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转折不是基本社会制度与社会性质的转变
现在有一种观点,把三中全会与1911年的辛亥革命相提并论,说它们是中国近代以来两个最伟大的事件;或者把新中国的历史以三中全会断限,说1840~1949年的中国历史与三中全会前后的两个历史时期并列构成了中国的近代史、现代史和当代史。这种观点从表面上看,似乎是在抬高三中全会的历史地位,但由于它无视和抹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在中国历史上的划时代意义,割裂三中全会前后两个历史时期在社会形态上的内在一致性,因此只能是违背历史实际的主观臆造和对三中全会事实上的贬低。对此,只要看看三中全会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在对待以下两个问题上的态度便清楚了。
首先,是在对待社会主义制度不完善的问题上。
我们党早在三中全会上就明确,改革是为了挽救社会主义,使社会主义事业得以继续发展,而不是为了取消社会主义。邓小平在中央工作会议闭幕会重要讲话中指出:“如果现在再不实行改革,我们的现代化事业和社会主义事业就会被葬送。” 《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50页。全会公报也号召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为在本世纪内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强国而进行新的长征。”《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5页。会后,邓小平又在理论工作务虚会的讲话中指出:“我们过去对民主宣传得不够,实行得不够,制度上有许多不完善,因此,继续努力发扬民主,是我们全党今后一个长时期的坚定不移的目标。但是我们在宣传民主的时候,一定要把社会主义民主同资产阶级民主、个人主义民主严格地区别开来,一定要把对人民的民主和对敌人的专政结合起来……如果离开四项基本原则,抽象地空谈民主,那就必然会造成极端民主化和无政府主义的严重泛滥,造成安定团结政治局面的彻底破坏,造成四个现代化的彻底失败。”《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76页。他在1980年初所作《目前的形势和任务》的报告中又说:“现在,特别是在青年当中,有人怀疑社会主义制度,说什么社会主义不如资本主义,这种思想一定要大力纠正。社会主义制度并不等于建设社会主义的具体做法。苏联搞社会主义,从一九一七年十月革命算起,已经六十三年了,但是怎么搞社会主义,它也吹不起牛皮。我们确实还缺乏经验,也许现在我们才认真地探索一条比较好的道路。但不管怎么样,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已经得到了证明,不过还要证明得更多更好更有力。我们一定要、也一定能拿今后的大量事实来证明,社会主义制度优于资本主义制度。”同上书,第250~251页。可见,无论是三中全会还是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提出和进行改革,并不是要把中国由社会主义社会改变成另外一种社会,更不是要否定和抛弃社会主义革命的成果,而是要解决社会主义制度中一些不完善的问题,寻找和走出一条更加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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