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干部选任制度不断完善。在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管理、监督工作上,贯彻和扩大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方针,是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一环。十六大以来,全党在干部制度改革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创新,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一是确立了干部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和重点内容。十六大报告指出,干部制度改革要“以建立健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为重点,以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为目标”。二是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制度,如2004年先后颁布了被称为“5+1”的选拔任用管理监督干部的单项法规;2005年底至2006年,又集中出台了5个教育管理监督干部的单项法规;上述单项法规细则,有力地完善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使《条例》的贯彻执行有了程序化的细则做保障。三是试行了基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公推直选”的试点。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直接选举的范围”,这是党内民主建设走向深入的一个重要标志。
(5)党内监督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力度逐步加强。加强和健全党内监督,不仅是党内民主发展的内在要求,而且对党内民主以及党的整个事业都具有决定的意义。十六大以来,党中央不断加大党内监督制度建设的力度,制定和颁布了保障党员监督权利、保护检举控告人、严肃党的纪律、规范党内民主生活等党规党法。2003年12月,中共中央颁发《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把党内监督的重点明确为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为开展党内民主监督提供了根本依据。其后,中央根据实践需要陆续颁布了一些操作性较强的法规细则。如2005年12月颁布的《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等。这些条例、法规细则与党章、党的有关法规和党的纪检制度及相关的党的工作制度一起,构成了新时期党内监督制度的基本框架体系,从而保证了党内民主生活的健康有序。
总之,改革开放以来,党内民主建设在逐步推进。党内民主建设不论从理论到实践,还是从实践到制度都取得了明显的进展。党内民主的稳步推进,极大地调动了全体党员和各级党组织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源泉,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取得举世瞩目伟大成就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改革开放30年党内民主建设的基本经验
改革开放30年来,中共在发展党内民主方面,做出了多层次、全方位、宽领域的不懈探索和实践,使党内民主的理论和实践不断得到丰富和发展,取得了明显进展和成效,实现了党内民主与改革开放互动共进。同时,在党内民主探索和实践中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宝贵财富,对于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具有长远的指导意义。
1要以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为主题,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
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是发展党内民主的首要的和根本的问题,是以人为本在党内生活中的集中体现,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坚持党的根本性质和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我们党在历史上所犯错误和所出现的重大问题,就其内在原因来说,就是党员的民主权利得不到保障甚至遭到严重侵犯。因此,紧紧围绕尊重和保障党员的主体地位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就能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多层次、多角度、多渠道培养和提高党员的民主素养,营造党内讲真话、讲心里话的良好氛围,逐步解决一些党员中存在的不愿民主、不会民主、不敢民主的问题;就能更好地处理党组织同党员的关系,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激发全体党员的创造活力,有效克服一些党的基层组织中存在的重义务、轻权利,重服从、轻平等,重统一意志、轻主动精神的倾向。唯有如此,党才能永葆青春,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
2既积极又稳妥地推进党内民主,使其在健康有序的轨道上运行
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总是同一定阶段的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党内民主建设既是为经济社会发展总任务服务的,同时又受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的制约,其发展必然是一个逐步累积的渐进过程。建国以来我们所犯的几次错误,都是由于要求过急,目标过高,脱离了中国实际,结果成本高代价大,发展反而慢了。实践证明:以逐步推进、增量发展的方式实现党内民主,是一条成本小、收益大的民主发展好路子。因此,加强党内民主建设,既要积极推进,又要循序渐进。我们既要自觉适应广大党员民主意识普遍增强、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的愿望日益迫切的新情况,加快党内民主建设进程,又要从实际出发,而不能脱离实际,急于求成,超越阶段。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自上而下的带动和自下而上的促进结合起来,有组织、有步骤地扎实推进,使党内民主建设同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融会贯通,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互相促进。这样,坚持不懈,积以时日,我们党内的民主就会在不断的增量过程中实现质的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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