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当代中国研究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中国地方志协会和广东省地方志办公室共同举办的第十届国史学术年会,今天在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广州城开幕了。首先,我代表会议主办各方,对应邀参加本届年会征文活动并经评审入选的各位专家学者,表示衷心祝贺和热烈欢迎;同时,代表当代中国研究所和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对给予本届年会以巨大支持的广东省委省政府领导,以及具体承办会议的广东省地方志办公室,表示衷心感谢!
本届年会的主题是“中国当代史研究与地方志编纂”。之所以选择这个主题,主要基于以下三个考虑。
第一,新编地方志中有大量经过收集、整理、核实、编选的当代史资料,尤其二轮修志更完全进入当代史部分,当代史特别是当代地方史工作者对此应当给予高度关注和充分利用所谓地方志,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特定行政区域内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方面面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或资料性著述。连绵不断地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自古以来特有的优秀文化传统。方志起源如果从春秋战国时期的列国史和地理书算起,有2500年以上的历史;如果从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地志算起,有近2000年的历史,即使从宋代地方志书编纂体例大体定型算起,也有1000多年的历史。明清两朝,编修地方志逐渐成为国家行为而被制度化,朝廷不仅反复颁布修志诏谕,而且多次组织力量编修国家一统志。民国时期,地方志编修也被列为国家重要事项,由中央政府下令各地设修志局、修志馆,负责编修省、市、县三种志书,并颁布了修志条例与规定。据统计,我国目前保留下来的旧志有8000多种、十余万卷,约占现存全部古籍的1/10。这是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中弥足珍贵的组成部分,也是人类独具特色的文明成果。英国著名学者李约瑟就说过:希腊的古代文化乃至近代英国,都没有留下与中国地方志相似的文献,要了解中国文化,必须了解中国的地方志。可以说,中华文明在人类最先发达的少数几个古老文明中,之所以延续至今没有中断,很大程度上得益于这种官修志书的传统。
新中国成立后,编修地方志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辉煌成就。早在20世纪50年代,修志就被列入国务院《十二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方案(草案)》,并成立中国地方志小组,负责此项工作。至1960年,全国有20多个省、市、自治区的530多个县,开展了新编地方志工作,其中250多个县写出了县志初稿。以后,由于种种原因,修志工作一度中断。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新编地方志再次掀起高潮,不仅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得以恢复,而且从省到市到县普遍建立了由当地主要领导挂帅的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设置了负责修志的专门工作机构,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的修志格局。1985年和1996年,国务院两次发文,部署修志。2006年,国务院颁发了《地方志工作条例》,规定地方志每20年编修一次,使修志工作从此纳入法制化轨道,成为长期性工作。现在,首轮新编地方志工作已基本结束,二轮修志正全面展开,已出版的省、市、县三级志书约有6000余部,还出版了大量部门志、行业志、山水名胜古迹志和乡镇村志。由于首轮修志的下限一般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有的甚至到了90年代,因此这些志书的记述时段已深入当代中国,起码包括改革开放之前30年的内容。至于二轮修志,其上下限一般由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到20世纪末本世纪初,记述时段基本是改革开放时期,完全属于当代中国的范围。往后的三轮、四轮修志,情况更是如此。这个事实说明,当代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的对象早已有所重合,现在更加趋同,今后将会并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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