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3年5月10日,毛泽东就中共东北局与河南省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报告作出批示:“用讲村史、家史、社史、厂史的方法教育青年群众这件事,是普遍可行的”[1]。此后,“四史”运动迅即席卷全国,被视为“社会主义革命基本大业之一”[2]、“历史科学中的一项革命”[3]。邵循正、吴晗、张岂之、胡华、彭明、戴逸等学者纷纷撰文阐发这一史学研究的新路向,各地历史学会开会讨论编写“四史”的方法;各省社科院历史研究所、各高校历史系亦积极响应。与1958年的“新民歌运动”相较,“四史”运动内蕴更为丰富、复杂,且持续时间相当长,在“文化大革命”中也并未中辍,至20世纪80年代初仍可见其流风余响。
时过境迁,曾经盛极一时的“四史”运动已被遗忘,国内各类史学史著述对此关注甚少,而国外学者则对“四史”运动予以相当高的评价。如美国学者利萨·皮蒂认为:“毛泽东领导下的伟大的‘四史’运动,在这场运动中,成千上万的普通群众诉说他们的生活史”。[4]美国学者高家龙指出:“‘四史运动’中,中国历史学家精心编纂出版了数量众多的中文档案汇编,其中不乏可谓迄今最具有启示性的内部材料。”[5]美国学者阿里夫·德里克和劳伦斯·施奈德在总结中国自新中国成立至“文化大革命”的史学时,着力阐发了“四史”运动:“‘四史运动’收集了大量人民经历的资料。如果历史学没有‘革命’,历史学家将可能永远丧失这些资料,他们总有一天会明智地利用这些数据资料的”。[6]笔者无意对“四史”运动作出整体定性或评价,而是将关注焦点回归到当时的语境,去考察置身其中的专业史家①如何看待、如何因应,并曾作出哪些努力,试图对这一问题做出初步探讨。
一、提倡者的用意
“四史”运动虽然得名于1963年毛泽东的批示,实则渊源于1958年“大跃进”中由文学界首倡的编写工厂史、公社史,史学界迅速应和,厂史、社史编纂一时蔚成热潮。高校历史系青年学生走向工厂、矿山、农村进行历史调查,成为写史运动的生力军。1958年9月,近代史研究所听取了北京大学和北京师范大学关于写厂史、社史的报告后,决定也“下厂下乡写劳动人民史”李瑚:《本所十年大事简记(1950~1960年)》(手稿)。。
1963年5月毛泽东在工厂史、公社史的基础上加上了村史和家史后,全民写史运动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史学工作者更是责无旁贷,必须以满腔的热情投入这个运动,作人民的‘史官’”[7];还有人将对待“四史”运动的态度上升到是为社会主义服务还是为资本主义服务的高度。[8]“四史”运动由毛泽东倡导、各级党委自上而下组织发动,然而,落实到专业史家的理解与实践层面,情况则较为复杂。总体说来,虽有著名史家撰文阐发“四史”运动的意义,也有相当数量受过史学专业训练的学人编写“四史”,但与1958年文艺界的“新民歌运动”相比,史学界对“四史”运动的反应多了几分理性与冷静。总体说来,专业史家公开表态应和者不少,却大多从促进史学研究的角度着眼;身体力行者亦力图探索新的体例形式,以体现“史”的特点,与非专业者编写的文艺性“四史”有别。
翦伯赞最早做出表态。1958年,北京大学学生完成了《清河制呢厂五十年》的书稿,在青岛养病的翦伯赞热心审阅,并为之作序,盛赞学生此举“标志着历史学的新方向、新道路……它们替历史学开辟了无限广阔的新天地,粉碎了资产阶级史学家散布的‘历史学无用论’”。[9]郭沫若则提出:“工矿史、公社史,由什么人来写比较合适呢?我看可由各个单位自己来搞。工农群众的文化水平日益提高,他们完全有力量来搞。但也无妨由从事历史研究的专业干部选择几个重点单位,下去帮助他们搞。历史专业干部下去,用较多的时间,比方三年左右,帮助工农群众写各该单位的发展史,这是值得提倡的。”[10]
由于“四史”运动具有丰富的内涵,专业史家在为之提供理论支持时着力挖掘、阐发了编写“四史”对于史学研究的正面因素。
第一,从史料搜集整理方面着眼。邵循正等指出:“由于编写村史的需要,就必须要把解放以来党领导的历次运动的资料,如土地革命、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合作化、公社化各个时期的文字资料加以搜集和整理。这些资料对农村工作本身有着重要意义,对近代现代中国历史的研究也提供了大量可靠的历史资料”。[11]吴南星(吴晗、邓拓、廖沫沙三人共用的笔名)亦着眼于史料搜集,指出:“劳动人民自己直接留下的文字史料是很少,甚至没有。但是他们破过产、卖过田地房屋、借过债、租佃过地主富农的田地、卖过妻室儿女以至自身、送过儿子当雇佣或学徒,这些卖、借、租佃、被雇佣,都可能立下契约或字据,交给地主、富农、债主、雇主、业主……这类文书,应当成为劳动人民的村史和家史中的好史料”。[12]也有史家强调“四史”编写与社会历史调查、口述访谈相关联,因为“四史”本身缺少文字资料,大量资料深藏在群众的记忆和口碑中,因而“更主要的材料来源是通过访问来的”。[13]
第二,强调“四史”与编纂地方志、地方史的联系。吴南星明确指出,“四史”从形式上看“是属于地方志范畴的”[14]。彭明着重强调,“四史”是编纂全面、系统的新县志、省志之基础。[15]黎澍十分赞成毛泽东关于撰写“四史”的指示,他理解的“四史”主要着眼于基层农村,因而实质等同于地方史志。1965年,白寿彝曾一度打算带学生到山西运城调查和编写池盐史,希望找到一条既搞了历史科学,又不违背当时形势要求的途径。[16]而来新夏亦由“四史”运动而走上编写地方志之路,20世纪60年代初,他在“四史”运动中参与了河北省《丰润县志》(霸县)、《东台山志》(盐山)和《南阡志》等志书的编写工作。[17]
第三,将编纂“四史”作为中国近现代史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研究的史料基础工作和必要前提。在他们的认知中,一方面,“四史”着眼于中国社会的基层,与中国近现代史、国史在时间界限上接近甚至重合,因而理应作为中国近现代史研究的微观单位,“四史”、地方史、中国近现代史遂构成微观——中观——宏观层层递进的逻辑关系。如此一来,编写“四史”就可以“为中国现代史、革命史、党史以及经济史、文化史等,提供极为丰富而确凿的史料纪录”[18];另一方面,“四史”的研究对象可谓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一部村史可以说是中国农村社会的一个缩影。施东向(即胡绳)撰文指出:研究一个工厂,“详细地占有资料,认真地进行科学分析”,即可“由解剖一个‘麻雀’而说明许多‘麻雀’”。[19]总而言之,“四史”能够“提供大量的近百年史特别是现代革命斗争史方面的各种专题的最有价值、最为翔实的包括活人活事的第一手资料,这就为我们近百年史研究工作进行分析综合打下基础”。[20]
第四,倡导专业史家编写通俗历史读物,向农民普及历史知识。此提议始于戴逸,1965年他撰写了《写农民的历史,为农民写历史》戴逸对此文较为看重,晚年收入《皓首学术随笔·戴逸卷》(中华书局2006年版),题目为《写群众的历史,为群众写历史》。一文,并以“夏芗”为笔名分别发表于1965年11月12日的《人民日报》、《历史研究》1965年第5期和《史学月刊》1965年第9期。此文针对专业史学工作者,虽也论述“四史”,但意在强调:农民历史知识贫乏,且充满谬误与不健康的东西,专业史家必须深入农村基层,编写通俗历史读物,通过历史教育,清除农民思想中不健康的因素,以占领农村思想阵地。戴逸所论与此前“四史”运动的意涵有微妙出入:此前专业学者去农村编写“四史”,强调的是得到思想上的改造,接受革命教育,戴逸侧重的却是史家通过通俗历史教育去启迪农民。
二、“文”与“史”的纠结
“四史”作为一项“革命性的创造”,究竟属于“文”还是“史”,换言之,“文学”与“历史”二者如何摆放,以何者为本位,提倡者对此莫衷一是,并形成“四史”编纂中“文艺笔法”与“史学笔法”两种不同的路向。刘勰在《文心雕龙》中将《史记》纳入广义的文学范围,以“史传”作为一种文体辟专章论述。“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是鲁迅对《史记》文史结合的特质的赞誉。现代意义上的“历史”作为一个“独立的学科”,是在19世纪和20世纪之交才诞生的。[21]19世纪后半叶科学主义占据主导,文学与历史的学科界限就在这种文化历史的语境中逐步形成。正如范文澜所指出:“近代文史分家是应该的,因为文史各有广泛的领域,二者不可得兼,只好舍一而取一”。[22]
在文艺工作者看来,“四史”并非历史科学范畴的著作,而是文艺性的作品,因而使用文学笔法无可非议。而史家则强调“四史”须以“史”为本位,“顾名思义,‘四史’是‘史’,基本上是属于科学范畴,应该严格要求它的真实性。”[23]也有人取折中的方法,文艺形式与史学体裁应“共存共荣,不必去强求一致”,而“对史学工作者说来,自然以写史学体裁为宜”。[24]“四史”运动中,作家、记者、编辑等非史学专业者占据主导地位,受过史学专业训练者反而充当配角。究其原因有两个:一是非史学专业者多以文学笔法写“四史”,夸张失真之处难免,但却更能契合当时的社会政治氛围,满足政治宣传的需要,也更受出版社的青睐;史学工作者欲反映历史真实则不免与意识形态的要求相扞格。李新的回忆即反映了史家的困惑茫然:“在张掖,虽然接触到不少贫下中农的家史以及村史和公社史的材料,但这些材料怎样写进书里去呢?历史要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就只能说好,不能说坏,可是现在看到的都是贫穷、落后,‘四清’中查出的种种材料能如实地写出来吗?”[25]二是偏于文学性的“四史”读起来更加生动形象,有相当强烈的感染力,为工农大众所喜闻乐见;“史学笔法”的“四史”则较为平实,难以符合工农的欣赏口味。韦君宜参与编写长辛店机车车辆工厂厂史《北方的红星》,初稿资料丰富翔实,“有些象写得详细的历史书”,结果一些老工人“说它‘抓不住人’”,“党委的同志读了也说:‘恐怕群众不爱读’”,最后只得重写以加强文学性。[26]
在专业史家看来,当时公开出版的大量“四史”著述中的相当部分不能称其为“史”。他们认为苏联工厂史“搞得成了广告性的东西,让几个人编一编,写一写,没什么大价值”左建的发言,见《中国近代史学术讨论会会议记录》,1964年5月22日下午,近代史所档案。,中国的厂史、社史也“有些是文艺性的,对于历史研究来说,有些‘玄’”张承民的发言,见《中国近代史学术讨论会会议记录》,1964年5月22日下午,近代史所档案。。1965年7月《历史研究》编辑部派人对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及各高校调查专业史学工作者对“四史”等问题的看法。史家大多肯定“四史”的重要,但对其具体实践中的做法表示怀疑。如贺昌群表示,搞“四史”诚然重要,“但报纸上所发表的报告文学式的写法我认为不能作为一种有价值的著作流传下去。因为这样没有通过什么研究,如果说用历史材料也只是浮在表面的一些,并没有经过澄清和锤炼”,“要想从历史角度来研究和编写出好的四史,就要把它搞得不但对广大群众有阶级教育的作用,而且对研究工作者来说也要使他们感到有用处”《史学界情况反映》,1965年7月2日,近代史所档案。。白寿彝、夏康农、张传玺等人也对此持保留态度。
专业史家试图通过对“四史”的编纂体例提出规范性意见,并将其引入真正意义的“历史”编纂轨道。时为北京市副市长的吴晗对“四史”倾注了相当多心力,连续在《前线》发表3篇相关文章,即《谈写村史》(《前线》1963年第22期)、《再谈编写村史》(《前线》1964年第2期)、《从一篇稀有的史料想起》(《前线》1964年第4期)。并召集北京历史学会举行村史座谈会。他一再强调:“必须以严格的科学态度、实事求是地处理叙述的人和事,绝对不许浮夸,也不许可掩饰”,“用写文艺作品的方法来写历史,是不可以的”,“要实事求是地写真人真事,而不要有所虚构、夸张,搞得人也不真,事也不真,取消了历史”。[27]胡华也强调:“所写的必须是信史,要做到事必有据、言皆有征,不可虚构、捏合,不能凭作家的想象。因为这是写真人真事的历史,必须真实、准确,在这一点上和文艺创作是有所不同的”。[18]曾积极参与“四史”的调查与编写的北大青年教师杨立文亦指出,“四史”既然是“史”,“对于所有调查访问的材料,都必须加以严格的审核,认真下一番‘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功夫”。[28]
编写“四史”成为全民运动一发而不可遏,由于缺乏规范而乱象滋生,专业史家的理性呼吁亦引起一些人的反思。因主持编写《北京四史丛书》而出名的北京市委宣传部干部李世凯,1965年10月6日以黎凯为署名在《光明日报》发表长文对“四史”进行纠偏。他批评不少已有的“四史”著述,“满篇是血泪的控诉,是讨饭、扛活、逃荒的细节描写”,显得公式化。“‘四史’既然是‘史’,那么,除了必须强调史实的真实,不容任意夸张虚构以外,还必须十分注意使它具有尽可能充实的史料性,以便更好地发挥它的教育作用,提高它在近代史、现代史研究中的史料价值。这后一点,目前似乎还没有得到‘四史’编写者应有的重视”,因而“目前是到了强调‘四史’的史料性的时候了”,“否则便会失去其存在的特点”。[29]
三、编写“四史”的探索与“四史”运动的内蕴
对于以近乎报告文学的方式编写“四史”的流行做法,专业史家大多难以认同,但真正从历史科学角度来研究、编写“四史”既无范例可循,更无典范性的著作可资参考,因而探索新路实为不易。《历史研究》作为权威史学刊物,有意在引领“四史”编写方向上有所作为,刊物编辑张允侯撰写的家史《苦难的岁月——一个妇女对旧社会的血泪控诉》[30],就是《历史研究》编辑部树立的“四史”写作范本。它与此前大量文学性“四史”作品颇有不同,侧重运用“史”的笔法,在撰写体例与风格上作了一定探索:注释规范与严谨的学术论文并无二致;虽然是写家史,却把历史的横断面穿插进来,从个人回忆中试图反映时代面貌。此后,何重仁让编辑曾业英以张允侯之文为样板,再写一篇“四史”论文。据曾业英回忆:“我写的那个主人翁叫郝振国。是门头沟矿务局一个老矿工。接受任务后我就到矿区搜集素材……初稿已经写成,如果文革不发生,应该半年后就会在《历史研究》发表。我的思路,就是写他怎么苦,旧社会如何受压迫。那时煤矿被日本占领,我就重点写了瓦斯爆炸,一拉警报,家人都紧张得不得了。我还找了当时关于煤矿的历史记载,力图反映当时的历史面目,增加学术性,避免写成回忆录。”2010年11月15日对曾业英的访谈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