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云是党的第一代、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的重要成员,他对党的建设从理论到实践都有重大建树,提出了许多意义深远的思想。在为中国人民解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奋斗的70余年中,陈云对党内民主问题从历史和现实的角度进行过深入的思考,作出了许多重要而深刻的论述。本文就陈云的党内民主思想及其现实意义谈一点体会。
一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陈云就党内民主建设问题提出过许多重要而深刻的思想观点,现择其要点作如下几个方面的概述:
第一,“这件事是我们全党最大的事情”。陈云认为,发扬党内民主对于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发展具有极端的重要性。1962年2月8日,陈云在参加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的陕西省全体干部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他针对党内生活缺乏民主等不正常现象指出:“在党内不怕有人说错话,就怕大家不说话。有些‘聪明人’,见面就是‘今天天气哈哈哈’,看到了缺点、错误也不提。如果这样下去,我们的革命事业就不能成功,肯定是要失败的。”同年3月7日,在中央财经小组会议上讲话时,陈云将“要鼓励大家发表不同的意见”作为一个重要问题向大家提了出来,他说:“每个部委,每个单位,都要鼓励有不同看法的两方面把意见发表出来。在我们党内,在政府机关内,有不同意见是好事,可以使我们看问题比较全面,避免片面性,少犯错误。”1979年1月4日,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选举产生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陈云发表了重要讲话,在谈到十一届三中全会充分恢复和发扬了党内民主等优良作风时指出:“全会决定,一定要把这种风气扩大到全党、全军和全国各族人民中去,而且永远这样做。这是一件大事。这件大事对于党的工作着重点从今年起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对于党内安定团结,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回顾了延安整风时期和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充分发扬了党内民主,实现了全党团结一致、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使得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革命事业顺利发展的历史经验之后,他强调指出:“这件事是我们全党最大的事情,只有这样做,安定团结、四个现代化才能实现。如果鸦雀无声,一点意见也没有,事情就不妙。”(《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87、215、239、240页)
第二,“没有民主不好,没有集中也办不了事”。陈云始终坚持民主与集中关系问题的辩证思考。他认为,只有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才能把事情做好。早在1947年4月,陈云在中共中央辽东分局工作会议上的发言提纲中,针对当时辽东党内存在着组织生活不健全的状况,提出了在党内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他严肃地指出:“民主不仅一般需要,在目前情况下有特殊需要。不经大家交换意见,是不可能集中的,形式上集中了也难免出错误。不民主,只集中,必然愈不能集中;多交换意见,反而容易集中。”(《陈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47页)1962年2月,陈云在一次重要会议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发动广大群众和干部对我们的工作提意见。只有根据大家的意见,切实改正我们工作中的缺点、错误,才能把人们的积极性调动起来,真正把工作做好。”1980年2月24日,在中共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陈云作了《成立中央书记处是党的一项重要措施》的重要发言,他在具体阐述书记处的工作方法时说道:“要认真实行集体领导制度。民主集中制,是既要有民主,又要有集中。党的任何一级组织,允许不同意见存在,我看这不是坏事。有不同意见,大家可以谨慎一些,把事情办得更合理一些。允许有不同意见的辩论,这样可以少犯错误。一个人讲了算,一言堂,一边倒,我认为不好。这是讲民主方面。但是,又必须要有集中,少数服从多数,全党服从中央,否则什么事情也做不了,一事无成。没有民主不好,没有集中也办不了事。”1985年9月23日,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陈云郑重地指出:“坚持民主集中制,是党章规定的原则。历史经验证明,实行民主集中制,做起来很不容易。”同时,他对新进各级领导班子的中青年干部郑重提出了“要注意学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办事”的要求,并且指出:“在各级领导班子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倾听各种意见,特别要注意倾听不同意见。要照党章办事,不要一个人说了算。重大问题的决定,必须经过集体的充分讨论,以便减少失误,少走弯路,把事情办得更好。”(《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88、270、353页)
第三,党内要有民主气氛。陈云不仅把有没有党内民主气氛提到关系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高度来认识,而且还要求全党上下都来积极营造党内民主气氛。早在1939年12月,陈云在中国共产党陕甘宁边区第二次代表大会上的讲话中就指出:“要把发扬民主当成一种制度,形成一种风气。”1940年3月,陈云在延安抗日军政大学第五期学生毕业大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他对严格遵守党的纪律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刻的阐述。他说:“强调纪律并不妨碍党员、党组织应有的权利。党内有发表意见的自由。在决议作出以前,有争论的自由;在决议作出以后,有保留不同意见的自由(但行动上必须服从)。”(《陈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76、197页)1962年2月26日,在国务院各部、委党组成员会议上的讲话中,针对当时财政困难的程度和克服困难的快慢,在高级干部中看法并不完全一致的情况,陈云明确指出:“把各种不同的看法说出来,进行讨论,不是坏事而是好事,有利于使我们的认识趋于统一。高级干部的看法统一,非常重要。经过讨论,如果还有不一致的意见,可以保留,可以再看一看。保留不同意见是容许的。”1979年1月,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陈云对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和三中全会以前的中央工作会议的民主气氛评价很高,他说:“这一次党中央带了一个好头,只要大家坚持下去,就有可能在全国实现。”同时,他对从1917年到1923年这七年中苏共党内生活的民主气氛深表赞同。他举例说道:“列宁在讲话中讲到‘我们的国家实际上不是工人国家,而是工农国家’时,布哈林在后面喊:‘什么国家?工农国家?’可以看出,当时在列宁领导下,民主气氛是很浓的。”1980年12月16日,在中央工作会议上,陈云作了《经济形势与经验教训》的重要讲话,他在讲话结束时,诚恳地提出:“以上列举了十四点,希望同志们提出不同的意见。因为不同意见的讨论,只会使我们的步骤更加稳妥,更加合理。”1982年12月31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的发言中,陈云充分肯定了我们党内有了民主集中制的气氛,才会有同志敢于提出不同的意见的好现象,并且郑重地指出:“在这个事情上,我们原来是吃过苦的,搞一言堂。我过去说过,不怕人家讲错话,就怕人家不说话。讲错话不要紧,要是开起会来,大家都不说话,那就天下不妙。有同志提不同意见,党组织应该允许,这是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好现象。”1987年7月17日,他在同中央负责同志谈话时指出:“要善于听取不同意见。对于一件事,我有了一个意见之后,可以先放一放,再考虑考虑,听听有没有不同意见。如果有不同意见,就要认真听取,展开讨论,吸收正确的,驳倒错误的,使自己的意见更加完整。驳倒错误意见的过程,也是使自己的意见更加完整的过程。如果没有不同意见,自己也要假设一个对立面,让大家来批驳。有钱难买反对自己意见的人。有了反对意见,可以引起自己思考问题。常常是,有不同意见的人,他不讲出来。能够听到不同声音,决不是坏事。”(《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91、240、241、282、275、361页)
第四,“要有民主生活制度”。陈云不仅强调党内民主生活的重要性,而且还要求实现党内民主生活的制度化。1982年6月24日,在对胡乔木起草的一份文件的意见中,他在深刻分析党风以及社会风气中存在着是非不分的严重问题时指出:“关于民主制度、民主生活很不够是‘文化大革命’得以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这个问题实际上应该说,党内民主集中制没有了,集体领导没有了,这是‘文化大革命’发生的一个根本原因。”同年12月,他在一次重要会议上的发言中明确提出:“当然,有了不同意见,要在党内说,在你的那个党支部,或者在你的机关,按照组织程序和组织原则严肃地提出来。提第一次,我们欢迎;提第二次,我们也欢迎;提第三次,我们还是欢迎。这样,我们这个党就会立于不败之地,就会兴旺发达,大有希望。”1987年1月16日,陈云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就调查研究和党内民主生活制度问题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我们党内要强调一下,要有民主生活制度。常委多少时间开一次会,政治局多少时间开一次会,要立个规矩。常委会议,政治局会议,政治局扩大会议,应该分开来开。这是党内民主生活。民主集中制要坚持。经常开会讨论,经常交换意见,就不至于出大的问题。”(同上书,第274、275、359页)
二
今天,我们重新学习陈云的党内民主思想,对于切实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都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充分认识发扬党内民主对于党的先进性建设具有极端的重要性。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直接关系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全局,关系党和国家事业的兴衰成败。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集体,立足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完成党的执政使命的高度,提出了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大战略课题,并在全党开展了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这次先进性教育活动,是我们党参加人数最多、规模最大的一次马克思主义集中教育活动,取得了广泛发扬民主、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等多方面的显著成果。但是,不可否认,与陈云把发扬党内民主作为我们全党最大事情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相当大的距离。在一些党组织和党员中,将发扬党内民主仅仅看成是一种形式,“认认真真走过场”被一部分党组织和党员所认同,以致浮于表面,关注于完成党员同党员之间、党员同群众之间谈心交流的次数,还没有自觉地把发扬党内民主与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紧密地联系起来。党章规定:“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这是党的建设必须坚决实现的基本要求。只有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才能实现全党团结一致、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只有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才能积极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凝聚全国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加快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如果漠视党内民主,甚至是抛弃党内民主,那么就一定会造成党内思想僵化、缺乏生机和活力,就会使我们党的事业停滞不前,就有可能使我们已经取得的伟大成果丧失殆尽。这绝不是危言耸听。党内缺乏民主,党内没有民主,一定会危及党的生命。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已经发生过,也被苏东亡党亡国的事实所佐证。
其次,正确理解和把握民主与集中之间的辩证关系。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民主集中制的民主,就是党员和党组织的意愿、主张的充分表达和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的集中,就是全党意志、智慧的凝聚和行动的一致。民主集中制的基础是民主。没有民主作基础,就不可能形成正确的集中,更无法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党的事业朝气蓬勃地向前发展。突出民主,并不意味着可以不要集中;强调集中也不意味着可以抛弃民主。实践早已反复证明,只讲一面,忽视甚至否定另一面,必然给党的事业带来重大损害。回顾我们党的发展历程,在正确理解和把握民主与集中之间的关系方面是有丰富的经验和深刻的教训的。延安整风时期,在毛泽东的倡导下,由于我们党正确贯彻了民主集中制原则,真正实现了“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从而使我们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顺利地向前发展。反之,在十年“文化大革命”中,由于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遭到严重破坏,致使我们党的事业和国家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遭受了极大的灾难。经验应当发扬,教训应当汲取。新世纪新阶段,我们面临的发展机遇前所未有,面对的挑战也前所未有。当今世界,以美国为主导的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化浪潮,对其他国家尤其是对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影响愈益深刻。一些国家的执政党既没有把握政治民主化的发展规律,又没有科学认识并且正确处理党内民主与集中之间的辩证关系,导致社会动乱、政局动荡,或者发生所谓的“颜色革命”,致使执政党失去政权。当今中国已经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种空前的社会变革,给我国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也必然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只有牢记陈云的“没有民主不好,没有集中也办不了事”的谆谆教导,正确理解和把握民主与集中之间的辩证关系,自觉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就一定能够克服在一些党组织和党员中存在着的缺少民主的“家长制”、或者是不要集中的“自由主义”等不良现象;就一定能够在各级领导班子中,积极地消除“一言堂”问题,倾听各种意见,充分发挥集体的智慧和力量,减少决策失误,把事情办得更好;就一定能够以党内民主带动社会民主,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积极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进程,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再次,努力营造党内民主气氛以实现党内和谐。应当肯定,通过“三讲”教育和先进性教育等集中教育活动,党内民主有了发展,党内的民主气氛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是,党内缺乏民主气氛的状况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甚至还存在党内没有民主气氛的严重问题。例如,一些党组织在作出重大决策的时候,既没有深入基层扎实地做调查研究,又没有充分地听取党员和下级党组织的意见,更缺乏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民主气氛,所以发生决策失误也就不足为奇了;一些党组织由于党内民主气氛缺乏,监督机制不健全,导致以个人领导取代集体领导,这也是造成在土地批租、企业转制、房屋动拆迁、重大项目招投标以及干部任用等方面腐败案件多发的重要原因。可以说,党的建设中存在的许多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党内民主气氛不浓、民主制度不健全造成的。为了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完成党的执政使命,就必须发展党内民主,努力营造党内民主气氛,以实现党内和谐。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都要为发扬党内民主,营造浓厚的党内民主气氛作出努力。无论是党的中央组织和地方组织,还是党的基层组织,都要既面对现实,又从长远着眼,通过深入的全面的调查研究,制定出发扬党内民主的各项规章制度,为营造全党浓厚的民主气氛提供根本性的制度保证;作为各级党组织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像陈云那样,以身作则,积极倡导并带头发扬党内民主,努力营造党内民主气氛,不仅“希望同志们提出不同的意见”,而且要善于听取不同意见,对待同志们的不同意见,要认真听取,开展讨论,吸收正确的,驳倒错误的,以使自己的意见更加完整;作为一名普通党员,也要以陈云为榜样,要有发扬党内民主的勇气,“要加强修养,养成耐心听取不同意见的良好习惯”,为营造党内民主气氛尽心尽力。(《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88页)
最后,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内民主生活的体制机制。发展党内民主,最重要、最紧迫、也是最根本的,就是不断完善党内民主制度。切实加强和健全党内民主制度,是顺应时代发展潮流、坚持与时俱进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关键所在。发展党内民主,如果缺乏具体的制度安排,就难有保障。我们党在发展历程中之所以犯过一些错误,当前党内之所以存在着一些与党的先进性要求不适应、不符合的突出问题,都与党内民主生活的制度化建设不够,以及没有切实贯彻和落实党内民主生活制度有密切关系。陈云早在20年前就指出:“我们党内要强调一下,要有民主生活制度。”党的十六大报告也明确指出:“要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为重点,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江泽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570页)据此,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在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内民主生活的体制机制方面,可以在以下方面作出努力:一是制定党内民主生活通则。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党内民主生活制度化,可以在现有党内民主建设文件的基础上,依据党的章程,发动全党上下开展讨论,对党内民主生活作出整体的法律性和制度性规范,形成党内民主生活通则,使党内民主在整体规范的基础上得到质的提高。二是建立和健全党员民主权利的保障机制。具体来说,要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做到重大事情党内先知道,重要文件党内先传达,重大问题的决定党内先讨论,重大决策的实施党内先发动,以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反映制度,积极疏通和拓宽党内下情上达的渠道;建立健全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以保证党内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三是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要健全和完善候选人的提名方式,把组织提名与党员提名结合起来,并采用多数党员的意见。四是扩大党代表大会常任制的试点,充分发挥党的代表大会这个党内最高权力机关和监督机关的作用。五是进一步发挥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的作用,不断完善党的各级委员会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