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建国以来,我们党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方面积极探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些经验是我们的宝贵财富,对于我们进一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具有十分重要而深刻的启示。
(一)必须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
执政理念,也可以说是执政意识,就是党的执政宗旨和价值取向。邓小平在20世纪80年代初提出什么是执政党、执政党怎样才算合格的问题,但没有引起全党的充分重视。江泽民在1989年12月的一次重要讲话中强调:“我们的党是执政的党,党的领导要通过执政来体现。我们必须强化执政意识,提高执政本领。”加强党的执政意识建设,首先要树立执政强国的政治意识,通过执政使国家富强起来,推动社会全面发展,这是中国共产党人领导全国人民夺取政权以来始终不渝的选择;其次要树立执政为民的公仆意识,不管时代怎样发展变化,都要坚定不移地走群众路线,廉洁奉公,消除腐败,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再次要树立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从组织上、政治上加强党的队伍建设,确保党的执政安全,确保人民利益的安全。
(二)必须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所谓执政基础,主要是指人民群众的拥护,包括阶级基础、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等。要不断巩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解决好党和群众的关系问题。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又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工人阶级是我们党的阶级基础,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只有不断壮大工人阶级队伍,提高工人阶级素质,才能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与此同时,党要根据社会阶层构成发生的新变化,把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经过考验、符合党员条件的各方面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其中,来自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军人、干部的党员是党的队伍最基本的组成部分和骨干力量,其他社会阶层中的优秀分子入党后也可以在党这个大熔炉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成为工人阶级先进分子的一员。解决这个问题,不仅要加强和改进党的组织建设,还要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密切党群关系。
(三)必须坚持德法结合的执政方略
建国以来,我们党不断思考的一个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就是采取什么样的方略治理国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邓小平反复提出国家的治理应该靠“法制”,不能靠“人治”。他指出:管理国家“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江泽民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正式把依法治国确立为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1999年全国人大九届二次会议将“依法治国”明确载入宪法。在2001年1月召开的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江泽民又提出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实施“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治国方略,标志着我们党治国方略的趋于成熟和完善。所谓“依法治国”,就是广大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在坚持依法治国的同时,还必须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以发挥各自不同的功能和作用。
(四)必须不断改革和完善党的执政体制和执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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