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科学分析了合作社经济的地位和重要作用,明确论述了关于经过商品经济引导农民走向集体化的观点
1950年7月,全国合作社工作者第一届代表会议在北京召开。刘少奇于7月25日到会作报告。他强调了供销合作社的地位和重要作用,指出供销合作社应当建立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领导机构,这样才能成为国营经济与个体经济之间的桥梁,并把像汪洋大海那样的个体经济纳入国家计划的轨道。
刘少奇认为,谁领导了市场,谁就领导了国民经济。在他看来,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一个最重要最有决定性又最难实现的要求,就是中国无产阶级和共产党如何去帮助、教育与组织中国最大多数的农民及其他小生产者,使他们紧紧地跟随自己前进。他说:“中国还是一个小生产占极大优势的国家,还是一个农业国。在这样的国家中,千千万万的分散的独立的小生产者是经过一种商业关系把他们联系起来,并使他们与大工业联系起来,构成国家和社会的经济整体。”根据这些分析,他又强调指出:“在革命胜利后进行经济建设的最初一个相当长时期内,在广大的范围内组织消费合作社是极端重要的”,“是团结小生产者最有力的工具”,“合作社搞好了,就巩固了对小生产者的领导权”,“没有合作社,无产阶级就不可能在经济上领导农民,不能实现无产阶级与农民的联合,这在新中国建设中是一个带决定性的问题”。其策略如下:
一是把合作社放在国家经济建设和经济改造的极其重要的战略地位。刘少奇说,我们已经不只是为了解决人民中部分的个别的经济困难来组织合作社,而是要求合作社在我国的经济建设和经济改造中发挥它们应有的重大作用。因此,我们必须在全国范围和全体规模上,从长远的目标上来考虑与提出合作社问题。“这就要求我们根据中国的情况来规定适合合作社的各种原则和制度,以便保证合作社的工作和发展能够循着正确的有利于极大多数人民的道路前进。”刘少奇在谈到国营经济与合作社经济的关系时还指出,它们“不是半斤八两的问题,而是二者必须有机地联系在一起。”他认为,在我国只有国营经济而没有合作社经济,那就不能保证合作社经济沿着正确方向发展。因此,国家在许多方面去帮助合作社,反转过来,合作社又在许多方面帮助了国家。这两者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的关系。
二是把农村供销合作社放在优先发展的重要地位。他设想,在土地改革以后的一段时间里,可以在农民私有制基础上先发展低级形式的劳动互助组和小型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尤其是发展群众乐于接受的供销合作社,让农民休养生息若干年,经过物质上思想上的充分准备后,再建立类似苏联集体农庄式的生产合作社。因此,他积极探索运用供销合作社的形式和途径组织小家庭的生产和经营。刘少奇认为,发展供销合作社还要注意克服把生产合作与供销合作对立起来的错误思想。他指出,我国千千万万独立的小生产者,历来是靠商业把他们联结在一起的。旧商人特别是投机商人,利用分散小农的这一弱点,残酷地剥削他们,使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处在破产的困境;我们组织合作商业,组织供销合作社,配合国营商业,承担商品交换的任务,目的是使他们少受中间剥削,不受投机商人的压榨和操纵。
三是以群众加入供销合作社的形式将农民团结和组织起来,供销合作社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成员极多的经济组织。它既是党的工具,又是群众自己的组织。群众是自愿入社的。供销合作社只能用吸引的办法,即在供与销两个方面给群众以实惠的办法,才能把农民群众团结和组织起来。刘少奇指出,农民要求供销合作社为他们办好三件事:1把他们多余的产品推销出去,并且在推销的价格上不使他们吃亏;2供应他们所需要的生产资料,并且在价格、质量和供应的时间上都不使他们吃亏;3供应他们所需要的生活资料,在价格、质量和供应的时间上同样不使他们吃亏。他在《关于合作社的若干问题》一文中说,供销合作社的根本性质“是劳动群众的集体经济组织”。农村供销合作社是由农民自愿联合、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刘少奇还认为,“把合作社办成国营商店是‘左’了,办得像私人商店是右了。既不要‘左’,也不要右,要走上正轨,这是合作社工作中的基本原则问题。”
刘少奇指出,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并掌握大工业以后,在全国农村组织农民自愿集资入股的供销社商业,把千千万万农民和小生产联系起来,并使他们与大工业联系起来,以促进生产力发展。他认为,供销合作社开办集体所有制的各种农副产品加工厂,发展农、牧、茶、棉等专业生产合作社,开办消费品生产加工厂和为生产经营服务的储运机构。农业、手工业和机器工业合作社也分别加入供销合作社,作为它的基层组织。农村中的党组织和党员通过合作社对农民进行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使合作社“成为一个广大的共产主义学校”,并“组织小生产,以提高小生产的生产力;在将来,则在极广大的范围内改造小生产为大生产”。
马克思认为,只有“真正的农民变成了同城市工人一样的无产者、雇佣工人,因而直接地而不是间接地和城市工人有了共同利益的时候,才能够废除继承权或废除农民所有制”。达到此点的“经济的道路”,就是发展商品经济,就是让农民参与商品的生产和交换。马克思对于把小生产者改造成为集体化大生产的设想,就是让农民自己在商品生产和交换中形成新的分工,从而改变农村的产业结构,通过这种市场经济来促进社会化大生产,逐步把土地私有制过渡到集体所有制。
刘少奇所说的合作化道路之策略,同马克思的观点是相吻合的。他提出经过发展供销合作社为主要形式的集体所有制商业,为个体农民小生产者建立社会化服务体系,从而把农民组织起来,促进农村生产的分工,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改革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引导农民将个体小生产改造成集体所有制大生产。刘少奇对合作化的提法,是符合我国国情的。现在看来,如果按照刘少奇当初设想的合作化道路前进,我国农村必然形成各种产业竞相发展的繁荣富裕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社会,而不至出现合作化以后把农民固定在地上单纯从事粮食生产的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的为时二十余年的停滞不前现象。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在农村实行体制改革,抛弃了禁止农民从事工商业生产的僵化模式,重新让农民参与商品生产和交换,不仅迅速地解决了长期不曾解决的温饱问题,而且使农村产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党的十三大又提出,我们必须十分重视粮食生产,必须继续合理调整城乡经济布局和农村产业结构,积极发展多种经营和乡镇企业,巩固和完善以家庭经营为主的多种形式的联产承包责任制,积极鼓励兼业经营,建立社会化服务体系。要在坚持自愿互利的基础上鼓励和提倡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逐步达到合理的经营规模。这是我们党依据马克思主义关于合作化原理结合我国具体情况制订的蓝图,也是刘少奇关于合作化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更完善更高级的发展。
三、注意坚持以经济建设为各项工作中心的思想,积极进行经济体制改革方略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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