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由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提出的,但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行了不懈的探索,为新时期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宝贵经验、理论准备、物质基础。新中国成立后,国内外环境非常复杂,西方掀起反苏反共的运动,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同以美国为首的资本主义阵营的冷战全面展开,中国不得不倒向社会主义阵营一边。在这样的国际格局下,西方人民对新中国的了解极其狭隘。为此,在困难的环境下让更多国外友人了解真实的社会主义新中国,同时加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对外宣传成为毛泽东和党中央的一项重要工作。“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在西方势力的影响下,中国共产党面对着严峻的历史性挑战,国内外出现对社会主义中国的各种质疑:中国还要不要坚持社会主义?如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共产党如何继续执政?邓小平以共产党人的革命坚定性、第二代领导核心的大智慧和革命胆略,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新理念,并在对外宣传中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道路、经验和制度,为国际社会了解中国打下了基础。
一、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新中国成立后,曾两次面临着走什么道路的选择和挑战。成立伊始,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中央突破西方资本主义阵营的封锁,以苏联为榜样走社会主义道路,并逐步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模式;“文化大革命”结束后,西方敌对势力试图通过“和平演变”颠覆社会主义中国,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实行改革开放,但仍然坚定不移地走社会主义道路。面对国际社会的各种猜疑与敌视,毛泽东和邓小平在对外交往中都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一方面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走社会主义道路;另一方面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出发,不照抄、照搬别国经验、模式,走适合中国特点的道路,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把中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一)中国所走的道路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社会主义道路
新中国成立后,曾以苏联经验为参照建设社会主义,但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并非照搬苏联经验,全盘“苏化”,而是在学习苏联的基础上,极力提出走自己的路,独立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揭示了中国社会主义能够不断开辟新境界的真谛。1956年4月29日,毛泽东同拉丁美洲一些国家党的代表谈话,说:“各国应根据自己国家的特点决定方针、政策,把马克思主义同本国特点结合起来。中国的经验,有好的也有不好的,有成功的也有失败的。即使是好的经验,也不一定同别的国家的具体情况相适合。照抄是很危险的,成功的经验,在这个国家是成功的,但在另一个国家如果不同本国的情况相结合而一模一样地照搬就会导向失败。照抄别国的经验是要吃亏的,照抄是一定会上当的。这是一条重要的国际经验。”[1]一个国家如果不同本国的情况相结合而照搬他国模式就会导向失败。而中国所走的社会社会主义道路不是照搬别国模式,这是一条重要的国际经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开展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并取得巨大的社会主义建设成就,但十年“文化大革命”使得以苏联模式为主的社会主义道路遭受重创。“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中国必须探索适合自己的全新的社会主义模式,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1979年11月26日,邓小平会见美国客人时说:“中国的社会主义道路与苏联不完全一样,一开始就有区别,中国建国以来就有自己的特点。”[2]1980年5月5日,邓小平会见几内亚总统杜尔时强调:“我们认为社会主义道路是正确的。我们现在进行一系列改革,仍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其中有一条就是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各个国家应该根据自己的特点来实行社会主义的政策。像中同这样的大国,也要考虑到国内各个不同地区的特点才行。”[3]1984年6月,邓小平对日本朋友说,中国搞资本主义不行,必须搞社会主义。如果不搞社会主义而走资本主义道路,中国的混乱状态就不能结束,贫困落后的状态就不能改变。他指出,中国的思想路线就是:“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但是,马克思主义必须是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必须是切合中国实际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4]他总结说,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还要积累新经验,还会遇到新问题,然后提出新办法,而“这条道路叫做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道路”。邓小平多次在接见外国友人时强调,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一条最重要的原则是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他在1986年11月9日会见日本首相中曾根康弘时说:“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准确地说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样才是真正地坚持了马克思主义。”[5]邓小平在对外宣传中,反复强调我国建设的社会主义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正是沿着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思想路线,邓小平正式完成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阐释。
(二)说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需要分阶段进行
毛泽东和邓小平在对外交往中,不仅强调中国在现阶段的建设成就,同时也说明中国的国情和存在的困难,说明社会主义社会的建成不可能一蹴而就,中国需要时间,需要和平的国际环境建设社会主义。
尽管1956年以后,毛泽东对社会主义建设的一些设想脱离了中国的国情,但在新中国成立前夕和成立初期,提出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分两个步骤。毛泽东在外交活动中也反复强调中国社会主义的发展分两个阶段。毛泽东曾多次向外国朋友说明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就:“中国是一个正在开始改变面貌的落后国家,经济上、文化上都比西方国家落后。但是现在正在开始改变面貌,已经取得了改变的可能性。”[6]但是,毛泽东也指出,为建设强大的社会主义经济,在中国,五十年不行,会要一百年,或者更多的时间。1956年4月29日,毛泽东同拉丁美洲一些国家党的代表谈话指出:“中国现在经济上文化上还很落后,要取得真正的独立,实现国家的富强和工业现代化,还需要很长的时间,需要各国同志和人民的支持。”[7]毛泽东关于中国处于不发达的社会主义阶段的判断,是党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思想源头,揭示了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国情依据和基本出发点。
在社会主义的发展阶段问题上,邓小平做出了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论断,强调这是一个至少上百年的很长的历史阶段,制定一切方针政策都必须以这个基本国情为依据,不能脱离实际,超越阶段。邓小平在多次与外国朋友的交流中都解释了我国分步骤发展社会主义的目标,这是他对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最初阐释。他在1987年8月29日会见意大利共产党领导人约蒂和赞盖时指出:“我们党的十三大要阐述中国社会主义是处在一个什么阶段,就是处在初级阶段,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8]他强调说,社会主义本身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而我们中国又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的阶段,一切都要从这个实际出发,根据这个实际来制订规划。
二、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坚定地选择了社会主义道路,根据中国国情和历史文化基础实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制度、社会制度。毛泽东和邓小平领导中国共产党坚持把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和其他机制体制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把国家民主制度和基层民主制度结合起来,坚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自新中国成立以来,西方一些资本主义国家企图强加其意识形态于中国,改变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阴谋从未停止。针对国际社会存在的对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攻击和质疑,毛泽东和邓小平都在外交活动中积极宣传阐释中国的各项社会主义制度是适合中国国情的,是适合中国发展的,中国不可能实行资本主义制度。
(一)强调中国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坚持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基本政治制度。毛泽东在1954年12月11日同缅甸总理吴努的谈话中指出:“中国也有各种党派和团体。中国的各种党派是有差别的,并不是在一个水平上,有领导和被领导的分别。中国各民主党派承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9]针对西方报纸污蔑中国搞傣族自治区是要侵略泰国这一说法,毛泽东解释中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而非侵略他国。他说:“外国报纸怀疑我们搞傣族自治区是要侵略泰国,是要建立什么‘自由泰国’。傣族在云南省有三十万人,他们组织一个自治区。在广西省的壮族有七百多万人,他们也组织一个自治区。我们还有好几十个这样的少数民族自治区域,例如,朝鲜族、蒙古族的。我们也准备在西藏建立一个自治区。”[10]
面对国内外复杂的政治形势,邓小平在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时,更强调坚持社会主义民主。1987年5月12日,邓小平会见荷兰首相吕贝尔斯时指出,中国的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我们提出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就是反对全盘西化,反对否定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11]他在1987年7月4日会见孟加拉国总统艾尔沙德时指出:“西方民主那一套我们不能照搬,中国的事情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办。中国的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是同社会主义法制相辅相成的。中国正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12]1990年7月11日,邓小平会见加拿大前总理特鲁多说,我们的社会制度是根据自己的情况决定的,不可能照搬美、英、法的模式,不可能走资本主义道路。关于民主,他强调说,我们的民主与资产阶级民主的概念不同,我们实行的就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院制,这最符合中国实际。邓小平在1987年6月29日会见美国前总统卡特时说:“政治体制改革包括民主和法制。我们的民主同法制是相关联的。人们往往把民主同美国联系起来,认为美国的制度是最理想的民主制度。我们不能搬你们的。”“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要讲社会主义的民主,也要讲社会主义的法制。”[13]因此西方国家不能以所谓的人权、民权干涉我国内政。
(二)强调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
贫穷不是社会主义。中共八大前后,毛泽东认识到建设社会主义必须发展生产力,而争取和平的国际环境是发展我国生产力的重要条件。毛泽东于1954年8月24日同英国工党代表团谈话,表示“中国是一个正在开始改变面貌的落后国家,经济上、文化上都比西方国家落后。但是现在正在开始改变面貌,已经取得了改变的可能性。中国是农业国,要变为工业国需要几十年,需要各方面帮助,首先需要和平环境。”[14]10月23日,毛泽东同印度总理尼赫鲁谈话时再次指出:“我们现在需要几十年的和平,至少几十年的和平,以便开发国内的生产,改善人民的生活。我们不愿打仗。假如能创造这样一个环境,那就很好。凡是赞成这个目标的,我们都能同它合作。”[15]中国需要和平的国际环境,因为中国需要发展的时间和空间。中国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初期,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但由于“文化大革命”及“左”的冒进错误,严重影响了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造成生产力落后。
邓小平在对外国朋友谈到怎样评价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时多次指出,中国不能光喊社会主义的空洞口号,社会主义不能建立在贫困的基础上,社会主义必须发展生产力,而且要有中国的特色,这样才能实现我们的发展目标。1980年4月21日,邓小平会见阿尔及利亚民族解放阵线代表团,他指出:“我们正在总结建国三十年的经验”,就是“不管搞什么,一定要有利于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不能越搞越穷,“不能因为有社会主义的名字就光荣,就好”。[16]他在1985年8月28日会见津巴布韦政府总理穆加贝时再次指出:“社会主义的任务很多,但根本的一条就是发展生产力,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体现出优于资本主义,为实现共产主义创造物质基础。”[17]1987年10月13日,邓小平会见匈牙利社会主义工人党总书记卡达尔时提出:“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中心任务是发展生产力,这才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18]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发展太慢也不是社会主义。1989年10月26日,邓小平在会见泰国总理差猜时说,我们搞的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不断发展社会生产力的社会主义,是以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的社会主义。[19]
(三)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平外交政策
新中国成立以来,在与世界各国的交往中一直遵循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原则。毛泽东向国际友人宣传中国的和平外交政策,说明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不同的制度是能和平共处的。毛泽东于1954年8月24日同英国工党代表团谈话,说社会主义中国可以与英国工党所代表的社会主义和平共处,可以与非社会主义的事物,像资本主义、帝国主义、封建王国等共处,“因为我们认为,不同的制度是可以和平共处的”。[20]10月23日,毛泽东同印度总理尼赫鲁谈话时再次指出,中印两国人民对互访的两国领导人所表示的欢迎,说明他们看重的不是思想和社会制度方面的不同,而是我们的共同点。[21]在同其他国家领导人谈话中,毛泽东每次都强调社会主义中国的和平外交
政策。
随着中国逐步走向快速发展的轨道,某些国家出于自身利益对中国发起无端的攻击,国际上开始出现恶意的“中国威胁论”的声音,有些国家甚至对我们国家产生误解,非常不利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因此,为了打造良好的发展环境,邓小平借助对外宣传的机会,坚持国家关系应该遵守不干涉别国内政的原则,一个国家和民族走何种道路或选择何种社会制度,别国无权干涉。1983年4月29日,邓小平同志会见印度共产党(马克思主义)中央代表团时,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是“和平崛起的发展道路”。社会主义中国希望提高国际地位,但不威胁他国,不搞大国主义。1979年12月6日,邓小平会见日本首相大平正芳说,中国的四个现代化,就是要改变中国贫穷落后的面貌,但是将来中国发展了,也不会对国际市场产生什么威胁,更不会对世界的和平与安全产生威胁。总之,社会主义中国的原则是“中国反对霸权主义,自己也永远不称霸”。[22]中国坚持社会主义,坚持和平政策,就可能对人类有比较大的贡献。
三、毛泽东、邓小平对外宣传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要差异
毛泽东、邓小平所处的国内外形势既有相似之处又有各自的时代特征,因此,两人在对外交流中宣传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制度、经验时,是有所差
异的。
(一)在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方面,都坚持自己的模式,但毛泽东在“文化大革命”时期强调对外宣传要“输出革命”,邓小平则始终坚持不干涉他国意识形态的原则
在社会主义阵营与资本主义阵营的对垒中,如何维护社会主义形象和宣传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一项重要的对外宣传工作。毛泽东曾提出“把地球管起来,让全世界都能听到我们的声音”,[23]并且主张对外宣传要“输出革命”,宣传马克思主义。1968年4月6日,毛泽东在审阅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起草的关于帮助外国人员进行训练的文件时,保留了“主要是宣传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内容。[24]1970年12月6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关于邀请“荷兰共产主义统一运动(马列)”派代表团访华的请示》上写道:“对于一切外国人,不要求他们承认中国人的思想,只要求他们承认马列主义的普遍真理与该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这是一个基本原则。我已说了多遍了。至于他们除马列主义外,还杂有一些别的不良思想,他们自己会觉悟,我们不必当作严重问题和外国同志交谈。”[25]显然,宣传和传播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是毛泽东主张的对外宣传主要任务之一。
邓小平在对外交往中强调社会主义中国在国际交往中,以国家利益为最高准则、不以意识形态划线。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西方有一些人要推翻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国内一时也出现意识形态混乱的局面。因此,国与国之间相互尊重意识形态尤为重要。邓小平主张意识形态的差异不应成为建立新型国家关系和党际关系的障碍,要尊重各国社会制度,不计较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差别。邓小平在1989年10月会见美国前总统尼克松时指出:“说我们只搞经济体制改革,不搞政治体制改革,这不对。我们的政治体制改革是有前提的,即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26]12月1日,邓小平在会见日本国际贸易促进协会访华团时说:“西方的一些国家拿什么人权、什么社会主义制度不合理不合法等做幌子,实际上是要损害我们的国权。”[27]不以意识形态划线,以自己的国家利益为最高准则来谈问题和处理问题的原则,使我们党与一些同我们有分歧的共产党实现了关系正常化,与非洲和拉美等地区的发展中国家各类民族民主政党建立了往来。
(二)在宣传社会主义中国的国际担当精神、树立中国的良好国际形象方面,毛泽东强调中国无条件支持第三世界国家,邓小平则更突出自力更生原则
为扩大中国对广大第三世界国家的影响,加强同第三世界国家的关系,得到第三世界国家的国际支持以维护中国在国际上应有的权益既现实又迫切。因此,毛泽东在对外交流中非常注重宣扬中国的国际担当精神。1958年9月2日,毛泽东在同巴西记者马罗金和杜特列夫人的谈话中豪迈地表示:“所有亚洲、非洲、拉丁美洲的国家要我们助一臂之力,我们都是愿意的。”[28]1959年6月11日,毛泽东与秘鲁议员团谈话时表示:“中国不仅要自己料理自己,自己过生活,还应该对别的国家和民族进行帮助,对世界有些益处。同别的国家一样,不仅要为自己而且还要对世界做些贡献。”[29]在宣传中国国际责任的同时,毛泽东对兄弟国家给予了大量无私无偿的
帮助。
在新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中,邓小平强调中国永远站在第三世界一边,但作为世界和平“决定性力量”的第三世界国家要发展自己,要提高自身的综合国力和生存能力,仅靠提供借贷和赠予是行不通的,毕竟中国的无偿援助是有限的,因为“中国本身也需要发展”。因此,邓小平在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情、外交政策的同时,强调社会主义国家要根据实际情况量力而行、自力更生。1982年5月6日,邓小平会见利比里亚国家元首多伊,在谈到我国经济建设的历史经验时说:“中国的经验第一条就是自力更生为主。我们很多东西是靠自己搞出来的。”中国主要依靠自己的力量研制出原子弹、氢弹、导弹,发射了人造卫星等等。所以,“我们向第三世界朋友介绍的首要经验就是自力更生。当然,这并不是说不要争取外援,而是要以自力更生为主。”“现在要发展经济,还是要靠自力更生、量力而行这个原则。”[30]只有以自力更生为主,才能激发整个国家奋发图强的精神。
毛泽东、邓小平不仅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做出不懈的努力和卓越的贡献,而且在复杂的国际环境中,在各种外交活动和对外宣传中,都非常重视对外宣传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文化、外交等制度和政策,说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正确性,充分展示中国人民坚定不移地走自己的道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形象;说明我国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族团结的局势,充分展示中国人民为维护安定团结和实现繁荣富强而不懈奋斗的形象。在外交活动和对外宣传中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阐释,在一定程度上消减了相关国家的误解,抵制了西方敌对势力的攻击,增进了各国对中国的了解,加强和维护了社会主义中国的国际形象,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造了良好的国际环境,促进了世界的和平与发展。
[1]《毛泽东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64页。
[2]《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235页。
[3]《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313页。
[4]《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63页。
[5]《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91页。
[6]《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40页。
[7]《毛泽东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64页。
[8]《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52页。
[9]《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75页。
[10]《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77页。
[11]《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35页。
[12]《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41页。
[13]《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30、231页。
[14]《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40页。
[15]《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65页。
[16]《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21~313页。
[17]《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37页。
[18]《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61页。
[19]《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28页。
[20]《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40页。
[21]《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62页。
[22]《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58页。
[23]《毛泽东新闻工作文选》,新华出版社1983年版,第182页。
[24]龚育之主编:《中国二十世纪通鉴》第15卷,线装书局2002年版,第744页。
[25]《毛泽东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433页。
[26]《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32页。
[27]《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48页。
[28]《毛泽东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403页。
[29]《毛泽东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71页。
[30]《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406~40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