在中国外交中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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