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大以来,我国文化领域掀起了广泛而深刻的变革,文化改革与发展进入快速推进的时期,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文化产业的崛起和发展,成为这一时期文化改革发展的显著特征。近10年来,文化产业取得巨大成就,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逐步增加,在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消费需求、促进文化发展和繁荣、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条中国特色的文化产业发展道路逐步形成。
一、中国特色的文化产业发展道路
文化产业是指从事文化产品生产和提供文化服务的经营性行业,它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产物,是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和现代生产方式的不断进步而逐步发展起来的新兴产业。1979年,广州市东方宾馆出现国内第一家音乐茶座。紧接着,各种经营性舞会、录像厅、台球室、电子游戏厅、卡拉OK等文化现象雨后春笋般大量涌现。标志着我国文化市场渐露端倪,文化产业破土萌芽。2000年,中共中央在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中,正式使用“文化产业”概念,要求完善文化产业政策,加强文化市场建设和管理,推动有关文化产业发展。表明文化产业由自发发展阶段进入国家自觉推动的阶段,上升为国家层面的发展战略。
十六大以来,伴随文化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形成和文化体制改革的全面深化,国务院、文化部和相关部门出台一系列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和文件,推动文化产业进入快速发展期。2003年文化部发出的《关于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2009年国务院通过的《文化产业振兴规划》、2012年文化部发布的《“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等文件,从指导思想、基本思路、战略目标、主要任务、重要举措、保障措施等层面,对文化产业的发展做出整体部署,勾画出中国特色的文化产业发展道路。
在指导思想上,强调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坚持与国民经济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升级紧密结合;以改革创新和科技进步为动力,增强文化产业发展活力,转变文化产业发展方式。在发展目标上,明确提出要使文化产业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在基本思路方面,坚持走中国特色文化产业发展道路;坚持发展和壮大国有或国有控股文化企业,鼓励和引导各种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健康发展,形成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坚持以结构调整为主线,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坚持内外并举,国内实施差异化的区域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发展区域特色文化产业;对外坚持“走出去”战略,增强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在主要任务和举措方面,推动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改革、培育骨干文化企业,推动文化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文化产业布局,加强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引导、扩大文化消费,推进文化科技创新,加快推进重大工程项目,健全投融资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扩大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这些部署,表明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理念和战略逐步走向科学和完善,也使得中国特色的文化产业发展道路一步步变得清晰起来,越走越顺,越走越宽。
二、推动文化产业全面快速发展
为落实文化产业发展的整体部署,国家相继出台一系列配套政策和措施,从培育市场主体、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完善市场体系、促进新兴文化产业发展等各个方面全面发力,支撑起文化产业大步迈进、持续发展的步伐。
在文化体制改革过程中,实行转企改制,把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变为文化企业,是中国特色的文化产业培育市场主体的必然选择。2003年,《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规定(试行)》出台,开始探索积极稳妥的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之路。2009年,中宣部、文化部发出《关于深化国有文艺演出院团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对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作出系统部署。《意见》提出具体时间表,要求2010年前后,将国有院团转企改制工作全面推开。2011年5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的意见》,截至年底,全国已有1600余家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完成转制。通过转企改制,从中央到地方,都涌现出一大批上规模、竞争力强的国有或国有控股的文化企业集团。2012年5月18日,光明日报社和经济日报社联合发布第四届中国“文化企业30强”名单。其中,2003年以来转企改制的企业共19家,占总数的63.3%;国有或国有控股24家,占80%。这反映出文化体制改革对培育市场主体、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发挥了重要作用,转制国有企业已成长为文化市场上的中坚力量。
2005年,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引导和规范非公有制资本进入文化产业。2012年,文化部发布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文化领域的实施意见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投资文化产业发展、投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参与对外文化交流和文化贸易,大大拓展了民间资本可进入的范围。上述政策的实行,使文化领域成为较早向民间资本开放的领域,民营文化企业成长为我国文化产业的庞大生力军。截至2010年,全国共有民营文艺表演团体近7000家,民营电视节目制作企业2800余家,民营电影制片发行公司近400家,民营出版物发行企业11万个。在民营文化企业中,也不乏杭州宋城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等进入“文化企业30”强的大型民营企业。民营文化企业在数量、规模和竞争力上的提升,标志着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已初步形成。
为健全文化市场体系,完善文化市场管理机制,文化部于2003年公布《2003——2010年文化市场发展纲要》,对分类市场建设、要素市场建设、市场法制体系建设、市场竞争机制建设、宏观调控机制建设、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等提出原则性指导意见。近10年来,文化市场体系建设全面展开,为文化产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市场条件和环境。就投融资体系建设来说,《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文化部关于推进文化企业境内上市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出台和实施,使得文化产业融资环境日益改善,资金短缺问题得到有效缓解。截止2011年底,在沪深两地上市文化企业累计超过50余家。截止2012年2月,文化企业累计发行各类债券达到379.94亿元。
产业规模结构偏小、集中度低、区域发展不平衡、技术层次偏低、自主创新能力弱、缺乏市场竞争力等结构性特点,是长时间来影响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壮大的一个重要因素。解决这些结构性问题,是我国文化产业发展部署中的重要任务。为引导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从2004年开始,文化部先后命名了四批200家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三批6家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首批共4家国家级文化产业试验园区。据测算,2010年国家级园区、基地总收入为2500亿元,总利润为365.2亿元。国家级示范园区、示范基地收入年平均增长率在40%以上。这些示范基地和园区的发展,标志着我国文化产业的市场主体不断壮大,专业化、集群化、规模化水平明显提高。为统筹兼顾不同地区文化产业发展,在相应的文化产业规划中加大了对于西部地区和农村文化产业的扶持力度。第三批59个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中,就有10个是涉及农村的文化产业群和文化企业。
文化创意、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动漫游戏等新兴文化业态,不但是文化产业最新的增长点,而且对于推动传统文化产业升级、促进文化产业结构调整都有积极作用。它们在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战略中占有重要一席。国产动漫振兴工程、国家数字电影制作基地建设工程、多媒体数据库和经济信息平台、“中华字库”工程、国家“知识资源数据库”出版工程等重大文化建设项目,都被列为重大项目带动战略着重推进的工程。2010年底,全国动漫企业达到831家,原创漫画作品13761部,原创动画作品4429部,全年营业总收入58.15亿元,比上年增长78.2%,实现利润11.65亿元,增长197.4%。“十一五”期间,我国数字出版快速成长,成为新闻出版业新的增长点。2006年数字出版业产值为213亿,2010年达到1052亿,年均增长超过38%。
三、文化产业规模和竞争力不断提高
2011年,我国生产电视剧469部14939集,动画电视261444分钟。全年生产故事影片558部,科教、纪录、动画和特种影片131部。出版各类报纸467亿份,各类期刊33亿册,图书77亿册(张)。年末全国共有档案馆4107个,已开放各类档案10376万卷(件)。文化产业已经成为繁荣社会主义文化、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提高国民文化素质的重要途径。“十一五”期间,我国文化产业增加值平均增速高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的平均增速。2010年我国文化产业增加值超过1万亿元,北京、上海、广东、湖南、云南等省份文化创意产业的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已经超过5%,在这些省市文化产业已经成长为名副其实的支柱性产业。
文化产业的发展提升了中国文化竞争力。现在,我国图书出版品种和总印数、日报总发行量已居世界第一位,电子出版物总量已居世界第二位。我国还是第一大电视剧生产国和第三大电影生产国,进口大片主导我国影视市场的格局得到扭转。伴随着文化产业竞争力的提升,我国不断推进文化“走出去”战略。通过实施《推动文化产品和服务走向世界的总体规划》等专项规划,对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进行鼓励和扶持,奖励优秀文化出口产品和服务项目,组织文化企业参加国际文化会展,拓展国际文化交流与合作。“十一五”期间,我国核心文化产品出口总额为560.9亿元美元,相比“十五”增长100%;文化服务出口总额为11.8亿元美元,相比“十五”增长255.6%。文化产品和服务进出口逆差逐步减少,国际文化贸易逆差局面有所改观。我们相信,伴随着中国文化产业竞争力的不断提升和文化“走出去”,中国人的文化自信、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也将日益提高。(当代中国研究所 曹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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