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风建设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省委书记强卫在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上强调:“要驰而不息抓整治,着力在‘常’、‘长’二字上下功夫,不见成效决不罢休,不达目的决不收兵。”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取得实效,就要紧紧抓住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的关键环节,实现作风建设的常态化和长效化。
政贵有恒,治须有常。“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抓一抓有好转,松一松就反弹。要把整改落实的成效巩固下去、坚持下去,要实现对“四风”问题的经常抓、长期抓,关键是建章立制。过去,一些地方和单位之所以存在“作风问题年年讲、年年都是老问题”的现象,就是因为没有做好建章立制的工作,使“四风”问题卷土重来。改作风如果总是“光打雷不下雨”或者“雨过地皮湿”,就会成为新的形式主义,就会失信于民。要打好解决“四风”突出问题的攻坚战,只有从体制机制中找原因,从建章立制上想办法,着力在“常”、“长”二字上下功夫,步步深化、久久为功,才能真正取得让群众满意的成效。
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相比于思想上内在的、柔性的转变,制度是一种外在的、刚性的行为准则,是在“常”、“长”二字上下功夫的着力点。要把“四风”的陋习积弊连根拔起,就要注重标本兼治,既要有当下改的管用措施,也要有长久立的制度机制,使改作风不仅成为一场思想灵魂上的洗礼,更成为一次制度机制上的变革。因此,建章立制既是这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目标,也是活动取得成效的关键。我们只有把整改措施用规章明确下来,把落实意见用制度固定下来,才有望从源头上遏制不正之风,从根本上治愈“顽疾”。
着力在“常”、“长”二字上下功夫,还要求我们在建章立制的过程中更加注重相关制度的设计,做好废、改、立的工作,让做事者有章可循、监督者有规可依。例如,公务宴请严禁超标接待,但具体到一个地方、部门和单位,怎样界定“超标”?上级调研不许层层陪同,但怎样接洽工作才算是合情、合理、合规?如果制度的界定不清晰、标准不量化、规定不细化、机制不优化,“常”、“长”二字就没有抓手,相关地方、部门和单位也会在具体的执行中感到无所适从。一旦我们弥补了制度设计上的漏洞,更加规范、明确、有效的制度就会让“只说不做”没有借口,更不会给“寻找对策”留下操作空间。
“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着力在“常”、“长”二字上下功夫,就要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决心和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改作风,善始善终、善做善成,防止虎头蛇尾。只要我们把建章立制作为解决问题的治本之策,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狠抓落实,就能彻底摒弃“观望风”、杜绝“一阵风”,赢得人民群众信任,让民心与党心贴得更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