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实施形式趋于单一
1952年11月国家计委成立时,面对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新民主主义经济体制,国家计委实施了多种形式的计划管理。直至1956年,在中国共产党“八大”会议上,国家计委主任李富春仍然提出,计划工作要根据“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结合党的各种政策,由国家机关按照适当分工,分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法和形式进行:“在计划方法上,有的采取直接计划,有的采取间接计划;在计划的范围上,有些生产、建设和事业的主要指标在国家计划中做了具体规定,有些则不做具体规定;在计划工作的分工上,各级计划机关除负责综合平衡外,着重注意直接计划,而在间接计划方面(如农业、手工业和私人工商业),则采取由国务院各办公室、各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分工管理的办法来进行工作。为了说明计划经济下计划管理形式多元化的必要性,李富春还特别强调了他在苏联了解的情况:农产品的自由交换和集市贸易在苏联也仍然存在着。《李富春选集》,中国计划出版社1992年版,第181—182页。这种全面计划和分别对待相结合、统一综合和分工管理相结合的方法,基本上符合于我国的实际情况。
但是,1958年以后,随着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发展,农村经济中的指令性计划管理不断加强,管理形式趋于单一,农民的自主决策和农产品的自由交换微乎其微。当经济发展受挫之后,在1961—1964年的调整阶段市场与自由贸易的作用一度得以发挥,适应市场松动和改进计划工作的要求,国家计委一度重新提出计划管理的多元性,包括:指令性的、指导性的和参考性的。但是经济刚刚恢复,上述改进的方式尚未实施,就进入了“文化大革命”时期。“割资本主义尾巴”的运动使农民少量的家庭经营被取缔,在“农业学大寨”、“以粮为纲”的口号下,不仅农民没有自主权,“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中的生产队也失去了自主权。1966年以后,计划实施形式单一化了:直接计划与间接计划、指导性计划与指令性计划已没有什么区别了。这种情况直到1978年以后才得到明显改变。
另一方面,从计划经济的初期起,我国计划工作就具有计划服从实施的特点。1955年夏天,第一个五年计划已经执行了3年,计划实施得比较顺利。7月,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第一个五年计划方正式颁布。这一过程体现了这种特点。此后,计划一再变更的情况,存在于每个五年计划和大多数年度计划之中。这种情况既反映了在政治经济形势骤变的背景下,中长期计划的管理与实效有限,具体数字很难有理想的预见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计划工作比较务实的特点。
四、微观管死与宏观多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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