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提出科学发展观的战略思想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
中共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集体,在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过程中,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主题,准确把握时代特征和中国国情,认真研究和回答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不断总结实践经验,不断做出理论概括。
2003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做出《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是:“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健全国家宏观调控,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体制保障。” 《决定》正式提出科学发展观这一重大战略思想,指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2004年3月10日,胡锦涛在中央人口和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对科学发展观作了系统深刻的论述。指出:“一个国家坚持什么样的发展观,对这个国家的发展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同的发展观往往会导致不同的发展结果。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是我们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科学发展观总结了20多年来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成功经验,吸取了世界上其他国家在发展进程中的经验教训,概括了战胜‘非典’疫情给我们的重要启示,提示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反映了我们党对发展问题的新认识。”全党同志都要“深刻认识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坚定不移地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胡锦涛指出:“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权益,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全面发展,就是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协调发展,就是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推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协调,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可持续发展,就是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保证一代接一代地永续发展。”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回答了什么是发展、为什么而发展和怎样发展的重大问题。它赋予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理论以新的时代内涵和实践要求,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2004年9月,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基本要求:“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注重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2004年9月27日《人民日报》。
2005年2月19日,胡锦涛在中央党校发表重要讲话,全面论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这六个特征的内涵,胡锦涛作了精辟论述,指出“这些基本特征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需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全面把握和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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