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确定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抓好的一项重大任务,并提出了工作要求和政策措施。
2006年10月,胡锦涛在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作《切实做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的讲话,提出“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协调发展的社会,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整体和谐的社会,要贯穿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整个历史过程”。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是我们党不懈奋斗的目标”。《决定》分析了目前我国社会总体和谐情况下存在的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并确定了到202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九大目标和任务,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遵循的六条原则。《决定》还首次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新任务。《决定》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其目标、任务是:“形成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规范,打牢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道德基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是:“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
这个《决定》,大大拓宽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大大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2007年6月25日,胡锦涛在中央党校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旗帜,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旗帜。我们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胡锦涛指出:解放思想是党的思想路线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应对前进道路上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开创事业新局面的一大法宝,必须坚定不移地加以坚持。改革开放,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不断创新充满活力的体制机制的必然要求,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大动力,必须坚定不移地加以推进。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是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内在需要,必须坚定不移地加以落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我们党和国家到2020年的奋斗目标,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必须坚定不移地为之奋斗。做到四个坚定不移,对保持党和国家事业顺利发展的大局至关重要。
胡锦涛强调,改革开放,是我们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带领人民进行的一次新的伟大革命。新时期29年来的事实证明,改革开放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改革开放以来开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之所以正确,之所以能够引领中国发展进步,关键在于我们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又根据中国实际赋予其鲜明的中国特色。我们要继续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研究和探索,努力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越走越宽广。
胡锦涛回顾中国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历程,把科学发展观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形成发展过程中作了深刻的论述。指出: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发展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决定性意义,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始终是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要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打下坚实物质基础。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胡锦涛还指出,要坚持把一个中心和两个基本点统一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任何时候都决不能动摇。胡锦涛还对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加快推进社会建设和抓好党的自身建设等提出了要求、做出了部署。
胡锦涛在中共十七大前夕发表的这篇重要讲话,站在历史的新起点上,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做出了新的概括和新的论述,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继续开拓前进的宣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即邓小平理论,是中国共产党的旗帜,是与时俱进的理论,是不断发展开拓创新的理论。从上述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将近30年间不断进行的科学概括,可以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形成、发展的历程及其十分丰富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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