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提高城市竞争力,树立经营城市观念(1990’s后半叶—)
1992年中国确定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后,在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快的同时,经营城市、提高城市竞争力,逐步成为城市建设的基本方针,并形成了“九五”、“十五”期间城市建设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经营城市是市场经济体制下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它不仅包含了建设城市,重要的是进一步明确了建设的目的、效益与结构、规模。
经营城市、培养和提高城市竞争力的内涵包括:形成稳定的经济发展环境,雄厚的市政财源,较高的开放程度,完善规范的规则和秩序,较高的市政管理水平,较强的城市建设的融资能力,一体化的城市土地综合利用体系和交通体系,安全的自然和社会环境,完善的产业和服务发展网络等。
(一)提高城市竞争力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在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加入WTO的新的历史条件下,城市发展的背景出现了明显变化:1经济全球化和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对生产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区域建设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个区域要有竞争力,必须要有现代成熟的金融体系、良好的通讯和网络支持、便利的交通条件、高效的政府管理和良好的市场秩序。2竞争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参与竞争的不仅是企业,而是企业、政府、行业组织甚至包括整个国家力量的整合,既包括硬件,也包括软件的支持。3竞争规则发生了改变。加入世贸组织(WTO)之后,中国卷入世界经济大潮,必须按照国际惯例办事。4当前所处的发展阶段决定,要改变经济增长方式,只有打破自然经济的封闭和传统计划经济模式,建立一个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开放、高效的城市经济,才能迎接挑战。5城市功能正在发生了深刻变化。城市已成为各种市场交换关系汇集的经济单元,成为市场配置资源的重要单位。曾经在计划严格控制下的人流、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开始自由流动,成为城市之间争夺的目标;城市、企业、投资者之间的计划配置关系逐渐转变为在市场机制作用下的双向选择关系。面对这些新情况,要使城市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就必须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综合运用城市土地资本、地域空间及其他经济要素,从总体上运作城市经济,在整个城市范围实现资源配置容量和效益的最大化、最优化,做好经营城市这篇大文章。因此,经营城市,提高城市竞争力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这些变化使竞争以全新的形式呈现在我们面前。
资金是制约城市建设的主要瓶颈。没有资金,城市建设就难以为继。“十五”期间,城市供水、节水与水污染防治工程建设尚有8000亿元左右的资金缺口。①“水资源再生利用与水务基建投资研讨会”资料,转引自2001年9月11日《中国经济时报》。随着城市发展的日益加速,经营城市为城市建设突破资金瓶颈、实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一条有效途径。在计划经济时代,市政设施是给人们提供生产、生活条件的无偿服务型、共享型的公共产品。政府对它只投入、无收益,只建设、不经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用市场的眼光重新认识和审视城市就会看到:城市是国家长期巨额资金投入的结果,是巨大的国有资产,可以运用市场经济手段,对构成城市空间和城市功能载体的自然生成资本(如土地)与人力作用资本(如路、桥)及其相关延伸资本(如路、桥冠名权)等进行重组、营运,最大限度地盘活存量,吸引增量。例如吉林市是我国建制城镇密度和人口密度较低的城市,土地资本和地域空间的经营潜力很大。近年来,该市从经济欠发达的基本市情出发,把城市作为一个整体来经营,使城市经济发展进入了新阶段,近三年中,从一个经济发展一度迟缓的城市实现了超常规发展,1998年以来,吉林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达到一百多亿元,相当于新中国成立以来前49年全市同类投资总额的三倍;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21%,跨入了经济发展较快城市的行列。长沙市1997年对累计亏损1亿多元的公交公司进行了改革,广泛筹集资金,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行股份制经营。当年五家巴士股份公司不仅没有一家亏损,还新增车辆195台,赢利250万元。江苏省丹阳市近5年来投入城建资金平均每年2亿元左右。其中利用收取土地转让金和城建配套费的办法筹资就占近50%,缓解了城建资金紧张的状况,推动城市建设进入发展快车道。昆明市政府运用“经营城市”的观念,改革土地出让方式,建立土地收购储备制度,由政府集中用地,按照规划要求,先进行投资开发,将“生”地养成“熟”地,再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向市场投放土地,实现土地收益最大化。
在建设管理上,经营城市、提高城市竞争力的观念要求从“人治”转向法治,使人的行为规范化。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注重制度建设先行,如项目招投标制、业主负责制、项目监理制、预决算审计制、承包合同制、资本金制、联合审批制等,以保证基础设施建设的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使工程建设高质、高效、科学、合理。
(二)经营城市、提高城市竞争力逐步成为城市建设的基本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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