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文化产业的萌芽文化产品作为商品,制造生产文化产品成为一种谋生手段,是随着市民社会形成、产生消费性娱乐活动的需要而出现的。美国大片《莎翁情史》生动地描绘了莎士比亚时代剧作家在艺术创作激情和为稻粮谋的内在冲突中进行艺术生产的艺术生涯。中国明中后期,随着市民阶层的壮大和明末社会涉俗之风的兴盛,江南的通俗文化如通俗小说、艳情小说、春宫画、地方戏曲等一度十分繁荣,也产生了一批以卖文、卖艺为生的文化人。而当代发达国家把文化作为产业加入到经济运行图中并形成一套完整的运作机制则是20世纪市场经济高度发达、资本增值速度大大提高的产物了。
人类进入现代社会以后,文化传播的速度明显加快了。原因之一就在于商品市场经济条件下,人类生产的一切产品都为了商品——文化产品也不例外,而商品只有在大量和快速的流通中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价值增值,商品的所有者才有利可图。而现代科学技术,为文化产品的批量生产复制和广泛传播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在这种情况下,文化的传统定义被改写了。教育的普及,使文化不再只是少数人所享有的专利。文化除了作为意识形态的载体,在现代化的传媒作用下,文化被空前大众化了。文化大众化与文化生产的工业化、信息化互为因果,催生了20世纪和21世纪最具发展“钱”景的产业——文化产业。狭义的文化产业的含义在20世纪上半叶就已经广泛使用了,主要是指报纸、电视、流行音乐、无线广播、电影、书籍、漫画、杂志、刊物等大众传媒。二战以后,文化产业成为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部门,文化产业的内涵也被不断地延伸。现在已将与“文化”和“产业”结合有关的产业部门都列入文化产业,即除了大众传媒,文化产业还包括文化产品的生产、销售以及与之相关的服务行业,包括音乐节、戏剧节、表演艺术、高雅文化、体育比赛、文化景观的旅游开发以及一些新兴的传媒形式如电话、电信、电脑以及音像产品等在内的所有文化产品的生产、销售及服务。商品经济的发展,必然或早或迟地催生文化经济。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入,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国家单一渠道进行文化建设,已经无法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了。多种渠道进行文化建设势所必然,并已经打破了文化事业单一发展的格局。新时期以来文化产业的发展经历了一个由自发向自觉的转变过程。从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中心全国报刊索引数据库(1978-1997年)的检索中可以看到,直到1988年,“文化产业”一词方首次见诸于内地媒体的标题上;①李建中:《论社会主义的文化产业》,载《人文杂志》1988年第3期。而“文化工业”一词则一直到1993年方见诸于媒体文章的标题上。②参见秦朔:《1993,新文化工业的传奇:对广东一些经济与文化现象的思考》,《南方日报》1993年3月30日第6版。又见黄力之:《“文化工业”的乌托邦忧思录:一个关于后现代主义的话题》,《文艺报》1993年5月8日第3版。而在西方,20世纪30年代就有学者提出了“文化工业”的概念,用以概括大规模、大批量、工业化的文化精神生产的特点。不仅如此,与西方国家一样,“文化工业”的概念在中国被提出之初,引发了思想文化界的广泛、持久的批判和讨论①文化工业概念的出现,与西方马克思主义文化批评理论的引进有直接的内在联系,在90年代的讨论基本局限于对以大众文化为代表的文化工业的批判。。而实际上,以赢利为目的的文化活动在改革开放伊始就已经产生了。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大体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1无意识地自发的发展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内容是文化事业单位“以文补文”活动的兴起和个体文化经营活动的出现。这可以视为中国文化产业的发端。70年代末、80年代初中期,尽管当时并不知文化产业为何物,以赢利为目的的文化活动已经随着流通领域突破国营独营的经营管理体制开始兴起,并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群众文化事业单位的“以文补文”活动,二是个体经营者的文化经营活动。80年代前后,基层文化馆、站就开展了“以文补文”的文化经营活动,以补充国拨经费的不足。②参见《人民日报》1981年1月9日第4版,1981年2月12日第4版,1981年12月26日第5版。主要做法是自筹资金进行文化设施建设,开展多种文化活动如建立图书室、摄影室、游艺室、地方戏团队、电影放映队等,进行有偿服务,所得利润用于改善职工生活以及进行扩大再生产。从80年代开始,在全国文化事业单位中,开始试行以经营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形式的体制改革。由于商品经济的恢复,文化行业的书刊发行销售环节(第二渠道)以及文化娱乐业率先进行了产业化经营的尝试。基层文化单位和挂靠在基层文化单位的实体纷纷开展市场经营活动。党和政府也给予了一定的政策支持和鼓励。①1984年12月25日,《人民日报》第3版发表题为《要跟上改革的形势》的评论,提出政府有关部门对群众文化事业单位要简政放权,文化事业单位要锐意改革。群众文化国家、集体要办,也要允许和鼓励个人或个人集资去办,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1984年12月29日,《国务院关于对期刊出版实行自负盈亏的通知》;1985年4月1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广播电视部、文化部关于报纸、书刊电台、电视台经营、刊播广告有关问题的通知》;1985年6月7日,《文化部关于出版社兼办自费出版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1987年2月2日,《文化事业单位开展有偿服务和经营活动的暂行办法》(文化部、财政部和国家工商局联合颁发)。1987年初,文化部、财政部和国家工商局联合颁发了《文化事业单位开展有偿服务和经营活动的暂行办法》。这是文化产业从事业中分离出来、意识形态教育与文化消费娱乐分层的起点。全国各地方文化事业单位纷纷建起文化服务类的第三产业,或者创办通俗性的、综艺性的报纸、期刊,党报、党刊也纷纷开办通俗性的副刊,开设通俗性、纪实性连载的栏目。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各省市群众文化系统都创办了以刊登通俗文艺作品为主、以赢利为目的的文艺刊物,或者将原有的刊物改版为通俗文艺刊物。80年代中期是通俗文艺媒体的大发展时期。1985年,《今古传奇》达到了期发行量空前绝后的数字——270多万册;《故事会》的期发行量达到700多万册。当时仅广西一省,通俗文艺报刊就达53种,“每种小报发行量约在100-200万份之间。”②《广西“通俗文学”热调查记》,载《文学报》1985年第2期。个体文化经营者的经营活动最初大多是设小书摊、小书屋,提供通俗小说的租借服务。笔者当年寻访过武汉个体书摊比较集中的武昌街道口地区和汉口的武胜路地区。当时走私、盗版的金庸、梁羽生的主要武侠作品如《飞狐外传》、《雪山飞狐》、《鹿鼎记》、《萍踪侠影》、《白发魔女传》等,在书摊儿上都能找到,租借一天只几分钱,主要读者是非脑力劳动者和少年儿童。当时在知识文化群体中,对这类书籍及其读者,都是嗤之以鼻的。①当时的教育工作者对青少年沉迷于武侠小说十分忧虑。笔者当年对通俗文化也是站在知识分子的立场上持反对态度的。我以研究生的身份进行“阅读对儿童的影响”的课外调查后,发现了通俗文化与儿童文艺有某种一致的创作规律和在文艺功能方面的一些共性,从此开始关注通俗文化。但是,随着政治文化对社会生活影响力的减弱,通俗文化在当时无疑已成滚滚浪潮。个体的录像厅、台球室以及各种文化场所开设的旱冰场、说书场等等虽然难免鱼龙混杂,对流行音乐、通俗文艺的争论不绝于耳。但是,这些已经成为当时群众业余文化生活的主要内容。2理论探讨、文化产业起步阶段。群众文化事业虽然已经自发进入了市场经济的海洋,但是仍旧接受的是国家事业单位的管理,因此,事业化的管理和市场化的经营之间的矛盾就不可避免地产生了。然而这种矛盾并未引起重视和市场法规的及时出台,而是在80年代中后期引发了一场文化产品能否商品化的激烈论争。②群众文化系统“以文补文”活动在1985-1988年达到高峰。但是将其与现代工业化大众文化及其传媒工具相比较是不可同日而语的,群众文化走上产业化发展的道路尚需时日。而随后进行的文化市场的清理、整顿,客观上压缩了文化生产和经营的宏观发展规模,放慢了文化产业化发展的脚步。这场论争的焦点是文学艺术作品属性问题。也就是说,对影剧院商业化经营,对文化事业单位开设舞厅、游艺厅、茶馆等“以文补文”经营活动虽然也有非议,但基本是持肯定态度的。而对文艺作品是否具有商品属性、文艺作品能否成为获利的商品,所引发的则是一场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民族文化与外来文化的文化之争了。评论界主要有三种意见③参见作者的博士学位论文:《通俗文学论稿》第5章第1节。:第一种批评,是认为通俗文学大多是一些粗制滥造、胡编乱造、低级庸俗、思想内容很不健康的作品。持这种批评意见的人,一般来说是对通俗文学本质特征缺乏了解,或者说仍然是坚持文革以来单一的思维定式、站在唯主导文化为正宗的立场,以高雅文学的批评标准来品评通俗文学创作,对通俗文学采取排斥和打倒态度,评论偏颇和有失公允,自然是难免的。第二种批评,尽管也不免使用雅文学的标准评论通俗文学,但是他们还是能以多元的视角和开放的胸襟对待通俗文学,辩证地看待通俗文学的来龙去脉的。第三种批评,已经体现了对通俗文学本质特征的认识,甚至已经触及到雅俗文学审美价值不同层次的问题。他们更倾向于把雅俗文学当作是一种共生的文学现象,强调它们既有共生和共融的特点,同时存在着明显的殊异。对通俗文化的认识,直到90年代才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经过近10年的生长期,通过多次的整顿、封查、去芜存精,通俗文学告别了急剧膨胀的非常时期,适应了市场规则,生成了联系读者和市场的链条,形成了自律机制,进入了平稳发展阶段;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形成了一整套专业化、科学化的管理体制,制订了相应的条例、法规,并在管理、管治的同时,组织开展了对通俗文学的理论研究工作。特别是几家大型通俗文学期刊,为了赢得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在出版通俗小说作品、开展通俗文学理论研究和创作评奖的同时,纷纷开始探索产业化经营之路。与此同时,与新华书店发行主渠道并驾齐驱的第二发行渠道迅速发展起来,并占据了文化市场的半壁江山。①第二发行渠道在经历了地下(非法)发行渠道、非主流发行渠道、完全进入市场等过程,渐渐成熟发展起来,成为与国营主渠道比肩的重要发行网络。这个时期,文化产业问题本身并没有引起理论界的注意。文化界和媒体广泛关注的是文化市场的产生、存在和发展。散见于报刊的少量文章,主要有两方面内容:一是对文化市场混乱状况的批评;二是呼吁政府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实施对文化市场的有效监管和引导。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十余年的经济建设已初见成果。文化艺术生产领域也出现了技术更新,电子技术(告别铅与火、迎接光与电的印刷出版系统、数字技术在音乐、影视等艺术领域的应用)、文化市场几度繁荣、信息技术飞速发展、文化人下海经商热①文人下海创业的,主要是创办与文化有关的公司及产业。等等。80年代末90年代初,在物质条件和文化环境方面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发展文化产业条件。而通俗文学热降温、通俗文学在经济发达地区日益萎缩,具有明显工业化生产特征的大众文化的崛起可视为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界碑。被称为“文坛异数”的王朔及其麾下的影视产业的成功运作。这一时期对中国文化的震荡,可以说彻底松动了中国文化中重文轻商的传统观念。1992年,党的十四大正式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文化发展也进入了新阶段。文化界开始对广东特别是深圳等经济特区初具规模的文化产业和文化发展模式进行理性思考,总结经验教训。有人将这一时期的文化概括为两大特色:“重新定位和文化产业观诞生,中国文化由躁动走向沉静”。②刘洪涛:《一九九四年文化两大特色:重新定位和文化产业观诞生,中国文化由躁动走向沉静》,载《人民日报:海外版》1995年1月2日第3版。然而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远没有如此顺利。以“人文精神危机”为主题的文化大讨论成为90年代中国文化界的重大事件。③一般认为,这场讨论发端于王晓明等人1993年发表于《上海文学》上的《旷野上的废墟——文学和人文精神的危机》一文。这场被视为“知识分子在命运转折关头自我拯救的整体性努力”④李书磊:《“人文精神”的真实含义》,载《文艺争鸣》1995年第6期。的大讨论对于当时弥漫整个社会的媚俗之风、弥漫文化界的商业气息和急功近利的价值取向进行了不留情的批评。但是这场讨论无疑也存在局限性。讨论进行到中后期,特别是1995年以后,讨论“文化产业”、“文化工业”的文章明显地多了起来。这些文章主要是将批量复制生产的大众文化视为反文化。于是,继对通俗文艺的批判之后,在知识界形成了对“大众文化”的批判和讨伐。对大众文化的批评始于20世纪20年代已经进入工业化社会的西方发达国家。文化产品生产方式由书斋里的创造变为工业化、产业化生产。这种改变发生后,在西方工业国家引发了截然对立的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文化工业是文化发展的必由之路,文化将被最大限度地赋予大众性和共享性;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文化工业的出现将取代高雅艺术的创造和欣赏方式而产生一种普遍的、毫无价值的审美趣味,使人的精神生活日趋平面化、肤浅化、庸俗化,并预言人类将逐渐丧失构建精神伊甸园的能力,真正的艺术将逐渐从文化工业中消失。对文化工业的争论和批判从20世纪二三十年代起一直持续到七八十年代。然而后现代主义文化理论在对许多文化产业和文化产品进行了深入的实证分析之后,认为对文化的商品化和文化创造活动中商品化思维现象应该有历史眼光,不能简单地从道德是非角度衡量。当然似乎也不必忘乎所以而竭力推崇,将对文化工业的批判性研究转向了客观分析。中国发展文化产业的进程,尽管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但并未在这种参照中走上终南捷径,而是经历了与西方国家同样的认识历程。此外,面对经济全球化浪潮裹胁着的发达国家工业文化对民族文化、传统文化的步步进逼和挤压,中国思想文化界对这一问题的认识更蒙上了民族主义的色彩。3走上正常发展轨道。20世纪90年代末,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日益成为现实,随着入世谈判中关于文化和文化产业问题的不可回避,随着世界各国国民经济结构调整变化过程中对文化产业的扶持,以及文化产业对我国新世纪国民经济发展起到的日益突出作用的显现,文化产业发展问题引起了决策者的极大关注。2001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中明确提出,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灵活高效的管理体制和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完善文化产业政策,加强文化市场建设和管理,推动有关文化产业发展。”文化产业发展和建设问题被首次列入了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之中。因此,在中国,“文化”被作为产业纳入经济发展轨道,“文化产业”这一概念被普遍接受,都是90年代后期的事情,文化产业可以说处于刚刚起步阶段。然而市场是最好的老师,经济规律是最佳的向导。在进行理论探讨的同时,90年代以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国际文化交流的增多,通过借鉴国外文化产业的发展模式,中国文化产业也迅速发展。文化产业化的浪潮从集体、私营、合资企业进一步扩展到国有大型文化单位,文化产业由80年代主要通过对文化市场的被动适应,开始从流通业向制造业、服务业扩展。进入了90年代,对文化生产企业的打造,从较小规模的事业单位发展成为文化企业集团,涌现出了一批产业化运作的龙头项目。如北京歌华集团、中国对外演出公司、重庆歌乐山烈士陵园、重庆沙坪坝区文化馆、自贡灯会等,都是成功的文化产业项目。其中,重庆沙坪坝区文化馆是文化资本运作的成功典型,歌乐山烈士陵园是文化资源运作和开发的成功典范。经过几年的发展,广州日报集团、羊城晚报集团、南方日报集团、经济日报集团、北京歌华集团、上海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永乐电影电视集团、上影集团、世纪出版集团等等一批文化产业集团,成为代表中国文化产业实力的“小巨人”。从适应文化市场到打造文化产业形象的变化是中国文化产业发生发展过程中的显著特征。80年代初,流通领域的开放搞活,国家文化政策的调整,已经触动了国家统包、统管文化的格局。为了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解决文化事业经费不足问题的“以文补文”、“以副助文”的文化经营活动,已经显示了文化经济的力量。据统计,1987年全国文化事业单位开展有偿服务和经营活动的营业总额约6亿元,纯收入14亿元,相当于国家拨给文化事业经费的136%。①蒋涵箴:《“以文补文”成为文化发展重要途径——去年全国文化事业单位有偿服务纯收入一点四亿元》,《人民日报》1988年7月2日第3版。据1988年年底统计,我国60%的文化事业单位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以文补文活动,从业人员达58万人,营业总额74亿元,补文纯收入184亿元,相当于当年国拨文化经费的163%。②李得友:《以文补文多业助文——文化部门去年创收近两亿元》,载《人民日报》1989年5月20日第4版。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发表以后,文化部向各地文化厅局和直属单位发出通知,提出了贯彻邓小平同志南巡谈话与中共中央政治局全体会议精神、深化文艺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事业发展步伐的10点意见。③《深化文艺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事业发展——文化部提出十点改革意见》,载《人民日报》1992年8月16日第1版。其中第6条和第8条的有关内容继续支持了文化经营活动。①第6条为“大胆利用外资、侨资、台资发展文化事业。充分利用外资、侨资、台资从事文化设施的硬件建设,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的文化器材、设备和文化科学技术。允许试办中外合资文化事业。在不影响主权和国家利益的前提下,积极接纳外国对我国的文物保护、考古发掘、图书情报等文化科技和资金的支援。”第8条为“完善文化经济政策,为文化事业建设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继续大力开展以文补文、多业助文活动,兴办文化企业和第三产业。”文化产业从事业中分离出来并在20年的时间里初步形成了文化产业体系,是中国改革开放的重要成果之一。但是与世界文化产业巨头相比中国的文化产业仍然是幼稚产业。而由于文化产业之“文化”的特殊性,在中国进一步向世界打开大门,在人们为经历了15年的艰苦谈判终于入世而欢呼雀跃之时,文化界、学术界的有志之士也陷入了空前的焦虑和惶恐之中。他们从80年代对通俗文化的讨伐到90年代对大众文化和文化工业激烈的批判,都在客观上从理论和观念上否定了产业化的文化发展之途。80年代以及90年代前期,文化经营活动一直没有被提到文化产业的层面,呈现出一种被动适应文化市场需求和以市场为导向的局面。而现代大众文化的主要特征是引领时尚、引导大众。中国的文化产业发展还停留在市场经济的初期阶段。出现这种情况的重要原因就是社会各界混淆了文化建设和文化产业建设这两个不同层次的问题。在发展文化产业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一直被当成文化问题和意识形态问题本身,引起思想文化界、学界的论争并导致决策的失误,从而坐失了建设发展文化产业的良机。三、文化产业与民族文化、外来文化西方工业国家文化产业已经走过了近百年的发展道路,形成了成熟的巨大的文化产业链、文化市场和文化消费群体,创造了后工业时代一系列的经济奇迹:旅游业成为全世界第一大产业;图书报刊出版业成为不少发达国家的支柱产业;不少体育赛事成为世界各民族的盛大节日,也为世界经济带来了无限商机。四年一次的奥运会,已经成为赢得巨额利润的巨大产业。美国文化产业自1983年至今一直保持连续增长态势。其影视产品的出口值甚至超过了航天工业的产值。1994年时其视听产品(影视和音像)在国民经济中的位置从1985年的第11位跃居于1994年的第6位,成为仅次于飞机出口的第二大出口商品,占国际市场的40%,①《中国音像》1998年第30号。体育经济收入在美国已经超过了石油工业和证券交易所的收入。1998年日本娱乐业生产经营收入达40亿日元,超过日本汽车工业的总产值。1993年美国的图书营业额是225亿美元,日本是913亿美元,韩国为221亿美元。而同一年中国的图书营业额是151亿美元。1996年,美国麦格劳·希尔出版公司一家的年收入是2935亿美元,高出同年中国全国出版业销售总额的1/3。1996年,在国际图书贸易中,中国图书出口量占世界图书贸易额的004%。1998年,按照中国最大最全的图书批发机构现货较多时统计,品种还不到4万种。而同一时期日本最大的东畈、日畈图书公司可供书目就有30万种;德国大的图书批销公司一家的可供品种则有60万种,并且具备在24小时之内将图书送到欧洲任何一个零售店的能力。在新闻、影视等传媒产业,国外的发展规模也是十分惊人的。目前美国《读者文摘》拥有6000多名员工、以19种语言、48种国际版本在100多个国家编辑出版,总发行量达2800万份,年收入为20亿美元。而中国目前最具影响力、发行数量最大的同类期刊《读者》的四种版本,总发行量还不到1000万册。《大都会》有36个版本,在国际上的销售额高达450万美元。《花花公子》有16个国际版本,读者约500万。在德国,音乐市场的年总值为35亿美元,当地演出占40%;西班牙的年音乐市值有10亿美元;英国的流行音乐喜剧之变种“歌剧幻影”的年收入达25亿美元(15亿英镑)。①参见李怀亮:《美国文化是不是“压路机”——美国文化产业政策的全球化取向》,载《文艺报》2002年5月11日第4版。以美国为首的文化产品对各民族文化的覆盖和吞噬倾向,引起了世界各国政府和文化界人士的极大关注。一些有非西方背景的学者提出了“文化侵略”、“文化霸权”、“文化殖民”的理论,对这一文化现象进行了反思。文化生产方式和传播工具的变革,改变了传统的文化传播方式。资本所携带的文化价值观念和意识形态观念的渗透和蔓延,对于输入民族的影响是巨大、复杂和长远的。经济、文化的全球化问题一直受到各国学者的关注。关于文化冲突与文化共存的论争伴随全球化速度的加快不断深入。文化的中心就是意识形态和价值观。文化经济强势国家在大量倾销文化产品的时候,必然也在大量输出其意识形态和价值观以实现意识形态的“全球化”。西方发达国家这样做的实质是在后殖民时代以资本输出方式取代武力输出方式向发展中国家灌输一种生活和价值观念,推行世俗化和狂欢性的文化。在全球化过程中,发展中国家“门户洞开”,发达国家不费一枪一弹将西方的工业商品与文化商品源源不断地输送到发展中国家,同时不仅将大量物质财富运回本国,而且在众人的狂欢和世俗的幻想中,成功地实现两种价值观的对接和强势文化对弱势文化的吞噬。美国总统克林顿在1996年出版的《希望与历史之间:迎接21世纪对美国的挑战》一书中曾经露骨地表达了这一思想:“某些人把这种不断增加的国际互相依赖视为对我们国家和我们作为美国人的价值观的威胁。但事实几乎恰恰相反。在世界上影响不断加强的正是美国的价值观——自由、自决和市场经济。从国际贸易的迅速发展中获益最多的正是美国公司。当世界其他国家的生活水平提高之后,需求最多的正是美国工人制造的美国产品。”西方发达国家通过多种途径进行文化渗透,使发展中国家的民族文化受到威胁。面对全球化进程中日益强大的文化同化力量,如何保持个性,避免被文化霸权吞噬,已经是一个关系到民族国家生死存亡的重大问题。全球化带来了民族文化发展的危机,同时也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在前所未有的范围内促进了不同民族文化之间的交流。在警惕文化侵略与文化霸权的同时,我们应该以积极、理性的态度和平和、宽容的精神,迎接这一文化发展机遇,在世界文化发展中增添富有特色的一笔。因此,世界各国在制定社会发展战略时无不十分重视文化发展战略。各国都在利用文化交流的形式宣传自己的国家形象、弘扬民族文化和优秀传统,并向世界传播自己的意识形态、价值观念以及生活方式。许多国家已经开始注意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保护自己的民族文化。法国与美国、加拿大与美国在文化贸易大战中,都提出并且坚持“文化例外”条款,反对无限制开放本国文化市场。中国学界对文化工业的批判和反思,也在一定程度上对西方文化侵略敲响了警钟。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一种成熟文化的发展与进步,历来是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发展和不同文化的碰撞与交流基础上的。世界上现存的古老文化没有哪一种是一直保持其同一性而不随着时代变迁而发生变化的。古老文化的生命力正是蕴藏在与其他文化交流及时代变迁而变化之中。传统文化在发展中是不可能被另一种文化完全覆盖的。文化传统很难随着社会的变迁、社会制度的改变而发生根本性的巨变。新的价值观被接受是需要一个过程的。文化在传承过程中,又不可能不产生变异,不可能不进行整合的。历史曾经赋予人类不同民族不同的信仰、典礼、仪式、节日、服饰、习俗等等。其中有的已经消失,有的正在趋于消失,或者被局限在某一地区。现代社会放弃了其中的某些东西,采用或者创造了其他更适合我们时代生活的新东西。地球上所有国家都在经历着这种文化变化进程。从文化发展的意义上说,这是人类文明的进步,而不是相反。古往今来,不同文化融合而带来文化的巨大发展的先例不胜枚举。在保护民族文化的前提下,文化仍然需要自由地生长,需要不断地与不同的文化进行竞争。只有这样,文化才能得到革新、复兴以及演进,才能获得旺盛的生命力,以适应滚滚而来的生活潮流。当然,并不是说文化的融合是自然生成的过程。恰恰相反,它不同文化的融合、民族文化的发展创新离不开积极的文化建设与创新。如果对民族文化的保护工作仅仅停留在对外来文化的抵制和批判上而没有积极主动的文化建设,那就只能走回闭关锁国、遏制文化发展的老路上去。改革开放20年来,我们借鉴不同国家的政治制度、文化制度,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通过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不断的继续和深化,建立了适合我国国情的经济、政治、文化体制的发展模式。意识形态领域和文化领域各种论争不断。其中既有学术之争,也有思想意识的分歧。因此,我国20年来,立足于国情、立足我国文化传统、立足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从而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文化建设也一直在努力进行着。所有这一切,无不是在改革开放、中外文化交流日益频繁的前提下进行的。洋快餐曾经被视为中餐的强劲对手。然而它在中国的20年里发生的戏剧性变化,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文化的整合。在国外,快餐店是给忙碌的上班族迅速解决饥饿问题的场所,因此买卖双方都要求快速和便捷。麦当劳、肯德基以生产的配方化和流水线满足了快速、便捷的需要。而在中国,除了匆匆来去的人,中国化的麦当劳既是谈情说爱的一隅,也是会见客户的地方;既是孩子们的游乐园,也是学生们读书写字的课堂;既是旅途劳顿者的驿站,也是朋友相聚的场所。洋快餐刚刚涌入中国是在改革开放起步的80年代,当时,它的凶猛之势,令人瞠目。一时之间,舆论大哗,中餐经营者人人自危,似乎中餐已经到了穷途末路。很多业界人士纷纷撰文探究中西餐饮之利弊,似乎配方化和流水线生产才是中餐的出路。近20年的实践已经证明,中餐并没有被消灭。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中餐经营理念的更新,中餐业更加兴旺,经营方式更加灵活,服务更加令人满意。而中式快餐在经历了一度的低糜后,现在也是品种丰富,生意兴隆。洋快餐面对竞争,也纷纷在经营理念和产品品种上融入中国化的内容。因此,很难说文化的影响是单一向度的。风俗层面的文化大多只是与百姓传统生活方式存在共同的部分,才会被接受。70年代末80年代初,港台流行歌曲风靡大陆。内地流行乐坛原创性的音乐活动几近于零。内地的歌手只有模仿、翻唱港台歌曲才有可能走红。然而,岁月流转,经过内地音乐人的艰苦努力,在10年左右的时间里,中国流行音乐迅速成长壮大起来,成为丝毫不逊色于港台流行乐坛的重要一脉。在文化产业化发展这个问题上,除了应该区别对待文化问题和文化产业问题外,我们还应该吸取20世纪初东西文化之争中的教训,走出非此即彼的僵化思维定势,用一种开放的、互动的、前瞻的、理性的思维方式,紧紧把握时代的特点和文化发展的规律,以一种积极的态度应对文化发展的新形势,建构符合中国民族文化发展规律的文化产业发展模式。中国文化产业的兴起和发展的时间虽然短,其发展势头和发展速度却不可小觑。到2000年底,我国娱乐、音像、演出、艺术品等四大市场共有22万个经营单位,从业人员95万多人。还有电影放映机构3000多家,放映单位12万多个。全国有图书发行网点10万多个。在21世纪的中国,文化消费已经成为广大民众不可缺少的生活内容。21世纪初中国制定的《国家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中首次提出了发展文化产业的问题。文化产业的发展问题成为中国未来发展阶段中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成为我国21世纪经济全面持续发展的基础之一。2001年北京的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46%,达到130亿元,已经显现出支柱产业的势头。继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发达城市编制文化产业发展规划之后,江苏、浙江、湖南、湖北、天津、四川、重庆等城市也都着手制定文化产业发展规划。这些规划的一个共同点是都力图使文化产业在未来5至10年内占GDP的5%—6%,并成为当地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①参见《新华网》。在2002年初首届中国文化产业论坛上,专家预测,到2005年中国文化的潜在消费能力将达到5500亿元。②同上。文化建设应该在两个不同的层面上进行。首先,文化是意识形态的载体,在文化建设中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主导意识形态观念。发展中国家既要积极融入全球化发展之中,同时又与本民族国家的具体情况相结合,制订出符合本民族文化发展特色的指导思想,以全体人民共同的和坚定的信念,以富有民族特色和时代精神的文化凝聚起全体人民。在文化建设上,全面复古和全盘西化,不仅违背了文化发展的规律,也必然要毁坏民族文化、损害民族利益。要使民族文化与外来文化辩证统一起来,既要接受西方文化中的积极因素,例如竞争观念、公平思想、现代民主精神、法律意识、环境意识与效率意识,也要坚持发扬优秀的民族文化和光荣传统,同时,要坚决消除和拒绝传统文化与外来文化中的腐朽思想,如封建意识、平均主义以及拜金主义、商品拜物教以及极端个人主义思潮等。对于西方文化价值观念,应该坚持鲁迅先生提出的“拿来主义”,即吸取精华,剔除糟粕。其次,要下大力气发展文化产业。文化建设不能仅仅停留在意识形态层面,而是要通过各种各样、风格各异、丰富多彩的载体和形式表达出来。在21世纪,文化产业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点。1998年,我国文化产业的增加值仅占国内生产总值的075%,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233%,文化产业从业人员只占就业人员总数的04%。而在许多发达国家,文化产业已经成为经济增长和吸纳劳动就业的支柱产业之一。例如,1998年,美国的文化产业经营总额高达2000亿美元。其视听产品的出口额名列美国出口项目的前茅,仅次于航空航天业。前文中我们列举的代表中国文化产业实力的“小巨人”集团中,年收入最高的是广州日报集团,约有17亿人民币。其他的集团,年收入都未超过2亿美元。相比之下,名列1999年全球500强的第31位的索尼公司年收入为53156亿美元,列第151位的沃尔特·迪斯尼公司年收入为22976亿美元,列282位的时代华纳公司年收入14582亿美元。当今,9大媒体“巨无霸”支配着全球文化市场。他们依次是:时代华纳公司,沃尔特·迪斯尼公司,贝塔斯曼公司,维亚康姆公司,新闻集团,索尼公司,TCL,环球公司,日本广播公司。在这9大媒体巨头的引导下,全球50家媒体娱乐公司占据了当今世界上95%的文化市场。目前传播于世界各地的新闻,90%以上由西方七大国垄断,其中又有70%是由跨国大公司所垄断。美国控制了全球75%的电视节目的生产和制作。美国公司出产的影片产量只占全球影片产量的67%,却占领了全球总放映时间的50%以上。发展文化产业,我国具有无与伦比的文化资源优势和巨大的文化消费市场。但是从目前发展状况来看,发展我国文化产业显然要在短时间内需要学习更多的东西。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文化特别是大众文化在全世界的强势地位,仰仗的不仅是经济实力,其先进的生产经营方式、完备的法律体系、与时代同步的高科技应用、对不同民族文化资源的吸收创新,以及不断推陈出新的艺术想象力和创造力,特别是创造精神和探索精神,也不断地将文化艺术推向新的高峰,不断丰富社会文化生活的能力。这些都是值得我们认真学习和研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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