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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构的思考
发布时间: 2011-10-13    作者:李婧    来源: 2009-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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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通过建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树立公平正义理念。社会主义法治就是要消除一切不公平的现象,使社会成员能够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公平地实现权利和义务,并平等地受到法律的保护。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各种深层次矛盾和不同利益诉求在立法中越来越多地反映出来,这就要求我们在建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过程中,必须统筹兼顾各方面的利益诉求,正确处理好权力与权利、权力与权力以及权利与权利的关系,充分发挥法律规范在调整社会利益、构建和谐社会方面的重要作用,以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公平正义。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在确立反洗钱机制、规定监管职权的同时,避免了公共权力对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的不适当干预。《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金融法律在赋予有关监督管理机构必要的监管权力的同时,又对其在监管范围、行使权力的程序及其法律责任承担等方面加以必要的限制。可见,通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建构,真正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使公平正义的精神和价值在全社会得以弘扬、彰显和实现。

  第四,通过建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树立服务大局理念。服务大局是由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和性质决定的,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我国的法律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广大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也是实现全体人民普遍意志和根本利益的工具。在新的历史时期,人民的普遍意志和根本利益的核心内容,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在这一时期,服务大局就是要“服务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总体格局,服从和服务于党、国家、民族、人民利益的大局”。周本顺:《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新华文摘》2007年第5期。

  第五,通过建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树立党的领导理念。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一项基本原则。“法律是实践证明正确的、成熟的、需要长期执行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吴邦国:《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为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而奋斗》,2006年8月16日《人民日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建构就是把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规范化、法律化、体系化,实际上就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的过程,也是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理念的过程。例如围绕中共十四大提出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一系列规范市场经济主体、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宏观调控、完善社会保障、促进对外开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陆续颁行,基本形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框架。因此,只有树立党的领导理念,才能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从而保证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能够沿着正确的方向积极稳妥地推进。

  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构的模式问题。随着我国法制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法律形式的合理性对于法律体系建构的重要性日益凸显。而法典化孙国华、朱景文:《法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77页。法典化是在对某一部门法全部现行法律规范进行审查、整理、补充、修改的基础上,制定新的系统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部门法典的活动。不仅可以解决规范性法律文件之间的冲突和混乱问题,而且还可以弥补法律文件的漏洞或空白,从而不断完善法律体系。“尽管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法典化与非法典化作为当代许多发达国家立法发展的一个新的趋势同时存在。” [美]伯尔曼:《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中国大百科出版社1993年版,第44页。一些大陆法系国家也已完成法典化而进入后法典化时代。但是,中国与其他国家所处的发展阶段和所面临的问题不同,这就决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与部门法法典化为主,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补充的建构模式。事实上,改革开放以来,除行政法、商法等少数部门法外,其他部门法均已制定了比较完整的基本部门法典,或者制定了具有法典意义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法典化已成为建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模式。

  中共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2007年10月25日《人民日报》。新世纪新阶段,为了适应新的社会发展需要,我们必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立足本国国情,紧紧围绕发展这个主题,始终把维护最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建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与此同时,科学借鉴国外有关法律体系建构的经验,积极进取,开拓创新,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提供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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