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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跨越:权力十年沉思录 上下求索话“行改”
发布时间: 2012-08-23    作者: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2012-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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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深南大道路北荔枝公园东南出口的邓小平画像已成为勇于改革的深圳精神的象征


  由古罗马皇帝马可·奥勒留所著的《沉思录》一书中有这样一句话:“让你的行动和活动限定于有益社会的行为,因为这符合你的本性。”从计划经济走出来的中国政府机构就正在它回归“本性”的路上求索着。虽然途中荆棘满布,但步伐却异常坚定。
  深圳,又是深圳
  2009年7月31日,素有改革先锋的深圳市政府发布机构改革方案,宣布将精简1/3的政府部门,新的政府架构将按照“行政三分”,即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分离的思路,逐步建立起以“委”、“局”、“办”为主的大部门体制。
  决策、执行与监督的职能相分离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国政府机构改革实践的基本方向。2002年11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确定了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推进政府机构改革的方针。
  其实,就在十六大闭幕后不久,“行政三分”的试点便曾经启动,而当时领受这一政治使命的正是我国最资深的经济特区——深圳。不过,同启动时的高调相比,实践很快就转入了低调的探索期。谁也不曾想到,这一低调便是六年之久。
  有人说那次试验早已“流产”。不过作为“行政三分”方案主要设计者之一的深圳大学教授马敬仁却否认这一说法。马敬仁说,中央的调查组从2003年到2006年一直都在深圳开展工作,时任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的华建敏也曾多次到深圳调研。马敬仁认为,不再“高调”的原因一是涉及利益面太宽,协调难度太大,二是当时在法律层面和社会层面的条件尚不完全成熟。
  实际上,中央层面对此项改革的决心是不断增强的。2007年的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提出,中国将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这一次,领衔突围的任务再次落到了深圳头上。
  深圳,为何又是深圳,在行政体制改革的浪潮中两度挑起急先锋的重任?
  马敬仁分析说,深圳地处改革开放前沿,是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探索最早、发展最成熟、民营经济最发达的城市之一。加入WTO以后,传统行政管理体制与经济社会均衡发展之间的矛盾在深圳更加明显。尤其是在金融危机爆发后,过多依赖以出口为导向的外向型经济发展模式的弊端暴露无遗,经济转型的迫切性进一步提升。
  经济如何才能转型?用广东省委书记汪洋的话来说就是:“我们要求企业转型升级,前提是政府的服务要转型升级。”
  深圳的境遇只是全国的一个缩影。进入新世纪后,内地市场经济的成熟度也在逐渐提升,在此背景下,政府权力过大,对微观经济干预过多,权责不清、效率低下等问题也都不同程度地成为当地制约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一大障碍。
  人们越来越清晰的认识到,只有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政府由全能型向服务型转变,才能使我国避免陷入发展困境;只有建立起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权力运行机制,才能使我国步入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发展轨道。
  “行改”,空前力度
  过去十年,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力度最大、范围最广、影响最深、成效最显著的十年。
  在此方面,即便是作为普通百姓也能有非常直观的感受。
  首先,机构设置不断优化。经过2003年和2008年两次机构改革,国务院根据精简、统一、效能和依法行政的原则,以及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建立了以宏观调控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为主体的政府机构框架,并对大部门体制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其次,阳光政府建设取得实质进展。2008年5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和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依公民或法人申请公开信息。2011年和2012年,90余家中央部门连续两年集中公开“三公经费”,均成为全社会最为关注的热门话题之一。2012年7月,国务院又出台《机关事务管理条例》,要求所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
  第三,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2004年7月1日,中国第一部《行政许可法》开始实施。该法对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起到重大的促进作用,在中国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具有标志性意义。同年,国务院发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大力推进行政法规、规章的废、改、立工作。
  第四,公民参与政府决策的体制机制建设持续加强。目前,政府各部门公共事务听证会成为常态;与百姓切身利益相关的政策法规在正式立法之前,预先通过媒体发布征求意见稿,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的做法,也已被越来越多立法部门采用。
  除了中央政府以外,各级地方政府在探索适合本地发展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面也不乏令人印象深刻的“大手笔”。
  广东省在深圳、广州和佛山顺德试点的基础上,已着手在全省不同地方层级部署推进大部门体制改革,使全省各地初步形成“小政府、大社会”服务型政府雏形。
  湖南省于2008年4月出台《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这部被称为“作茧自缚”的法规以“公民享有更多程序权利,政府承担更多权利义务”为立法思路,是中国第一个地方性行政程序规定。
  海南省采取审批事项、审批人员、审批权力集中在一起的“三集中”模式设立海南省政务服务中心,将各厅局一把手或分管领导的审批权转交给首席代表,使省政府84%以上的项目均可在政务大厅办结。为推动此项改革,海南省长还曾公开向下属的厅局长们鞠躬请托。
  放权,开弓之箭
  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通过改革,实现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转变,实现政府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根本转变,实现行政运行机制和政府管理方式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根本转变,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
  这一目标与中国当前所处的发展阶段是相适应的。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特别是近十年的高速发展,中国的GDP总量已经跃居世界第二,与此同时,经济社会等领域也呈现出一些新的鲜明的特点。
  第一,经济转型的迫切性进一步提升。原国家行政学院常务副院长魏礼群认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仍然滞后,成为经济社会生活中的突出问题。
  第二,公民维权意识和政治参与意识明显增强。北京奥运会之后,中国一百多年来的民族悲情基本消解,人们转而对PM2.5空气质量、动物权利保护、食品安全等新的、身边的议题越来越敏感,对个体的幸福感、生活体验的关切,高于原有对社会、对传统国家议题的关切。
  第三,社会的自我管理能力得到较大提升。过去十年里,社区组织、行业组织、NGO等不仅在数量上大幅增长,而且自我管理水平大幅提升、服务社会能力大幅增强,在许多公共服务领域已可承接政府转移的权力与责任。
  因此,在新形势下,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既有强烈的客观需求,也有较为成熟的社会经济条件。向社会放权就如一支开弓之箭难以回头。如果政府仍然对微观经济主体干预过多,在社会领域中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一旦发生社会矛盾,党委政府就会与群众形成直接对立。
  魏礼群指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主线,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任务。贯彻这条主线,迫切要求全面深化包括行政体制在内的各项改革。
  当然,我们还应当看到,任何一个国家的任何发展时期都没有,也不可能存在一个完美的行政体制。行政体制改革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是一个不断探索、不断突破、不断前进、不断完善的动态过程。
  就当前而言,我们在改革力度加大的时候,改革的难度也在加大。特别在改革推进到调整政府自身权力配置的“深水区”后,来自内部既得利益格局的阻力会更加明显。这就需要改革者一方面需要拿出“革自己命”的勇气与决心,另一方面需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正确处理简政放权与加强管理的关系,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寻求增量途径,妥善处理好各方面利益诉求,确保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扎实有效推进。
  责任编辑:春华
    1. 构建科学的基层权力运行体系
    2. 牢记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
    3. 完善党和国家的自我监督
    4. 让权力始终为人民谋幸福
    5. 监察、监督与制衡
    6. 切实加强党内监督
    7. 管党治党的关键是管权治权
    8. 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科学要义
    9. 管党治党十六讲: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10. 坚持权力的人民性和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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