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改革采用渐进式改革方式使改革获得成功,这是世界公认的。中国金融改革在中国渐进改革过程中,发挥着特殊的支持作用甚至是关键性的作用。中国正处于经济转轨时期,在这个前提下,中国金融的改革是与整体改革的路径选择相关的,因此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因而,在中国渐进式经济改革背景中形成的现存金融体制,既留存着1978年市场化改革之前旧体制的某些特点,又受到改革推动者所设计的金融体制目标模式和金融体制变革路径的影响。从国家整体来说,渐进式改革基本上保持了政府在推进改革中的控制力,使体制转轨能够比较平稳地衔接,既避免了大的社会动荡,又保证了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改革的成本与那些采取“休克疗法”激进式改革的国家相比,还是比较小的。因此,未来的金融改革仍然必须坚持渐进的思路,要根据世界金融业的发展趋势,调整中国金融企业的经营管理理念和发展战略,加快中国金融创新的步伐。
一、中国的渐进式改革选择
经济转轨是当今世界最为重要的社会经济现象之一。不同的转轨国家选择了不同的改革方式,呈现出不同的效果。对于改革方式的选择问题,从理论和实践上都存在不同的观点和做法。按照选择改革方式的不同,当前转轨型国家的改革一般分为两类:一是以俄罗斯为代表的激进式改革;二是以中国为代表的渐进式改革。这两类改革方式实行的改革路径与方法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渐进式改革是相对于一步到位的、激进的“休克疗法”而言的。激进式改革是指在预先制定的方案基础上,以私有化为工具,对原计划经济体制进行迅速的、根本性的改革。而渐进式改革则是指改革并不遵循一种固定和全面的方案,而是采取综合性以及连续性的改革措施,对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进行渐进的、局部的改革。
激进式改革强调立即实施能达到成熟市场经济最终模式的一整套措施,对存在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制度安排采取完全抛弃的态度。这种改革方式特别强调转轨速度,实行“大爆炸”和“休克疗法”。“大爆炸”(Big Bang)最早指的是英国的金融改革,前苏联和东欧国家的改革也属于“大爆炸”。对于前苏联和东欧国家来说,这种休克疗法的后果是GDP大幅下降,使这些国家失去竞争力,耽误了经济转轨进程,结果并不令人满意。渐进式改革则认为重新构建市场经济的现实基础,需要有一定的过渡时期,因此改革所需时间较长。虽然过渡时期会出现新旧制度的对峙,可能产生摩擦,也可能使改革偏离目标。但渐进式改革的社会经济制度的变迁不会导致政治和社会的剧烈动荡,有利于保持社会的稳定与协调发展,并且在改革过程中修正的弹性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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