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学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史上备受争议的一项制度,因其有损教育公平而被指责为“中国教育制度催生的怪胎”[1]。尽管20世纪90年代以来有关部门三令五申禁止设立重点学校,重点学校却屡禁不止,以至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再次明确规定不设重点学校重点班。重点学校果真是“怪胎”吗?新中国成立六十多年来重点学校产生、发展的历史合理性何在?重点学校在历史上发挥的历史作用、产生的消极影响有哪些?重点学校屡禁不止的深层次原因在哪?重点学校究竟应该走向何方?本文从历史视野来回答这些问题,以有助于人们对重点学校有一个客观而全面的认识。
一、重点学校的沿革及其贡献
重点学校建立于新中国成立初期,在20世纪60年代初得到初步发展,“文化大革命”时期予以取消。改革开放后,重点学校迅速恢复建立,并实现较大规模
扩张。
(一)重点学校的产生和发展
重点学校起源于1953年。新中国成立后的三年中,教育事业经过整顿和恢复,取得了一定成就和进步。高等学校学生增加了69%,中学生增加了142.2%,小学生增加了101%,远远超过国民党时期20年的发展速度[2]。但是由于缺乏经验和统一规划,教育发展存在着平均使用力量、贪多图快、盲目冒进、忽视质量的倾向。为了纠正这一问题,1953年5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讨论教育工作,确定“整顿巩固、重点发展、提高质量、稳步前进”的方针,并提出“要办重点中学”。1953年6月5~22日,教育部召开全国第二次教育工作会议,正式讨论有重点地办好一批中学的方案,向中央上报《教育部关于有重点地办好一些中学与师范学校的意见》,确定了全国重点中学194所,占全部中学总数的4.4%,[3]新中国第一批重点中学应运而生。1953年11月26日政务院《关于整顿和改进小学教育的指示》中,强调在小学教育发展不均衡的情况下,“今后应首先着重办好城市小学、工矿区小学、乡村完全小学和中心小学”[4]。
1953年7月15日,高等教育部长马叙伦在全国高等工业学校行政会议上提出:“在学制上,一般高等工科院校仍以维持四年制为原则,对个别学校及个别专业,可按国家建设需要逐步地改为五年制,作为试点,取得经验,逐步推广,以培养质量较高的工程师。”这可以说是办重点高等院校的先声。到1954年10月5日国务院高等教育部发出《关于重点高等学校和专家工作范围的决议》,确定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北京农业大学、北京医学院六校为全国性的重点高等学校,高等重点学校的任务是“培养质量较高的各种高级建设及科研人才”,并“取得经验,由高等教育部及时总结推广,以带动其他学校共同前进”。[5]这是新中国确定的第一批全国性重点高校。
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在纠正1958年教育事业“大跃进”问题的过程中,重点学校得到进一步发展。1958年“大跃进”的热潮中,教育发展出现盲目跃进的混乱状况,教育计划完全失去控制,教育质量普遍下降。据《光明日报》报道,1958年1~8月新建中学26000所,新办高等学校800所,很多省决定在15年内普及大学教育。鉴于这种状况,1959年初中央书记处会议决定,教育要在调整的前提下进行巩固和提高,要保证重点学校的质量,在基本上不削弱重点学校的前提下,照顾一般学校。1959年4月,周恩来在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我国的教育事业的发展,必须采取普及和提高相结合的办法。”“去年一年,各级学校都有了很大的发展,现在需要在这个发展基础上进行整顿、巩固和提高的工作,在各级全日制的学校中,应该把提高教学质量作为一个经常的基本任务,而且首先集中较大力量办好一批重点学校,以便为国家培养更高质量的专门人才,迅速促进我国科学文化事业的提高。抓住重点,带动一般,是符合教育事业发展规律的。”[6]1959年5月17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高等学校中指定一批重点学校的决定》,指定了16所高校为全国重点高等学校,试招研究生;同年8月又增加4所全国重点高校。1960年10月22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增加全国重点高等学校的决定》,在原来20所重点高等学校的基础上,再增加44所重点高校,使全国的重点高等学校达到64所。
1961年,教育领域贯彻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进行工作调整,时任中央书记处书记的邓小平提出了建立“宝塔”式重点学校的构想。邓小平在中央书记处讨论文教工作会议上指出:科学教育的水平并不决定于数量,主要是质量。如果讲普及,那是普通教育的任务,高等教育是提高水平。这几年不管从哪几方面都要把步子放慢,进行调整。要少办些学校,把学校办好。首先抓大学,然后联系到几个数字:大学16万~17万人,高中40万~45万人,初中200多万人。这是就全国来说的。控制这些比例,分级抓好这些学校,每级都要抓重点学校。这几个数字、比例是个宝塔。三年里要控制好这个宝塔。[7]
1962年教育部在数量上精简、裁并全国各级普通学校的同时,加大了建设重点学校的力度。1962年12月21日,教育部颁发《关于有重点地办好一批全日制中、小学校的通知》,批评一些地区不重视办好重点中小学校的工作,强调“首先集中力量切实办好一批基础较好的中、小学校,以便尽可能快地提高教育质量,提高教学水平”,要求各地“在原定重点中、小学名单的基础上,重新选定办好一批中、小学校”,新增重点学校“总的数目不宜过多,以便集中力量,尽快把这批学校办好,然后视可能条件,再分期分批地扩大这批中、小学校的数量”。[8]
在中央精神指导下,20世纪60年代初重点学校获得了初步发展。至1963年,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重点小学3071所,占公办小学总数的0.7%;重点中学共有487所,占全部中学总数的3.1%。1963~1964年,教育部又增加4所全国重点高等学校,使全国重点高校达68所。[9]
“文化大革命”期间全面否定了新中国成立17年取得的教育成绩,教育事业处于瘫痪状态。在这种背景下,重点学校被看作“修正主义教育路线”的产物,“无非是为复辟资本主义准备一批用起来得心应手的精神贵族”,这个“小宝塔”,就是资本家开学店的翻版和“发展”。[10]重点学校被全面否定,并遭受严重破坏。
重点学校得以恢复和大发展是在改革开放新时期。1977年邓小平复出后分管科学、教育工作,大力开展教育领域整顿和拨乱反正工作。他对恢复建设重点学校问题高度重视,1977~1978年几乎每次有关教育的谈话和批示都提要建设重点学校,并对为什么要办重点学校、如何办好重点学校作了多层次思考。其一,阐述逐步创办重点学校的必要性。在国家财力有限的条件下,为了快出人才、早出人才,必须重点投入,“办重点学校是个战略措施,是省的办法,也是快的办法”,这是邓小平的核心认识。1978年6月23日,他系统指出:“教育要抓重点。普及要搞,但限于国家财力,钱要首先花在重点上。先办好重点学校,才能早出人才。学校引进先进设备,也要抓重点。”因为教育资源有限,所以邓小平强调重点学校不能搞一窝蜂,要逐步增加。“重点学校抓多了也不行,现在没有师资,现代化教学设备也有限,只能装备少数学校。重点大中小学要逐步地多办一些。十年后会是起作用的,要靠新培养的这些人。”[11]其二,指出重点学校包括重点小学、重点中学、重点大学,还可以是中小学中的重点班。1977年5月12日,邓小平指出:“办教育要两条腿走路,既注意普及,又注意提高。要办重点小学、重点中学、重点大学。”到1978年5月15日,他又补充指出:“现在学校经常调整班级,出现好的班,也是重点。中小学要有重点班,而且可以多一些,升学率会高一些。按人口比例,今后我们达到一千万大学也不算多。”[12]其三,指出重点学校的招生、教学、投入都要有所不同。为了保证重点学校质量,首先就要保证生源质量,为此,邓小平强调“重点学校要统一招生”,“重点大学应当主要从重点中学招收学生”。重点学校要提高教学质量,“重点学校应以搞基础理论教学为主,创造新的条件,培养学得比较深、水平比较高的科研人才。一般大学招的学生水平可能低一些,教学内容应有所不同,出的人才普通一些,但也可能出些尖子。教育部要抓好重点学校,其他的放手让地方上抓。……重点大学不要提半工半读”。[13]对于重点学校的财政投入要有所倾斜,“教育经费的使用,……更多注意用到重点和提高方面。为了早出人才,师资、钱、材料都要用到重点和提高上”[14]。这些意见对于如何办好重点学校发挥了重要的指导性
作用。
根据邓小平的指导精神,1978年1月11日,教育部颁布《关于办好一批重点中小学的试行方案》,提出在以后的重点中小学建设调整长期规划上,全国重点中小学形成“小金字塔”结构,并在经费投入、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学生来源等方面向重点学校优先倾斜,由此形成了国家级、省级、地级、县级的重点学校“层层重点”的格局。1978年2月17日,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关于恢复和办好全国高等重点学校的报告》,确定全国高等重点学校88所,约占全国高等学校总数的20%。1980年10月,教育部在《关于分期分批办好重点中学的决定》中全面阐述了办好重点中学的重要性和战略意义,指出“重点中学是中学教育的骨干。办好重点中学是迅速提高中学教育质量的一项战略措施。这对于更快更好地培养人才,总结、积累经验,起示范作用,带动一般学校前进,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迫切需要,具有重要意义。”
到1981年底,中国的重点学校已经较有规模。全国共有重点中学4016所,占全部中学的3.8%,其中首批办好的重点中学696所;全国共有重点小学5271所,占小学总数89.41万所的0.6%;全国重点高等学校增加为98所。[15]
20世纪90年代,重点学校的发展达到高潮。1990年6月,国家教委在制定全国教育事业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时,即研究了在“八五”期间集中力量办好一批重点高校的问题。当时提出在二到三个五年计划内,有计划地重点投资建成30所左右的高等院校。后考虑到要形成一批行业带头学校,经过多次研究,确定到2000年前后重点建设的高等学校为100所左右,并要求将此事当作面向“21世纪”的大事来抓。这项发展高等教育的重要措施开始简称为“211计划”,后来确定为“211工程”。1994年,“211工程”开始启动,截至2009年1月5日,“211工程”重点投资建设的高校112所,其中绝大部分是原有的重点高校。90年代中期,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出通知,决定在2000年以前分期分批建设并评估验收1000所左右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16]这种国家级示范高中俗称“国重”,各省还建设了大批省级示范高中,俗称“省重”。据统计,全国的省级示范性高中3258所[17]。
(二)重点学校产生发展的历史必然性
从上述内容可以看出,重点学校主要是在“一五计划”开始、20世纪60年代调整、改革开放时期产生并发展起来的,这几个历史节点都是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经济发展政策比较正确的时期。重点学校的产生、发展是为了适应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要,有着那个时代的历史必然性。
1.建设重点学校是教育建设服从经济发展需要的必然思路
1953年中国开始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国家转入有计划的大规模经济建设。教育建设的重心自然转移到为经济建设服务上来,“教育建设为经济服务,首先要为国家工业化服务”[18]。教育如何为国家经济建设服务?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副主任习仲勋在大区文委主任会议上强调:“要分清主要、次要和轻重缓急,也就是说必须有重点……不要贪大图多”,要精打细算,“教育干部不要只懂得要钱,而主要的是要会办事情”。教育要密切结合经济建设,首要的就是快速有效地为国家培养经济建设人才。这样,将重心放在教育发展的速度、效益上,集中有限的资金建设重点学校来实现快出人才、早出人才、出好人才,就成为教育建设的必然思路。
20世纪70年代末,历经“文化大革命”十年破坏,中国的教育同发达国家相比整整落后了20年,最明显的就是造成人才严重缺乏。1977年,美国科研人员有120万,苏联有90万,我国只有20万,其中还有相当数量的老人。[19]人才缺乏拖住了中国的现代化水平。现代经济和技术的迅速发展,要求教育质量和教育效率迅速提高。为了使教育能够跟得上中国现代化发展的步伐,建设重点学校、尽快培养最优秀人才成为其中的捷径。
2.建设重点学校是在教育资源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提高教育质量的必然抉择
新中国成立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国家财力薄弱,投入到教育事业的经费有限。在1950~1980年31年中,国家财政用于教育事业支出的经费共1002.5亿元,仅占同时期国家财政总支出的5.93%。[20]这个比重与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有较大的差距。与其他国家的教育投入相比,中国的教育经费明显偏低。据统计,从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来看,1983年美国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为6.8,苏联为6.6,日本为5.6;1985年加拿大为7.2,印度为3.7,而中国徘徊在2~3左右。[21]而中国教育资源底子薄,很多地区师资力量差,校舍拥挤,教学设备简陋。教育领域的实践证明,无论是新中国初期的平均使用力量办学还是“大跃进”时期的贪多求快而一哄而上办学,都会造成教育质量普遍低下,很难实现快速培养工业化和社会主义建设急需人才的目标。
基于这种国情和教育现状分析,建设重点学校成为教育部门的头等大事。“人口多,底子薄,各地发展不平衡,师资、经费、设备又有限,如果平均使用力量,所有中学齐头并进提高教育水平,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符合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的。因此,必须集中力量办好一批条件较好的重点中学。”“这是当前在人力、物力、财力有限的条件下,是提高教育质量,多出人才、快出人才的一项强有力的措施。我们一定要反对平均主义,下决心把重点学校办好。”将有限的教育资源向重点学校倾斜的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资源的利用率,在推动一部分重点学校发展的同时,确实为国家和社会输出了一批急需人才。
3.重点学校是经济发展不均衡战略的必然产物
中国是一个地域辽阔、经济发展极端不平衡的大国,发展的不平衡是新中国在工业化初期的客观规律,加上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和追求经济增长的高速度,使得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不平衡越来越加剧。这样,中国地区之间差异大、人口多、底子薄、经济发展不平衡,成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面临的长期基本国情。计划经济时期的建设实践表明,无论是通过“大干快上”还是平均主义发展,只能导致经济剧烈波动和公有制经济效益低下,并不能实现真正地均衡发展。
适应这种国情,1978年邓小平提出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让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非均衡发展的思路。这种非均衡发展战略对于调动各种积极因素,发挥沿海地区和城市区位优势,使中国经济总量实现快速发展是非常有效的。教育的非均衡发展是经济和社会非均衡发展战略的一个组成部分,重点学校就是教育非均衡发展战略的主要表现之一。
可以说,重点学校是在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教育为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现代化建设需要而采取的一项特定政策。
(三)重点学校的教育效益
在重点学校的政策目标设计中,主要有两项:一是加速造就高质量人才,二是带动整个教育水平的提高。[22]从重点学校的办学效果来看,重点学校很好地实现了这些政策目标,在中国教育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1.重点学校培养了大批高层次、高质量人才
重点高校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向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输送高层次人才。我国现有普通高等学校1700多所,“211工程”重点高校仅占其中的6%,却承担了全国4/5的博士生、2/3的硕士生和1/2的留学生的培养任务,拥有85%的国家重点学科和96%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占有70%科研经费。可以说,这些学校在中国高等教育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重点高校的学生生源大部分来自于重点中学。据有的学者对1952~2002年北京大学、苏州大学学生社会来源的统计研究,向两校输送学生较多的中学,绝大部分都是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重点中学。除了“文化大革命”时期推荐的工农兵学员,北大学生中有54%来自首批办好的696所重点中学;从总体来说,超过90%的北大学生是从重点中学毕业的。苏大学生中有14%来自教育部确定的首批办好的26所重点中学,近30%来自教育部1981年确定的95所省重点中学,近50%的学生来自2002年江苏省评定的249所省重点中学。如果再考虑各市县重点中学,苏大学生的重点中学比例很可能在70%左右。[23]重点中学无疑是中国重点高校的主要生源输送基地。
重点学校学生整体素质也具有明显优势。有学者抽取我国不同地区五个主要省会城市60所学校校长、581名教师和5066名初三学生为样本,研究中国初中生学业成就、问题解决能力及其影响因素。研究结果显示,无论是学习成绩还是问题解决能力,重点学校学生明显优于一般学校[24]。高考入学率是衡量重点中学教育效益的基本指标,有学者通过某地区八九十年代的个案研究发现,重点中学的中专、大专、本科升学率的总和,平均在50%左右;非重点中学的升学率总和在10%左右。[25]还有学者研究重点学校学生与普通学校学生社会行为、社会能力的差别,发现普通小学和重点小学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和反社会行为之间的差异无显著性,普通中学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差于重点中学的学生,而其反社会的逆反行为表现比重点中学的学生严重。[26]
2.重点学校的许多成功经验,无论是学校的管理体制、办学特色,还是教学方法改革、科学研究等方面,对于推动一般学校提高教育质量起到了促进作用
重点学校师资力量较强、教学水平较高,重点学校先进教学经验对帮助一般学校教师及时学习先进教学经验,迅速提高教学水平,提供了一条捷径。久而久之,一所重点学校的教学优势,就可以转化为一个地区的教学优势,其意义是相当深远的。重点学校在培养学生全面发展、全面提高学生素质方面的优益经验,都值得一般学校学习和汲取,为我国整个教育质量的提高做出重要贡献。
基于这一点,教育部曾规定示范高中要派出骨干教师到薄弱学校任教,逐步建立示范高中与一般高中之间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制度。
二、重点学校引发的社会问题及教育部门的对策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人们对教育要求的不断提高,教育不均衡发展造成的弊端越来越突出,重点学校尤其是重点中小学所造成的教育不公平现象越来越突出,由其引发的择校热和高额择校费、教育腐败等现象等也遭到社会各界的强烈
谴责。
(一)重点学校造成教育不公平
1.重点学校加深了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
重点学校的创建,本来就是基于中国教育资源的不均衡,而教育资源长期向重点学校倾斜,更是加剧了中国教育资源不均衡状况。其一是城乡之间的不均衡。重点学校主要分布在城市。1982年对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348所重点中学的调查显示,城市243所,占70%;县镇98所,占28%;农村7所,占2%。其中7个省、直辖市的农村没有一所重点中学。[27]其二是同一地区重点学校与非重点学校之间的不均衡。重点学校能够取得突出的教育效益,与国家对重点学校的倾斜性教育投入分不开的。重点学校的师资配备、经费安排和设备条件都比一般学校优越。例如1978~1995年某地区重点中学的学生平均经费比非重点学校多出10%~20%;在附加经费方面,非重点学校从来没有得到过,区重点中学共得到38.66万元,县重点中学仅高中部得到110.88万元。在师资力量方面,1981年时,重点中学教师本科毕业率达40%左右,而非重点学校只有10%,到1993年,重点中学比例升到76%,非重点中学上升到21%。在仪器设备方面,1978~1995年县重点中学投入设备费100多万元,区重点中学投入设备费62.2万元,非重点中学只能从预算外争取到一些设备费。[28]政策性投入使得重点学校与非重点学校之间差距越来越大。
2.重点学校损害了学生在入学问题上的机会均等
重点学校地理分布的城市化倾向不利于农村子女接受优质教育。城市学生总体上享受着优质的教育资源,重点学校学生更是享受最好的教育条件,而农村学生则与城市学生存在巨大的差距,这直接影响了农村学生的发展前景。尤其是新世纪以来,重点高校农村学生剧减。南开大学2006~2008年的统计数据显示:2006年农村新生比例为30%,2007年这一数据为25%,2008年为24%,下降趋势比较明显。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北京理工大学等近几年的统计则显示,农村新生比例最高时也不超过1/3。[29]
在城市内部,重点学校也拉开了不同阶层子女接受教育机会的差距。2006年以前,义务教育没有成为公共财政保障的教育,教育经费有一半要靠社会筹措,这就很难保障均衡,因为各个学校筹措资金的能力不一样。重点学校以其优势吸引了大量择校费。而高额择校费对城市弱势群体来说难以负担,从而使得优势阶层子女有更多的机会进入重点中小学。有学者专门对不同中学学生所属阶层进行研究分析,指出在重点学校中属于知识阶层、经济阶层和权力阶层的学生比例为22.8%、24.6%、22.8%,共占70.2%的比重,而来自于劳动阶层的学生占29.8%,而边缘阶层无一人。相反,职业学校中学生的阶层结构有很大不同,劳动阶层和边缘阶层的学生占了80%以上,其他高阶层的学生则寥寥无几。[30]另据杨东平等人2003年下半年至2004年初对北京、苏州、宁波等十个城市调查显示,优势阶层(高级和中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子女约60%在重点中学就读,而低阶层家庭的恰好相反,约60%子女在非重点学校就读,如果再考虑各阶层的人口比例,这种差距更大。重点学校体现了以经济、社会条件为基础的阶层差异,优势阶层通过重点学校获得的教育优势再进一步转化成为其社会地位获得的优势,从而又扩大了社会阶层的分化,使得社会阶层的分化趋于稳固。
3.重点学校造成不同学校教师之间收入、待遇的巨大差距
由于各个大中小城市“择校”之风愈演愈烈,造成重点学校与非重点学校之间在招生收益(主要表现为重点学校的巨额“择校”费及其他合法或不合法的收费)方面的巨大差异,于是在“多劳多得”的名义下,形成了重点学校与非重点学校教师之间巨大的收入和福利待遇差异,实际上造成了同一级教师之间的“同工不同酬”。另外,两种学校教师的不平等不仅体现在经济收入方面,还体现在晋升高一级职称、获得进修深造的机会和各种评优评先的机会差异悬殊之上。
这种差距使得普通学校的优秀教师纷纷流入重点学校,极大地影响了其他学校师资队伍稳定。例如,2000~2007年,川北某普通中学流失了60多名骨干教师,不得不从本县其他更弱的学校抽调优秀教师。一级一级地向下抽吸优秀教师的现象,更加剧了基础教育的不均衡。
(二)重点学校引发高额择校费、教育腐败等负面社会现象
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人们经济条件越来越改善,对教育越来越重视。自20世纪90年代起,重点学校突出的教育效益吸引着大量家长不惜交纳重金或者动用社会资源以将孩子送进重点学校就读,产生了“分择校”、“权择校”、“钱择校”等择校方式,择校生分为“指标生”、“条子生”、“关系生”、“票子生”等五花八门的种类。近些年来,择校费日益攀升。2005年,据重庆市政协的一份提案显示,重庆市某些中学收取“择校费”已进入市场化按质论价阶段。渝中区某些重点中学4万元/
人(起步价),沙坪坝区1.6万元/人(起步价);连三峡库区某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重点中学每个择校生也得交1万~2万元。[31]2011年,一份调查报告显示,北京市“小升初”择校问题严重,平均择校花费高达8.7万元。[32]
由于监督机制不够健全、财务管理欠完善,部分重点中小学高额择校费入“账外账”,变成当权者“小金库”,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近些年来,有关中小学的腐败案件中,涉及择校费、借读费、赞助费的“账外账”是主要犯案资金之一。此外,择校费已演变为权力寻租的一种形式。一些掌握实权的人,为了子女就读重点学校,给学校批条子、打招呼;学校则通过送招生名额来协调关系。
与此同时,重点学校的存在加重了很多家长和学生的负担。一些重点学校自办或与社会机构合办、面向小学生的学科培训机构,可从中选拔优秀学生升入本校初中。为了扩大被重点中学录取的概率,家长们往往让孩子参加重点学校指定或者有密切联系的培训机构的培训班,俗称“占坑班”。“占坑班”一方面增加了家庭教育负担。2011年一项调查结果显示,90%以上的“占坑班”家长每年花费在8000元以上,有的家长4年实际花费可达10万元甚至更多。另一方面,“占坑班”加重了学生的学习负担。调查数据显示,孩子小学阶段参加奥数班培训的累计时间平均为2.6年,每周用于“占坑班”的时间平均为4.3小时。有数据显示,从9岁开始,北京小学生视力下降明显增加,身体力量素质下降,肥胖检出率持续上升,其直接原因是升学压力过大、课业负担过重并缺乏体育锻炼。[33]
(三)重点学校引发的“院校歧视”损害就业公平
近些年来,由于劳动力市场供需不平衡,出现了大学毕业生供大于求的局面。“211工程”等重点高校毕业生绝对数量较大,客观上给用人单位优中选优创造了条件。长期以来,重点高校积累的良好信誉使不少用人单位具有浓厚的名校情结,尤其一些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在招聘标准中频频设置“院校条款”,有些甚至明文规定只要“211工程”、“985工程”高校毕业生,“院校歧视”已经由隐性向显性转化。这种“狠挖出处”的招聘要求,也被毕业生们无奈地称作“学历查三代”。由于教育资源不均衡,来自农村的大学生的起点低,大多集中在知名度不高的大学,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的能力比别人差。然而,毕业时却因为这样的院校歧视再次错失就业机会。
重点学校存在的问题和引发的种种消极社会现象,引起了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自80年代中期开始,教育部门采取了诸多措施,试图解决重点学校问题。
1.取消重点中小学
1988年国家教委在《关于印发<全国初中教育工作经验交流会纪要>的通知》中提出:以治理薄弱学校为重点,全面加强初中建设,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分期分批、综合治理,尽快改变薄弱学校面貌的规划。这就标志着教育政策的焦点已经发生了重要变化,从关注重点学校到扶持薄弱学校,提出要把改变薄弱初中面貌,办好全部初中,作为今后初中工作的重要任务。
20世纪90年代,教育部门在政策上明确禁止在义务教育阶段举办重点校(班),致力于教育的均衡发展。例如,1993年3月24日,国家教委颁布《关于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指示》,规定“义务教育阶段不应分重点学校(班)与非重点学校(班)”。1997年1月14日,国家教委《关于规范当前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的若干原则意见》再次规定:“义务教育阶段不设重点校、重点班、快慢班,除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教改试(实)验班外,一般不设立试(实)验班。”[34]
新世纪以来,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2005年5月25日,教育部颁布《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保障广大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促进我国区域之间、城乡之间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努力缩小义务教育发展中的差距。2006年9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再次重申:“切实缩小校际差距,着力解决择校问题。加快薄弱学校改造……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义务教育阶段不得设置重点学校和重点班。”
2.规定就近入学,禁止择校乱收费
中国在1986年《义务教育法》中就做出了就近入学的规定,其第9条“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合理设置小学、初级中等学校,使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到新世纪,为了落实就近入学政策,同时消除公众对择校热背后的高额“择校费”和教育腐败的不满,国务院纠风办和教育部2001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意见》,其中第11条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必须坚持就近入学的原则,不准招收‘择校生’,严禁把捐资助学同录取学生挂钩。”2010年10月,教育部又颁布《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以下简称学校)以各种学科类实验班名义招生的行为。禁止学校为选拔学生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的行为。禁止学校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收取择校费,坚决切断收取择校生与获得利益的联系。”
3.严禁就业歧视
2013年4月18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出《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工作的通知》,强调“严禁就业歧视,保护毕业生合法权益”。《通知》明确规定:“各地、各高校要进一步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双选活动的监管,加强对用人单位资质、招聘信息的核查,切实营造公平就业环境。凡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举办的招聘活动,要严格做到‘三个严禁’:严禁发布含有限定985高校、211高校等字样的招聘信息,严禁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性别、户籍、学历等歧视性条款的需求信息,严禁发布虚假和欺诈等非法就业信息,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
歧视。”
三、重点学校屡禁不止的深层原因及启示
虽然政府部门三令五申,取消重点中小学,禁止择校,禁止就业歧视,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相关政策并未真正贯彻落实。例如在择校费问题上,2010年底,教育部发布禁令,要求各地三到五年基本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但是,广州、北京、南京等地中小学择校费不降反升。再如在就近入学方面,据统计,“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中,就近入学者占71.2%,‘电脑派位’者占5.3%,择校和借读者分别占17.2%和2.8%(另有‘其他’类占3.6%),即择校(含借读)的比例在公办学校已经达到20%(占样本总数的18.6%),该比例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更高,达到27.8%”[35]。就近入学还引发了社会上的“天价学区房”现象。学区房,是指分布在名校、重点学校周边的房产,根据就近入学相关规定,在义务教育阶段,凡片区内的适龄儿童皆可免试就读。家长为让孩子进入重点学校,不惜花费重金购置一切属于教育质量好的小学学区的房产;一些重点中学附近的房产也会收到学生家长的青睐,在学校附近购买房产居住,将有利于家长管理孩子的生活和学习,孩子也可以提高学习的效率。由此,学区房价格被哄抬,造就了被戏称为“宇宙的中心”的天价房。2013年5月,网友在微博上发了一个房地产中介的价目表,显示北京海淀区五道口的学区房37平方米预售价350万元,均价为每平方米10万元。
义务教育阶段的重点学校屡禁不止,有其深层次原因。
(一)从国家层面来说,教育不均衡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改变
教育不均衡的存在,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均衡密切相关,东西部之间区域性差距、城乡二元差距都决定了教育投入的差别和教育资源分配的不均衡。据“我国转型期重大教育政策问题案例研究”课题组统计,2001年,中国小学生均教育经费东部平均值为2075元,中部为851元,西部为987元,东部为中部、西部的2.4、2.1倍;初中生均教育经费东部平均值为2655元,中部为1165元,西部为1474元,东部为中部、西部的2.3、1.8倍;高中生均教育经费东部平均值为5942元,中部为2822元,西部为2823元,东部为中部、西部的2.1倍。2001年,中国城镇小学生均经费平均为1484元,农村为798元,城镇是农村的1.86倍;初中生均教育经费城镇平均为1955元,农村为1014元,城镇是农村的1.93倍。[36]教育经费分配不均衡决定了重点学校得到的经费普遍高于非重点学校,“有时候,一所重点学校得到的实际经费是全地区其他所有学校经费的总和”[37]。
(二)从教育领域来看,存在重点学校发展的合理机制
20世纪90年代以来,市场经济改革向教育领域渗透。1993年2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中,规定“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政治、科技体制改革需要的教育体制,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由此,市场分配机制开始被允许并影响教育资源的配置。《纲要》规定“要逐步建立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辅之以征收用于教育的税费、收取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校办产业收入、社会捐资集资和设立教育基金等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这就明确赋予学校自筹经费的权力。与此同时,《纲要》规定“学校具有调整内部工资关系、增加工资和学校基金分配的自主权”,使重点学校教师高工资有了合理依据。1994年开始实行的《教师法》规定“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改变了教师资源由国家统一分配的局面,优秀教师有了向重点学校流动的自由。
(三)从社会层面来说,社会阶层的分化使得中上层群体拥有获得优质教育资源的资本,对重点学校有强烈需求
中上阶层拥有优势经济资本和社会资源,他们不仅希望通过更多的教育投入使孩子获得未来基础,而且有能力将其自身的经济、社会资本优势转化为子女教育获得上的优势。相反,下层群体文化资本和社会资本匮乏,在优质教育资源占有的竞争中,受其自身条件的限制只能处于劣势。
无疑,只有实现教育的均衡发展才能从根本上取消重点学校。新世纪以来,我国致力于教育尤其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过努力,义务教育阶段存在的种种差距在逐步缩小,然而距离教育均衡发展还有很远的路要走。在这种情况下,发挥重点学校的积极作用,并通过各种措施限制、约束重点学校引发消极现象成为当务之急。近年来,教育部门在这方面做出了很多探索,例如加大重点学校帮带薄弱学校的责任,将薄弱学校作为分校纳入重点学校,以重点学校的优良师资和经验改善薄弱学校,提高其教育质量。再如,在中考环节上取消跨区升学、志愿调配等各种择校机制,加大成绩在升学中的绝对分量,增加普通学校学生进入重点学校的升学机会等,对于改善教育公平状况等大有裨益。
[1]邱啸:《重点学校:中国教育制度催生的怪胎》,《中国商报》2004年5月18日。
[2]《中国教育年鉴(1949~1981)》,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4年版,第88页。
[3]《中国教育大事典(1949~1990)》(上),浙江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第341页。
[4]《中国教育年鉴(1949~1981)》,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4年版,第732页。
[5]《中国教育大事典(1949~1990)》(下),浙江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第1174、1175页。
[6]《中国教育大事典(1949~1990)》(上),浙江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第332页。
[7]杜成宪主编:《共和国教育60年》第1卷,广东教育出版社2009年版,第181页。
[8]《中国教育年鉴(1949~1981)》,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4年版,第736页。
[9]《中国教育大事典(1949~1990)》(上),浙江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第333、341页;《中国教育大事典
(1949~1990)》下,浙江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第1175页。
[10]师延红:《打倒修正主义教育路线的总后台》,《人民日报》1967年7月18日。
[11]《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343、311页。
[12]《邓小平决策恢复高考讲话谈话指示集(1977年5~12月)》,中央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第3页;《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311页。
[13]《邓小平决策恢复高考讲话谈话指示集(1977年5~12月)》,中央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第13、16页。
[14]《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教育》,中央文献出版社、人民教育出版社、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37页。
[15]《中国教育大事典(1949~1990)》(上),浙江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第343、333页;《中国教育大事典(1949~1990)》(下),浙江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第1176页。20世纪90年代以后,由于调整和合并,现在实际重点高校为91所,其中71所是教育部直属高校。
[16]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评估验收1000所左右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的通知》,《学科教育》1995年第9期。
[17]《中国示范性高中信息库》,中国教育在线,http://haogaozhong.eol.cn/index.php?page=163&action=search&demotype=2。
[18]1953年马叙伦在华北区各高校负责人座谈会上的讲话。
[19]《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教育》,中央文献出版社、人民教育出版社、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98页。
[20]《中国教育年鉴(1949~1981)》,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4年版,第736页。
[21]《中国教育大事典》(1949~1990)(上),浙江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第94页。
[22]《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教育》,中央文献出版社、人民教育出版社、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44页。
[23]梁晨、李中清等:《无声的革命:北京大学与苏州大学学生社会来源研究(1952~2002)》,《中国社会科学》2012年第1期。
[24]任友群、杨向东等:《我国五城市初中生学业成就及其影响因素的研究》,《教育研究》2012年第11期。
[25]袁振国:《论中国教育政策的转变:对我国重点中学平等与效益的个案研究》,广东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50页。
[26]韩少梅、徐涛等:《普通学校和重点学校学生的学校社会行为研究》,《北京医学》2006年第7期。
[27]《共和国辞典:重点学校政策》,腾讯网,http://news.qq.com/zt2011/ghgcd/49.htm。
[28]袁振国:《论中国教育政策的转变:对我国重点中学平等与效益的个案研究》,广东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51、52、53页。
[29]《重点高校农村学生剧减城乡教育差距转为隐性》,《人民日报》2009年8月30日。
[30]张胤、唐晓娟:《社会分层与教育分层若干问题的研究》,《教育探索》2000年第3期。
[31]《警惕中小学教育腐败“黑手”伸向巨额择校费》,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focus/2005-11/07/content_3741671.htm,2005年11月7日。
[32]《“小升初”择校费潜规则盛行 教育腐败悄然滋生》,《人民日报》2011年9月6日。
[33]《“小升初”择校费潜规则盛行 教育腐败悄然滋生》,《人民日报》2011年9月6日。
[34]《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7年第3期。
[35]徐卫:《就近入学与择校的政策辨析》,《苏州教育学院学报》2006年第4期。
[36]《缩小差距——中国教育政策的重大命题》,《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3期。
[37]《缩小差距——中国教育政策的重大命题》,《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