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邓小平在十二大上提出“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以后,从十三大到十六大,都曾从不同角度和方面对它的内容作过阐述,十七大报告则进而作了高度概括。根据这一概括,这条道路的内容主要有五条:
一是领导力量,即共产党的领导。这不是我们党自封的,而是历史地形成的,是中国国情决定的,是人民的选择。正如邓小平所说:“离开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谁来组织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军事和文化?谁来组织中国的四个现代化?”《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70页。“在中国这样一个大国,没有共产党的领导,必然四分五裂,一事无成。”同上书,第358页。
二是现实依据,即立足基本国情。我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初级阶段的主要特点是生产力不发达,并由此制约着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我们想一切问题,办一切事情,作一切决策,都要从初级阶段这一最大实际出发,务必防止脱离实际、超越阶段,急于求成、盲目求纯,否则就会陷入主观空想。
三是基本路线,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兴国之要,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三者有机统一,目的都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基本路线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也是坚持这条道路的根本政治前提。
四是总体布局,即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大建设四位一体。四大建设的核心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问题。为巩固和完善这些基本制度而制定的四大建设的基本目标和基本政策统一而不可分割,构成党在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它是基本路线在各个领域的全面展开,成为我们在现阶段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直接行动纲领。
五是奋斗目标,即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是基本路线规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所要达到的总目标。相对于我们党的共产主义最高纲领来说,它是我们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最低纲领。
十七大的上述概括,体现了政治保证、根本任务、制度保障、发展路径、终极目的的辩证统一,也是对这条道路的性质和历史地位的准确定位。
十七大报告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之所以完全正确、之所以能够引领中国发展进步,关键在于我们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又根据我国实际和时代特征赋予其鲜明的中国特色。”
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主要内涵可以归结为以下四个方面。其一,搞社会主义的根本方法论原则。这就是《共产党宣言》里提出的一般原理的实际运用,“随时随地都要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转移”《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48页。;为了找到革命策略,需要的只是把马克思的历史理论“应用于本国的经济条件和政治条件”《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69页。;“为了使社会主义变为科学,就必须首先把它置于现实的基础之上。”《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32页。其二,社会主义的制度特征。这就是十二大根据经典作家的科学设想和预测所概括的剥削制度的消灭和生产资料的公有、按劳分配、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的政权、高度发达的生产力和比资本主义更高的劳动生产率以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等。邓小平提出的四项基本原则也是一种概括方式,它们的精神实质是一致的。这些特征是社会主义制度区别于资本主义制度的重要标志。其三,社会主义的最高价值取向。这就是马克思所说的人民群众的解放和社会状况的根本改善“不仅仅决定于生产力的发展,而且还决定于生产力是否归人民所有”《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71页。,恩格斯所说的在未来社会中要“结束牺牲一些人的利益来满足另一些人的需要的状况;……所有人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同上书,第243页。,实即共同富裕;还有,《共产党宣言》把未来共产主义社会设定为一切全面而自由发展的人的“联合体”,恩格斯把共产主义称作人类与自然的和谐以及人类本身的和解,实即社会和谐。所以把共同富裕和社会和谐作为社会主义的最高价值取向,是科学社会主义的应有之义,并且它们是属于社会主义本质或本质属性的东西。其四,共产主义的最终奋斗目标。这就是马、恩所说的通过无产阶级革命和专政,实行公有制,消灭剥削制度,建立后来被列宁称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共产主义低级阶段的社会,然后在这一阶段实现生产力的充分发展和政治思想文化的巨大进步,最后进入共产主义高级阶段即共产主义社会。也就是说,社会主义既要置于现实的基础之上,还必须以共产主义为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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