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世十年,中国深度参与WTO,受其深刻影响的不仅是对外贸易,还有中国电影。在获得一派生机的同时,也更多地得到质的改变。
中国电影票房增幅巨大
时任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局局长刘建中说:“我们在条款中允许外商进入中国的电影放映业,在40%以下的股份内与中方合资经营影院。加入WTO后前三年,在遵守中国现行电影管理条例的前提下,每年允许以分账形式进口20部外国电影。”全球化背景下的中国电影,探索各种可能的途径,需要跟势力强劲的好莱坞电影相抗衡。中国观众也期待着中国电影跟市场的关系不再是消极的保护,而是一种积极的、灵活的开放关系。
十年来,中国电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2011年上半年,票房总额接近57亿元,预计全年会达到120亿元,而2000年不足10亿元。在入世之后的产业化改革进程中,全国城市电影票房增长了10倍,每年票房增幅都超过35%,2009年电影票房较上一年增加42.96%,2010年年均增幅则达到63.9%。
中国电影寻求合作之路
入世后的中国电影开始自由游走于观众、市场、媒体等多种领域,进入意识、票房、经济、感性交互的传媒实践的市场化阶段。外来大片对国内票房的蚕食鲸吞对于本就处于风雨飘摇中的中国民族电影而言不啻为当头一棒。票房收入应该是电影工业进行扩大再生产的重要动力和资金源泉,现在却被外国大片卷走大半,电影工业正常的资金回笼被斩断,长此以往,中国电影必将陷入因资金匮乏投资不力,致使影片竞争力不强,人文、思想内涵不足,观赏性差又吸引不了观众,进而再导致影片票房失利这样一个恶性循环。在这样的境况之下,《电影管理条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经营资格暂行规定》和《外商投资电影院》等产业政策先后出台,标志着中国电影向产业化改革迈出一大步。这进一步加快了中国电影市场的资本多元化。
当前中国电影生产资金主要来自三方面:民间、海外、境外资本;国有电影制作机构和其他非广播影视的国有企业;各级各类政府机构的直接、间接赞助和电影基金。在制片方面,华谊兄弟、新画面、博纳、世纪英雄、海润影视等民营企业相继出现,轻而易举地获得自己的发展空间。其中华谊兄弟公司、北京新画面影业有限公司作为卖座片的投资方,与中影、上影、西影展开激烈的竞争,逐步成为电影市场真正的主角之一。据统计,在当前生产的国产故事片中,民营资本和境外资本参与生产的影片已经占据80%以上。
新一代青年电影与国际电影节的互动,增加了中国电影人的信心,对扩大中国电影版图非常有利。“台湾的资金、香港的技术、大陆的导演”成为中国电影发展的趋势。与港台合作拍摄影片的特点首先是注重观众电影消费的多样性需求,以及不断复制的商业影视模式运作,在电影商业与类型化体系内完成着个人的工作,演员阵容更是具有当下流行的内地与港台相结合的形式,这些当然是最为突出的。其次是人文及艺术品位有所强化,对人物的表现和把握有了较大的进展和变化,通过艺术寻求市场实现的作品较多。再次,与港台合拍影片的大多数是适应市场导向、思想比较解放,并不断崛起的民营电影企业,以及转变经营策略的北影、上影等国有电影厂;而且除商业片外,艺术电影创作主创多数系内地、港台电影人合作,港方及民营机构出资。这使影片形成比较独特的形式和气质,同时又在一定意义上较多地适应了内地电影市场需要和观众的欣赏口味,确保其在国际电影市场的艺术、商业目的实现以及合作与介入上的灵活性、积极性,促进了合拍片与电影开放的思想的嫁接。
电影是文化体制改革的侧影
中国逐步开放电影市场。我国引进进口分账影片的数量开始逐年增加。进口分账大片比例并非如当初规定一般,好莱坞电影一直占据绝对优势的数量。在美国电影、合拍影片中对中国大陆电影市场生产及民族性的认识和判断,其实是站在西方文化立场上对中国电影资源的观察、借用。如何看待美国片、合拍片在提供了新的语境的同时改变了当代中国电影既存的格局?电影的生命是什么?我们需要建立怎样的中国自己的文化传媒与影像体系?
对于汹涌而来的市场潮流与许多不同面向的发展问题,应当采取关注、分析和批评的态度。今天的中国观众主要看的是商业类型的电影或者是娱乐片。那么在社会文化发展中,电影起了一个什么作用呢?诚然,发展电影市场非常重要,但是,艺术、市场与文化的互动发展,对于中国电影来说,意味着滞后于西方电影、海外电影艺术发展后自我构建的一个过程。发掘电影形式的潜在魅力,需要关注社会与文化的共同价值与相关的观念,开掘艺术的审美价值与社会功能,对生活保持关注的目光,恪守最基本的价值观念,有“离经叛道”的电影出现并不可怕。因此,要努力加强和提升电影的原创力,通过比较和引入之窗对电影世界作响应,摆正位置,发挥青年人敢为人先的精神,善于创新,非常重要。
反思批判电影市场对电影带来的新体制冲击,更意味着需要推进文化体制的变革和民主、政府与政策的透明及开明。电影并不是观念的替代品,而是文化体制改革的侧影,并将赋予中国电影业以至整个华语电影生存与发展的更宽视野和更多机遇。
(作者单位:中国艺术研究院电影电视艺术研究所)
|