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探讨人民政协的相关问题,保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基本政治制度的确定和实施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的召开,标志着人民政协这一实现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的建立,使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有了重要的组织平台,因此,也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一基本政治制度的确立。第二届政协的有关文件将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首次以单独的专门的章程明确规定了下来。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就探索和基本回答了多党合作的理论、原则等重大问题,为确立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做了准备。在创建和领导人民政协的过程中,毛泽东对人民政协的性质、任务、职能和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科学的说明,形成了关于人民政协的思想。这些思想,对人民政协的产生,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1毛泽东提出了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
1950年3月,在第一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毛泽东根据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客观情况,确定了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基本方针是“团结、建设、进步”。在这一方针指引下,民主党派不仅改变了政治地位,巩固和发展了各自的组织,而且积极参政议政,在国家政治和经济文化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1956年4月,毛泽东强调指出共产党与民主党派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次年2月,毛泽东对“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八字方针做了进一步阐述,认为一个党同一个人一样,耳边很需要听到不同的声音;认为共产党有了劳动人民、党员群众和民主党派的共同监督,更为有益。八字方针的提出,使民主党派深受鼓舞,对于提高民主党派的积极性具有重大的推动作用,也为我国政党制度的继续发展指明了正确方向。
2明确了人民政协的性质
在人民政协筹备中,毛泽东就将其看成是统一战线性质的组织。1948年9月,他还将中央城市工作部改名为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亲自领导该部为人民政协的成立做了大量的工作。人民政协成立时,虽代行全国人大的职权,但仍是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毛泽东主持制定的《组织法》和《共同纲领》都有这样的明确规定。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编年·1949年卷》,当代中国出版社2004年版,第535、547页。1950年6月,毛泽东在全国政协一届二次会议上的开幕词和闭幕词中又分别肯定地指出:“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及其选出的全国委员会,是团结全国各民族、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及各界民主人士的伟大的统一战线的政治组织”。“我们的会议在暂时还是建议性质的会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研究室、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第四编研部编:《老一代革命家论人民政协》,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版,第109、113页。
全国人大召开后,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应当是什么?一些人思想上产生了混乱。1954年12月19日,毛泽东专门就这些问题发表了谈话。他说:“主要的问题是政协的性质问题,是国家机关还是人民团体?”他明确指出:“政协的性质有别于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它也不是国家的行政机关。”政协不能搞成国家机关,因为人大和国务院是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管理机关,“如果把政协全国委员会也搞成国家机关,那就会一国二公,是不行的。”《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84页。政协不仅是人民团体,而且是各党派的协商机关,是党派性的机关。“政协是全国各民族、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国外华侨和其他爱国民主人士的统一战线组织,是党派性的”。同上书,第385页。人民政协不同于国家机关,也不同于一般的人民团体,是党派性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这是毛泽东对人民政协性质理解的新的认识。它对当时和会后的政协工作,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据此,1954年12月21日至25日召开的全国政协二届一次会议通过的《章程》,对人民政协的性质做了如是规定:人民政协的性质是“团结全国各民族、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国外华侨和其他爱国民主人士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5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705页。这一规定与《共同纲领》的提法相同。自此以后,人民政协作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同时存在,成为我国人民民主制度的一大特色。
3确定了人民政协的任务
毛泽东指出,人民政协应当团结各方面人士、为党和国家在各个历史时期的总任务而奋斗。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人民政协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又有不同的具体任务。人民政协成立之初,其主要任务是“成立民主联合政府,以便领导全国人民,以最快的速度肃清国民党反动派的残余力量,统一全中国,有系统地和有步骤地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和国防的建设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编年·1949年卷》,当代中国出版社2004年版,第412页。1954年,在政协职能发生改变后,毛泽东及时提出人民政协的五项任务是:协商国际问题;商量候选人名单;提意见;协调各民族、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和社会民主人士领导人员之间的关系;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85~387页。周恩来根据毛泽东的意见,在全国政协二届一次会议上,对这五项任务作了说明。他说:“第一,协商国际问题。第二,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地方同级人大代表大会代表的候选人名单以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组织组成人员的人选进行协商。第三,协助国家机关,推动社会力量,解决社会生活中各阶级相互关系的问题,并联系人民群众,向国家机关反映群众的意见和提出建议。第四,协商和处理政协内部和党派团体之间的合作问题。第五,在自愿基础上,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和努力进行思想改造。”参见1954年12月27日《人民日报》。这五条,全面概括了人民政协的具体任务。
4规定了人民政协的职能
毛泽东认为,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应当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组织参加本会的各党派、团体和民族、各界人士参政议政。毛泽东说:各党派、各民族、各团体的领导人物一起来协商新中国的大事非常重要……政协不仅是人民团体,而且是各党派的协商机关。《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85页。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的主要工作之一,就是就一些有关国家的大政方针和统一战线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取得协议,再由政府制成法律、法令,公布实施。作为人民团体和各党派的协商机关,在全国人大未召开前的特殊历史阶段,人民政协不仅有政治协商的职能,而且还被赋予了代行全国人大的职权。全国人大召开后,政治协商依然是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之一。人民政协决议经协商取得,内部关系由协商确定。参加政协的单位和个人,对人民政协的决议,有执行的义务,也有保留意见的权利。参加政协的单位和人选,由协商产生。涉及全局的大政方针必须经过协商。重大决策要取得多数人的同意才能实行。尽管人民政协的协商不是法律上的权利关系,协商的结果也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对党和国家机关有建议、参考的作用,对决策有重要影响。
毛泽东认为,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一个重要职能。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除了自我监督外,应当通过政治协商,实行相互监督,特别是民主党派对执政党的监督。从他抗战胜利前夕和黄炎培关于如何摆脱“周期率”的谈话、中共七届二中全会关于“两个务必”的论述,到建国之初讲的“共产党要永远与党外人士合作,这样就不容易做坏事和发生官僚主义”,同上书,第14页。都含有发挥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意义。1956年,他提出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八字方针,成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理论依据。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其实质是提意见,提建议,做批评。它不同于党、权力机关、行政、司法的监督,在宪法中没有明确规定,不具有法律效力,也不同于一般的舆论监督,但能够起到其他监督方式所起不到的作用,有利于党和政府集中正确的意见,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失误,同样受到党和政府的尊重和重视。这种有组织、有领导、有针对性的监督,对于健全国家政治生活、促进各项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同样是重要的、不可代替的。
毛泽东的这些论述,对人民政协理论的不断完善和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三、发挥人民政协的民主作用,开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先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