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的历史地位是客观的、确定的。这种客观性、确定性的丰富内涵和根本要求,是对毛泽东一生的实事求是的研究,并做出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1981年6月,中共中央做出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以下均称《决议》),从党和国家的全局上,从毛泽东的一生同党、国家和各族人民解放事业的联系上,从毛泽东一生的功绩和过失的比较上,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了毛泽东的一生,确立了毛泽东在20世纪中国社会伟大变革中的历史地位。《决议》指出:“毛泽东同志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是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战略家和理论家。他虽然在‘文化大革命’中犯了严重错误,但是就他的一生来看,他对中国革命的功绩远远大于他的过失。他的功绩是第一位的,错误是第二位的。他为我们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创立和发展,为中国各族人民解放事业的胜利,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缔造和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建立了永远不可磨灭的功勋。他为世界被压迫民族的解放和人类进步事业做出了重大的贡献。”《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825页。25年来的实践证明,《决议》所确立的毛泽东的历史地位,具有广泛的认同性、雄辩的真理性、深远的指导性和强烈的现实针对性。全党全国人民特别是党的高级干部和党史研究者都应当高度自觉地遵循,坚定不移地把它作为议论和深入研究毛泽东历史地位的最权威、最基本的根据。
广大党员干部和党史研究者以这些评价为指导,深入研究毛泽东的历史地位,获得了高水平的成果;极少数党员干部和党史研究者挑战这些评价,同《决议》唱反调。他们在对毛泽东存在政治偏见,蓄意否定《决议》确立的毛泽东的历史地位的政治企图的驱使下,制造和散播有欺骗性和煽动性的“三有”论,就是其集大成者。持这种论调的人声称,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有功”;在建国后至“文化大革命”前“有过”;在“文化大革命”中“有罪”。在毛泽东逝世30周年到来之际,极有必要以事实为根据,以《决议》为准绳,对“三有”论进行据事论理的评析,以维护和捍卫《决议》确立的毛泽东的历史地位。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