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国共产党第一代和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的重要成员,陈云对于加强新时期执政党的党风建设进行了积极探索,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有重大建树。
一、恢复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关系若干方面的重大战略问题
1976年10月中旬,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李先念就粉碎“四人帮”后的工作打电话征询陈云的意见。陈云列数了六点最为迫切的问题,其中之一就是“恢复党的好作风。因为毛主席倡导的许多党的好作风被‘四人帮’破坏干扰了”。(《陈云传》(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1444页)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国内外事务纷繁复杂,在这种情况下,为什么陈云特别强调要恢复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呢?在陈云看来,党的作风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密切的联系。有好的党风,就能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事业也就能兴旺发达;反之,党的事业就会遭受挫折。“文化大革命”不但搞坏了党风,而且搞坏了民风、军风。他举例说:“党内民主集中制没有了,集体领导没有了,这是‘文化大革命’发生的一个根本原因。”(《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74页)因此,恢复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成为刻不容缓的问题,这也是邓小平、陈云等老一辈革命家的共识。
1977年8月,陈云在中共十一大上再次呼吁要发扬毛泽东倡导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他说:“抓纲治国,首先要治党。要特别注意两点:第一,要对抬轿子、吹喇叭和逆风恶浪袭来时随风倒的人保持警惕。这样的人都不是实事求是的人。第二,要认真做到毛主席历来倡导的‘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这样做有助于防止不正之风的横行。有了由高度民主而来的高度集中,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局面才能出现。”(《陈云年谱(1905—1995)》下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211页)陈云的发言得到恢复职务不久的邓小平的高度赞同。正是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党中央把端正党风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提了出来。
1978年召开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选举以陈云为第一书记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1979年1月,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陈云提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基本任务,就是要维护党规党法,整顿党风。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草案)》,作为端正党风的党内法规依据。《准则》全文共十二条:“一、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二、坚持集体领导,反对个人专断;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四、坚持党性,根绝派性;五、要讲真话,言行一致;六、发扬党内民主,正确对待不同意见;七、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八、选举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九、同错误倾向和坏人坏事作斗争;十、正确对待犯错误的同志;十一、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不准搞特权;十二、努力学习,做到又红又专。这十二条,以坚持民主集中制为中心,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内政治生活中的重要是非界限、处理党内关系的重要原则,系统化和规范化了。”(《陈云传》(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1514—1515页)
陈云认为,党的作风与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和组织路线有密切的联系,直接影响着党和国家的民主政治建设、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党的奋斗目标的实现。也是基于这一认识,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批判了“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大家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础上,解放思想,畅所欲言,充分发扬了党内民主和党的实事求是、群众路线、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认真讨论了党内存在的一些重大问题,增强了团结,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会议决定把党的良好作风扩大到全党、全军和全国各族人民中去,而且永远要这样做。“这件事是我们全党最大的事情,只有这样做,安定团结、四个现代化才能实现。”(《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40页)
陈云认为,执政党的党风问题还关系到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兴衰成败。他既讲延安整风时期全党在政治、思想、组织上达到空前的团结,取得了革命战争的胜利;也讲新中国建立后,毛泽东领导全党为实现“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的努力及经历的曲折。他既讲列宁时期俄共(布)党内的民主集中制作风对保障无产阶级革命成果的作用,也讲斯大林破坏党内民主生活的遗憾,他还讲“文化大革命”时期毛泽东破坏民主集中制的极不正常状态。通过总结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经验和教训,陈云强调:“为什么说我们党大有希望?我们的国家是九亿人口的大国,我们的党是这样一个大国的执政党。我们党处于全世界举足轻重的地位,是中流砥柱。只要我们党起到了这样的作用,那末,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胜利就有了保证。所以,我认为,我们党对国际共产主义运动负有很大的责任。”(《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43页)
二、“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
陈云敏锐地看到党的历史方位的变化,认为党在全国执政前和执政后的情况有很大不同。党在执政前,党员随时都有杀头的危险,根本谈不上物质享受;党在执掌全国政权后,从中央到基层政权,从企业事业单位到生产队的领导权,都掌握在党员手中,党员可以利用权力为自己牟取利益。改革开放后,一些党员干部走私贩私、贪污腐化等现象比较严重。陈云说:“许多贪污犯本人就是党员,即使贪污犯不是党员,他们能够贪污,也是靠某些共产党员的保护。我们绝大多数党员是不谋私利的,但因谋私利而犯法、犯错误的党员也不是一个很小的数量。”同上书,第331页。陈云进一步指出:“对于利用职权谋私利的人,如果不给以严厉的打击,对这股歪风如果不加制止,或制止不力,就会败坏党的风气,使党丧失民心。所以,我说过:‘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同上书,第331—332页)
正因为如此,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集体作出了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必治党风、治党必须从严的战略决策。1980年1月,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决定今后纪律检查工作将进一步围绕四化建设搞好党风、严肃党纪,同当前实际工作和现实生活中的不正之风进行斗争。要把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重点,由根据党的三中全会方针处理历史遗留的问题和重建党规党法,进一步转移到保证党的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保证实现四化建设上来。同年11月,陈云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贯彻《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座谈会上说:“第一,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因此,党风问题必须抓紧搞,永远搞。第二,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会有困难,但是经过统一认识,是可以解决的。”(《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73页)
针对不正之风不断蔓延、腐败案件不断增多的状况,陈云认为,要实现党风的根本好转,特别是在我们党执政的情况下保持好的党风,任务还非常重。1982年9月13日,他在十二大之后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提出:“中纪委和各级纪委的主要工作,仍然是协助中央和各级党委切实抓紧抓好党风的整顿。”他建议,“要继续建立和健全党的纪律检查部门。县以上单位的党委,过去凡是没有建立纪律检查机构的,要尽快建立;已经建立的,有些还要加强力量。一般说来,凡是设有纪律检查委员会或纪律检查组的地方,都应当有专职的纪检干部。”他还要求,“要把党的纪律检查队伍本身的干部选好,用好。做纪律检查工作的干部,应当是有坚强的党性,有一股正气的人;应当是能够坚持原则,敢于同党内各种不正之风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坚决斗争的人;而不应当是在原则问题上‘和稀泥’,做和事佬、老好人的人。”(《陈云文集》第3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511—512页)
1982年1月5日,陈云将中央纪委报送的题为《广东一些地区走私活动猖獗》的简报批给胡耀邦、邓小平、赵紫阳、李先念,并指出:“我主张要严办几个,杀几个,判刑几个,并且登报,否则党风无法整顿。”几位中央政治局常委看到陈云的批示后都表示同意。邓小平还在陈云批语“并且登报”前面加了“雷厉风行,抓住不放”八个字。(《陈云传》(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1721页)此后,党和国家作出了严厉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的决定和部署。这不是一般的经济斗争,而是事关党和国家性质的政治斗争,是改革开放能否沿着有利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轨道进行的大问题。陈云认为,没有好的党风,改革是搞不好的。对于新形势下出现的不正之风,必须坚决纠正,严肃查处。对于案件涉及的有关人员,根据情节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必须依法制裁,决不能纵容姑息。
1984年10月,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召开第四次全体会议,集中解决端正党风和搞好改革的关系。10月17日,陈云在《加强纪律检查工作,保证经济体制改革顺利进行》的报告稿上批示:“纪检工作应该研究新情况,适应新情况。党性原则和党的纪律不存在‘松绑’的问题,没有好的党风,改革是搞不好的。共产党不论在地下工作时期或执政时期,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党的纪律。”(《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75页)
1985年9月,陈云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强调:“中央纪委和地方各级纪委的工作是:无论是谁违反党纪、政纪,都要坚决按党纪、政纪处理;违反法律的,要建议依法处理。各级纪委必须按此原则办事,否则就是失职。”他警告说:“不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不严格执行党纪、政纪,党风、社会风气无法根本好转。”(同上书,第356页)
陈云认为,有些违反党的方针政策的事,违法乱纪的事,如果仅是某一个人的错误行为,那是个人的问题,但是如果哪个单位、哪个地区的歪风邪气大量存在,而又长期未得到纠正,那就显然不只是个人的问题,而是同那个单位、那个地区的党委领导有关。因此,陈云主张:“对于危害社会主义建设,败坏党风、社会风气的歪风邪气,熟视无睹,听之任之,除了追究那些为非作歹的个人外,还要追究那个单位、那个地区的党委的责任,包括纪委的责任”,否则,“就丧失了党的立场”。同上书,第356页。
由于改革开放之初各种规章制度不完善、经济利益的诱惑以及商品经济的冲击,以权谋私、违法乱纪等经济犯罪愈演愈烈。有些老党员、老干部也未能站稳脚跟,坚持党性原则,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歪风刮来时,自己顶不住,一下子卷进去了,跟着跑,跟着干。由此,陈云指出:“这些共产党员的党性到哪里去了?从党的建设的角度看,这是个值得严重注意的问题,发展下去,不就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吗!这个情况,反映了我们一部分党员的党性有问题。由此想到,各级党组织和党的纪律检查部门只是查处违法乱纪的案子不行,更重要的是要加强共产党员的党性教育和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的教育。提高共产党员的素质,是非常重要的事情,是党的建设上的一个根本问题。”(《陈云文集》第3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541页)。
针对一些老党员、老干部丧失党性,严重违反党纪、国法的情况,陈云要求全党要引起警惕,高级领导干部特别是老干部要在党风建设上作出表率。他强调,中央抓党风建设虽然有一定的成绩,但是要实现党风的根本好转,任务还很严重。因此,他在1985年9月召开的党的全国代表会议上再次提醒全党,整顿党风这件事,不可掉以轻心。“一是各级党组织要重视。二是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要重视。要真正身体力行,作出榜样。三是老党员、老干部要重视,包括退居二线或者离休、退休的在内。在以身作则、关心党风党纪、发挥监督作用上,没有退居二线和离休、退休的问题。只要是党员,活着就永远处在第一线。”(《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52页)
1985年3月18日,时任中央纪委常务书记的王鹤寿给陈云写信,反映有些领导干部子女利用特殊身份、利用权力和关系,参与套购国家紧缺物资,进行倒买倒卖等活动,败坏领导干部的声誉,损害党在人民中的形象。为此,中央纪委常委经过研究,建议明确规定,凡地师、司局级以上干部的子女及其配偶,一律不准经商、办企业,已经参加的必须全部退出。4月3日,陈云批示道:“这件事,应由中央像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问题那样,作出明确的决定方能制止。不然的话,发展下去,党的肌体、党群关系必将受到损害,有所好转的党风也会受到影响,改革也难以顺利进行。应退出的干部子女的范围,是否再扩大一点。”邓小平在看到陈云的批语后批示:“赞成,要早出决定。”(《陈云年谱(1905—1995)》下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378页)5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禁止领导干部的子女、配偶经商的决定》。
三、抓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关键是搞好执政党的党风
在对外开放和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在物质利益的驱使下,一些党员干部为了个人利益而不惜损害国家和他人的利益,如以权谋私、损公肥私,与一些违法分子、不法外商互相勾结,互相利用。钻改革的空子,买空卖空,倒买倒卖,行贿受贿,走私贩私,弄虚作假,敲诈勒索,逃避关税,制贩假货,谋财害命,以至贩卖、放映淫秽下流录像,引诱妇女卖淫等丑事坏事,都出现了。“一切向钱看”的资产阶级腐朽思想严重侵蚀着我们的党风和社会风气。(《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55—356页)1985年6月29日,陈云在全国端正党风工作经验交流会上强调:“在进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的时候,如果不同时进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物质文明建设就可能偏离正确的方向。任何单位,任何领导干部,如果忘记或放松抓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物质文明建设也不可能搞好。严重的,甚至会脱离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理想,这是很危险的。”(《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47页)
陈云认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与党风建设密不可分。要实现党风、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有赖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他说:“在党内,忽视精神文明建设,忽视思想政治工作,就不可能有好的党风;在社会上,忽视精神文明建设,忽视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就不可能有好的社会风气。总之,忽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我们的整个事业就可能偏离马克思主义,偏离社会主义道路。那种‘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资本主义哲学,那种不顾国格人格的奴才思想,就是危害社会主义事业的因素。”(同上书,第355页)他提醒全党,比较普遍存在的忽视精神文明建设的现象,绝不是一个小问题。另一方面,搞精神文明建设,关键是搞好党风。陈云指出:抓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关键是搞好执政党的党风,提高共产党员的党性觉悟,坚定地保持共产主义的纯洁性。要同一切违反共产主义理想的错误言行,进行坚决斗争。
陈云认为,我们党作为执政党,在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情况下,党执政的客观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他认为,现在有些人,包括一些共产党员,忘记了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理想,丢掉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他们为了私利,“一切向钱看”,不顾国家和群众的利益,甚至违法乱纪。那些投机诈骗,贪污受贿,非法致富,以及在同外国人交往中,不顾国格人格的现象等等,同我们放松思想政治工作、削弱思想政治工作部门的作用和权威有关。因此,他要求纪律检查部门和各级党组织都应把思想政治工作认真抓好,都要积极维护思想政治部门的权威。同时必须重视执政党条件下党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党性教育。(《陈云文集》第3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547—548页;《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52页)
1985年3月13日,陈云在同王鹤寿、韩光谈话时说:“现在,有些小报上面讲的,无非是男女关系等乱七八糟的东西,它会腐蚀干部,腐蚀青年。这不只是党的问题,还关系到我国青年的志向问题。把青年的思想和兴趣引向这些乌七八糟的方面,也会亡党亡国的。解决这个问题,要树立中央宣传部的权威。中宣部要管电台、电视台、报纸和文艺。”(《陈云文集》第3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541—542页)
陈云认为:“端正党风的关键是提高党员素质,尤其是提高高中级党员领导干部素质”(《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63页),因此必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和党性教育。关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陈云指出:“应当把共产主义思想的教育、四项基本原则的宣传,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中心内容。这种宣传教育不能有丝毫减弱,还要大大加强。”他强调,民主革命时期,我们用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党员和群众中的先进分子,才使党始终有战斗力,使革命取得了胜利。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更加要有为共产主义事业献身的精神。为此,在加强共产主义思想教育的同时,还要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同上书,第352—353页)
陈云还认为,搞好党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全党的任务。全党同志,特别是老党员、老干部更要严重关注,在党风和社会风气根本好转中做表率。“如果我们各级党委,我们的党员特别是老干部,对此有清醒的认识,高度的警惕,有针对性地进行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的教育,那么资本主义思想的侵入并不可怕。我们相信,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的真理,一定会战胜资本主义腐朽思想和作风的侵蚀。”(同上书,第355页)
新时期陈云关于党风建设的战略思考,遵循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科学方法,针对“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党的建设的历史任务、改革开放时代面临的新的问题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奋斗目标,提出一系列理论性和现实可操作性都很强的思路与政策,把执政党的建设规律和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结合起来,这是陈云对党的建设的独具特色的理论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