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两国一衣带水,两国之间的友谊有两千多年的悠久历史。但自甲午战争以来,日本帝国主义屡次发动对中国的侵略战争,给中华民族带来了深重灾难。抗日战争的胜利,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使甲午战争以后的中日关系发生了深刻变化,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国政府此后可以在国际政治舞台上以平等地位同日本政府进行交往了。由于受当时国际和国内特殊形势的影响,中国政府的对日政策在坚持根本原则的前提下又不乏灵活性,从而使建国初期的中日关系呈现出在曲折中发展的特点。
中国政府的对日政策是决定中日关系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1949年9月29日,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的第七章外交政策中规定:“凡与国民党反动派断绝关系、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采取友好态度的外国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可在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的基础上,与之谈判,建立外交关系。”①(杨正光主编:《当代中日关系四十年》,时事出版社1993年版,第4页。)这即是建国后我国政府外交政策的基本方针,也是中国政府处理中日关系问题的基本方针。
日本是中国的近邻,两国有两千多年的历史渊源关系。处理好中日关系对新中国来说显然十分重要。但是,在美国政府的怂恿下,战后日本的吉田与岸信介等几届政府均采取了错误的对华政策,使中日关系面临严峻挑战。面对这种不利的形势,中国政府仍在平等、互利及相互尊重主权的原则,致力发展对日关系。一方面我国坚决反对日本政府采取敌视中国的一切政策与行动,另一方面,我国积极争取和回应日本民间的有识之士以民间交流促动官方往来,并取得一定的积极成果,为以后实现中日邦交正常化奠定了基础。
一、坚决反对两个非法的“对日和约”
1945年春季,二战形势对中国已十分有利,日本帝国主义战败已势所必然。在此情况下,中、美、英三国于1945年7月26日共同签署了《波茨坦公告》,其主要内容有:敦促日本政府立即无条件投降;《开罗宣言》必须实施;日本军国主义必须永久铲除;日本战犯将交付审判;等等。随着日军在战场上的节节败退,战败投降已经成为日本军国主义唯一可选之路。1945年8月15日,日本天皇发布“终战诏书”,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无条件投降。至此,日本对亚洲长达半个多世纪的军事侵略终于结束。在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后,美国军队迅速进驻日本,实现了对日本的单独占领,其扩张野心也逐渐昭然于天下。对美国来说,日本是实现其全球战略的一颗重要棋子,而新中国的成立,则使这颗棋子的重要性显得更为突出。正如美国当时的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在一份备忘录中所说的那样:“从战略观点看,保全从日本到印度支那的沿海岛屿这个锁链,对合众国来说具有极大的战略重要性。”①(转引自吴学文等著:《中日关系(1945—1994)》,时事出版社1995年版,第7页。)可见,大力扶植日本,使日本成为远东的反共基地已成为美国二战后实施其称霸亚太战略的当务之急。在此形势下,美国置《波茨坦公告》于不顾,迅速改变以往的对日政策,由限制变为扶植,积极支持日本复兴经济,重新武装日本,并加速对日媾和的步伐。
1950年11月24日,美国政府发表了《对日和约七原则》,目的是尽快把日本纳入美国的全球战略体系之中。基于这一意图,美国公然违背《波茨坦公告》之精神②(根据《波茨坦公告》规定,要签署对日和约,必须要由美、英、苏、中、法等五国共同处理。),策划了所谓的“远东委员会方式”,企图用“多数表决”的手法来排除苏、中行使否决权,从而达到其片面对日媾和的目的。③(参见信夫清三郎编:《日本外交史》下册,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776—777页。)对美国的这一做法,中国政府立即做出了反应。11月27日,《人民日报》发表了《坚决反对美国对日单独媾和的阴谋》社论;12月4日,周恩来外长就对日和约发表声明,声明中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是代表中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它必须参加对日和约的准备、拟制与签订……对日和约的准备和拟制如果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参加,无论其内容与结果如何,中央人民政府一概认为是非法的,因而也是无效的……现在美国政府不仅企图破坏对日和约的程序,而且进一步企图推翻共同对日和约的基础……中国人民极愿意与第二次世界战争时期其他盟国尽速订立共同对日和约,但和约的基础必须完全依照《开罗宣言》、《雅尔塔协定》、《波茨坦公告》及投降后日本之基本政策……一个没有外力控制的民主化的日本,才能有利于亚洲的和平与安全。”①(《当代中日关系四十年》,时事出版社1993年版,第9—10页。)美国企图单独对日媾和,不但遭到中国和苏联的强烈反对,同时也与其盟友英国产生了分歧。英国在1950年1月就已经承认了新中国,因此英国主张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和会。英国政府的表态显然对美国不利。因此,美英两国在这一问题上进行了反复磋商,最终双方达成妥协,即英国同意既不邀请新中国代表参加,也不让台湾的蒋介石政府参加,而是“尊重日本政府自己的选择”。而此时以吉田为首相的日本保守政府,在美国的威逼利诱下,面对来自国内外的反对和批判,充耳不闻,只是“向美国提供基地,并允许美军继续驻留的媾和,这只能是单独媾和。在1951年1月至2月,杜勒斯来日时,他们就向杜勒斯表明了这个意思。”②(《日本外交史》下册,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778页。)
在美日等国的相互勾结下,对日单独媾和的前期准备已经完成。1951年7月20日,美国以和约主持国的名义发布了单独召开旧金山对日会议和约的通知。7月,又公布了片面的对日和约的草案定本。美、日政府的这种做法,当然引起中国政府的强烈反对。8月15日,周恩来总理兼外长发表关于美英对日和约草案及旧金山会议的声明。声明中严正指出:“美英两国政府所提出的对日和约草案是一件破坏国际协定基本上不能够被接受的草案,而将于9月4日由美国政府强制召开、公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排斥在外的旧金山会议也是一个背弃国际义务基本上不能被承认的会议。”①(《周恩来外交文选》,中央文献出版社、世界知识出版社1990年版,第38页。)周恩来建议召开曾以军队参加对日战争的一切国家的代表的和会,来商定共同对日和约问题。②(参见《周恩来外交文选》下册,中央文献出版社、世界知识出版社1994年版,第46页。)8月16日,《人民日报》发表了题为《反对美英单独对日议和》的社论,以此表达中国政府和人民的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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