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主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又有本质相同的一面。从根本上说,是因为我国是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人民民主国家和资本主义国家在性质上是完全不同的两类国家”。①《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5册,中央文献出版社,第478页。新中国从成立开始,就摆脱了旧的资本主义世界,而成为社会主义世界的一部分,同社会主义国家有本质的相同。具体表现在三方面:首先都坚持党的领导。无产阶级经过自己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对国家政权实行坚强的领导,把广大人民团结在自己周围共同执行无产阶级的政策路线。其次都坚持人民当家作主。我们建立的新民主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人民都掌握了自己的命运,这就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的国家是少数剥削者统治广大劳动人民的工具的状况,使国家成为多数人统治少数人、劳动人民统治剥削者的工具,人民真正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这是中国人民社会政治地位的根本变化。第三都坚持统一战线,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周恩来指出:为着实行新民主主义,建设新中国的任务,“我们团结国内各民主阶级、各民族和国外华侨,结成这样一个伟大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这个统一战线在整个新民主主义时期应当继续下去,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就是它的最好的组织形式。刘少奇在八大政治报告中指出:“随着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胜利发展,我们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范围将愈来愈广泛”,“最广泛的统一战线和最广泛的爱国主义团结,不但没有损害我们的无产阶级专政,而且有利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巩固和发展。”随着新民主主义国家转变为社会主义国家,那些区别已不存在,而这些本质相同的方面,正是我们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坚定不移地走自己的政治发展道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经验。
研究建国初期我国国家性质转变问题告诉我们,一定要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要承认建国初期确实存在过新民主主义国家,后来转变为社会主义国家的历史事实。《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明确指出:从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56年,“我们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有步骤地实现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见《学习〈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阅读文件选编》,中共党史出版社1992年版,第43页。这就改变了毛泽东1955年9月在《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序言中所说的中国处于“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内”④《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5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年版,第395页。的提法,也在实际上改变了刘少奇所说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人民民主专政开始担负由资本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的任务”,“这样的政权实质上只能是无产阶级专政”的论断。因为《决议》讲的“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是包括新民主主义革命到社会主义革命、新民主主义国家到社会主义国家、新民主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这三方面转变的。胡乔木在《关于(历史决议)的几点说明》中就指出:“决议稿说建国前七年‘完成了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这也是符合客观历史的”。因为“在1949——1952年,中央从来都是讲新民主主义,否则新民主主义共和国就从来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了,新民主主义秩序能否巩固的问题也不会发生了。如果不是这样认识问题,就会损害1940年《新民主主义论》发表以来直至1949年《共同纲领》通过并加以实行的党的信誉,使党陷于在根本理论上自相矛盾的地位”。《决议》的论断表明我们党是能够正确对待自己的包括新民主主义国家理论在内的伟大理论创造的,这更增强了我们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我们深信:既然中国共产党能根据中国国情,提出新民主主义国家理论,领导全国人民建立了新民主主义国家,并使之转变为社会主义国家,走出了一条中国自己的政治发展道路,那么只要我们能继续坚持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结合与辩证统一,就一定能在发展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方面取得更大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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