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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毛泽东肯定1951年山西试办合作社的再认识
发布时间: 2009-06-28    作者:叶明勇    来源:国史网 2009-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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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对这次争论的反思:合作化道路应该得到肯定

  1951年党内关于山西省试办农业初级合作社的争论,表面上看是建立初级农业合作社的时机是否合适的问题,但实际上,这个争论却包含许多当时以及今日中国农村的重大社会发展问题。

  1合作化解决了土地所有权带来的困惑

  中国共产党在夺取全国政权后,进行了规模宏大的土地改革,土地改革之后中国农村确立的是小农个体生产的经济形态,这种经济形态下土地在市场中自由流动,农村贫富两极分化是绝对不可避免的,其结果是农村又会出现和解放前一样的社会经济结构,即复归到旧中国那种地权集中、租佃关系膨胀、富农社会阶层崛起的困境。而这种结果与执政的无产阶级政党的社会发展政策是相背离的。

  对这个两难困境,毛泽东有著名一问:“难道可以说既不走资本主义的道路,又不走社会主义的道路吗?”《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4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第357页。从此后毛泽东一系列的主张看来,他的答案很明确:中国要走社会主义道路,在当时就是首先在农村办合作社。传统农业改造的起点是个体农业,方向是集体农业。

  为实现这一目的,毛泽东选择了农业经营制度创新的方式,把传统农业改造的目标定位于社会主义制度。其改造路径是以解决土地问题为基点,先打碎封建土地制度,再组织农民建立土地等生产资料的公有制,把农民固定在集体经济组织中,确定了土地所有权、占有权与经营权相统一的社会主义农业经济体制。他认为土改的首要任务是满足农民个体所有的习惯,但土地集体所有、集体经营才能解决农民占有土地不公、农户家庭分散经营的弊端。这既体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主义原则,又解决中国千百年来农村土地兼并、高利贷猖獗的怪圈,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政府才有可能进行下一步的经济改革和社会发展计划。

  从这一点上看,毛泽东在这一时期支持山西试办农业合作社并非出于偶然。共产党在全国夺取政权后,巩固政权是当务之急,但在毛泽东看来,无产阶级政权不仅仅是巩固的问题,而且还要发展。巩固,那就是使这个政权的性质不发生变化,无疑要支持农业初级合作社。

  2合作化是发展国有工业体系的内在要求

  中国实现工业化、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的奋斗目标之一,也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历史要求。但是,新中国所面临的困难是,以美国为首的资本主义国家对我国实行经济封锁,而前苏联、东欧的援助又极其有限,仅仅只能为我国工业建设提供1/10的资金。那么,新中国的工业建设动力主要来自内部即农业的支持。因此,除了要求农业提供足够的粮食、原材料外,“为了完成国家工业化和农业技术改造所需要的大量资金,其中有一个相当大的部分是要从农业方面积累起来的。”《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5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版,第250页。

  如前所述,新中国工业化的原始积累是不可能在个体小农经济基础之上完成的。国营工业靠指令性计划来进行生产,而私有的农业生产所面向的是市场,这二者之间的体制矛盾只有统一在一个层面才能获得真正解决。也就是说,使得中国的农业也成为国家和集体所有的农业,才能更好地配合工业建设。“轻工业的大规模的发展不但需要重工业的发展,也需要农业的发展。因为大规模的轻工业的发展,不是在小农经济的基础上所能实现的,它有待于大规模的农业,而在我国就是社会主义的合作化的农业。”《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5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版,第250页。

  事实上,在当时的中国,没有农村的合作化,很难想像新中国的大规模工业建设如何起步,更不用说有长足的发展了。应该说,毛泽东从一个更全面、综合发展的角度考虑了新中国的国家建设,眼光更长远、深邃。

  3锻炼了大批干部和管理人才,为国家建设做了人才准备

  过去中国的小农生产方式是以一家一户为单位、各自按照农时季节组织生产的,各个生产单位间几乎没有协作生产的习惯。由于中国农村人口众多,一家一户的土地都比较碎小,也难以形成规模经营。所以,在中国农村形成一个很难分化的农民群体,他们祖祖辈辈依靠口传心授的作物种植方式进行简单重复的劳动。这个群体没有文化,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他们头脑里很少有提高效率、加强管理的思想。而作为一种新的生产方式,合作社对农村基层干部提出的新要求,对于提高整个干部的素质,其成果和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合作社建立之初,有人曾指出,由于缺乏干部和管理人才,有些地方出现安排生产不合理,效率低下的现象。针对这种情况,毛泽东说:“建社工作和整社工作都要依靠党和青年团的乡支部。因此,建社工作和整社工作都要同在乡村中的建党建团工作和整党整团工作密切地相结合。不论建社工作和整社工作,都应当以乡村中当地的干部为主要力量,鼓励和责成他们去做;以上面派去的干部为辅助力量,在那里起指导和帮助的作用,而不是去包办代替一切。”同上书,第243页。

  随着合作社生产的展开,基层党、团组织发挥了巨大作用,以他们为核心逐渐形成一批懂生产管理、懂人员调配的干部,以及基层财会干部,这些人以后成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骨干力量。所以,农业合作社的建立和运转,起到培养生产和管理人才的作用。这也是改变我国农村贫穷落后面貌的一个重要方面,中国在建国后真正是如毛泽东所说“组织起来”了。而农业生产合作化中,在合作社里的这批干部起了很重要的作用,后来地方办的厂矿企业里,他们中的很多人也担当了重要的领导角色,起到了很好的领航作用。正如薄一波后来所说的那样,“合作化也奠定了农村基层组织的基础,培养了大批基层经济和行政管理人才,他们至今还在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发挥着积极作用。”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402页。

  4促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有利于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提高了耕作技术水平,促进了优良品种和耕作技术的传播

  土地改革后农民个体经济的不足之处,除了反映在人力资源上外,从生产力方面讲,也存在严重缺陷。首先是每户耕地面积少,北方地广人稀的地方,土改时每个农民平均只分得23亩地,每户平均不超过15亩地。南方每个农民所分得的土地就更少,只有几分地,户均也就二三亩地。其次是个体农民的生产工具严重不足,每户农民仅有047头耕畜、041部犁、007部水车。另外个体农民的资金也极其缺乏,每户用于购买生产资料的支出资金平均只有523元。《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5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版,第246页,简要提到此种情况。另参见郭玉福:《毛泽东与中国农业发展》,中国农业出版社1998年版,第4243页。因此,土地改革后个体小农经济根本无法抵御自然灾害的侵袭,也很难采用优良品种和新技术,更不用说机器耕作了。正是基于对个体小农经济基础薄弱、效率低下的认识,毛泽东说:“不靠社会主义,想从小农经济做文章,靠在个体经济基础上行小惠,而希望大增产粮食,解决粮食问题,解决国计民生的大计,那真是难矣哉!”《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02页。

  合作社最直接的优势就在于可以合理分配资源,“要搞社会主义……搞农贷,发救济粮,依率计征,依法减免,兴修小型水利,打井开渠,深耕密植,合理施肥,推广新式步犁、水车、喷雾器、农药等等,这些都是好事。”同上。而合作社正可以通过“改善经营管理(生产计划、生产管理、劳动组织);提高耕作技术(深耕细作、小株密植、增加复种面积、采用良种、推广新式农具、同病虫害做斗争等);增加生产资料(土地、肥料、水利、牲畜、农具等)”等方面实现《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5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版,第243244页。。对于合作化在这方面的优势,薄一波后来也说得十分清楚,“农业合作化的胜利,为促进农村生产力的发展也打下了好的基础。比如说,合作化后,在广大农村我们就有条件对土地的利用进行合理规划了,大规模的水利灌溉、大规模的农田基本建设和田间林网化等等也有条件逐步进行了,机械耕作、施肥、杀虫等农业科学技术也可以逐步推广了,从而使我国农业生产条件大为改观。这个变化可不能小看。如果没有农业合作化,仍然只在原来的小块土地上作文章,上述变化是难以想像的。”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401页。

  所以,从促进生产力角度来看,在我国的条件下,合作化有利于发展生产力。

  总之,毛泽东对1951年山西省试办初级合作社的支持,是建立在他对中国传统个体小农经济的深入分析、对国民经济和中国社会经济结构的深刻认识之上的,认为合作化是当时农村生产关系超越农业生产力的看法显得片面和狭隘,因为这种观点,仅仅站在农业发展的角度,而不是从当时工农业发展的相互关系上、从总体国民经济发展上看问题。当然,毛泽东和刘少奇代表的双方并不存在根本的分歧,他们的争议只是在建成社会主义的步骤以及步伐的快慢上,毛泽东在那个时代,在这个问题上,无疑站得更高,看得更远。当然,1955年下半年至1956年合作化运动失之稳妥,也值得我们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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