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
邓小平在1989年6月十三届四中全会前夕说过:“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建立了一个新的领导集体,这就是第二代的领导集体。在这个集体中,实际上可以说我处在一个关键地位。”《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09页。三中全会闭幕时,中央政治局常委一共有6个人,主席是华国锋,副主席是叶剑英、邓小平、李先念、陈云、汪东兴。由于会议否定了“两个凡是”的方针,中央工作的主导权实际已转移到了邓小平手中。另外,汪东兴在会议期间作了书面检查,提出了辞职的请求,并在不久后召开的十一届五中全会上被批准辞职。到了十一届六中全会,华国锋又提出请求辞去中央主席和中央军委主席的职务,并得到会议同意。所以,邓小平所讲的三中全会建立的新的中央领导集体,是指也只能是指邓小平、陈云、叶剑英、李先念。对此,邓小平在十三届四中全会之后有更加明确的说明。他指出:“从我们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开始产生了第二代领导集体,包括我在内,还有陈云同志、李先念同志,还有叶帅。”《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1295页。历史证明,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和国家之所以能不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之所以能逐步开辟出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关键就在于有这个中央领导集体在政治上和组织上提供坚强的保证。
再说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
对于三中全会的路线,曾经有过各种各样的表述。但无论作哪种表述,意思都差不多,都是指我们党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和会后所制定并不断丰富的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组织路线。从三中全会公报上看,这条路线的主要内容是:在思想上,完整准确地掌握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导下,解放思想,研究新事物、新问题,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在政治上,把全党工作重点和全国人民的注意力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根据新的历史条件和实践经验,对经济体制和经营管理方法着手改革,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的经济合作,努力采用世界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同时不放松同极少数反革命分子和刑事犯罪分子的阶级斗争,不削弱无产阶级专政,不允许损害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在组织上,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健全党规党法,严肃党纪,强调党中央和各级党委的集体领导,保障党员在党内对上级领导直至中央常委提出批评意见的权利,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带头严守党纪。对于三中全会的政治路线,当时虽然没有概括为“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但从上述内容不难看出,这个基本意思已经有了。特别是三中全会之后,党中央为了正确贯彻解放思想的方针,及时重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并明确提出实行改革开放的总方针,“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意思更加凸显出来。对于三中全会的组织路线,会后也有进一步发展。其中最重要的是,在政治合格的前提下,使干部队伍做到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并使选拔中青年干部的工作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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