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对农村税费改革出现问题的因应对策
(一)税费改革必须统筹设计,同步实施,整体推进
柯菊明建议“农村税费改革从我国的农业人口占大多数、农业比较落后、农业基础地位不牢的国情出发,跳出仅对现行农村分配制度进行调整和改革的圈子,把改革放到整个社会分配格局的合理调整上来统筹安排,应发动和要求各级政府、企业、个人等社会各个方面的力量共同支持这项改革和农业的发展。“柯菊明:《经济发达地区农村税费改革的实践及思考》,载于《江苏财会》2002年第1期。范新成认为:“首先,要深化农村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农村税费改革为契机,重新反思政府的角色,正确处理农民减负与政府机构精简的关系。从减轻乡镇政府收费和外来压力入手,加大乡村机构改革力度,正确定位乡镇政府的职能,这是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关键所在。”范新成:《农村税费改革的难题及对策》,《中国经济热点问题探索》(下),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426页。有人提出,农村的税费改革必须与经济体制改革同步进行。必须建立农村市场机制。只有使农民真正进入市场,同时推进农业结构战略调整,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进程,搞活农产品流通才能使农村税费改革不仅取得“减负”的效果,而且取得“增收”的效果,农村税费改革才真正具有意义。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课题组:《我国税费改革若干问题探讨》,《经济研究参考》2002年第24期。
(二)加快农业税改革,进一步完善农业税制,重构农业税收体系
农业税制的长期固化及收入机制弱化是构成地方或基层政府制度外寻租的诱因。因此必须改革农业税制,农业税制改革是农村“费改税”的前提和基础。各级党委、政府的当务之急是:借减轻农民负担、规范农民负担的有利时机,重新构建农业税收体系,从根本上解决农业与其他产业和税收接口问题,规范农民的负担,把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促进农村劳动力的有序转化,推进农业生产率的提高。柯菊明:《经济发达地区农村税费改革的实践及思考》,载于《江苏财会》2002年第1期。
有人提出:应重新确定农业税税基和税率。公平税负是税费改革中的一个核心问题,要进一步完善土地二轮承包,彻底解决控压、占用等历史遗留问题,重新核实计税土地面积,对土地进行普查,并建立科学的计税土地资料档案,进行动态管理;重新测算常年产量,以保证计税依据的合理性;重新确定农业税税率,根据各地区情况实行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并控制好试点地区农业税实际负担率。征收的形式以货币为主,其他征收为辅,这符合农村的现实情况。但以实物形式征收农业税不利于农业形成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机制,不利于农民市场经济意识的提高,因此,顺应我国经济发展的大趋势,借鉴国际通用的做法,我国的农业税负应该由既有的粮食改为货币。政府用所掌握的税收收入,按经济原则在市场上公开采购粮食,实现我国粮食流通体制由传统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范新成:《农村税费改革的难题及对策》,《中国经济热点问题探索》(下),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426页。
(三)农村税费改革应侧重乡镇财政新体制的构建
有人认为,我们应该规范乡镇政府税收收入机制。首先,加快地方税制建设步伐,改变农业税按人头征收的办法,全面转向依据财产、收入征收的办法。其次,调整新的农业税的平均实际负担率,其新增税额的幅度必须控制在所合并费用的目前平均负担水平之下,可实行地方差别比例税率,比例以不超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5%为限,以确保税费总体负担有所下降,比例一经确定,可以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保持稳定。
(四)改革农村教育体制
农村税费改革减轻了农民负担,由于取消了包括教育附加费在内的乡统筹费等,中小学的基本建设投资缺少来源,义务教育经费不足的矛盾更加暴露出来。为巩固税费改革的试点成果,切实保障教育投入,亟需建立从中央到地方的按照一定比例承担义务教育经费的机制,建立各级财政可分担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体制,并通过立法的形式确定各级政府在义务教育中法定责任比例。特别应探索多样化、多渠道的筹资模式,如开征教育税,发行教育彩票,从遗产税中划出一定比例用于义务教育。大力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和教师队伍,因地制宜确定师生比例,根据地理状况、人口居住疏密、交通条件差异、经济发展水平高低,确定各地师生比例,以解决中小学办学标准偏低、教育资源相对不足、教育投入不够的问题。教师工资、事业费一律由财政解决,减轻农民负担。范新成:《农村税费改革的难题及对策》,《中国经济热点问题探索》(下),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426页。
(五)采取多种途径,化解村级债务
范新成认为:一要认真做好债权债务的清理工作,弄清债务形成的原因,明确责任界限,落实到人,特别应遵循“凡不是为农民办实事形成的债务”不能由农民负担的原则。二是认真理清贷款,依据法律降低利率,实行停息挂账。三是按规定核销呆账、死账。四是运用法律手段,依法清收,对属于农民应还的债务要充分考虑农民的承受能力。对尾欠要根据应清欠的数量和农民的承受能力,分期、分批清欠。对因新办公益事业、农业生产设施形成的债务,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可由农村分摊偿还。五是大力兴办村级集体企业,适当分流债务。范新成:《农村税费改革的难题及对策》,《中国经济热点问题探索》(下),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426页。
还有的学者提出费改税后落后地区财政困难应采取的措施。1完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加大中央、省级政府对落后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落后地区乡镇资源贫乏,基础设施滞后,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发展缓慢,费改税后这些问题更为突出,为此,中央与省级政府应加大这些地区转移支付力度。中央为了支持地方农村税费改革而拿出的200亿元资金应按照公平合理、重点照顾贫困地区的原则进行分配。2精简乡镇机构,压缩财政供养人员,优化农村教育资源配置。合理设置乡镇机构,严格核定人员编制,提倡党政干部交叉任职,是税费改革后节约开支的一个必要措施。3采取措施,积极探索费改税后促进农村公益事业发展的新路子。国家可出台一些政策法规来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富裕起来的个人向贫困落后地区农村捐资、助学等。4政府要为落后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入提供必需的服务,以扩大税源,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如政府应当支持建立快速、准确的国内外农产品市场价格信息服务体系;加强对农民的农业科技培训和职业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的科技水平和外出就业能力;取消现行的农业特产税,鼓励农民开发、种植名特优新产品;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村运销大户、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各类市场中介组织的发展,充分发挥其在引导农民进入市场、组织产销衔接、搞活农产品流通方面的作用。杨春玲:《农村费改税与落后地区财政的调适》,《财经论丛》2002年第1期。
(六)加强税费改革的法律保证
税费制度是一项重大的经济制度,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考虑,完备的经济制度必须有严肃的惩罚规则和措施相匹配,因此,农村税费改革一定要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和规则,对实行改革后在税外仍然巧立名目乱收乱征的,必须严惩不贷。唯有如此,才能真正规范并建立起新的税费制度,恢复经济秩序。加强立法,强化地方立法权。农村税费改革必须完善和健全立法,无论是农业税和公益事业费都要先立后征收,要建立健全农村税费的法律、法规的监督体系,以法律、法规的形式规范农村税费立法、征收管理、检查监督和违法处罚,使农村税费改革步入法制化轨道。范新成:《农村税费改革的难题及对策》,《中国经济热点问题探索》(下),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426页。
农民收入的增长不仅能推进农村税费改革,也是巩固税费改革成果的根本出路,因此,必须努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寻求政府在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时,应帮助农民围绕市场淘汰低劣产品,扩大优质产品,在初级农产品的转化和深加工上,从财政、资金融通、土地使用权转移等方面提供政策、资金、技术的支持力度。政府应通过发展非农产业,推进城镇化来加快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通过科技进步、体制创新、结构调整、改善经营,使乡镇企业得到健康发展,用工业反哺农业,增加农民收入。政府应提高更多的公共物品,政府财政支农重点应放在加强农田水利、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上,放在改造中低产田,维护生态平衡,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环境,降低农业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上。政府应加大农村市场开拓力度,培育农村市场,完善市场体系,规范市场秩序,为农民创造更好的经营环境,千方百计增加农民的收入。范新成:《农村税费改革的难题及对策》,《中国经济热点问题探索》(下),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426页。
新一届政府总理温家宝指出:“本届政府面临的首要困难和挑战,就是农业发展滞后,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的问题,这已成为制约扩大内需的一个重要因素。”“面对这些困难和挑战,新一届政府已经制定出了目标和施政纲领,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四项改革。第一是农村改革。农村改革包括农村税费改革,粮食购销体制改革,对农民补贴方式的改革,农村金融改革和农村医疗制度的改革……”,“我们的最终目标,是要把一切不应该向农民收取的税费,全部减下来。但这需要有个过程”,“新一届政府近期要重点抓好的几项改革工作,一使农村税费改革工作”,这表明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减轻农民负担的信心和决心,同时也说明农村税费改革是一项长期的、渐进的改革,不能操之过急,这样可能欲速不达,总之,我国的税费改革是一项难度大、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需要时间很长才能实现的庞大系统工程,我们要不断促进税费改革的积极方面,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负面影响,确保税给改革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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