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莫斯科会议的任务
莫斯科会议的任务是修复苏共二十大以来苏共与各兄弟党之间受到损害的关系。对这个问题,中苏两党的理解不完全一致。苏共中央将其理解为恢复苏联在社会主义阵营和国际共运中的领导地位。中共中央的目标则是改造阵营体制,推动兄弟国家兄弟党的关系向完全平等的方向发展。中共中央主张新体制仍然以苏联为首,但不赞同全面恢复苏联过去的领导地位。此外,在共同纲领方面,两党也有一些分歧。
苏联原来设定的会议议程包括三项:一是制定共同宣言,二是讨论成立国际组织的问题,三是创办一个指导各国运动的国际刊物。
中国的想法则相反,要搞一个新体制。会议期间,毛泽东多次就这个问题发表谈话和讲话。11月6日,他对波党领袖哥穆尔卡说,这次开会实质上是成立新的国际,但没有机构,由各国党的领导人参加,一切事情都需要经过大家同意,不能强迫接受,各国的党也不是其支部。在14日正式会议上,他又发表“以苏联为首”的重要讲话,大意是阵营内部和外部都需要有一个首,它可以随时召集会议。为首同召集会议差不多是一件事。谁为首呢?只有苏联才有这个资格。可以把新体制的特点概括为:(1)不设常设机构和指导刊物;(2)以苏为首,但它只有召集会议的权力,没有其他特权;(3)所有成员一律平等,一切决定都必须协商一致。按照这个设想,苏联提出的会议议程必须修改,只能保留共同宣言一项。
中国代表团到莫斯科后,赫鲁晓夫再次向毛泽东提出成立组织和办刊问题。毛泽东说,这样的刊物用处不大,也不容易办好。又说,我们原则上不反对成立组织,但暂时不搞组织,可以使一些国家安心一些。毛泽东的回答比较委婉,实际上不办刊是中共中央早就定了的事项。1957年1月,周恩来向南斯拉夫建议召开各国党会议时,就已表明中国反对创办国际刊物,但同意将此议提交国际会议决定。在这次会议上,尽管中国表明了意见,赫鲁晓夫仍坚持办刊。最后,这件事变成了谁想参加谁就参加,参加不参加由各党自己决定。至于成立组织一事,结局更妙。由于毛泽东的谋略,各国党把不搞机构当作了接受以苏为首的条件。
苏联的三项议程,否了两项,还剩一项。实际上,毛泽东对这个议程亦有考虑。1957年10月29日,他约见苏联驻华大使尤金,就这个议程提出了两种方案,要他转告赫鲁晓夫,请后者考虑二选一。一种是不搞宣言,搞一个简短的公报,写上几点大家都接受的东西,争取包括南斯拉夫在内所有社会主义国家都能签字。另一种是让大家充分讨论修改宣言草案,争取大多数国家签字,准备一两个国家不签字。还要考虑如果各国党不能取得一致,这个宣言草案以不提出为好。这说明毛泽东宁可不要宣言也要把新体制协商一致的原则贯彻到底。后来会议按第二方案执行,除南共外,12个执政党在宣言上签字。
共同宣言是苏联实现其目标的唯一希望。会议前夕,苏共中央起草了准备在会议上签署的共同宣言,先拿给南共征求意见,遭到拒绝后,又把目光投向了中国。
中国的目标是创立新体制。一般来说,确定体制与制定纲领是两个不同的议程。由于新体制是不要机构的,莫斯科会议没有必要像共产国际那样搞一个专门的阵营章程。当然,会议将达成一些体制共识。这些共识只有道义的约束力,没有组织的强制性,它们后来构成了共同宣言第二章阐述的原则。因此,共同宣言对中国来说也是唯一的议程。中国党必须围绕这个议程来实现自己的会议目标。
1957年10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为中国代表团规定了如下工作方针:对苏共以保为主,以批为辅,尽可能去掉他们起草的宣言草案中有害的东西。采取的方法是从团结的愿望出发,经过批评,达到新的团结,以斗争求团结,协商一致,求同存异。从这个方针可以看出两点,一是双方的分歧相当大,二是中国希望影响这次会议。
苏联并不刻意反对中国发挥作用。由于恢复苏联的领导地位需要各国党的支持,更有赖于中国党说服各国党接受以苏为首,赫鲁晓夫宁可对中国乐观其成,让毛泽东率领的中国代表团在会议期间发挥主要作用。会议期间,当出现意见分歧时,赫鲁晓夫的态度一直比较谦和,经常做出妥协,以至毛泽东深有感触地说:“现在我感觉到有一种平等气氛。不知同志们有这么一种感觉没有?”但是这决不是说,苏共中央放弃了它的目标。
四、宣言起草与台下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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