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作为新中国史中的重要概念,“新时期”即“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经历了复杂的形成和发展过程。起初,中共中央提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其时间起点是1976年粉碎“四人帮”,并且仅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一个阶段。中共十三大之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新时期”等新的提法逐步出现。邓小平南方谈话和中共十四大之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的全称表述逐渐成熟。与此同时,“新时期”的时间起点由1976年粉碎“四人帮”转变为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新时期”在新中国史中的定位也由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一个阶段上升为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并列的一个新的历史时期。中共十八大之后,随着“新时代”的提出,“新时期”的时间下限被明确为2012年中共十八大的召开,这一概念最终定型。
[关键词]新时期;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概念史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以下简称“新时期”)是新中国史研究和改革开放史研究的重要对象之一。近些年来,学术界有关“新时期”的研究主题日渐丰富、成果日益增多,内容涉及改革开放的历史背景、指导思想、发展历程、建设成就和重要意义等,涵盖这一时期党和国家事业的方方面面。但现有研究较少关注“新时期”这一概念本身。目前,为数不多的关于“新时期”概念的研究,主要探讨“新时期”的时间起点,“新时期”内部的阶段划分,以及“新时期”的界定依据、基本特征和时间跨度等问题。一方面,这些研究成果为我们进一步开展有关“新时期”的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另一方面,现有研究较少关注“新时期”概念的阶段性变化,尤其是不同阶段“新时期”的表述方式、思想内涵及其在中共党史和新中国史分期中地位的变化,这又为我们深化“新时期”概念的研究留下了空间。实际上,我们今天对“新时期”的理解与改革开放之初“新时期”的内涵已不尽相同。从最初提出至今,“新时期”概念大致经历了提出、发展、成熟和定型四个阶段。本文拟以党和国家重要文献中的表述为研究对象,从概念史视角追溯“新时期”概念形成的历史过程,探究“新时期”内涵的演变及其在新中国史分期中地位的变化,阐述其如何成为我们今天所认知的样貌。
“新时期”概念的提出
在新中国史的语境中,“新时期”最初不是一个专用概念,而是泛指形势和任务发生新变化的某个时期。如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在1950年6月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的闭幕词中提出:“在各种条件具备了以后,在全国人民考虑成熟并在大家同意了以后,就可以从容地和妥善地走进社会主义的新时期。”“文化大革命”结束之后,“新时期”逐步发展为一个专用概念,特指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之后的历史时期。成为专用概念之初,“新时期”仅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一个历史阶段。换言之,在改革开放之前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新时期”这一概念经常被用来描述形势和任务的变化,泛指新的工作阶段。在这种泛化用法中,“新时期”还不是一个具有特定内涵、指称特定历史阶段的专用概念,每个历史阶段内往往有多个“新时期”。
“文化大革命”结束之后,1977年8月,中共十一大关于政治报告的决议指出:“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进入新的发展时期”。这里,“新的发展时期”专指粉碎“四人帮”、结束“文化大革命”后的历史时期。随后,在党和国家重要文献表述与领导人讲话中,“新的发展时期”逐步被简化表述为“新时期”。如1978年6月,邓小平在全军政治工作会议上提出:“更好地完成新时期的历史任务”。可以看到,20世纪70年代后期,不仅“新时期”的概念表述方式逐步稳定,而且其内涵也趋于稳定,专指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之后的历史时期。
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新时期”的全称表述逐步由“新的发展时期”变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1979年10月,邓小平在中国文学艺术工作者第四次代表大会上的祝词中强调:“我们的国家已经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融入“新时期”的全称表述之中。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新时期”相互搭配的表述方式逐渐稳定下来。如1983年3月,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在马克思逝世100周年纪念大会的报告中提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1986年,由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编写的《中共党史大事年表》,将1976年10月起这一时期的名称确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
改革开放之初,“新时期”全称表述的变化与国内工作重心的转移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1977年8月,中共十一大报告提出“新的发展时期”时,这一提法区别于之前一个历史阶段的标准是粉碎“四人帮”之后国内形势和任务的变化。随着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立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组织路线,党和国家的主要任务进一步聚焦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在此背景下,“新时期”的全称表述逐步由“新的发展时期”发展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与此同时,“新时期”的内涵也发生变化,其现代化建设的指向更加突出。对此,1981年6月,《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以下简称第二个历史决议)曾明确提出:“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时期的奋斗目标,就是要把我们的国家,逐步建设成为具有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的,具有高度民主和高度文明的社会主义强国。”虽然“新的发展时期”提出的时间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但从理论内涵来看,我们今天理解的“新时期”,应该源于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形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
需要指出的是,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前中期,“新时期”的时间起点与今天人们的认识存在较大差异。这一时间段内,党和国家重要文献普遍将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视作“新时期”的开端。这集中体现在第二个历史决议中。第二个历史决议的“历史的伟大转折”一节从1976年10月写起,明确指出:“一九七六年十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的胜利,从危难中挽救了党,挽救了革命,使我们的国家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时期”。第二个历史决议之所以对“一九七六年十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有如此高的评价,主要在于粉碎“四人帮”结束了“文化大革命”的动乱,使党和国家逐渐转到稳定发展的轨道上来。这一时期党和国家重要文献也普遍肯定了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的重大意义,并将其作为历史转折的重要节点和“新时期”的时间起点。这些认识和论述与今天我们对“新时期”的认识有所不同。
此外,就其在中共党史和新中国史中的地位来看,“新时期”提出伊始,并非是一个独立的历史时期,而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中的一个历史阶段。如第二个历史决议将中共党史分为“建国以前二十八年历史”和“建国三十二年历史”两个部分。虽然其中并未提及“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这个概念,但第二个历史决议已经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的历史,总的说来,是我们党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指导下,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并取得巨大成就的历史”。所以,“建国以前二十八年历史”和“建国三十二年历史”这两部分分别对应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新时期”被明确归入“建国三十二年历史”,这一点相比于我们今天的认识也有较大的差异。
出现上述情况,一方面是因为从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到20世纪80年代前中期,我国实行改革开放的时间还很短,关于改革开放的理论和实践还没有完全展开。在此背景下,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意义尚未得到充分展现。即是说,当时人们无法超越历史阶段去认识和强调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意义,更不可能先知先觉地把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不到10年的时间独立为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并列的一个历史时期。另一方面,“新时期”实现了党和国家工作中心向经济建设的转移,这在当时被认为是对“党的八大提出的任务的真正继承”。由此出发,粉碎“四人帮”和召开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当时被认为是对中共八大正确路线的拨乱反正。人们很自然地会把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的历史归入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并将粉碎“四人帮”、结束“文化大革命”视为恢复中共八大正确路线的重要历史节点。而之后,随着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的逐步展开,人们才越来越清晰地认识到,党和国家不是简单地恢复中共八大正确路线,而是形成了一套与之前明显不同的道路,并在此基础上逐步改变对“新时期”的称谓与定义,形成了我们今天的认识。
“新时期”概念的发展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改革开放的理论与实践逐步展开,农村、城市改革先后取得突破,经济特区充分展现出对外开放的成就,“改革开放”成为鲜明的时代特点。随着“改革开放”概念日趋深入人心,“新时期”的全称表述由“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逐渐发展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新时期”。与此同时,“新时期”的内涵,也在强调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上,逐渐增加了改革开放的相关内容。
中共十三大召开前,邓小平就强调:“十三大实际上应该叫做改革、开放的大会,要加快改革步伐,深化改革”。以此为基调,中共十三大在中国共产党历次党代会报告中首次正式提出“改革开放”这个重要概念。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今天我们很容易将“改革开放”与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建立联系,但“改革开放”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并未立即成为一个家喻户晓的政治概念,其形成经历了一个过程。最初,“改革”和“开放”是两个相对独立的概念,并未绑定到一起。之后,邓小平在多个场合阐述了“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相关问题,并提出了“两个开放”的重要论断。如1985年3月,邓小平指出:“为了实现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我们制定了一系列的方针和政策。其中最大的政策是两个开放,即对内和对外的开放政策。”邓小平还明确强调:“对内开放就是改革”。在此基础上,“改革开放”作为一个整体概念逐渐成形。1987年10月,中共十三大完整提出了“改革开放”的概念,并对其做了较为系统的阐述。此后,“改革开放”概念的重要性逐渐凸显。
“改革开放”概念在提出之初并未与“新时期”产生话语上的直接联系,这与我们今天耳熟能详的“改革开放新时期”尚有差距。党和国家重要文献中最初多将“改革开放”作为国家发展的方向和指引性的政策来使用,并未将其作为历史时期的名称。例如,中共十三大报告中提出“改革开放的总方针总政策”,中共十三届三中全会公报中提出“坚持改革、开放总方向的前提”。而在使用“新时期”时多将其作为较为泛化的时间概念,诸如“新时期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新时期的政治工作”等。因此,“改革开放”和“新时期”还是两个相对分立的概念。两者的结合是从“改革开放”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表述上的联结开始的。中共十三大之后,“改革开放”与“现代化建设”在党和国家重要文献中相伴出现逐渐成为惯例,如1988年3月,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及“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又如1989年6月,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公报提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此时,党和国家重要文献之所以将“改革开放”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并列使用,很大原因在于中国共产党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以下简称基本路线)后,“改革开放”的理论地位得到了极大的提升,成为基本路线一个“基本点”。人们对“改革开放”重要性的认识日渐充分,其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动力来源和重要法宝,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逐步建立了密不可分的联系。此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搭配表述逐渐融入“新时期”概念的全称表述之中。如1990年6月,江泽民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使用“我们正处在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重要时期”来阐述当时的发展阶段。总的来说,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初,“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搭配使用已较为常见,“新时期”的概念表述逐渐由“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发展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新时期”。
这一阶段,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历史意义进一步彰显。例如,中共十三大报告将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至1987年中共十三大之间的9年视为单独的一个历史阶段,提出:“这九年,在建国以来社会主义建设取得巨大成就的基础上,开辟了党的历史发展的新阶段”,“九年来我国经济建设所取得的一切成就,都是同在拨乱反正基础上坚决推进全面改革和对外开放分不开的”。由此可见,中共十三大进一步凸显了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历史意义,并且将“改革开放”视为“新时期”一个突出的时代特点。在此之后,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作为中共党史和新中国史上历史分期节点的论述日渐丰富。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当数胡绳主编的《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以下简称《七十年》)。该书经过中共中央党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并批准出版,是中共党史和新中国史领域的权威著作,最能系统地反映当时中国共产党特别是中共中央对于“新时期”的认识。在《七十年》中,“新时期”仍未独立成为中共党史上一个大的历史时期。但《七十年》关于“新时期”的叙述也发生了一些重要的变化:一是“改革开放”已经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紧密结合,深深嵌入“新时期”的表述之中。如《七十年》在论述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历史阶段时,使用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这一表述。二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逐渐被视为“新时期”的历史起点,如《七十年》强调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是“划时期的座标”。三是“新时期”的地位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在此之前,“新时期”往往被视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的一个小的历史阶段。《七十年》已经把“新时期”与开展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28年并列,提出:“新中国成立以后的四十二年间党的历史,总起来可以说有前后两个时期。前一个时期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的二十九年,后一个时期是在这以后的十三年。”《七十年》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为界将新中国成立后的历史划分为两大历史阶段,体现出“新时期”的地位相比之前有了明显的提升。
值得注意的是,此时也有党和国家领导人将中共党史划分为三大历史时期,如1989年10月,全国政协主席李先念在政协第七届全国委员会第22次主席扩大会议上讲话时,提到“在建立和巩固新生的人民民主政权中,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在新时期的改革开放中”。这里虽然谈的是政协工作,但实际上也涉及了新中国史的历史分期问题,即让“新时期”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中独立出来,成为一个单独的历史时期。但此时这种观点尚属于个人观点,还不是中共中央领导集体的共识。
“新时期”概念在这一阶段的发展,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关于改革开放理论的不断完善及其对“新时期”主题认识的不断深入。将新中国成立后分为两大历史阶段,主要是因为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展开,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日益呈现出全新的面貌,我国在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建设成就等各方面展现出不同于1978年之前的新气象。正如江泽民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40周年大会上所指出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把改革开放纳入党的基本路线,开创了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崭新局面。”在社会发展变化的基础上,中国共产党从思想理论层面反思和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史,进一步提升了“新时期”的地位,突出了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历史意义。
“新时期”概念的成熟
1992年初,邓小平发表南方谈话,系统阐述了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系列问题,概括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形成的不同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有关社会主义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发展道路。在此基础上,“新时期”的表述进一步成熟,其内涵和地位再次发生变化,更加接近于我们今天的认识。
在邓小平发表南方谈话和中共十四大胜利召开后,“新时期”的全称表述中几乎都含有“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新时期”这三个要素,其内涵逐渐固定。如1993年11月,江泽民在学习《邓小平文选》第3卷报告会上使用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新时期”的表述。又如1995年1月,江泽民在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使用了“以改革开放为鲜明特点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这一表述。再如1997年2月,邓小平逝世后,党和国家领导人在纪念活动中多次使用“改革开放和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新时期”这一表述。但此时关于“新时期”的全称表述中一般会加入一些限定词,如以“鲜明特点”来修饰“改革开放”,以“集中力量进行”来承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中共十五大。1997年9月,中共十五大报告中正式提出“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这一概念,深入阐述了“新时期”的一系列重要理论问题。这一表述不仅包含了“新时期”的基本要素,也兼顾了用语的简洁性,同时突出了“新时期”的历史任务和历史特点,标志着“新时期”的全称表述已臻成熟。此后关于“新时期”的全称表述逐步统一。
与此同时,“新时期”的时间起点也得到进一步明确。如中共十四大报告指出:“一九七八年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和全会形成的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承担起艰巨的使命,实现了伟大的历史性转折,开创了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时期”,报告还总结了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的拨乱反正,概括了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举世瞩目成就,从国内和国际两个方面阐述了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开创的“历史的新局面”,系统阐释了将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视为“新时期”起点的依据。之后,“新时期”的时间起点问题成为国内学术界的共识。如在1994年11月召开的全国党史研究室主任会议和中共党史学会第四届理事会议开幕式的讲话中,胡绳明确提出:“把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为划分时期的标志,把社会主义时期党的历史分为三中全会以前和以后两个大时期”。这一具有代表性的观点随后被写入了权威党史著作。如2001年,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所著《中国共产党简史》中,第八章题为“十一届三中全会开辟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新时期”,这就在权威党史著作中正式明确了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是“新时期”的时间起点。
中共十五大之后,“新时期”逐步被明确为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并列的一个大的历史时期。1998年10月,江泽民在致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的信中指出:“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是一部蕴含和体现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活生生的教科书。”在这里,“新时期”的地位有了明显的跃升。“改革”的历史显然指的就是“新时期”的历史,“改革”与“革命”“建设”并列,意味着“新时期”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一个阶段中分离出来,上升为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并列的一个单独的历史时期。相较于《七十年》将新中国成立后几十年历史统在一起的历史分期,此时“新时期”在中共党史和新中国史中的地位有了明显的提高。时任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常务副主任的龚育之对这一分期进行了较为系统的说明。他提出:“从建党到建国,是党的历史的民主革命篇;从建国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社会主义时期党史前篇;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是社会主义时期党史新篇”。2002年11月,中共十六大报告将中共党史的基本脉络正式划分为“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新中国成立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三个历史阶段,这就在党代会报告中正式明确了“新时期”作为中共党史上第三个大的历史时期的地位。
进入21世纪,“新时期”概念得到越来越频繁地使用。胡锦涛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5周年大会、中共十七大、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等多个重要场合使用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等提法,详细阐述了“新时期”的鲜明特点和重要意义。2010年6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史工作的意见》使用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这一今天广为人知的概念表述,对中共党史三大历史时期予以更加明确的划分。随后,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编写的《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以下简称《九十年》),全书分三册对应中共党史三大时期,并将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历史称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由此,“新时期”的全称表述固定下来。
这一阶段,“新时期”概念的成熟,一方面是由于在实践层面,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深入发展,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性在实践中得到进一步的检验,“新时期”我国各项事业不同于之前一个时期的成就和特点得到进一步凸显。另一方面是随着中共十四大提出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以及之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成熟,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新时期”我国理论和实践探索的主题,这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我国理论和实践探索的主题存在很大的差异。在此基础上,区分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两个历史时期逐渐成为共识,“改革开放”被明确为新时期最鲜明的特征,深深嵌入“新时期”的全称表述之中,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被确定为“新时期”的历史起点。正如1998年12月江泽民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2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所指出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伟大意义和深远影响,已经和正在随着实践的发展越来越充分地显示出来,并将贯穿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部进程。”
“新时期”概念的定型
中共十八大以来,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变,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我国逐步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在中共十九大提出“新时代”后,“新时期”和“新时代”的区分日渐明晰,“新时代”的时间起点被明确为2012年中共十八大的召开。在此基础上,“新时期”的时间下限也随之确定,这也意味着“新时期”概念的最终定型。
与1978年之前的“新时期”相似,“新时代”在提出之初,并不是指历史学意义上的某个历史时期,而是指某方面的工作进入了新的阶段。2013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第一次使用了“新时代”的提法,强调“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从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角度论述了中共十八大以后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201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对《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作说明,将1978年以来党的法治实践分为“改革开放以来”和“党的十八大以来”两个时期,阐明了中共十八大以来依法治国的新形势新要求。2015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从“新中国成立以来”“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十八大以来”三个阶段叙述了“我们党领导广大农民‘脱贫困、奔小康’”的历史,并且指明中共十八大以来的扶贫工作开辟了“新局面”。此外,习近平总书记还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国防军队建设、外交工作等多个方面论述了新时代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取得的新成就、形成的新变革。在从各方面分别阐释中共十八大以来我国发生变化的基础上,2017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我国发展站到了新的历史起点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在这里,“新的历史起点”“新的发展阶段”开始转变为历史学意义上的新的历史时期。10月,中共十九大报告正式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要论断。至此,“新时代”正式成为中共党史和新中国史中的一个历史时期。在“新时代”提出前后,中共党史仍遵循三大历史时期的历史分期方式,新中国史则以改革开放为界分为两个历史时期。“新时代”曾被归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作为“新时期”的一个历史阶段。如2016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将中国共产党的历史贡献概括为“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完成社会主义革命”“进行改革开放新的伟大革命”三大部分。在这里,三大历史性贡献所对应的时段分别为“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这就意味着,此时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仍旧将中共党史分为三个历史时期。这一方面是因为当时“新时代”提出只有5年左右,还难以成为一个大的历史时期。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此时党和国家事业的各项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尚未充分显露,“新时代”不同于“新时期”的时代特征尚未充分彰显,关于“新时代”的思想认识还在持续发展并有待实践的进一步检验。此时,一些重要著作也遵循着三大历史时期的历史分期。例如《九十年》第三册,就把中共十八大以来的历史作为“新时期”的一部分,将“党的十八大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确定”设为第十一章“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推向前进”的第七节。又如2018年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重点教材《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018年版)》,将1949—2018年这近70年的历史划分为两个历史时期,即“改革开放前和改革开放后两个历史时期”,明确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划入“新时期”,作为“新时期”的一个历史阶段。
随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于“新时代”的阐释进一步完善,“新时期”和“新时代”的区分日渐明确,“新时期”的时间下限也随之确定。2018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用“中国共产党诞生后”“改革开放以来”“新时代”三个阶段阐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特别强调了新时代伟大变革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意义。“新时期”与“新时代”逐步由一个历史时期分为两个历史时期。2021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将中国共产党百年历史成就概括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成就”“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伟大成就”“改革开放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成就”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成就”。此时,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历史有了更为系统的认识和更为明晰的划分,明确了中共十八大是“新时期”和“新时代”的划分界限,“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的时间下限也明确为2012年中共十八大的召开。
2021年11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作为中共党史上的第四个历史时期被写入《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以下简称第三个历史决议)之中,其理论内涵及其在中共党史中的地位以“历史决议”的形式正式确定下来。与此同时,“新时期”也被正式确定为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至2012年中共十八大之间的历史时段。第三个历史决议还系统阐述了“新时期”的历史任务、开辟过程、发展历程、困难挑战、主要成就和重要意义等内容。由此,“新时期”的全称表述、时段指向、理论内涵、历史定位均已明确,这一概念最终定型。
总体看来,“新时期”概念的定型与“新时代”的出场相伴发生。中共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砥砺前行,使得中共十八大以来的历史时期呈现出不同于以往的崭新面貌。正如第三个历史决议所指出的:“今天,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新时代”的提出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因应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而做出的理论创新。“新时期”时间下限的确定和概念的最终定型,也正是时代变化和历史分期理论发展的必然产物。
结语
“新时期”由时间上的泛指转变为对改革开放新时期的特指,其概念的形成经历了一个变化和发展的过程。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中期,“新时期”概念提出之时,其全称表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此时“新时期”的起点一般指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且被视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一个阶段。中共十三大之后,“新时期”的全称表述进一步完善,其内涵进一步丰富和发展。邓小平南方谈话和中共十四大后,“新时期”的全称表述逐渐稳定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新时期”的时间起点被明确为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同时其被定位为中共党史上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相并列的一个大的历史时期,“新时期”概念趋于成熟。中共十八大以来,随着“新时代”的提出及其时间起点的明确,“新时期”的时间下限也明确为2012年中共十八大的召开,这一概念最终定型。
揆诸“新时期”概念的生成过程,可以发现“新时期”概念变化发展的深层动因:其一,中心任务的变化。例如,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和国家工作重心实现战略转移,以揭批“四人帮”为中心任务的“新的发展时期”这一概念不再使用,经济建设内涵指向明显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发展为常用表述,体现了中心工作对“新时期”概念的深层影响。其二,实践发展的需要。例如,在农村与城市改革、设立经济特区等各项工作的推进过程中,中共中央和邓小平总结提炼出“改革开放”这一概念,将其融入“新时期”的表述和内涵之中,以揭示“新时期”的鲜明特征,更好推进“新时期”各项任务的实践发展。其三,理论创新的结果。例如,南方谈话较为系统论述了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系列问题,丰富、发展和创新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凸显了“新时期”所开启的“社会主义时期党史新篇”。“新时期”在历史分期中地位的跃升,正是中国共产党理论创新和发展的重要体现。
更广泛地讲,本文的考察也表明了概念史对新中国史研究的意义。许多概念的形成不仅是特定时代的理论映射,也是社会主导力量发挥“话语力量”的实践需要。“新时期”概念的形成和发展过程,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探索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的复杂历史进程,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因应实践需要不断推动相关理论发展的动态过程。唯有对这一复杂的、动态的概念生成史做“知识考古”分析,方能了解历史层累之下的本相。因此,对许多习以为常的概念保持一种知识自觉,有助于我们理解历史何以“如此书写”。
[作者简介]周家彬,法学博士,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中共党史党建学院;研究员,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广西研究基地。王强,硕士研究生,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共产党百年历程主题研究”(21&ZD02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本文发表在《当代中国史研究》2024年第4期,注释从略,引用请参考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