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55年的万隆会议上,中国政府继日内瓦会议后,再次向外界表达了中国所奉行的和平的外交政策。周恩来在会议期间表示“中国人民同美国人民是友好的。中国人民不要同美国打仗。中国政府愿意同美国政府坐下来谈判。”《周恩来外交文选》,中央文献出版社1990年版,第134页。这次会议形成了以平等协商、友好合作、和平共处精神为核心的“万隆精神”,标志着新中国在1953年底提出的和平共处原则被更多的国家所接受。这也是新中国为了争取和平环境,集中精力搞好国内经济建设所做的又一次成功的外交实践。
和周边国家建立和发展友好关系,是新中国赢得和平建设环境的重要环节。中国和一些周边国家存在着某些历史遗留问题,影响了相互之间的友好交往。毛泽东坚持互谅互让、平等协商的原则,努力和这些国家达成协议,使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合理解决。如1954年4月,中印两国达成并签署了《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及有关换文,使中印之间的分歧得到了初步解决。中国政府还与邻国积极协商,妥善解决诸如华侨问题等可能影响国家关系的隐患,使中国获得了相对稳定的周边环境,并使中国与周边国家的经济联系得到了加强。
此外,在50年代前期,和平外交政策使中国赢得了亚洲一批民族独立国家和西、北欧一些国家的信任,并同这些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拓宽中国的贸易渠道,缓解中国在建设物资上的紧缺状况,是中国与这些国家建立外交关系的一个重要原因。如前面提到的和英国、荷兰建立代办级关系,就在很大程度上考虑到了经济交往的需要。这些外交关系的确立,确实对新中国的经济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如1952年中国政府和锡兰政府签订了橡胶和大米贸易协定。根据这项协定,中国每年可从锡兰进口橡胶5万吨,使与工业建设和人民生活紧密相关的橡胶原料得到了相当数量的补充,这对于当时一边参加朝鲜战争一边进行国内建设的新中国来说,具有特殊的意义。
建国前夕和初期,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代领导集体坚持和平外交政策所制订的六项外交方针,都明确包含了如何恢复和发展本国经济的深谋远虑。这些外交方针使中国成功地摆脱了外来经济掠夺,得到了对恢复经济和长远发展都至关重要的外来援助。与此同时,为了保证新中国经济建设能够拥有一个和平的国际环境,毛泽东采取了战争与和平谈判双管齐下的方法,不仅为经济建设提供了环境保障,还为新中国的对外交往开辟了更为广阔的渠道。事实证明,建国初期外交方针的制定和实施,不仅使中国“一五”计划得以顺利完成,更为日后中国经济的发展,尤其是重工业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