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开始出现的通货膨胀到1988年春天已非常严重,各方面对物价上涨反应比较强烈,加之很多商品实行牌价与议价并行的价格双轨制的负作用逐渐显现,人们对权钱交易、“官倒”等腐败现象的不满情绪与日俱增,使经济社会生活中的许多矛盾更加复杂和尖锐。另一方面,当时领导层中还存在一种认识,即“前些年的改革,把容易改的都改了,并且效果也不错,剩下的都是比较困难的。遵循先易后难的原则,现在就要攻坚克难、知难而进,如果这些难点不攻下来,改革不仅不能前进,而且会出现倒退。另外,近年来中国物价上涨较多,已经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和群众的不安,但在理顺价格关系方面又没有取得应有的进展,如果不主动抓紧进行改革,听任这种状况发展下去,价格改革的难度将越来越大,最终将会付出更大的代价”[1]。在这些因素的综合作用下,中共中央高层产生了这样一种想法:与其采取小步慢调的办法,不如干脆有计划地进行一次较大的物价调整。因此,要下决心闯过物价这一关。事实证明,“物价闯关”的初衷无可厚非,却引发了诸多始料未及的经济、政治和社会问题。这次事件及随后所采取的一系列举措,开启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发展道路上的又一次艰辛探索。
一、中止“物价闯关”、开启“治理整顿”决策出台始末
1988年8月19日清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播发“物价闯关”的消息,当天就出现抢购。之后,抢购持续了一个月之久。这次抢购涉及商品种类之多、零售总额增幅之大、波及面之广,迄今仍堪称国史之最。据统计,1988年8月,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商品零售总额增加13%,其中粮食增销30.9%,棉布增销41.2%,电视机增销56%,电冰箱增销82.8%,洗衣机增销130%。8月份城乡储蓄存款减少26.1亿元,其中定期减少27.8亿元。[2]对此,中央决策层逐步统一思想,果断做出中止“物价闯关”、开启“治理整顿”的决策。
(一)果断中止“物价闯关”
1988年8月下旬,针对抢购风蔓延炽盛、愈演愈烈的情况,国务院几次召开小范围会议,研究市场物价形势,商量刹住抢购风的对策。在探讨抢购风的起因时,一致认为:从1984年以来,特别是1988年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过大(1988年比上年增加20%以上)、财政赤字过多(1988年比上年增加一倍多)、货币投放过猛(1988年比上年增加将近半倍),加上农业收成不好,市场商品严重供不应求,是出现通货膨胀、物价猛涨的根本原因。在价格工作方面,1988年提高了粮食收购价格、煤炭出厂价格,特别是7月份放开了13种名酒和13种名烟价格,并调整部分高档卷烟和各种粮食酿酒的价格,名烟名酒价格暴涨十多倍,更加剧了群众对涨价的恐慌心理。
刹住抢购风,必须釜底抽薪,从宏观经济采取“降温”措施。究竟采取什么应急措施?据时任国家物价局局长成致平回忆,有人主张把中共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在北戴河会议原则通过的《关于今后五年和明年物价、工资改革的初步方案》全文公布,以消除群众对价格改革的疑虑;有人主张银行开展储蓄存款保值业务;也有人主张冻结物价。经过讨论,普遍认为市场价格半数以上已经放开,政府对物价难以全部冻结,而且这样做对经济发展不利;当时群众大量提取存款,主要是担心货币继续贬值,认为存货比存钱好。因而,“公布《关于今后五年和明年物价、工资改革的初步方案》也不能解决问题,采取开展保值储蓄容易收到实际效果”[3]。由此,开展保值储蓄开始成为消解抢购风潮和稳定群众心理的备选方案而逐渐浮出水面。
1988年8月30日,国务院第20次常务会议讨论和分析了当时的市场和物价形势。会议重提“稳定经济,深化改革”的方针,并特别申明:价格、工资改革初步方案中所讲的“少数重要商品和劳务价格由国家管理,绝大多数商品价格放开,由市场调节”,指的是经过五年或更长一点时间的努力才能达到的长远目标。目前改革方案还在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之中。1989年作为实现五年改革方案的第一年,价格改革的步子是不大的,国务院将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明年的社会商品零售物价上涨幅度明显低于1988年。同时要求各地应据此向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4]会议一致通过关于做好当前物价工作和稳定市场的若干重要决定,这表明中国政府决定中止“物价闯关”,并为做好善后工作进行政策调整。
同日,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物价工作和稳定市场的紧急通知》强调:(1)采取有力措施确保1989年社会商品零售价格上涨幅度明显低于1988年。(2)继续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1988年下半年不出台新的调价措施的决定。(3)责成中国人民银行开办保值储蓄,使三年以上的存款利息不低于以至略高于物价上涨幅度。(4)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压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停建缓建一批楼堂馆所,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抓紧清理整顿公司,清理整顿非银行的金融机构。要把1988年的信贷和货币发行控制在国家要求的数额之内。(5)切实做好粮、棉、油的收购工作,确保合同订购任务的完成。(6)各级政府要认真组织好市场供应,严格市场管理。要认真整顿市场秩序,坚决取缔和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投机倒把、中间盘剥等行为。[5]政策的不断细化,表明改革方向的更加明确和改革思路的进一步明晰。
(二)适时开启“治理整顿”
1988年9月6日,中共中央领导人在会见美国出版商时说:“在物价改革问题上,我们必须做到:方向要明确,措施要坚决,步子要稳妥。”并表示,中国将坚定不移地进行物价改革,但是物价改革不能孤军深入,要与治理环境和整顿秩序协调进行。这里第一次公开提出了“治理整顿”的命题。接着指出,我们目前面临的重要问题是消除经济过热的现象,压缩基本建设规模,控制经济发展速度。同时,治理环境和整顿秩序还包括堵住流通领域中的漏洞,解决改革中党政机关的廉洁问题。[6]这表明,此时领导层并未完全放弃价格改革,而只是暂缓价改步伐,并适时地将其他方面的配套改革提上日程,以便为价格改革创造良好的宏观环境。
9月13~17日,中共中央召开各民主党派负责人、无党派爱国人士民主协商会和在京经济专家座谈会,姚依林就《关于价格、工资改革的初步方案》作了详细说明,会议分别分组对方案进行了讨论。与会者对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继续深化改革,其中特别是对压缩基本建设规模和社会集团购买力,控制消费基金的增长和控制通货膨胀等,提出了具体的建议。
9月15~21日,中央工作会议研究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方针和配套措施,认为“深化改革不仅是价格、工资改革,而且是多方面的改革。1989年、1990年两年要把改革和建设的重点放到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上来”[7]。这次会议正式做出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也就是说,要再次进行国民经济的全面调整。
对此,时任国务委员兼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李贵鲜在中央工作会议上发言,主要讲了当年1~8月份金融形势的突出问题、原因及当前需采取的紧急措施。并提到,为了稳定市场,保证人民生活不出大的问题,银行货币、信贷目前只能重点保证职工工资、奖金、补贴,农副产品收购,人民生活必需品生产的流动资金,及群众提取储蓄存款的现金等四个方面的需要。
李先念对此旁批:“坚决按此办。除了这四条之外,死了人也不能贷款。”表明了严格贷款标准的坚定决心。李贵鲜发言中还提到金融是中国经济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必须高度集中、统一、不能分散”。李先念对此加了着重点,旁批:“完全对,分散必乱。”不久后他去无锡视察,当听到农民对农产品的收购和生产资料供应有意见的汇报时,尖锐地指出:“中国党同农民这样干起来,终究是要垮台的。农民得罪不起,得罪不得,当然,工人阶级也得罪不得。像前个时候群众抢购,抢一次也好,给我们教训。现在有些人对少(多)数人的意见不听了,一定要按自己的想法干。人民最高明了,他们的办法是:抢购。”[8]对引发抢购风潮的因由及硬性“闯关”,李先念从侧面提出严厉批评。
邓小平也指出:“速度快本来是好事,但太快也带来麻烦。通货膨胀主要是管理不严造成的,我们缺乏经验。物价改革以前就有通货膨胀问题,主要是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关系处理得不够妥善。现在需要总结经验,继续前进,控制总需求的增长,控制发展速度。我们的胆子够大了,现在需要稳。十亿人口的大国,应力求稳定。走一步,总结一下经验,有错误就改,不要使小错误变成大错误,这是我们遵循的原则。”[9]
9月23日,中央政治局召开工作会议,决定开展“治理整顿”工作。26~30日召开的中共十三届三中全会认为,“当前,突出的问题是物价上涨幅度过大。为了创造理顺价格的条件,推动经济建设持续、稳步、健康发展,必须在坚持改革开放总方向的前提下,治理经济环境和整顿经济秩序”。全会确定,“把明后两年改革和建设的重点突出地放到治理经济环境和整顿经济秩序上来”,以扭转物价上涨幅度过大的态势。“治理经济环境,主要是压缩社会总需求,抑制通货膨胀。整顿经济秩序,就是要整顿目前经济生活中特别是流通领域中出现的各种混乱现象”。
全会批准了中央政治局提出的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方针和政策、措施,原则通过了《关于价格、工资改革的初步方案》,建议国务院在今后五年或较长一些时间内,“根据严格控制物价上涨的要求,并考虑各方面的实际可能,逐步地、稳妥地组织实施”。[10]至此,中共中央关于“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的思路正式取代了“物价闯关”的决策。
正是由于经济生活中存在前述的种种矛盾和问题,并经多年积累,才最终在1988年以剧烈的通货膨胀形式爆发出来,造成市场动荡、物价猛涨,整个经济处于严重的波动之中,到了非采取特殊的调整措施不可的关键时刻,这就是实行治理整顿的经济背景。[11]治理整顿,“既是深化改革的必要条件,也是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12]。自1989年始,中国进入为期三年的治理整顿期。尽管此时“经济增长减速,经济改革停滞”[13],但在邓小平看来,这或许是改革进程中不得不付出的代价,改革不会停止,也不应该停止。
二、把握承受能力,选择有利时机,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
宏观经济和社会环境与条件影响着价格改革乃至整个经济改革的进程。充分认识和把握这些环境和条件,选择有利的政策出台时机,是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的前提和基础。
(一)充分考虑居民承受能力是改革顺利进行的重要前提
价格对于国民收入的分配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其变化直接影响着城乡居民的切身利益。因此,价格改革特别是消费品价格的改革,必须充分考虑广大群众的承受能力,这是价格改革顺利进行的重要前提。除了经济承受能力外,价格改革面临的主要危险还来自居民改革预期的社会心理转折和心理预期紊乱。如果说财政储备和金融支撑的完备需要假以时日的话,那么观念的更新与经济承受力的增强则是一个更为迟缓的过程。而渐进式改革使绝大多数人在改革进程中得到看得见的实惠和好处,因而人民群众乐意成为改革的主体并提供支持。为此,必须做好以下工作:首先,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适当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增强经济承受能力,是强化心理承受能力的物质基础。其次,把物价总水平的上升控制在一定幅度内。物价变动会涉及各方面利益的调整,因此,价格改革必须通盘考虑国民收入、工资水平和物价水平,兼顾各方面的利益,尽量把价格变动带来的影响控制在国家、企业和消费者个人能够承受的范围内,防止价格不合理上涨。[14]同时,要运用经济、法律等各种管理手段综合治理违反国家政策的乱涨价行为。
(二)对群众进行正面而及时的宣传很有必要
价格问题涉及经济发展和体制改革的各个方面,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凡是搞得好的改革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走群众路线,取信于民。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点”。“只要我们把道理讲清楚,开诚布公,向群众交底,把国家的困难、问题和全局讲清楚,群众是会谅解的”。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物价调整就是一个例子。“人们理解调整物价不是政府从老百姓身上刮点油,弄点什么,而是为了要调动生产者的积极性,发展生产,改善人民的生活,所以对调整物价采取了积极支持的态度”。[15]然而,当时出于某些考虑,主管部门调价强调保密,透明度不够。结果是越掩盖越糟糕,造成一有流言或小道消息,大家就抢购,不法商也趁机哄抬物价。后来矫枉过正,过度宣传尚未成熟的政策措施,又造成群众强烈的“涨价预期”。之所以如此,正如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威廉·阿瑟·刘易斯所说:“人区别猪的,不是人比猪更快乐,而是人能比猪更好地控制他们自己的生活。”因此,如何减少人们对通货膨胀的心理预期,有效地进行宣传,引导人们树立一种理性而科学的生活方式,不仅是一门学问,也是一种艺术,必须高度重视。
(三)改革措施出台时机的选择至关重要
一般条件下,经济社会环境相对宽松,群众收入增加较多,商品销售淡季,是价格调整的理想时机。要善于创造和抓住这种良好时机,趋利避害,使出台的改革措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在提高居民的心理承受能力和经济承受能力的前提下,合理选择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出台时机至关重要。国家决定提高或放开某种商品价格,既要考虑具体商品的供求情况,更要考虑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邓小平在1988年6月指出,“中国的改革没有万无一失的方案,问题是要搞得稳妥一些,选择的方案和时机要恰当”[16]。如果对宏观经济环境疏于考虑,匆忙解决具体商品的价格问题,就容易“因小失大”,对宏观经济造成“得不偿失”的后果。据成致平记述,“1988年放开名烟名酒价格就充分说明了这个问题”[17]。人们常常可以看到,在价格改革过程中,“要么是已经通过论证并已基本确定的改革方案,在出台前因遭到各方面的强烈反对而不得不临时作出重大的改动;要么是由于改革方案的设计与实际情况差距较大,或者方案出台的时机选择不当”[18],结果使市场物价变动大大超出预想的结果,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可见,改革时机选择不当,很难达到预期目的。
三、双轨制价格在治理整顿中悄然并轨
针对上述因“物价闯关”所引发的严重抢购和挤兑银行存款风潮及经济秩序混乱局面,以及由此所引发的严重通货膨胀和社会危机,1988年9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工作会议,决定开展“治理整顿”工作。随后召开的中共十三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把明后两年改革和建设的重点突出地放到治理经济环境和整顿经济秩序上来”,以扭转物价上涨幅度过大的态势。由此,激进式的“闯关”思路开始向“走一步看一步”的渐进式改革思路回归,并在实践中逐步产生正效应。
特别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随着人们心理和经济承受能力的逐步增强,政府采取了在提高基础产品价格的同时,对引起连锁反应涉及的与人民生活关系密切的商品价格,实行不提价或严格控制、尽量少提的措施,以稳定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同时,加强对重要商品价格的管理,适当集中价格审批权,实行劳务和商品收费的明码标价制度,中国进入较全面的价格改革阶段。
到1991年,进入针对前几年经济过热而进行治理整顿的第三个年头。此时,投资膨胀和消费膨胀基本上已经得到抑制,社会总供求基本平衡,市场供求与价格都比较平稳。但为了使国民经济中的各种比价关系逐步向合理的方向迈进,使价格结构趋向合理,治理整顿的大环境仍要求在振兴经济的同时,把稳定物价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为此,中国政府对价格问题采取“双管齐下”措施,既对可能导致物价上涨的各种因素比较警惕,同时也利用比较宽松的宏观环境,加大价格改革力度,并着手推动价格形成机制的市场化。
经过不断的价格政策调整,中国的商品价格形成机制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1991年,在农副产品中,国家定价的比重为22.2%,国家指导价的比重为20%,市场调节价的比重为57.8%;在工业资料出厂价中,三者的比重分别为36%、18.3%和45.7%。至此,中国初步改变了高度集中的价格管理体制,形成了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等多种价格形式并存的格局。
1992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四大,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总目标,提出“价格改革是市场发育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19]这标志着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价格改革的市场取向进一步明确。随后,1993年11月14日,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又把“推进价格改革,建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20],作为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的重要内容。至此,双轨制价格逐渐并轨,物价闯关所要完成的市场化改革目标得以实现。
回顾中国的改革历程尤其是经济改革征程,不难发现,那些成功的改革措施,都是优先考虑大众的切身利益,顺应民意,尊重规律,从问题最多、百姓最关心的领域突破;而且,这些改革措施的适当与否,都充分考虑了群众的承受能力。相反,改革中那些不成功或者遗留问题比较多的措施或决策,基本上都没有很好地遵循这些原则。毫无疑问,这些改革开放进程中探索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发展道路的基本历史经验值得汲取。
[1]《价格、工资改革是整体深层改革》,《人民日报》1988年8月24日。
[2]杨帆、郭高中:《感受“价格闯关”时的“抢购潮”》,《中国经济周刊》2009年第Z2期。
[3]成致平:《价格改革若干大事聚焦》,中国物价出版社2002年版,第207~208页。
[4]《国务院常务会分析当前形势 决定做好物价工作稳定市场 李鹏强调下半年不再出台新的调价措施要求各地坚决执行》, 《人民日报》1988年8月31日。
[5]《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物价工作和稳定市场的紧急通知(1988年8月30日)》,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ziliao/2005-02/25/content_2619360.htm。
[6]虞家复:《赵紫阳谈物价改革》,《人民日报》1988年9月7日。
[7]《中央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明后两年重点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 提出抑制通货膨胀深化改革重要政策建议》,《人民日报》1988年9月23日。
[8]《李先念传(1949~1992)》(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1347~1348页。
[9]《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1249~1250页。
[10]《中共十三届三中全会发表公报》,《人民日报》1988年10月1日。
[11]国家统计局综合司治理整顿研究课题组:《成效·问题·启示——对三年来治理整顿的回顾与思考》,《人民日报》1991年11月22日。
[12]《中央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明后两年重点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 提出抑制通货膨胀深化改革重要政策建议》,《人民日报》1988年9月23日。
[13]吴敬琏等主编:《中国经济50人看三十年——回顾与分析》,中国经济出版社2008年版,第637页。
[14]王维澄:《中国物价改革透视》,经济日报出版社1988年版,第174页。
[15]《胡启立同志在全国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会议上的讲话(1985年5月18日)》,《内参选编》1985年第14期。
[16]《邓小平会见“九十年代的中国与世界”会议代表时强调 我们有条件冒全面改革物价工资风险》,《人民日报》1988年6月4日。
[17] 成致平:《价格改革若干大事聚焦》,中国物价出版社2002年版,第181页。
[18]乔刚:《关于我国价格改革面临的几个选择》,《经济体制改革内部参考》1987年第13期。
[19]江泽民:《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 夺取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更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日报》1992年10月21日。
[20]《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人民日报》199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