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宋月红
为什么人的问题,是一个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问题。做学问,作为人类社会认识活动的重要形式,从古至今,无论东方还是西方,都存在这样一个根本性、原则性的问题。各种学问观之间的一个分水岭在于,做学问是为大多数人还是为少数人甚或个人,是服务人民还是脱离人民甚或站在人民的对立面。在人类社会思想发展史上,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第一次科学揭示了社会历史的客观基础和矛盾运动,阐明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和推动历史前进的根本动力,是社会实践的主体和社会财富的创造者。这一科学历史观为我们做学问指明了研究的根本依据、认识源泉和最终目的,概括起来就是为人民做学问。
站在人民的立场上
为什么人做学问,是做学问者的人生定位、价值取向在职业问题上的集中表现,归根结底是与其历史观和世界观相联系的。在这一问题上能否作出正确的认识、回答和选择,关键在于做学问者的思维认识逻辑是否与人类社会发展历史逻辑相统一,特别是做学问的根本立足点、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否是从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实际出发的。
站在人民的立场上做学问,就是尊重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进行学术研究。从整体意义上说,做学问,是研究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从已知探索未知。做学问如果不从自身所研究事物的实际情况出发,并围绕其矛盾运动进行认识,是不可能探知到事物的本来面目与本质规律的。马克思主义产生以前的社会历史观,如唯意志论和宿命论等,否认人民群众对于历史发展的决定作用。以此做学问,则看不到人民群众的力量、创造和贡献,认识不到人类社会生活的本质、社会发展的规律与趋势。因此,这样的学问也只能符合个别人或少数人的利益。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以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为根本认识基础与前提,克服了旧的社会历史观的根本缺陷,科学回答了谁是历史的创造者的问题。人类社会历史首先是生产发展的历史,因而也就是劳动群众的历史,一切对社会历史起推动作用的人们即人民群众在历史发展中处于主体地位、起决定作用。置身于这样的社会历史发展之中,否定、虚无或颠倒这一社会历史发展及其矛盾关系,难以作出真正的学问。尊重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自觉地站在人民的立场上,则遵循了这一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这样做学问,就为社会所需要,有利于人民,因此是最有生命力的。
站在人民的立场上做学问,就是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进行学术研究。人民群众具有社会历史属性,在不同的国家甚至同一个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内涵有所不同,而且是在不断变化发展的。但是,从事物质资料生产的广大劳动群众和参与社会生产活动的知识分子始终是人民群众的稳定主体。随着人类社会分工越来越精细,做学问日益成为一种专业性很强的社会职业。然而,做什么学问、怎样做学问,则不是随心所欲的,而是受人民群众创造历史这一总的社会历史条件所制约。可以说,做学问者与人民群众有着一种天然的联系。在一定条件下,这种联系会因做学问者主客观因素的变化,或更加紧密,抑或脱离、背离和割裂,因此产生了各式各样的学问。在当代中国,人民群众整体的、根本的和长远的利益是一致的。站在人民立场上做学问,就要服从和服务于人民群众的利益。站在人民的立场上做学问,并不是限制或妨碍个性发挥,而是在尊重人民利益基础上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繁荣和发展为人民的学术研究。
研究人民群众的社会实践
解决为什么人的问题,不仅要回答“为了谁”,而且要落实到“怎么为”。这是知与行的统一。人民的立场,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之中。实践作为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是全部社会生活的基础与本质,也是包括做学问在内的整个人类社会认识活动的总根源和总依据。
人民群众的社会实践,是我们做学问的不竭源泉。实践是人类为了生存和发展所进行的能动地改造世界的一切社会性的客观物质活动。人民群众既是历史的主体,又是实践的主体。人民群众的社会实践对于认识起着决定的作用。在认识活动中,认识的主体与客体相互关联,而且认识的客体只有在这种相互关联中才能获得正确的规定,即被正确地认识。人类社会的一切正确认识,归根结底都是在人民群众的社会实践基础上产生和发展的。任何学问,离开其所研究的事物及其运动过程,将是虚无缥缈的;任何学问,离开人民群众的社会生产、生活和精神世界,也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站在人民立场上做学问,就要深入人民群众之中,研究人民群众日益广泛而深入的社会实践。在这一过程中,做学问者不仅能够获得真知,而且可以塑造和改造自身。
人民群众的社会实践,是我们做学问的根本动力。人民群众的社会实践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一方面始终受到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需要创造适应实践发展要求的新条件、新手段和新途径;另一方面又无时不在面临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需要去研究和解决。恩格斯指出,社会一旦有技术上的需要,则这种需要就会比十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人民群众社会实践的发展总是不断地在产生对认识的需要,并推动着认识的发展。做学问,作为一种认识活动形态与方式,越来越多地参与到实践对认识的需要之中,并为各种具体的实践活动及其发展提供学理支撑与智力支持。不仅如此,一切认识,包括学术成果,是否符合实际,则需要相应的社会实践反复检验,而且只有符合实际的学术成果才是正确的,也才能对实践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研究人民群众的社会实践,根本点在于总结人民群众的实践经验,反映和表达人民群众的意志、利益与要求,推动社会实践发展。人民群众的社会实践丰富多彩却非杂乱无章,而是有规律可循的。我们做学问的实质,就在于从学术的角度总结、丰富和发展人民群众创造的社会实践经验。在当代中国,党领导人民群众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共同理想进行的广泛社会实践,是围绕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共产党执政规律而展开的。同时,世情、国情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这不仅需要实践探索,也需要理论探索。这一社会实践为我们做学问提供了极其丰富的研究领域,也规定了我们做学问的主题与主线,这就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的基本规律及其具体规律进行理论研究。把握规律性,才能富于创造性,从而更好地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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