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后,1955年3月,中苏双方又签署了新的协定,包括军事工程、造船工业和原材料工业等建设项目共计16项。1955年通过口头协议又增加2项。前后共确定174项工程。经过反复核查调整后,最后确定为154项。因计划公布156项在先,故通称为“156项工程”。
众所周知,苏联援建的“156项工程”是中国“一五”计划建设的核心。随着“一五”计划的实施,经过反复多次论证,“156项工程”中最后投入实际施工建设的共计150项。其中1950年第一批援建的50个项目,实际列入“156项工程”的为45项;1953年5月第二批援建的91个项目,实际列入“156项工程”的为85项;1954年10月第三批援建的15个项目,实际列入“156项的工程”的为9项;1955年3月援建的16个项目,实际列入“156项工程”的为13项;1955年口头商定增加的2个项目,列入“156项工程”。对156个项目进行核对时,发现有2个项目重复计算,实际为154项;又有4个项目没有建设,因此实际进行施工的为150项①(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297页。)。这150项施工项目的构成是:军事工业企业44个,其中航空工业12个、电子工业10个、兵器工业16个、航天工业2个、船舶工业4个;冶金工业企业20个,其中钢铁工业7个、有色金属工业13个;化学工业企业7个;机械加工企业24个;能源工业企业52个,其中煤炭工业和电力工业25个、石油工业2个;轻工业和医药工业3个①(参见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297页。这些项目包括:煤炭工业:河北(峰峰中央洗煤厂、峰峰通顺三号立井);山西(大同鹅毛口立井、潞安洗煤厂);辽宁(辽源中央立井、阜新平安立井、阜新新邱一号立井、阜新海州露天矿、抚顺西露天矿、抚顺龙凤矿、抚顺老虎台矿、抚顺胜利矿、抚顺东露天矿);吉林(通化弯沟立井);黑龙江(兴安台二人号立井、鹤岗东山一号立井、鹤岗兴安台十号立井、兴安台洗煤厂、城子河九号立井、双鸭山洗煤厂);安徽(淮南谢家集中央洗煤厂);河南(平顶山二号立井、焦作中马村立井);陕西(铜川王石凹立井)。石油工业:辽宁(抚顺第二制油厂);甘肃(兰州炼油厂)。电力工业:北京(北京热电站);河北(石家庄热电站一、二期);山西(太原第二热电站、太原第一热电站);内蒙古(包头四道沙河热电站、包头宋家壕热电站);辽宁(阜新热电站、抚顺热电站、大连热电站);吉林(丰满水电站、吉林热电站);黑龙江(富拉尔基热电站、佳木斯纸厂热电站);河南(郑州第二热电站、洛阳热电站、三门峡水利枢纽);湖北(青山热电站);湖南(株洲热电站);四川(重庆电站、成都电站);云南(个旧电站一、二期);陕西(西安热电站、户县热电站一、二期);甘肃(兰州热电站);新疆(乌鲁木齐热电站)。钢铁工业:河北(热河钒钛矿);内蒙古(包头钢铁公司);辽宁(鞍钢钢铁公司、本溪钢铁公司);吉林(吉林铁合金厂);黑龙江(富拉尔基特钢厂一、二期);湖北(武汉钢铁公司)。有色金属工业:辽宁(抚顺铝厂一、二期、杨家杖子钼矿);吉林(吉林电极厂);黑龙江(哈尔滨铝加工厂一、二期);江西(大吉山钨矿、西华山钨矿、岿美山钨矿);河南(洛阳有色金属加工厂);湖南(株洲硬质合金厂);云南(锡业公司);甘肃(白银有色金属公司)。化学工业:山西(太原化工厂、太原氮肥厂);吉林(吉林染料厂、吉林氮肥厂、吉林电石厂);甘肃(兰州合成橡胶厂、兰州氮肥厂)。机械工业:辽宁(沈阳第一机床厂、沈阳风动工具厂、沈阳电缆厂、沈阳第二机床厂);吉林(长春第一汽车厂);黑龙江(哈尔滨锅炉厂一、二期、哈尔滨量具刃具厂、哈尔滨仪表厂、哈尔滨轮机厂一、二期、哈尔滨电机厂汽轮发电机车间、富拉尔基重机厂、哈尔滨炭刷厂、哈尔滨滚珠轴承厂);河南(洛阳拖拉机厂、洛阳滚珠轴承厂、洛阳矿山机械厂);湖北(武汉重型机床厂);湖南(湘潭船用电机厂);陕西(西安高压电瓷厂、西安开关整流器厂、西安绝缘材料厂、西安电力电容器厂);甘肃(兰州石油机械厂、兰州炼油化工机械厂)。轻工业:黑龙江(佳木斯造纸厂)。医药工业:河北(华北制药厂);山西(太原制药厂)。军事兵器工业(高炮、航空炮、中型坦克、炮弹及引信、炸药、发射药、光学仪器、及防毒面具等)。航空工业(歼击机、轻轰炸机、教练机、发动机、仪表等)。电子工业(电子管、磁控管、电阻电容、多种雷达、指挥仪、坦克台等)。船舶工业(江南造船厂、沪东造船厂、武昌造船厂、芜湖造船厂等)。参见陈夕:“156项工程与中国工业的现代化”,《党的文献》1999年第5期第31页。)。
上述实际施工的150个项目及其配套项目建设,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我国工业倚重沿海的状态,建立起了较为完整的基础工业和国防工业体系框架,奠定了中国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具体表现为:
第一,形成了一批门类齐全、工业化急需的现代基础工业。
通过对能源工业这一现代工业基础的布局和建设,大大加强了东北作为能源基地的作用,同时为缺乏能源的其他地区的建设奠定了基础。通过对钢铁工业这一现代工业脊梁的布局和建设,整固了鞍山为中心的东北钢铁基地,而武钢和包钢两基地的建成,使中国钢铁工业的地区分布由东部沿海向中部地区推进了一大步。通过对机器制造这一现代工业心脏的布局和建设,用于现代化大生产的技术水平和生产能力得以较大提高。中国有了几十个过去没有、行业比较齐全的制造系统。
第二,中国工业生产技术能力有了质的提高。
由于一系列大型工业项目,特别是一批新型的、现代化设备项目的建成,使中国工业生产技术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同时许多部门在生产工艺上广泛采用先进科学技术,极大地提高了生产能力。工业生产技术水平跨越了近半个世纪,许多门类达到了国际20世纪40年代中后期的发展水平。
第三,工业建设地区布局趋向合理。
针对旧中国工业设施不多且70%以上畸形分布在东部沿海狭长地带的状况,李富春提出:“充分利用东北及上海工业基地与技术条件,发挥现有工业基地的作用,并积极着手建立新的工业基地,逐步改变我国工业目前的地区分布的某些不合理状态。”认为“目前我国工业和铁道,集中在东北和沿海一带,这在国防上和经济上考虑,都是不合理的。为了逐步改变这种状况,建立新的工业基地十分必要。因此,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内应进行华北、中南、西北地区的工业基地建设,沟通西南、西北、中原的铁路网,并大力勘察矿产资源,为长期建设准备条件。”①(《李富春关于与苏联政府商谈对我国援助问题的报告》(1954年2月17日),见《党的文献》1999年第5期,第18页。)根据这一思路,150个项目中的106个民用工业企业,部署在东北地区50个、中部地区32个;44个国防企业,部署在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35个,其中有21个安排在四川、陕西两省。②(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298页。)
李富春还谈到,建设新的工业基地必须具备下列先决条件:即资源的确切勘探;交通条件的准备;动力和燃料的供应;各种工业的配合和技术条件的准备。③(《李富春关于与苏联政府商谈对我国援助问题的报告》(1954年2月17日),见《党的文献》1999年第5期,第18页。)也就是说,要根据资源确定项目;要从国防安全考虑来安排项目的建设;立项要有利于改变落后地区的经济面貌。这样“156项工程”建设,不仅要考虑到国防安全,而且要考虑到经济因素;不仅要考虑到工业布局,而且要考虑到企业自身所要求的具体条件(如资源、人口、交通、土壤、水文、气象、地形、卫生、供水、排水、地震等);不仅要考虑到本企业的生产情况和企业的今天,而且要考虑到与其他企业的协作和企业明天的发展远景等等。因此,当时我国对“156项工程”布局的考虑是综合的、审慎的,除个别项目外基本上是合理的,这在当时实属不易,对中国未来经济建设的布局和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促进了内地经济的发展。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156项工程”中的一个重点是建设国防工业。这对于迅速奠定中国国防工业的基础,独立自主地进行武器装备的科研和生产,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当然,在苏联援建的“156项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在指导思想上的急于求成,重大决策的相应改变,经验的不足和不可预见因素的增多等,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第一,建设中存在投资过多、标准过高、贪大求全的倾向。第二,项目结构的安排上,对农、轻、重比例的协调有待进一步合理化。第三,引进技术装备只限于苏联和东欧,没有也不可能引进欧美各国的先进技术,从而丧失了一些全方位学习世界先进经验的机会,走向了自我封闭。
二、“156项工程”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中苏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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