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在认真总结正反两方面历史经验和改革开放实践经验,深刻分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的基础上,形成和确立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路线集中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践的科学统一,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习近平在主持第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指出:“我国改革开放之所以能取得巨大成功,关键是我们把党的基本路线作为党和国家的生命线,始终坚持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四项基本原则、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1]深刻认识党的基本路线与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科学统一,对我们以理论上的清醒和政治上的坚定毫不动摇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一、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要死扭住不放
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是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生产力是推动社会发展的最根本动力。这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但是,由于把社会主义社会一定范围内存在的阶级斗争扩大化和绝对化的迷误,以致在一个时期陷入“以阶级斗争为纲”和“文化大革命”的错误,使社会主义建设遭受了严重的挫折和损失。1974年的所谓“批林批孔”运动,致使全国性动乱再起,经济形势急剧恶化,当年的国民经济计划没有完成。全年工农业总产值原计划增长7.1%,实际仅增长1.4%。其中工业总产值原计划增长8.3%,实际仅增长0.3%,许多重要工业产品的产量不但没有增长,反而比上年有较大幅度的下降。针对这一严重形势,毛泽东在1974年11月听取关于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的汇报时提出,要“把国民经济搞上去”[2]。根据毛泽东的指示和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的精神,邓小平在1975年3月全国工业书记会议上发表《全党讲大局,把国民经济搞上去》的讲话,鲜明地提出了全党全国都要把四个现代化建设作为大局的指导思想。他指出:“现在有一个大局,全党要多讲。大局是什么?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都讲了发展我国国民经济的两步设想:第一步到一九八○年,建成一个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第二步到二十世纪末,也就是说,从现在起还有二十五年时间,把我国建设成为具有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的社会主义强国。全党全国都要为实现这个伟大目标而奋斗。这就是大局。”[3]邓小平把四个现代化摆在“大局”的位置,要求全党全国都要讲大局、抓大局、从大局出发,实际上表达了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思想。
1978年,随着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的深入,实现党的政治路线拨乱反正的条件逐渐成熟。邓小平发展了关于“全党抓大局”的思想,明确提出要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现代化建设上来。1978年9月,他“在东北三省到处说,要一心一意搞建设。国家这么大,这么穷,不努力发展生产,日子怎么过?我们人民的生活如此困难,怎么体现出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因此,我强调提出,要迅速地坚决地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4]。他还指出:“我们现在要实现四个现代化,有好多条件,毛泽东同志在世的时候没有,现在有了。中央如果不根据现在的条件思考问题、下决心,很多问题就提不出来、解决不了。……我们一定要根据现在的有利条件加速发展生产力,使人民的物质生活好一些,使人民的文化生活、精神面貌好一些。”[5]邓小平的提议得到了中央政治局常委的一致赞同,也得到同年11月至12月中央工作会议与会者的热烈拥护。
在随后召开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移问题,成为会议的中心议题。全会正式决定:“现在就应当适应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及时地、果断地结束全国范围的大规模的揭批林彪、‘四人帮’的群众运动,把全党工作的着重点和全国人民的注意力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全会公报重申了“大规模的急风暴雨式的群众阶级斗争已经基本结束”的正确论断,实际上否定了“以阶级斗争为纲”这个不适用于社会主义社会的错误方针。全会的这些重要决策,实现了党的政治路线的拨乱反正。
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移之后,邓小平对毫不动摇地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始终保持高度关注,反复强调对经济建设要“死扭住不放”。1979年10月,他在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座谈会上指出:“经济工作是当前最大的政治,经济问题是压倒一切的政治问题。……今后长期的工作重点都要放在经济工作上面。”[6]进入80年代,邓小平又强调指出:“从八十年代的第一年开始,就必须一天也不耽误,专心致志地、聚精会神地搞四个现代化建设。搞四个现代化建设这个总任务,我们是定下来了,决不允许再分散精力。”[7]在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上,他再次要求全党“一心一意地搞四个现代化。这件事情,任何时候都不要受干扰,必须坚定不移地、一心一意地干下去。……最主要的是搞经济建设,发展国民经济,发展社会生产力。这件事情一定要死扭住不放,一天也不能耽误。请同志们在处理各种繁忙的事务的时候,务必一天也不要放松经济工作”[8]。邓小平的这些论述充分说明,他对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有着非常清醒的认识和坚定的信念,而这种认识和信念来自于他对历史和现实、国际和国内、理论和实践、经济和政治等重大问题的历史唯物主义科学分析。
第一,“过去二十多年,我们在这方面的教训太沉痛了”。邓小平深刻总结了1957年以后把阶级斗争扩大化、坚持“以阶级斗争为纲”,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的沉痛教训,这是他提出全党工作重心转移的重要历史依据。他曾经谈道:“近三十年来,经过几次波折,始终没有把我们的工作着重点转到社会主义建设这方面来,所以,社会主义优越性发挥得太少,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不快、不稳、不协调,人民的生活没有得到多大的改善。十年的文化大革命,更使我们吃了很大的苦头,造成很大的灾难。”根据这一历史教训,他强调指出:“还是要把经济建设当作中心。离开了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就有丧失物质基础的危险。其他一切任务都要服从这个中心,围绕这个中心,决不能干扰它,冲击它。”[9]
第二,“我们同世界的差距拉得太大了”,“落后是要受人欺负的”。邓小平对中国在经济、科技等方面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以及造成这种差距的历史原因,做了冷静观察和客观分析,指出:“中国六十年代初期同世界上有差距,但不太大。六十年代末期到七十年代这十一二年,我们同世界的差距拉得太大了。这十多年,正是世界蓬勃发展的时期。”面对当时的这种差距,邓小平指出:“四个现代化,就是要改变中国贫穷落后的面貌,不但使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有所提高,也要使中国在国际事务中能够恢复符合自己情况的地位,对人类作出比较多一点的贡献。落后是要受人欺负的。”[10]
第三,“实现四个现代化争取到了一个很好的国际环境”。邓小平提出全党工作重心转移,是建立在对国际形势科学分析基础上的。他在1977年12月中央军委全体会议上指出:“苏联的全球战略部署还没有准备好。美国在东南亚失败后,全球战略目前是防守的,打世界大战也没有准备好。所以,可以争取延缓战争的爆发。”根据这一分析,他反复强调要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积极开创我国外交新格局,为实现四个现代化争取到一个很好的国际环境。为此,他指出:“我们现在有很好的国际条件,全党同志、全国人民真正做到同心同德,坚决地按照中央制定的政治路线走下去,可以充满信心地说,我们是很有希望的。”[11]
第四,“发挥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归根到底是要大幅度发展社会生产力”。邓小平对我国经济发展缓慢、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不大等问题,表示了极大的忧虑。他在提出工作重心转移时谈道:“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讲,正确的政治领导的成果,归根结底要表现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上,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改善上。如果在一个很长的历史时期内,社会主义国家生产力发展的速度比资本主义国家慢,还谈什么优越性?”他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制度优于资本主义制度。这要表现在许多方面,但首先要表现在经济发展的速度和效果方面。没有这一条,再吹牛也没有用。……发挥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归根到底是要大幅度发展社会生产力,逐步改善、提高人民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12]
第五,现代化建设“决定着我们国家的命运、民族的命运”,“是我们当前最大的政治”。邓小平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决心和信念,充分体现了他对我们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对全国各族人民最根本利益的高度责任感。他尖锐地指出:“现在在世界上我们算贫困的国家,就是在第三世界,我们也属于比较不发达的那部分。……我们一定要根据现在的有利条件加速发展生产力,使人民的物质生活好一些。”他还强调指出:“能否实现四个现代化,决定着我们国家的命运、民族的命运。……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我们当前最大的政治,因为它代表着人民的最大的利益、最根本的利益。”[13]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工作重心转移的战略决策,对我国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产生了具有决定作用的影响。正如邓小平后来所指出:“这是一个重要的转折。从以后的实践看,这条路线是对的,全国面貌大不相同了。”“这是最根本的拨乱反正。不彻底纠正‘左’的错误,坚决转移工作重点,就不会有今天的好形势。”[14]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理论与实践,为形成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确立了一个须臾不可偏离的中心点,为探索和创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奠定了重要基石。
二、坚持走改革开放的强国之路
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认为,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对生产力发展有着巨大的反作用,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必须对阻碍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进行必要的变革。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确定党和国家工作重心转移的同时,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需要,果断地作出了实行改革和对外开放的伟大决策。全会公报指出:“实现四个现代化,要求大幅度地提高生产力,也就必然要求多方面地改变同生产力发展不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改变一切不适应的管理方式、活动方式和思想方式,因而是一场广泛、深刻的革命。”会议明确提出,要“根据新的历史条件和实践经验,采取一系列新的重大的经济措施,对经济管理体制和经营管理方法着手认真的改革,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平等互利的经济合作,努力采用世界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并大力加强实现现代化所必需的科学和教育工作”[15]。改革开放的决策和逐步展开的实践,揭开了我国社会主义发展历史的新篇章,成为新的历史时期最鲜明的特点。
第一,“如果现在再不实行改革,我们的现代化事业和社会主义事业就会被葬送”。1978年10月,邓小平在中国工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指出,实现四个现代化“是一场根本改变我国经济和技术落后面貌,进一步巩固无产阶级专政的伟大革命。这场革命既要大幅度地改变目前落后的生产力,就必然要多方面地改变生产关系,改变上层建筑,改变工农业企业的管理方式和国家对工农业企业的管理方式,使之适应于现代化大经济的需要”。根据这一分析,他提出:“各个经济战线不仅需要进行技术上的重大改革,而且需要进行制度上、组织上的重大改革。进行这些改革,是全国人民的长远利益所在,否则,我们不能摆脱目前生产技术和生产管理的落后状态。”[16]这是邓小平第一次明确地阐述改革问题。
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前的中央工作会议上,与会的200多名领导干部对我国计划体制、财政体制、经济管理体制、内外贸易体制的改革和扩大企业自主权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提出了许多重要的意见和建议。12月13日,邓小平在闭幕会上发表讲话,深刻阐明了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初步提出了改革的主要内容和方法。他要求全党解放思想,开动脑筋,“正确地改革同生产力迅速发展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确定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具体道路、方针、方法和措施”。同时严肃地指出:“我们过去没有及时提出改革。但是如果现在再不实行改革,我们的现代化事业和社会主义事业就会被葬送。”他具体阐述了对过分集中的经济体制、管理方法、管理体制和经济政策进行改革的初步设想,并就改革的方法提出了允许和鼓励进行试验的思想,指出:“在全国的统一方案拿出来以前,可以先从局部做起,从一个地区、一个行业做起,逐步推开。中央各部门要允许和鼓励它们进行这种试验。试验中间会出现各种矛盾,我们要及时发现和克服这些矛盾。这样我们才能进步得比较快。”[17]这一思想对推动在改革中大胆地进行试验起到了重要作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认真地分析了我国经济体制中存在的严重弊端,着重提出了四个方面的改革任务:一是有领导地大胆下放过于集中的经济管理权,让地方和工农业企业在国家统一计划指导下有更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二是大力精简各级经济行政机构,把它们的大部分职权交给企业性的专业公司或联合公司;三是坚决实行按经济规律办事,重视价值规律的作用,把思想政治工作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四是认真解决党政企不分、以党代政、以政代企的现象,加强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的权限。会议认为:“采取这些措施,才能充分发挥中央部门、地方、企业和劳动者个人四个方面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使社会主义经济的各个部门各个环节普遍地蓬蓬勃勃地发展起来。”[18]尽管当时提出的这些改革任务还只是初步的,然而,“判断历史的功绩,不是根据历史活动家没有提供现代所要求的东西,而是根据他们比他们的前辈提供了新的东西”[19]。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冲破高度集中统一的传统经济体制,吹响了改革的进军号。
第二,“实现四个现代化必须有一个正确的开放的对外政策”。早在1975年整顿期间,邓小平就主张“引进新技术、新设备,扩大进出口”,并将其称为“一个大政策”[20]。1978年3月,他批评了对独立自主、自力更生方针的片面性理解,提出:“必须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方针。但是,独立自主不是闭关自守,自力更生不是盲目排外。”同年9月,他在东北视察期间又谈道,我们“有了今天这样的、比过去好得多的国际条件,使我们能够吸收国际先进技术和经营管理经验,吸收他们的资金。……世界天天发生变化,新的事物不断出现,新的问题不断出现,我们关起门来不行,不动脑筋永远陷于落后不行。”10月,他在同外国记者的谈话中第一次明确提出要“实行开放政策”,指出:“要实现四个现代化,就要善于学习,大量取得国际上的帮助。要引进国际上的先进技术、先进装备,作为我们发展的起点。”[21]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讨论并原则通过了《1979、1980年国民经济计划的安排(草案)》,其中提出,要摆脱那种不同资本主义国家进行经济技术交流的闭关自守或半闭关自守状态,转变到积极地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利用国外资金,大胆地进入国际市场的开放状态。这就使对外开放成为我国经济建设的一项重要方针。邓小平对这一工作非常重视,会后不久他就邀集胡厥文、胡子昂、荣毅仁等工商界领导人到人民大会堂座谈,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他在谈话中说:“现在搞建设,门路要多一点,可以利用外国的资金和技术,华侨、华裔也可以回来办工厂。吸收外资可以采取补偿贸易的方法,也可以搞合营,先选择资金周转快的行业做起。”[22]1979年10月,他针对一些同志对吸收外资的疑虑,在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座谈会上再次提议“充分研究一下怎样利用外资的问题”。他指出:“利用外资是一个很大的政策,我认为应该坚持。”“现在研究财政财经问题,有一个立足点要放在充分利用、善于利用外资上,不利用太可惜了。现在我们有这个条件。”[23]随后,他又进一步把现代化建设与对外开放直接联系起来,强调指出:“实现四个现代化必须有一个正确的开放的对外政策。我们实现四个现代化主要靠自己的努力,自己的资源,自己的基础,但是,离开了国际合作是不可能的。应该充分利用世界的先进的成果,包括利用世界上可能提供的资金,来加速四个现代化建设。这个条件过去没有,后来有了,但一段时期没有利用,现在应该利用起来。”[24]
实行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战略决策。它冲击了僵化的传统经济体制和一系列过“左”的政策,为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开辟了道路。正如邓小平所指出的:“没有这样的政策不可能成功。”“二十年的经验尤其是‘文化大革命’的教训告诉我们,不改革不行,不制定新的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政策不行。十一届三中全会制定了这样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走上了新的道路。这些政策概括起来,就是改革和开放。”[25]改革开放政策的制定,确立了党的基本路线的一个重要基本点,成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蓬勃发展的巨大动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开放是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领导人民进行的新的伟大革命,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所以具有蓬勃生命力,就在于是实行改革开放的社会主义。”[26]
三、坚持以四项基本原则为立国之本
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认为,人类社会的一切发展都是继承和创新的辩证统一。改革开放既是一场深刻的伟大革命,又是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经过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我们党开始进行大规模的拨乱反正,广大干部和群众从“左”倾错误的精神枷锁中解放出来,思想十分活跃,出现了努力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生动景象。这成为当时中国政治思想领域的主流。但在另一方面,也出现了许多值得注意和警觉的问题:一些同志由于未能摆脱个人崇拜和教条主义的思想束缚,对党的工作重心转移、改革开放和平反冤假错案等方针政策表现出某种程度的不理解甚至抵触情绪;也有一些人利用党纠正自身错误的机会,打着所谓“社会改革”的幌子,曲解“解放思想”的口号,极力散布种种怀疑乃至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特别是后一种思潮,具有强烈的政治倾向,其核心就是要否定共产党的领导、否定社会主义制度。他们中的一些人煽动游行示威,冲击党政机关,成立非法组织,出版地下报刊,在全国各地串联,甚至还同境外敌对势力相勾结,成为严重的社会不安定因素。党内也有极少数人对这些问题的严重性和危险性视而不见,甚至直接或间接地予以某种程度的支持。这种情况如果任其发展,必将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
面对这一复杂的形势,邓小平在坚定地领导全党进行改革开放和拨乱反正的同时,以战略家的敏锐目光和丰富的政治经验,及时觉察和指出了这方面问题的严重性。1979年3月30日,邓小平受中共中央委托,在党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发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重要讲话,明确提出:“我们要在中国实现四个现代化,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这是实现四个现代化的根本前提。”[27]这四项基本原则是:第一,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第二,必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即人民民主专政;第三,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第四,必须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指出:“这四项基本原则并不是新的东西,是我们党长期以来所一贯坚持的。粉碎‘四人帮’以至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实行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一直是坚持这四项基本原则的。”同时他也尖锐地指出:“中央认为,今天必须反复强调坚持这四项基本原则,因为某些人(哪怕只是极少数人)企图动摇这些基本原则。这是决不许可的。”[28]
第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不可动摇的立国之本。邓小平提出的四项基本原则,是对我们党长期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和建设的历史经验的科学概括,体现了全党和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这四项基本原则,反映了近代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是中国人民在五四运动以来的艰苦奋斗历程中,经过正反两方面经验的反复对比,得出的历史结论和必然选择。“这是我们立国和团结全国人民奋斗的根本。”邓小平指出:“每个共产党员,更不必说每个党的思想理论工作者,决不允许在这个根本立场上有丝毫动摇。如果动摇了这四项基本原则中的任何一项,那就动摇了整个社会主义事业,整个现代化建设事业。”[29]为了使全党和全国人民都把四项基本原则作为行动准则,他在1980年全国人大五届三次会议决定进行宪法修改工作之际,明确提出:“对于这四项基本原则,必须坚持,绝不允许任何人加以动摇,并且要以适当的法律形式加以确定。”全国人大宪法修改委员会以四项基本原则作为修改宪法的“总的指导思想”,把这些原则的内容写入了宪法修改草案。1982年12月,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正式通过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把四项基本原则确定下来,使其“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成为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的活动准则”,成为不可动摇的立国之本。[30]
第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证。邓小平在提出四项基本原则时即强调指出:“这里所说的一切,都是为贯彻执行三中全会各项方针政策所必须采取的措施。再说一遍,不采取这些措施,三中全会的方针政策就要落空,工作重点的转移就要落空,四个现代化建设就要落空,党内外民主生活的发展也要落空。”[31]在新的历史时期,由于“文化大革命”十年内乱的消极后果和我们党对自身错误的拨乱反正,一些政治立场不坚定、缺乏政治经验的同志在思想上发生了动摇和混乱,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这个机会大肆散布否定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在思想上和政治上不清醒,不旗帜鲜明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就可能偏离社会主义道路,动摇党的领导地位,削弱人民民主专政,背离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后来曾深刻地指出:“如果不坚持这四项基本原则,纠正极左就会变成‘纠正’马列主义,‘纠正’社会主义。”[32]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实践充分证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根本政治保证。这种保证作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保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有一个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其次,保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有一个团结稳定的社会环境;同时,保证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有统一的意志和统一的行动。
第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必须在丰富、生动的实践中发展新的时代内容。邓小平指出:“实现四个现代化所必须坚持的四项基本原则,虽然我已经说过都不是什么新问题,但是这些原则在目前的新形势下却都有新的意义,都需要根据新的丰富的事实作出新的有说服力的论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克服了对社会主义的一些不科学的甚至完全扭曲的认识,纠正了那些超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不正确的观点和政策,努力加强改善党的领导,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突破了对马克思主义某些原则、某些本本的教条式理解,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崭新实践,不断赋予了四项基本原则以新的时代内容,使其在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始终保持了强大的生命力。四项基本原则在新的实践中的不断发展,体现了它与改革开放政策的辩证统一。实践证明,“这样才能够教育全国人民,全国青年,全国工人,解放军全体指战员,也才能够说服那些向今天的中国寻求真理的人们。这是一项十分重大的任务,既是重大的政治任务,又是重大的理论任务。这决不是改头换面地抄袭旧书本所能完成的任务,而是要费尽革命思想家心血的崇高的创造性的科学工作”[33]。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反复强调要对全体党员、全国人民特别是对青年学生“积极主动、理直气壮而又有说服力地宣传四项基本原则”,对党的主要领导和思想理论战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不够一贯、软弱无力等问题,多次提出严肃批评,要求全党“在整个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必须始终注意坚持四项基本原则”[34]。同时,他十分警觉和注意把四项基本原则与改革开放政策割裂开来甚至对立起来的错误倾向,不断克服了来自“左”的和右的两个方面的干扰。他指出:“有人说,三中全会是放,四项基本原则是收。这完全是歪曲。共产党员决不能够容忍这种歪曲,而且必须反对这种歪曲。”“反对和否定四项基本原则,有来自‘左’的,有来自右的,写文章要注意这两个方面。”[35]他深刻阐明了坚持改革开放政策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长期性和连续性,指出:“究竟什么是我们党的政策的连续性呢?这里当然包括独立自主、民主法制、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等内外政策,这些政策我们党是不会变的。而所有这些政策的基础,就是四项基本原则,对此我们更是不会改变,不会动摇的。”同时,他也阐明了坚持改革开放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一致性和相互贯通,强调:“这两个基本点是相互依存的。”[36]
四项基本原则的提出和坚持,为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提供了可靠的政治保障,为维护社会稳定、团结全国人民共同奋斗,奠定了可靠的政治基础。尽管“这四项基本原则并不是新的东西,是我们党长期以来所一贯坚持的”,但是,把这四项原则作为一个完整的政治命题提出来,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及其执政党必须始终坚持的立国之本,这是邓小平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丰富和发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提出,构成了与党的改革开放政策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另一个重要基本点,为形成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奠定了重要基础,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坚持“两手抓”和社会主义现代化总体布局
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认为,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必须以全面的系统的观点认识社会历史的发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多次提出和阐述了关于“两手抓”的思想。1979年6月,他针对社会上出现的极端民主化和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提出了“民主和法制两手都不能削弱”的思想,指出:“要加强民主就要加强法制。没有广泛的民主是不行的,没有健全的法制也是不行的。”“民主要坚持下去,法制要坚持下去。这好像两只手,任何一只手削弱都不行。”[37]1980年,他多次提出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对各种犯罪分子和犯罪活动给予坚决的打击。[38]1982年4月1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讨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邓小平在会上发表讲话,从指导方针的高度提出:“我们要有两手,一手就是坚持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一手就是坚决打击经济犯罪活动。没有打击经济犯罪活动这一手,不但对外开放政策肯定要失败,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也肯定要失败。有了打击经济犯罪活动这一手,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就可以沿着正确的方向走。”[39]7月4日,他再次指出:“我们必须坚持对外开放、对内搞活这一手。但是为了保证这个政策在贯彻执行过程中能够真正有利于四化建设,能够不脱离社会主义方向,就必须同时还有另外一手,这就是打击经济犯罪活动。没有这一手,就没有制约。”[40]根据邓小平的上述观点,党的十二大报告明确阐述了坚持“两手抓”的方针。大会报告中指出:“我们在发展社会主义事业的新时期,从思想上到行动上一定要坚持两手:一手是坚持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另一手是坚决打击经济领域和政治文化领域中危害社会主义的严重犯罪活动。”报告强调指出:“只注意后一手而怀疑前一手是错误的,只强调前一手而忽视后一手是危险的。对这样的方针,全党同志必须十分明确,不应当有丝毫含糊。”[41]这标志着“两手抓”战略方针的形成和确立。
坚持“两手抓”的方针,是邓小平正确解决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一系列重大问题的科学思想方法和卓越领导艺术,贯穿于他在新时期的全部领导工作之中。他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提出的许多重大决策,都清楚地体现了“两手抓”的思想和艺术。例如,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同时也要坚定不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要扩大地方和企业的自主权,同时也要保证必要的集中,强调该集中的必须集中;要坚持对外开放政策,学习和借鉴外国的先进经验,同时也要坚持自力更生,警惕西方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影响;要发展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同时也要维护安定团结,在不妨碍安定团结的条件下实现生动活泼;要坚持不抓辫子、不戴帽子、不打棍子的“三不主义”方针,同时也要对错误的思想倾向进行严肃的批评和斗争;要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同时也要改善党的领导;要团结一致向前看,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同时也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分清历史是非;要反对“左”的错误,同时也要纠正右的倾向,“要注意到这两个方面”;要建设高度的物质文明,也要建设高度的精神文明,等等。这些无疑都反映了邓小平关于“两手抓”的指导方针,反映了他对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创造性运用。
坚持“两手抓”的方针,不是临时措施,也不是权宜之计,而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长期战略方针。邓小平指出:“打击经济犯罪活动,我们说不搞运动,但是我们一定要说,这是一个长期的经常的斗争。我看,至少是伴随到实现四个现代化那一天。”除了打击经济犯罪活动外,还有经济体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整顿党的作风,“这四件事情都不能一次搞完,要长期搞下去。我们不搞运动,但是,随着四个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就要坚持四个保证,一天也不要丢掉,要把它变成一种经常性的工作和斗争。”[42]1986年,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第一次阐述了关于“总体布局”的思想,指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定不移地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坚定不移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坚定不移地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并且使这几个方面互相配合,互相促进。”[43]从“两手抓”到总体布局,是正确处理和解决事关我国社会主义方向一系列重大问题的法宝,必须贯穿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全过程。
坚持“两手抓”和总体布局,必须正确把握“两点论”与“重点论”的辩证统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搞好精神文明建设、打击犯罪活动等等,都是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条件,提供可靠保证,以推动和促进经济建设健康发展。不能因为强调“两手抓”,就忽视或偏离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工作,形成两个中心、两个重点。坚持“两手抓”,要服务于和服从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任务,而决不能冲击和干扰这个中心。在这个问题上,必须有清醒的认识。1980年1月,邓小平深刻指出:“现代化建设的任务是多方面的,各个方面都需要综合平衡,不能单打一。但是说到最后,还是要把经济建设当作中心。离开了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就有丧失物质基础的危险。其他一切任务都要服从这个中心,围绕这个中心,决不能干扰它,冲击它。过去二十多年,我们在这方面的教训太沉痛了。”[44]
坚持“两手抓”的战略方针,是邓小平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指导我国现代化建设具体实践的科学思想方法,也是他正确解决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过程中一系列重大问题的卓越领导艺术,是思想方法与工作方法相统一的指导方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否全面地正确地坚持贯彻这一方针,是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的大问题。习近平进一步强调指出:“强调总布局,是因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我们要牢牢抓好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经济不断发展的基础上,协调推进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其他各方面建设。……我们要按照这个总布局,促进现代化建设各方面相协调,促进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协调。”[45]
改革开放40年的伟大实践和历史性成就充分证明:“党的基本路线是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我们要坚持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作为兴国之要、把四项基本原则作为立国之本、把改革开放作为强国之路,不能有丝毫动摇。”[46]邓小平曾经语重心长地说:“基本路线要管一百年,动摇不得。只有坚持这条路线,人民才会相信你,拥护你。谁要改变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老百姓不答应,谁就会被打倒。”[47]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就要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不断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研究所副所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特聘教授)
[1] 《习近平关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第24页。
[2] 《毛泽东年谱(1949—1976)》第6卷,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556页。
[3] 《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4页。
[4] 《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0—11页。
[5] 《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27—128页。
[6] 《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94页。
[7] 《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41页。
[8] 《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76页。
[9] 《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49、250页。
[10] 《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31—232、237页。
[11] 《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77、249页。
[12] 《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28、251页。
[13] 《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28、162—163页。
[14] 《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1、141页。
[15] 《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4、6页。
[16] 《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35、136页。
[17] 《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41、150页。
[18] 《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7页。
[19] 《列宁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54页。
[20] 《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9页。
[21] 《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91、127—128、133页。
[22] 《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56页。
[23] 《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98、199页。
[24] 《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33—234页。
[25] 《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77、266页。
[26] 《习近平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1页。
[27] 《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64页。
[28] 《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65、173页。
[29] 《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73页。
[30] 《十二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35、219页。
[31] 《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78页。
[32] 《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37页。
[33] 《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79—180页。
[34] 《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79页。
[35] 《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56、380页。
[36] 《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46、248页。
[37] 《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89页。
[38] 《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53、371页。
[39] 《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404页。
[40] 《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409页。
[41] 《十二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38页。
[42] 《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403、409页。
[43] 《十二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173—1174页。
[44] 《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50页。
[45]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外文出版社2014年版,第11页。
[46]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外文出版社2014年版,第11页。
[47] 《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70—37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