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实际上就担负着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历史使命。随着党和政府执政能力和认识水平的不断提升,对于政府和市场关系的认识有了质的飞跃。如何处理经济运行中的政府与市场关系,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也是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从全球历史看,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不仅是人类社会发展现代经济都绕不开的根本性问题,也是各国长期以来都在致力破解的世界性难题。从这个角度来看,厘清新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过程中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演变规律,对于学习和领会十九大提出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贯彻十九届三中全会做出调整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的部署,有着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新民主主义和计划经济时期的“全能型”政府和市场式微(1949—1978)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标志着中国共产党经过28年的浴血奋战,开始由一个局部执政的政党转变为一个在全国执政的政党,开始真正意义上的“治国理政”。可以说,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的第一天起,政权就牢牢地掌握在中国共产党手中,党在实际上对人民代表大会、政府和司法机关实行着“一元化”的领导。这是新中国国家政权的政治基础和逻辑起点。虽然新中国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思想,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但是在当时中国这样一个地域辽阔、人口众多、经济落后并且发展极为不平衡的大国,出于国家安全和人民的强烈愿望,必须要迅速改变贫穷落后的面貌,这是50年代中国选择社会主义道路的根本原因。但是,要在一个传统农业为主的大国实现社会主义公有制和计划经济的优越性,仍然是一个十分困难的事情。这需要一场剧烈的社会制度整合,但经济落后和发展不平衡又不是仅靠社会革命所能够解决的问题,这就需要一个能够掌控全国局势、集中力量办大事,将极为有限的资源动员、优化配置到优先发展重工业的“赶超”战略上的强大政府。
随着各级党和政府的权力越来越大,社会资源被牢牢控制在政府手中。尤其从1958年实行严格的户籍制度和农村实行“政社合一”人民公社后,各级政府不仅已经完全掌握整个国民经济,甚至控制到经济运行的微观层面,即企业和农村生产队的计划管理以及流通领域的各种票证制度,使得人民群众甚至失去了部分消费自主权。当然,党和政府无限度地扩大和进入私人决策领域,是为了达到以下三个目的:首先,保证国家最大限度地提取剩余并将其投入到经济建设中去,也就是保证“高积累”;其次,保证投资和国民经济高效率地运转,特别是“集中力量办大事”,以加速经济发展;最后,保证高积累、低消费水平下的社会稳定。以“政府主导型”的单一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为特征的经济体制,强化了政府政治动员和资源配置的能力,保证了高积累、低消费的快速优先发展重工业战略的实施,但是由于取消了市场调节和私人投资,造成了经济的低效率。[1]
既然在单一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经济运行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提高宏观效益和调动人民群众积极性的目的,因此,中国共产党一直在探索改善社会主义经济管理体制,以期提高经济效益和调动人民群众积极性,发挥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
1953年,中国启动了第一个五年建设计划,其基本任务是“首先集中主要力量发展重工业,建立国家工业化和国防现代化的基础”[2]。“一五”时期,成为中国为了推进具有重工倾向的工业化战略而进行全方位的“制度准备”的一个时期。社会主义改造重塑了农民、企业等经济主体,与这些经济主体组织形式改变相配套的,是宏观层面的管理方式和机制的重构,计划经济体制由此逐步确立,以适应国家实现工业化战略目标的要求。
这一阶段,随着经济的逐步恢复和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展开,国家所能掌握的适应工业化的战略目标的各项物资(粮食、棉花、大豆等农副产品)与其供应量之间产生了越来越大的缺口。现行的农业生产力不能够满足日益“进步”的工业化的需求。这就要求中国政府在经济管理上下功夫。怎么办?中国政府先后出台了以“统购统销”为核心的物资管理办法,来尽快摆脱粮食供求难以平衡的困境。并且在执行过程中,不断增加农产品统购统销的品种。
在对农副产品的购销和主要生产资料的分配、使用进行管理的同时,中国政府也开始了对价格的管理。在对私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时,采取了商业部和供销合作社分别管理城乡市场物价的方式。这直接导致了整个“计划经济”时代“全能型政府”的诞生和市场的式微,其实从这一时期开始一直到“文革”结束,私营商业所占的比重已经微乎其微。
就在几乎所有的物资都掌握在中国政府手中时,中国政府启动了工业化。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启动,投资、建设、生产、积累几乎成为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最核心的要素。这种重积累、轻消费的理念一直持续到了1978年,整个计划经济时期的积累率都偏高。在1978年以前所进行的四个五年计划中,积累率最低的是“一五”时期,为24.2%,其余三个五年计划的积累率都在25%以上。如此高的积累率是1949年以前的中国经济远不可比拟的。这种高积累是通过中国政府对工业生产的严格控制实现的。这种严格的控制充斥着整个企业生产链条,表现最明显的是中国政府对国营企业的控制。
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后,单一公有制的基本实现使施行计划管理的范围扩大。在“一五”期间,接受政府指令性计划管理的国营企业数量不断上升,对于国营企业的总产值、主要产品产量、新种类产品试制、重要的技术经济定额、成本降低率、成本降低额、职工总数、年底工人人数、工资总额、平均工资、劳动生产率和利润12项内容,都由政府直接下达指令性生产指标。由国家计划委员会统一管理、直接下达计划指标的产品由1953年的115种增加到1956年的380余种。[3]而“计划一经批准,一般不予修改”[4],以免整个国民经济的平衡因此受到影响。除了生产环节的全程控制,国营企业的财务也受到政府的严格管理。虽然时有调整,但基本上实行高度集中的统收统支的管理体制。国营企业日常生产经营中所需的各项资金,多由各级财政支付。
中国政府一直在探索如何发展社会主义工业化,随着国际国内局势的深刻变化,中国共产党的认识和实践能力也随之提高,为了适应单一公有制下的对国民经济的控制和发展,中国政府从一开始就很重视对于计划的编制和管理机构的建立,以确保各项指标的下达和发布是有据可依并且是科学的。
以统购统销为核心的物资管理体制的形成、政府对生产要素价格的控制、工业生产及管理方式的重构、计划管理机构的建立以及经济发展计划的编制,所有这些都标志着中国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确立。这些具有内在的逻辑一致性的政策和制度,从总体上都服务于加速实现工业化和赶超发展的目标。而这些政策和制度的确立和实施也标志着中国“全能型政府”运行方式的日渐成熟和固化,弊病也随之越来越凸显,实践证明,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的“市场作用”并非一直都起不到积极作用。
二、改革开放初期的政府“放权让利”与市场复兴(1978—1992)
改革开放初期实行的实质上是双轨制: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并行,此消彼长,增量改革为主,突变型与渐进式改革相结合。但改革目标十三大已经清晰,就是发展市场经济。中国共产党经济建设的指导思想,经历了拨乱反正、实事求是地认识国情、解放思想探索适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三个阶段。这三个阶段,体现了认识和实践相结合的客观发展规律,是渐进式发展的,而不是对立的。不拨乱反正,就不能把全党全国人民思想统一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认识上;不正确认识中国国情,就不能找到适合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发展道路。
以1978年底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中国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自从党和国家把工作重心转到经济建设上来后,1979—1984年,中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认真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正确方针,使得中国经济渡过了最困难的时候,走上了稳定发展的健康轨道。这为经济工作转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轨道和积极稳妥地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创造了条件。改革不仅从体制的薄弱环节,也是原有体制束缚最大、生活最困难的农业和农民开始的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体的农村改革,不仅见效快、成效大,也为后来的全面改革起到了开辟道路和示范的作用,这种农村生产关系的深刻变革实际上已经突破了单一公有制和计划经济。[5]于是,从1984年10月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之后,改革步伐加快,改革范围扩大,改革重心由农村转入城市,并在一定时期内成为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
就在农村改革进行并不断深入的同时,城市改革也进行了许多实验和探索,并且取得了显著成效和重要经验。但是城市改革还只是初步的,城市经济体制中严重妨碍生产力发展的种种弊端还没有从根本上消除,经济效益低下,经济潜力巨大但没有挖掘出来,生产、建设和流通领域中损失和浪费严重。这就使得本来应该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起主导作用的城市功能没有真正发挥出来。换句话说,就是社会主义的优越性还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之所以这样,“除了历史的、政治的、思想的原因之外,就经济方面来说,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在经济体制上形成了一种同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僵化的模式”[6]。这就对党和政府提出了新的难题,即如何处理政府与企业的关系问题和如何发挥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问题。其实质,还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首要的原因,就是“社会需求十分复杂而且经常处于变动之中,企业条件千差万别,企业之间的联系错综繁复,任何国家机构都不可能完全了解和迅速适应这些情况”。这就要求逐渐消解单一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原有的经济职能。
首先,政府“放权让利”增强企业活力,“使企业真正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的能力,成为具有一定权利和义务的法人”[7]。还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完善包括计划体制、价格体系、国家机构管理经济的职能和劳动工资制度等方面在内的配套改革。
其次,理顺计划经济与商品经济的关系,“建立自觉运用价值规律的计划体制,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决定》指出:“必须实事求是地认识到,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我们的国民经济计划就总体来说只能是粗线条的和有弹性的,只能是通过计划的综合平衡和经济手段的调节,做到大的方面管住管好,小的方面放开放活,保证重大比例关系比较适当,国民经济大体按比例地协调发展。”[8]
最后,逐步放松行政控制,突出市场调节,转变政府职能。在这个方面,政府的指导思想经历了从“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主从结构,到“计划管理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板块结构,再到“政府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上下结构,最后又回到“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含混提法。[9]同时,为了转变政府职能,科学高效地发挥政府作用,政府相应地进行了机构改革。以198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力度为最,这是一次弱化专业经济部门分钱分物、直接干预企业经营活动的职能,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和转向行业管理的改革。通过这次政府机构改革,不仅使机构设置和人员进一步减少,而且使政府的经济管理部门开始从直接管理为主转变为间接管理为主,在弱化微观管理的同时,大大加强了宏观管理。[10]
三、政府职能转型和市场经济建设(1992—2012)
这个阶段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基本完成阶段,也是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时期,两者都倒逼政府职能转变,但是市场与政府都在某些领域和问题上“失灵”已经表现出来:例如市场经济下的企业负外部性(生态环境恶化)、收入差距扩大导致的有效需求不足、脱实向虚;又如政府的“失灵”:腐败问题、决策失误、垄断阻碍竞争问题等。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和2008年的世界金融危机都警醒了中国。这个时期,又以2001年末加入WTO为标志,分成两个时段:1992年到2001年为第一个时段,2002年到2012年为第二个时段。这期间的20年,是中国经济体制变动最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成型到发展再到完善的历史时期。这20年中国经济体制的发展变动建立在前43年打下的基础,尤其改革开放后14年的快速发展之上,又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更高层次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弄清楚这20年中国经济体制的演变历程,尤其政府和市场关系的演变规律,对于理解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发展及其走向有着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和人民公社的取消,特别是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和大量引进外资,到90年代初期,工业化中的投资主体已经呈现多元化,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已被打破,新的经济体制初见端倪,但还没有全面建立起来,政府的角色也逐渐由唯一决策者和实施者向领导者和协调者转变。十四大报告指出:“实践的发展和认识的深化,要求我们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利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11]正式确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但是光有目标还不行,离市场经济真正建立还有一段距离,这就对党和政府提出了新的要求,政府在这个过程中间究竟应该扮演什么角色、发挥什么作用,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应该是什么样子,这是一项没有任何经验可以借鉴的新的伟大“创业”,可见其实施难度之大。
十四大以后,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逐渐加快,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和转变政府职能,改革政府机构,建立健全宏观经济调控体系。前者主要是推进价格改革,发展商品市场,以及重点培育和发展金融市场、劳动力市场、房地产市场、技术市场和信息市场等;后者主要明确政府管理经济的基本职能以及建立健全宏观经济调控体系,包括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快金融体制改革、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加快计划体制改革、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等。这样就将培育和发展市场经济和转变政府职能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问题提出,以十四大确定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为蓝本,历届人大报告都在上一届的基础上围绕这一改革目标逐步发展、完善和突破。如十五大报告指出:“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大步推进了财政、税收、金融、外贸、外汇、计划、投资、价格、流通、住房和社会保障等体制改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明显增强,宏观调控体系的框架初步建立。”[12]在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中明确规定:“政府不能直接干预企业经营活动,企业也不能不受所有者约束,损害所有者权益。”[13]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健全国家宏观调控,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体制保障。”[14]十七大报告提出:“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健全现代市场体系。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15]并就探索“大部门”体制机构改革提出部署安排。
2001年,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客观上推进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尤其是促进了市场经济建设,并对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和作用如何与世界接轨并体现中国特色提出要求和考验。这就要求我们各级政府管理经济的方式和办法必须有一个大的改进。要按照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合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行为规范和法律体系。[16]客观上也促进了我国市场化改革和转变政府经济职能。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根据其原则和所做出的承诺,在此基础上,对与之有关的经济法律和规章进行了重大调整。从1999年到2005年,中国政府制订、修订、废止了2000多项经济法律规章,建立起了符合WTO规则的法律体系。
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新特点:第一,长期困扰我国的短缺经济时代基本结束,买方市场形成,扩大需求成为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第二,城乡居民生活向小康目标迈进的同时工业化进入中期阶段,工业发展和城市化发展速度加快,转变增长方式和解决城市建设和农民工问题成为当务之急;第三,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的改革,进入了攻坚阶段;第四,经济结构调整的途径转向主要依靠加大科技投入和存量重组。这些都要求党和政府坚定不移地促进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两个转变”进入攻坚阶段。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领导人不断探索改变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但都没有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直到20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邓小平提出了“两个大局”的区域发展战略思想,才真正找到了解决问题的方向。依据邓小平“两个战略”大局构想和20世纪末这个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党和政府相继于1999年提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2003年明确了振兴东北计划、2005年明确提出中部崛起。
1978年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不断加快、加深,党和政府审时度势,相继提出了“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鼓励企业充分利用扩大开放的有利时机,全面提升我国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能力,这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及中国经济与世界接轨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以“利用外资、利用国外市场”为特点的“两个利用”政策的提出和实施,必将使我国的改革开放走向全球化,参与世界范围内的合作和竞争。
以上,我们可以看出政府仍然是经济发展的主角,而随着中国经济总量的迅速扩大和财政收入的大幅度增加,我国的投资能力也迅速提高。此外我国政府的财力也越来越大,能够承担起诸如三峡工程这样投资大的高效工程,也能够承担起诸如“退耕还林”、治理污染这样的“不赚钱”项目。但是另一方面,在市场经济体制框架基本形成的条件下,怎样运用“政府之手”来弥补“市场失灵”,例如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公平竞争,解决城乡之间、地区之间、阶层之间收入差距过大等,都要求政府自身通过改革来消除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越位”“缺位”和“错位”问题。
“两个转变”“两个大局”“两个利用”的明确提出,一方面为这一时期经济发展及经济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另一方面对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提出了新的考验,在实施过程中应该怎么做,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求政府在“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经济管理方式方法、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大力加强政风建设”[17]等方面“正位”。
四、十八大以来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明确界定和初步实践(2012—2018)
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一直在探索政府和市场关系的科学定位。这体现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提出,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新认识,全面从严治党和惩治腐败的大力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政府职能转变的提出和实施以及十九大以来关于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新发展和初步探索。
2012年11月召开的中共十八大,针对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政府职能转变与市场经济体制存在的问题,又一次提出了通过改革促进政府经济职能转变,从而进一步促进中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保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十八大报告指出:“改革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必须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更好发挥政府作用。”[18]为此,要求“更大程度更广范围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完善开放型经济体系,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19]2013年3月,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可以说为新时代如何转变政府职能及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奠定了总基调,着力解决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问题,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2013年,温家宝在做《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初步建立职能统一的大部门体制框架。”单就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来看,5年中分两轮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498项,国务院各部门取消和调整的审批项目总数达到2497项,占原有审批项目的69.3%。[20]可见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方面,党和政府是下了决心的。2013年3月,李克强继任新一届政府总理后,在很多场合多次提出“转变政府职能,就是要解决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问题,通过简政放权,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激发市场主体的创造活力,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就是要把政府工作重点转到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来。”[21]
2013年11月9日,习近平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指出:“经济体制改革仍然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仍然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22]“中央认为对政府和市场关系的问题,从理论上作出新的表述条件已经成熟,应该把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修改为‘决定性作用’。”[23]十八届三中全会正式提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十九大继续沿用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提法,十九届三中全会讨论并通过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方案》,为新时代如何调整优化政府机构职能指明了方向,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保驾护航。
2018年3月20日,李克强总理答中外记者问时表示了这次以“放管服”改革为主要内容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这个“牛鼻子”的决心和信心。他说:“‘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在放宽市场准入方面,今年要在六个方面下硬功夫,也可以把它形象地说成是六个‘一’[24]。……这六个‘一’都是减,再加上减税、减费,这些都是动政府‘奶酪’的,是伤筋动骨的改革。”他还说:“要放得开,还必须管得住、管得好。……‘利民之事,丝发必兴。’推进改革、做好政府工作,就是要为公、唯实、利民。我们要努力为市场主体优化营商环境,为人民群众提供办事便利,敢于自我革命。”[25]
综上,从改革初期的自觉运用价值规律,到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出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继这之后的20多年里,党和国家一直根据实践拓展和认识深化寻找政府和市场关系的科学定位。党的十五大提出“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党的十六大提出“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党的十七大提出“从制度上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党的十八大提出“更大程度更广范围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26],十八届三中全会正式提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可以看出,我们党对政府和市场关系的认识一直向纵深推进,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已经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一条基本原则。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生)
[1] 武力:《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上卷),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10年版,第19页。
[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4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353页。
[3] 参见董志凯、武力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1953—1957)》(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436—437页。
[4] 《1953—1957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工业卷》,中国物价出版社1998年版,第45页。
[5] 武力:《“双轮驱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最大成就》,《中国经济史研究》2013年第3期。
[6] 《改革开放三十年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第346页。
[7] 《改革开放三十年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第348页。
[8] 《改革开放三十年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第350页。
[9] 武力:《“双轮驱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最大成就》,《中国经济史研究》2013年第3期。
[10] 武力:《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上卷),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10年版,第811页。
[11] 《江泽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226页。
[12] 《改革开放三十年重要文献选编》(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第892页。
[13] 《改革开放三十年重要文献选编》(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第902页。
[14] 《改革开放三十年重要文献选编》(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第1349页。
[15] 《改革开放三十年重要文献选编》(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第1729页。
[16] 《改革开放三十年重要文献选编》(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第1236页。
[17] 武力:《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上卷),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10年版,第1053页。
[18] 《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16页。
[19] 《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15页。
[20] 《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178页。
[21] 《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293页。
[22] 《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498页。
[23] 《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499页。
[24] 六个“一”指:企业开办时间再减一半;项目审批时间再砍一半;政务服务一网办通;企业和群众办事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
[25] 《李克强总理会见采访两会的中外记者并回答问题》,《科技日报》2018年3月21日。
[26] 《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498—49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