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急需通过对外贸易获得本国建设所需要的物资,但又面临着以美国为首的一些西方国家的封锁、禁运。这就需要新中国在突破封锁禁运的情况下,平等地和其他国家进行贸易往来,改变原来中国只被当作商品倾销市场的状况,使经济交往真正成为满足双方需要的一个渠道。“互通有无”的方针就是针对当时中国对外贸易的现实情况提出来的。为了打破美国的禁运政策,顺利获得本国所需物资,中国在对外贸易中尽量避开货币结算,和许多国家签订了直接的以货易货的合同。例如1954年,中国就和苏联、波兰、保加利亚、德意志民主共和国等11个社会主义阵营的国家签订了交换货物的议定书。在50年代,以货物交换方式进行的贸易,一度分别占到了中国进出口贸易额的78%和70%。 《当代中国对外贸易》(下),当代中国出版社1992年版,第23页。此外,中国在50年代前期还和印尼、印度、缅甸、瑞典、丹麦、瑞士、芬兰等国签订了贸易协定,并通过这些协定,获得了恢复经济和发展生产所极需的一些物资,尤其是发展工业所需的物资,其他国家也相应地从中国获得了它们所需要的原材料和产品。正如周恩来所说:“现在我们入口的东西是我们所需要的,出口的东西如鸡蛋、猪肉,是人家所需要的,这种互通有无是互利的。” 《周恩来外交文选》,中央文献出版社1990年版,第51页。
“争取世界人民”是毛泽东外交思想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新中国的外交方针之一。早在1949年,毛泽东就提出中国革命的胜利也是全世界人民的胜利,他表示中国人民愿意同世界各国人民实行友好合作,而这种友好合作的一个重要目的,则是“恢复和发展国际间的通商事业,以利发展生产和繁荣经济” 《毛泽东外交文选》,中央文献出版社、世界知识出版社1994年版,第91页。。周恩来也强调外交的落脚点,应是影响和争取人民,以此来发展国际和平力量,扩大新中国的影响。由此可见,“团结世界人民”的外交方针是中国和平外交政策的体现,同时也为中国的对外经济交往争取更为广阔的渠道。这一方针的具体实施,就是民间贸易的推行。这是针对那些追随美国对新中国实行“禁运”的国家开展贸易往来的一种有效的手段。它使中国的进口物资来源和品种不再单一,同时也扩大了中国的对外出口。1952年4月,在莫斯科举行的第一届国际经济会议上,中国代表团表示,愿与没有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建立国际贸易联系,并在会议期间与荷兰、瑞士、意大利等10个国家签订了民间贸易协议。在开展民间贸易中,最具典型意义的例子,是中国和日本之间的民间贸易往来。二战后,受到美国极大控制的日本政府固然不可能和中国建立贸易关系,但“中日贸易促进会”、“日中友好协会”等民间促贸团体却相继成立。50年代前期,中日两国的贸易团体分别于1952、1953和1955年签订了三个贸易协议。通过协议,中国向日本出口大豆、棉花、煤炭等农矿产品,而从日本进口建设重工业所需的钢材、紫铜、铝锭等金属产品及纺织机械、无线电器材、电工器材等中国恢复和发展经济所急需的机械设备。《当代中日贸易关系史》,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1990年版,第6页。日本政府的“禁运”措施被强大的民间贸易浪潮不断冲破。1955年的中日贸易额比1954年增长了一倍,比1953年更增长了三倍之多。值得一提的是,中日民间频繁的贸易往来不仅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两国的经济互补需求,还促进了民间的互访,对于日后中日政治关系的缓和,也起到了潜移默化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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