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从基尼系数看居民收入增长的不平衡性
收入分配差距拉大、财富向高收入户集中本身就是影响居民整体消费水平提高的一个重要原因。我国居民收入差距究竟有多大?目前官方和学者的说法不大一样。据国家统计局测算,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居民收入基尼系数从1978年的0.2124上升到了1999年的0.3361,同期城镇居民收入基尼系数从0.16上升到了0.295,全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从1995年的0.389微升到了0.397,按国际通用的0.4的警戒线衡量尚处在正常水平的边缘。但是学者们普遍认为国家统计局测算的数值明显偏低。如张晓辉根据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跟踪调查数据测算的农村居民收入基尼系数就比国家统计局测算的高出7-9个百分点,并从1996年起就已越过0.4的警戒线。张晓辉:《农民收入增长知多少,东中西部差距有多大》,见2001年2月7日《经济日报》第7版。陈宗胜、周云波测算的全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比国家统计局测算的数字略微高一些,但从1993年起也已越过了0.4的警戒线。如将偷税漏税、官员腐败、集团消费以及其他各种非法非正常收入因素考虑进去,则全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早在1988年就已经超出了0.4的警戒线,90年代后半期甚至达到了0.5左右参见陈宗胜、周云波:《非法非正常收入对居民收入差别的影响及其经济学解释》,见《经济研究》2001年第4期。。总之,学者们的研究大都得出了中国居民收入差距已经相当悬殊的结论。世界银行的数据与此接近,在其测算的各国基尼系数中,中国在80年代为0.28,到1998年上升到0.42,高于日本的0.25、韩国的0.32、法国的0.33、德国的0.30、印度的0.38,是过去20多年世界上不平等系数提高幅度最高的国家之一。参见世界银行《2000/2001年世界发展报告》,2000年,华盛顿。收入差距扩大无疑延缓了中低收入阶层的消费升级,并且由于在不同的消费台阶(或称阶梯)边际消费倾向会随收入的上升而递减,因而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全社会最终消费率的提高。比如1999年10%的最低收入家庭人均消费仅3427元,比全国平均消费水平低25%,仅此一项就拉低社会总体消费水平1.7个百分点。“预算研究几乎毫无例外地证明,家庭收入与家庭总消费之间的关系就像凯恩斯对整个经济所假定的一样:低收入家庭的典型情况是负储蓄;高收入家庭的典型情况是收入多而花费少。当人们顺着分配从低收入移向高收入时,平均消费也增加,但不及收入增加得那么多;并且收入越高,在收入的进一步增加量中消费增长得就越少。”(加德纳·阿克利:《宏观经济理论》,上海译文出版社1981年版,第243页)“高收入家庭由于消费已经达到较高水平,其收入的很大一部分将转化为金融资产和其他经营性资产,因此这一群体未来的消费并不会随财富的扩张而无休止地扩张。而对于低收入家庭来说,由于购买力有限,这部分家庭虽有增加消费的现实需要,但没有实现消费的购买能力,其消费仅能维持基本生活需求。这种状况,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消费市场的发展,从而影响到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刘晓梅、陈强:《当前消费品市场运行的基本态势分析及趋势判断》,见《中国流通经济》2001年第5期)
四、收入预期的变化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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